误载不害真意(60)
法院面对庞杂的书证、繁多的证人证言、紧张的审查时间,往往没有时间走完完整的庭审流程。都要进入法庭调查环节了,何意羡插一句:“审判长,庭前会议上辩护方已经申请回避了。辩护方申请公诉人李建军回避,理由是其删除并长期隐匿王笠无罪的证据,包庇市领导涉罪事实,涉嫌犯罪,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李建军被老太太掐脖子的阴霾还在一样,闻之默不作声。
倒是白轩逸开口道:“录音设备在检察院保管,出庭检察员认为录音证据与本案关系不大而未提交,并非隐匿。”
何意羡杀气腾腾地瞪了过去——白轩逸又在从中作梗,他就是故意的,他要把人逼到退无可退的境地,让自己态度越分明越好,在全国人民面前与贪腐集团彻底宣战。
何意羡的发言直奔主题:“所有证据都证明本案是一起政府集体决策的公款送礼行为,有人送钱,有人受贿。李建军作为国家公诉人,不仅不调查这些人还公然隐匿政府领导涉案证据,删除王笠的无罪证据,本案处理结果与其有利害关系,理应回避。”
他继续申请出席的另一位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回避:“6月20日至6月23日,王笠从看守所被提押到检察院三天内,伍波指使法警对其实施殴打、饿、渴、吊、烤全羊、熬——用探照灯照眼不让睡觉,和灌煤渣尿。”
王笠当场泪流满面,狂吐不止:“五年来一提伍波的名字我就忍不住呕吐!”
何意羡道:“检察院在终审判决前非法没收王笠家101万元购房首付款,伍波先负责侦查后又负责起诉,违反法定的侦查起诉相互制约规定。”
审判长道:“对伍波的回避应向检察院提出,而非法院。”
接下来,何意羡又申请原一审审判长、现刑二庭庭长回避:“其在担任一审审判长期间,拒不核对被告人无罪证据,隐瞒涉及政府领导涉罪证据,本案处理结果与其有利害关系,其继续领导合议庭参与本案有碍司法公正。”
何意羡仔细核对庭前会议笔录,认为法官、检察官、王笠所说的均不是他们本身的表达,笔录是书记员撰写。他还说,不想当导演的书记员不是好编剧,对书记员提出控告,认为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但主审法官这下终于当庭驳回,不允许复议。
他咄咄咄都快把人赶完了,公诉席只剩白轩逸一个留守。
其实,在许多案件中,申请回避是一项重要的策略。刚开庭时,领导和各界人士旁听审理的很多,申请回避可以将案件的问题一开始就展示出来。申请李建军回避,目的在于一开庭就揭示隐匿和毁灭证据,申请伍波回避则是为了揭露刑讯逼供。
确实,光这一个回避问题纠缠半个小时,群众都懵了:到底有什么奇冤,要耍这等花枪?
合议庭就管辖、是否有新证据、是否申请调取新证据、申请重新鉴定等事项,征求了控辩双方意见,主要是辩方意见。上诉案件,法庭辩论也由辩方先发言。何意羡摘要式陈述基本观点。
因硬盘回扣证据中箭落马,白轩逸宣读一位已经罪发入狱的证人证言。何意羡道:“好的,谢谢出庭检察员,我姑且肤浅地总结一下。你们的这一位新证人,第一次作证说他没有批准,借条上的签字是王笠伪造的;第二次证言说借条上的签字是王笠从其他文件上移植到借条上的;王笠要求进行笔迹鉴定,检察院也同意后,此人怕了;第三次证言承认借条签字的真实性,但又说部分内容‘实为赴北京办案支出,暂从政府办案款中支付’是王笠后添上去的。请问如此矛盾重重的证据,公诉人竟然说,证明了王笠使用公款未经批准。此人证言翻来覆去,明明是个骗子,赤裸裸地做伪证,你作为国家公诉人是如何得出这个结论的?你要不要看看签字内容是他的笔迹,还是王笠的笔迹?”
白轩逸照单全收这些讽语,然后还说:“没有错,是王笠添加的。”
何意羡火冒三丈,差点拍了桌子。杨柏和黄妙妙准备了充分的质证意见,制作了PPT,提出要当庭播放,但白轩逸说:“事先没有说,法院没有准备设备,无法播放。”
然而白轩逸的电脑明明连着投影仪,何意羡提出放在他的电脑上打开展示,也被驳回。甚至何意羡提出先给一套书面质证意见给法官和检察官,白轩逸都答复称:“建议庭后再交。”
只因为这是个央视直播的“模范庭审”,不允许任何预料之外的事情出现,亦在情理之中。即便白轩逸不阻拦,从法官的角度来说,这一选择也是无比正确的。因为PPT将清楚地显示,有罪判决缺乏证据和事实根据。而法院的立场,只想草草了事,是绝对不能想象教何意羡把案翻了的。
其实这种悬而不决、水深龙多的案件,搞直播本来就是自取灭亡行为,庭审能公开就不错了,疯了才全网直播。可是兵贵神速,白轩逸连夜请来“中国法庭”媒体,相关领导还在睡觉,跛脚的审批流程都打印出来了,导致原本的审判长刘院长突发心肌炎不来了。现在座上的审判长有铁面判官的美称,但临时顶替,他也很慌的。
总而言之,白轩逸岂止把何意羡搞得进退失据,无数机关领导也正怒骂他妄自尊大。但是木已成舟,只能秋后算账。
公诉席补了两名检察官上来。两人各有分工,分别负责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发表意见,逐一举证,何意羡逐一质证。
其中,有个重点问题,王笠父亲王强的账户上增加80万,王强即说过80万系王笠的钱,也说过是他自己的钱,口供反复,不稳定。白轩逸以此作为王笠贪污80万之证据。
何意羡说:“如果合议庭认定王笠贪污80万,控方又不能达到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超越一切合理怀疑。比如本案的合理怀疑包括,王笠没有义务证明80万之来源,控方并无直接证据证明王笠拿了这笔钱。无罪推定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中国仅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设定了例外。检方也不能证明王笠是公款的最后经手人,检方更远未穷尽调查可能的受贿者。”
白轩逸却称:“法律规定证明标准是排除合理怀疑,不是超越一切合理怀疑,辩护人所称证明标准是错误观点。”
何意羡回应:“出庭检察员纠缠表达的不同,显然是误解,不了解两种表达主要是翻译的问题,实质上几乎没有差别,任何认定被告人有罪的结论都应当是唯一的,都必须排除合理怀疑,即排除一切合理怀疑。”
白轩逸又说:“辩护人激情辩护,法律是远离激情的理智,靠激情、渲染解决不了问题,不会实现公正。辩护人用大量可能,说明相关人员涉嫌毁灭证据,辩护人发现存在这样的情况,有权利举报控告,如果恶意诽谤司法人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辩护人本人可以去举报信访。”
杨柏当即反对,称检察员涉嫌威胁辩护人。苏殊火辣辣地跟他杠上了。
何意羡无差别攻击:“请问这位苏检是员额检察官吗?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并未赋予检察官助理出示证据、对证据发表意见的权利,检察官助理只能协助检察官出庭,其含义只能是检察官助理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检察辅助事务,这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五条有明确的规定。”
也没别的意思,意思就是闭嘴。
谁知这话可了不得!本案的部分热度来源,还要归功于苏殊。他入编前拿过几个作文大赛的奖项,颇有人气。有人将庭审直播移植到弹幕网站上去,就是为了他,满屏的“检察官公主”、“苏首检击中我的心巴”……
粉圈炸了,爆破组准备。不料下一秒舆论风向倒置。
只因为从正色庄容的远景,导播迷之给了何意羡第一个怼脸镜头。画面猛然白得发光,一眨眼的功夫,一条弹幕飞过去点赞破百——「这是立绘吗?」
「睫毛种的?」
「呃呃额这个律师,在拍戏吗?」
「?这套是不是什么新季高定全球首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