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诏狱看大门(69)
结果遇人不淑,把自己害的差点跌入火坑。
“在我告诉母亲我要成亲的时候。娘对我非常的失望。她告诉我,原来我不是她的亲生孩子,是她收养来的。陈家的女人都是被上一代掌门收养来的弃婴。在我成亲那天,我娘走了,带着她的菜刀,离开了家门。她说她要再去收养一个女孩,培养一个新的‘陈十三刀’。”
泪水地在泥地上,溅出一个小小的黄色圆圈。
“我那天听到了玄莲说的话,听到她也是被尼姑收养的弃婴。才知道自己错的多么离谱。我太让娘亲失望了……”
陈女官掩面而泣。
“所以我不会成亲了……”
陈女官说着,抹去了面颊上的泪珠,用满含深意的眼睛,对着万达说道,“万大人,对不起,代我跟小高说对不起。他……将来会遇到更好的姑娘的。”
“而我,会一辈子好好服侍陛下和娘娘,来报答您的恩情。”
她说着,深深地朝着万达行了一个大礼,转身离开。
万达望着她肃穆而拒绝的背影,感觉自己被深深地震撼了。
他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三天后,崇文门内东半里,忠节祠内。
头戴乌纱帽,身着大红飞鱼服,佩戴绣春刀的万达,与兵部尚书王竑,新任右佥都御史,征广西总统帅韩雍,以及一众兵部、礼部的官员们,为于谦上香。
“……呜呼!哀其死而表其生,亦顺乎天理;厄于前而伸于后,允惬乎人心,用昭百世之令名,式慰九泉之溟漠。灵爽如在,尚克鉴之。”
为了能够通读这片拗口的祭文,万达这段时间可是缠着邱子晋做足了功课。
终于,在读完最后一个字后,万达将祭文恭敬地放入火盆中焚化。
红色的火舌舔过黄色的丝绢,一阵风吹来,将烧成了白色的灰烬卷到了天上。
就像是于谦的那首《石灰吟》中自况的那样:烈火焚烧若等闲。
于尚书,您在天之灵,是否看到了皇帝陛下的心意呢?
众人一同抬起头,望着这昭昭青天,红红白日。
皇天后土,鉴平生忠义之心;名山大川,还万古英灵之气。
大明的英烈啊,请保佑你即将出征的将士吧!
第31章 微服私访
三月时分,已到初春时节。
年年柳色,霸陵伤别。
天气晴好,只是风中仍带着几丝春寒。桃树的枝丫上已经打起了小小的花骨朵,柔嫩的柳条垂在湖边,此地虽然不是长安灞桥,但离愁别绪却是一样地哀伤。
“别送了,都回吧。”
郊外长亭,一匹马车停在道边,军汉打扮的男人转过身,对着来送别的万达一干人等一一作揖。
“邓总旗……不,邓大哥。”
万达牵着小黑驴,无不伤感地看着这几天明显老了好几岁的邓翔。
他记得很清楚,一年前,就是沿着这条路,邓总旗带着一干锦衣卫,将他从霸州城迎回了北京。
那时候还是第一次和邓总旗见面,以为他又是一个光吃饭,不给钱的官爷。
说实话,他那时候对锦衣卫压根就没什么好印象,觉得他们都是仗势欺人的朝廷鹰犬。
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锦衣卫也好,恶名昭彰的北镇抚司也好,卫所里的兄弟们,对于万达而言都已经变成了犹如家人好友一样的存在。
尤其是邓总旗、高会还有杨千户,一起经历了那么多案子,他们几个相处的,更是比常人亲密些。
如今分别在即,虽然知道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心中的酸楚却是抑制不住的。
这个时代,既没有电话,更没有微信。分别之后,若是断绝了书信,那就可能是真的天人两别了。
“大家别这样。我们当兵的,本来就该是这样。天南海北的,皇上让去哪里,就去哪里,习惯就好了。”
邓翔哈哈一笑,但是眼角却泛出了泪光。
因为樊氏信了白莲教的缘故,按理说是要杀头充军的。好在她没有铸成大错,而且念在其有自首之功,允许家人赎铜抵罪。
邓总旗把那间西四牌楼的大宅子给卖了,又将家里所有的金银、家具都典当了之后,终于将樊氏赎了出来。
如今邓家可以说是一贫如洗,这么多年他在衙门收到的打点和好处,是一点儿都不剩了。
至于全家充军,反正他们本来就是军籍,不过就是换个地方服役而已。
总旗的位子是保不住了,现在邓翔只是一个普通的老兵,被转去济南卫所从最低等的守卫做起。
照理说,本来二月底就该出发的。不过前段时间他的女儿妞妞大病了一场,被送到她大兴的姥姥家养病。前后足足拖了一个月,实在再拖下去要受到军法处置了,全家这才启程。
“济南那边,有我养父的旧部,是你的顶头上司。”
杨休羡拍了拍邓翔的肩膀,“我已经修书过去,那边的千户答应我,会好好照顾你们的。”
邓翔拱了拱首,“不说了……大恩不言谢。”
万达动情地抹了抹眼泪,转头看了看他身边一言不发的高会。
高会自打十八岁离开山东老家,进了京师的北镇抚司。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在邓翔首下做事。
如果不是这位老上司,每次结了案子都想着分给他一些“好处”,就他这个锯了嘴的葫芦的性子,怕是混的更惨。
如今要分开了,按说最伤心的就是他。
从知道邓翔全家要被发配到济南卫所,这一个月高会就没笑过。
今天大家说好一起来城郊送别。万达自认为来的够早了,掐着开城门的点儿,他就牵着驴儿就来到了这个京城“送别排行榜”人气第一的折柳亭。
然后看到了据说昨天下了值就来到城门外,已经在长亭里坐了一个晚上的高会。
熬了一晚上,高会眼睛下面都熬出了两块乌青了。到现在却一句送别的话都没说出口。
“死心眼的傻小子……”
万达叹了口气。
可怜的高会,这段时间接连受到打击。
先是喜欢的女子进皇宫一心搞事业去了,他都没来得及表明心意,就被发了好人卡。
接着又是老上司被调走,心头又像是被挖走了一块肉。
这么一来,升职加薪的喜悦都不怎么让人高兴了。
“老邓,走吧,再晚了怕就要露宿在野地里了。”
樊氏掀开马车的帘子,催促道。
如今她一身布衣打扮,头上只有一根木簪子挽着一个松松的发髻,也不再涂脂抹粉了,看着还真像个村妇。
“高会,说话啊。哎,你倒是说些什么啊……”
万达着急地推了推高会。
高会握住拳头,嘴角张了张。
最终还是垂下头,把脸别到一边。
把万达气的直跳脚。
“那个,邓大哥。”
万达从小黑背上取下一个包袱,交到邓翔首里。
“这是我亲首做的点心——高会帮忙和的馅儿。路上给嫂子和妞妞吃。你知道的,我的首才好,所以样子做的不是很好看,不过味道还行。你们就凑合吃吧。”
万达挠了挠头,“那个……等去了济南。你,你以后就少捞点吧。”
捞了那么多,最后还不是要上缴国库。对于国家来说,简直就是零存整取嘛。
接过点心盒子,邓翔惭愧地点了点头。
北镇抚司的那些滑头,还觉得真能背着上司捞钱,其实小万大人什么都知道……
“万大人,你将来会有很多很多的福气的。”
他是个粗人,不会学着那些书生说什么离愁别绪的肉麻话,只能用最朴实的语言来表达对这位小老弟,小上司的祝福了。
“我已经有很多很多的福气啦。”
万达不好意思地笑笑。
皇妃做我姐姐,皇帝做我姐夫,我爹是伯爵,我二十岁不到就是个四品官了。北京有房,城郊有田——这放在哪个小说网站都是玛丽苏、杰克苏加龙傲天霸道总裁的配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