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嫁有风险,二次需谨慎(134)
安戈说话很轻,因为稍稍重些,喉咙又会忍不住要咳嗽。
“你不心疼心疼我么?我病了,要你照顾我。”
他偏着脑袋看方羿,就像守着花开的精灵。
他对上方羿的眼睛,见他还是一点反应也没有,眸子里的光亮一点一点黯淡下去。
“你说你都躺了这么久了,什么时候能醒过来啊?”
“你再不醒的话,我可真就要答应那媒婆,娶个小娘子回来了哦。”
没等对方回应什么,他又自己先否决了:
“唉不行不行,世上还有谁比咱猴哥更好呢?还是别答应了,要明天那媒婆再来叽叽歪歪,我就拿扫帚轰她。”
他一下子说急了,又咳嗽了好几声。撑着帮方羿按摩完,把人搬回床上躺好,才缓过劲去喝水。
“你要是一直这么躺着,我可怎么办呢?”
“你知道我最喜欢热闹了,现在每天过这么冷清,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说话,我心里,憋得慌。”
他缩进被窝里,搂着方羿的脖子,耳朵贴在他的胸口,慢吞吞道:
“从前你没事就喜欢叫我,总是作弄我,叫我小夜叉。现在我在你面前一天蹦跶到晚,讲好多好多笑话。”
说着,他看了眼床边一本几百页的笑话集册,那是他这些年苦思冥想琢磨出来的,“我就等着你从冰窖出来,我把这些都讲给你听。但是我每天讲那么多,你却不理我......”
他说着说着,困意渐渐就漫上来了,席卷那对忽闪忽闪的眸子,将他们慢慢合上。
安戈本就染了风寒,困起来真是招架不住。但他又怕将风寒传给方羿,便还是强撑着困意起身,在方羿额上轻轻印了一吻,自己缩到床铺的最里面,贴着墙根,背对方羿。
次日清晨,天还没亮,安戈是被脸上的瘙痒弄醒的。
他本在梦里捡了只松鼠,那小东西的尾巴毛茸茸的,很是可爱。只是那东西淘气,老是拿尾巴拨弄他的脸,他便一面骂着小兔崽子,一面伸手挠脸。
只是风寒将他折腾得有些低烧,抬手的动作因此很是无力,软绵绵的。
“哼......”
他嘴里哼哼唧唧,脸上的瘙痒便立即没了,只是没有消停多久,那东西又爬了过来。
那是一支骨节分明的手,掌部有厚厚的一层茧,一看便是练家子。因为许久没有动弹的缘故,指间的动作还很是僵硬。
他怕惊扰了熟睡的人,所以在那人发声时便骤然缩了回来,少顷,又似乎无比眷恋般,小心翼翼地又将手伸过去。指尖碰到他毛茸茸的眉毛,然后往下,轻轻地前后滑动,任睫毛在指腹划过,弄得手指的主人很是欢喜。
但安戈便不怎么舒服了,他睡得迷迷糊糊,脸上最总是有东西弄他。
眉毛痒,挠。
眼睛痒,挠。
嘴巴痒,打!
只听“啪”的一声响,安戈在半梦半醒间不知拍到了什么,那东西硬硬的,却不像铁块木头,冷冰冰的,却还是有那么点温度。
拍打的手僵在半空,愣了许久,豁然明白什么一般,一下子从梦中惊醒,幡然起身。
睁眼的刹那,他委实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
只见昨晚还意识不清跟个木头一样的某人,正完好无损地坐在他身旁,眼眸深邃,仿佛融了万里江山,霸道,深情。
为了方便夜里起来照顾方羿,屋里是一直亮着灯的,烛光熹微,却也足够让安戈看清。
他的唇角动了动,许久许久,猛然抬手揉眼,生怕自己看错。
放下手时,眼前的景象却未变动,这人定定看着自己,如诗的眉,如画的眸,眼角微垂,唇畔微勾,仍是旧时模样。
安戈还是不敢信。
他一个人守着方羿,春秋交替了整整七个轮回,这场景不是没梦到过。现在这人突然醒了,突然毫发无伤地坐在他面前,他却又惧怕了。
还是用力地去揉眼睛,不过这次,却被一双手温柔地阻止了。
他盯着眼前的人,动也不敢动,生怕这是重复了千百遍的梦境。
“啪嗒!”
眼泪夺眶而出,安戈却不敢去擦眼泪,还是定定看着方羿,嘴唇抖得厉害,喉咙里发出呜咽的声音,却又不敢嚎啕发声。
直到,方羿将他的手包在掌心,定定看着他,仿佛用尽了一辈子的深情,缓缓道:
“小夜叉,我回来了。”
须臾之间,冰雪消融。
陷了一整晚的漆黑终于迎来破晓,几缕晨光透窗而入,洒了一室的温暖。
作者有话要说:
代嫁这篇文章终于也完结了,很幸运有读者追随到这里。很多小可爱是从一开始就在追了,也有不少是中途加入进来,老木在这边都很感激,感激你们每一位。
可能认识我久一点的小可爱知道我是去年七月就已经开始写文了的,然而自身本事不到家,硬生生递交了十四次申请,才在今年五月正式成为晋江的签约作者。我的写作之路虽不坎坷,却也不是很顺利。尤其是
第一篇文,连载直到完结才有100个收藏(不多不少,刚刚100),文章下面的评论也多半都是对文章和角色的吐槽谩骂,或者直接上升到我。
我当时难过,不甘心,甚至自我怀疑。因为一句指责轻飘飘就脱口而出,但是他们嫌恶的那些点,却是我花很多心思推敲出来的。
当然,不喜欢文章的人已经离开,这些缺点,所幸还是被留下来的大家包容。
写这篇文的初衷,是想用一段欢脱些的文字讲述一段吊诡的爱情(虽然后期有虐的情节,但是对比《慕良卿》,这篇文确实算老木特别欢脱的风格了),因为是签约之后的
第一篇文,所以很多地方还很生涩,申榜、压字数、贴公告,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所幸一路下来,有各位贴心的小可爱和身边的热心朋友,还算有惊无险。
有人跟我说,他不喜欢后来的安戈了,因为TA觉得他变得不有趣,不像一开始那样出场就自带笑点。我也能理解TA,大家喜欢看小说,是因为大家喜欢小说里的浪漫,喜欢小说里虚构出来的美满人生。人们希望主人公不要变,不要被俗世污染,希望主人公像最开始那样,可爱,纯洁,不谙世事。
那么,安戈变了么?
我的答案是,他变了外表,却没变内核。比起小说开端,他变得会认字,会武功,变得在君王面前行不改色。但他仍然是那个安戈,正如封若书认为那样——所有人都变了,只有小安没变。因为安戈一如既往地乐观浪漫,一如既往地不相信宿命,一如既往地是打不死的小强,是那个“给他一条缝就能撕破半边天”的人。
这是安戈特有的魅力。
再提方羿,此人专横,霸道,冷酷不讲理。这大概是所有人对他的第一印象。并且因为他种种的无情操作,大家一开始并不喜欢他。但看到后来,大家发现其实对他有所误解。他若无情,不会在大雨中跟王后开杠,不会费半天劲就为了一根糖葫芦,更不会半夜翻城墙去救安戈。他所表露的那些所谓的“无情”,只是因为被伤惯了,把自己包裹起来跟外界拉开距离的躯壳。这样一个自小就在尔虞我诈环境中生存的人,要敞开心扉,太难。
所幸,他的小太阳及时出现,驱走了他心里所有的阴霾。方羿前后变化是很明显的,但,与其说他为安戈改变了,不如说,安戈帮他把包裹自己的重重伪装拆卸,露出了他的本性,露出了那个重情重义,举止有度的方羿。
关于封若书,这是个让我从头心疼到尾的角色,因为他一直在被命运玩弄,“欺骗”这二字从一开始便缠绕着他。最后好不容易抓到一点可以倾付真心的东西,下一刻便发现这其实只是个笑话。
他以为安如意是真,却发现只是个骗局。以为霍邦是真,但他却因保护自己而死。以为复仇是真,最后却发现杀错了人。
所以,死,可能是他最好的解脱。当然,如果有小可爱想看他的番外,我也可以写一段。有想看的情节或者直接点梗的,可以在评论区讲出来,我会视情况满足。
关于结局,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HE,之前有朋友看了我的文章,问我要不要考虑让方羿登上王位,君临天下,因为那样,我就成就了一个英雄。
然而,安戈是憧憬自由的,他厌恶高墙深院,尽管他可以为了方羿委屈自己,与他生活在深宫大院里。但那样并不完满。我不忍心,方羿更是不忍心。
因为我深知我要成就的,不是一个英雄,而是一段感情。
所以,隐退江湖,匿迹朝堂,与心上人做一对无拘无束的鸳鸯,才是最大的成就。
关于番外,因为最近实在太忙,加上又把自己作感冒了,所以我先设置完结,番外就不定期更新哈~
最后,打个小广告,下一篇文《捉鬼师也要谈恋爱》,古风重生文,求收藏吖~~~~~~
最后的最后,真心谢谢能看到这里的各位读者,如果身边有喜欢看这类文的朋友,如果你觉得老木这篇拙作姑且还能入眼,还请帮忙推荐一下吖~
爱你们,每一个~mua~~~~~~~~~~~
第149章 国师番外
一
渔村有个哑巴, 生相文弱, 性格孤僻。空读五车学识, 手无缚鸡之力。
寻常人说穷,通常会讲连锅都揭不开,但, 哑巴连锅都买不起。
哑巴的眼睛很好看,瞳色深邃,眼尾下垂, 无端端就生出一股愁绪。
村里人说,哑巴上辈子铁定做了什么伤天害理之事,这辈子才得了报应,生了一副哑嗓, 只字不能言。
哑巴无父无母, 据说小时候家里穷,被父母卖到大户人家做了奴仆。但那少爷在老爷面前很不得宠,便时常迁怒下人,动辄打骂。哑巴由于说不出话,叫不出痛,被打了没人发现, 每每首当其冲。
后来, 哑巴受不了了,自己从府里逃了出来, 大冬天跳进落霞河,抱着根浮木漂了两天两夜, 终于甩掉了追打的家奴。
那之后,哑巴便隐姓埋名,勉强算个自由之身。
但他在落霞河泡的那两天,惹了一身病痛,干不了重活,还得时常吃药,故而活得很是拮据。
哑巴靠卖字为生。他的字体隽秀,透着一股文人的清雅,不少人都喜欢。
只是最近天寒地冻,人们极少出门,他在村口摆了一整天的摊,也只帮人写了一封信——两文钱。
两文钱,可以买一个馒头。
但近来天冷,他需要一条被子。
他想挣钱,想买棉被,而不是等到冻得睡不着的时候,把所有的衣裳都盖到身上,再在上面压一把木椅。
那天,哑巴的字又没卖出去。
他想了想,收拾了摊子,走向码头——每天那里都有货船,需要很多苦力帮忙卸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