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诏狱看大门(19)
“那边的民房呢?为什么不查那边的人?说起来,这尸体还是靠民房近些呢。”
万达指了指临水居对楼的两层民宅。
“那是老乔家的宅子。一楼是前头绒线铺,后面老乔夫妇住。上头是他家尚未出阁的姑娘的绣楼。之前已经问过一圈了,这家人闺风严谨,姑娘从不下楼。非但如此,平日里连窗户都不随便开。”
杨休羡摇了摇头。
校尉们之前已经对乔家绒线铺的掌柜和伙计问过话了。
乔氏夫妻两人睡到后半夜的时候,隐约听到门外传来声响。但是只当是隔壁酒楼的客人,喝醉了之后摔倒在路边。
平日这种事情多的很,他们也没当回事。
谁也想不到,居然是有人摔死在了自家的墙根外头。
死者是从高处跌落致死,但是附近没有可以让他跌落的地方。而且没有目击的人证,经过搜查,尸体上也没有任何线索。
案情一下子变得很焦灼。
“咕噜……”
没吃早饭的万千户摸了摸已经开始叫唤的肚子。
正所谓“来都来了”,“这个点了”,“吃了再走”,万达决定不委屈自己。
再说了,今天他本来就是冲着吃饭来的嘛!
“走!吃饭去!今天算是出公差吧?午饭可以报销对吧?走,走,走,高会,这家的黄河鲤鱼可好吃了,不骗你!”
高会闻言,把头点的跟捣蒜似得,一马当先转身走进酒楼。
“三楼,上三楼,要靠海子的好位置坐!”
上回他和杨休羡来吃饭的时候,不巧三楼的雅座都被人坐满了,这才不得不在二楼用餐。
据说坐在三楼吃饭,顺着银淀桥的方向往东北看去,能看到秋天的玉泉山山景。
万达一路小跑了冲进店去,掌柜的一脸苦笑地带他上楼。
因为锦衣卫查案,今天酒店是注定不能开门营业了,这位爷还不是想坐哪里就坐哪里么。
“杨千户,万大人今天不是休沐么?怎么他就能自己跑到案发现场来呢?”
邓翔对着身边的杨休羡问道。
他是个多年的老兵油子,衙门里上面那些大人的心思,不用明说也能猜个七七八八。
今天这个案子,他们收到五城兵马司的消息,第一时间就赶来了。
不到半个时辰,万千户后脚就到,还是骑着驴来的。
虽然他说自己只是路过……天下哪有那么巧的事情。
前段时间混在膳堂里,已经把卫所里上上下下兄弟们的好感刷了个遍,如今看来,是准备要插手办案了。
“知道么,吴废后鞭笞万娘娘那天,万大人也是休沐呢。”
杨休羡笑笑,拍了拍邓翔的肩膀,没有正面回答。
后者眼珠一瞪,僵硬地转过脖子,看着杨休羡淡定的笑容。
“你是说……”
吴皇后被废不止和万娘娘有关,还和万千户有关系?
如果是真的,这个人也太会扮猪吃老虎了吧!
“阿嚏!”
坐在酒店三楼靠窗临湖最好的座位上,正等着小二上菜的万达重重地打了个喷嚏。
“身子单薄就不要坐在这种地方,秋天湖上的风可凉了。”
高会看了他一眼,说出了直男经典语录,“多喝热水。”
“你懂个屁!整个酒楼,就我现在坐的这个位子是最值钱的。一壶汾酒这里要卖五十个铜板,其中四十个铜板买的就是这里的景致。”
万达之前在霸州打工的的临清酒楼也是临河而建,客人们最喜欢坐在可以看得到河景的位置了。
不过霸州城的小河跟北京城的什刹海那完全没有可比性,就这个位子,可以同时看到燕京知名的“太液秋风”和“银锭观山”两大景观,堪称VIP中的VIP。
尤其是现在,阳光灿烂的中午时分,一片金色的波光洒在海子平静的湖面上。湖边的残荷都被罩上了一层薄薄的金黄色彩。
湖边的杨柳枝条坚守深秋来临前的最后一抹绿色,往下看只见岸上碧带环绕,湖中冷水生烟。
“不过依我说……”
万达抬起头,对着外头不远处挑了挑眉毛,“原来更好的‘景观’在这里呢……”
杨休羡走到三楼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万达这副狡黠的表情。
阳光照在他的脑袋散乱的毛发上,杨休羡几乎怀疑自己看到了一只刚偷吃了鱼腥的大肥猫。
第11章 镜中孽缘
“朕看过下面递上来的折子。”
北京城地界发生了这种案情,做皇帝的就算不过问,也是知道基本的情况的。
“朕记得,这个案子三天之内就告破了。”
朱见深笑道。
虽然是一个案件,但涉及到了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和顺天府两个衙门。
那个锦衣卫那边,袁彬递上的奏折里,对主导办案的杨休羡和万达二人,尤其是万达,那那是好一顿的赞扬,说的他仿佛是包青天再世一般。
对比之下,顺天府尹那边上的奏折就显的寡淡多了。只是简单陈述了一下案情而已。
两个奏折同一天呈上来,朱见深同时看了之后,将他们放在一起一对比,就看出了京中大臣们对于万达,和对万达身后所谓“势力”的态度了。
袁彬已经接受了万达被嵌入北镇抚司,并且参与办案的事实。这位前朝老臣,还身段柔软地向皇帝推荐了那个叫做杨休羡的年轻试千户。言语中多次提及万千户对杨千户也是非常欣赏的。
顺天府则公事公办,甚至可能对于外戚势力的加入有些不屑。不过也不会特意显露,干脆轻轻带过。
这就是他想要的结果。
年轻的皇帝很满意。
望向他小郎舅的眼光愈发和蔼。
“真的么?弟弟真是能干。”
万贞儿听说了,也是与有荣焉,欢喜得不行。
“哪里哪里,我只是坐在窗边,看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所以得到了些启发。”
万达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耳朵尖都红了。
那天他在那个位子上,看到了一个佳人。
一位身着粉色衣服,二八出头的俏佳人,出现在斜对街下方的一扇小窗的菱花镜里。
万达大大的眼睛和俏佳人秀丽的眉眼,在镜子中交汇。
下一刻,菱花镜被人罩上了一块红布,一只带着银色手环的素手探出,将撑着窗户的竹竿收回了屋内,窗户被彻底关上。
万达举起筷子,微微一笑。
好一个不下绣楼的小姐,好一个连临街的窗户都不会随便打开的严谨闺风。
回北镇抚司衙门的路上,别人锦衣卫们要么骑马,要么步行,各个都是猿背蜂腰,气势凛然。
只有万达,既没穿制服,也没佩刀,坐在小毛驴的背上,慢悠悠地跟着前面的队伍走。
面无表情的高会一手牵着驴。
“高会,我给你唱首歌!”
万达清了清喉咙,“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都不骑……”
“嗓音”之优美,让四周的同僚们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大人歇歇吧,太难听了。”
“真是不懂欣赏。”
杨休羡坐在一匹黑色的骏马上,和邓翔并辔而行。日上正中,他回头看了看跟在后头的万达,觉得他现在又不像猫了。
像个成婚不久,骑驴回娘家的乡下小媳妇。
就是前面牵驴的高会有点碍眼。
“万千户,可是不会骑马?”
杨休羡起了逗弄的心思,驱马转身来到他的身侧。
“我可是从小在霸州军营里长大的,你说我会不会骑马。”
万达抬起头,迎着阳光说道。
秋天的阳光照在他白净的脸上,从杨休羡的角度看过去,都能看到少年人脸上绒绒的白毛。
果然还是像猫的,脸上肉嘟嘟的,像只大橘猫。
杨休羡家里就有一只大橘猫,叫做“金丝虎”。又肥又大,虎头虎脑,平日里最得他的喜爱,喂得鱼儿都比别的猫要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