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渣攻,绝不爱慕师尊(209)
身份等级的鄙视链遍布整个世界。
神族看不起修仙之人,修仙门派中的内门弟子看不起外门弟子,外门弟子又瞧不上凡人……
平日里不被待见,只能做做杂活的外门弟子,满心怨怼,在云缈他们是底层,可面对一个贸然认亲的小乞丐,他们刚好用这个机会出气。
被暴打一顿,丢出云缈后,钟离泽在山下城镇上行乞,讨生活。
此处倚仗云缈,仙门庇荫,城镇说不上有多大富大贵,但至少琳琅满目的美食,和富丽堂皇的门店惊艳了钟离泽,他那时就想,他不会离开这里的,他一定要留下,一次被丢出云缈,他就上第二次,两次不行就三次,千千万万次,只要他还有力气,他就要爬上去!
大约是生活精神都富足的人,同情心要更丰富一些。
这里的城民对他不差,街摊老板们收摊的时候,也会把丢入猪食盆前的食物分给他一些,就连客栈的老板都很友善地允许他同看门狗同住一窝。
钟离泽缩在狗窝里,捧着快馊的糕点,感到很满足。
狗窝里面铺了厚厚一层棉花胎的软垫,里头不算大,但躺下一个饿得骨瘦如柴的七八岁孩子不成问题。
他那几日睡得特别安宁,因为狗窝不像他家那样漏水,还能把寒风完全隔绝在外,很温暖。
如此过了近一年,待到街上张灯结彩,挂满了缤纷的灯笼,钟离泽知道,快过年了,他也来到这个地方一年有余了。
这一年,他上了几十次山,每次都被丢下去。
云缈山陡,对修仙之人来说不算什么,但对于一个毫无修为的凡人孩子而言,光是爬上山都用了他足足两日时间,他浑身酸痛,没有力气再与守门的外门弟子辩驳。
但对外门弟子的怨恨,像一颗阴暗滋长的种子,深深埋下。
碰壁那么多次,他也想过,要不要放弃呢?
可他孤苦伶仃一个人,就算放弃了,他又该做些什么呢?难道要乞讨一辈子?难道给某个豆腐坊的老板当学徒?
可他不甘心啊。
他笃定自己不是一般的凡人,他体内还流淌着仙君的血液,他甚至偶尔能操控一点点微弱的灵力去保护自己。
他觉得自己不该庸碌一生,他为何就不能成为高高在上,受人崇敬的仙君呢?
直到这个除夕夜,看着一身青袍,俊容仙姿的仙君站在自己面前时,他愣住了,那仙君伸手牵住他脏兮兮的小手时,他还以为自己在做梦。
他看着这张与自己有几分相似的面容,忽然眼眶就热了,甚至将之前所受的苦难都可以抛诸脑后,不再计较。
一个「爹」字刚吐出口,就被扇了一巴掌。
那一巴掌力道极重,扇地他头脑嗡鸣,眼前发花,脸颊瞬间肿起,唇角还挂着一抹血痕。
钟离泽很不解,他满是委屈又满是困惑的眸子对着简十初,似在质问什么。
简十初只冷着脸对他道:“从今往后,我便是你师尊了,你要记住,我只是偶然路过见你可怜,带你回山,别的休要提起,否则我会将你逐出师门,你是生还是死,都将与我无关。”
钟离泽准备了一肚子的话,关于自己这几年的,关于他母亲如何在夜里常常点灯枯坐天明的,他没来得及说一个字,这些记忆就被迫粉碎在脑海深处,他永远无法吐露这一切。
他千里迢迢来找他父亲,却与他父亲成了师徒。
也只是师徒,只能是师徒。
内心的阴暗从不是一朝一夕长成的,那颗怨毒的种子或许是在这一刻种下的,生根发芽却是在钟离泽无意中于天机阁内发现一卷天书。
天书无字,他却看出了端倪,这似是一本能预言未来的天书。
书中描述的是一个名叫将夜的少年来到云缈后拜入神隐峰仙尊名下,各种珍宝与秘境机缘就像往他身上倒贴一般,统统被他囊括进口袋里,而关于钟离泽,只寥寥几笔描述他在将夜欺师灭祖的过程中,发挥了一个助攻的作用,最后惨死在将夜手中。
一直觉得自己不被父亲重视,是来自于身份不可暴露。
可就算如此,他也是掌门的徒弟啊!
一直以为他最大的竞争对手是人人恭维的大师兄,却终于发现,他和大师兄都不是这个世界的主角。
钟离泽靠着这本天书,获得了无数本该属于将夜的机缘与宝藏。
并且利用这本天书中的秘密,诓骗大师兄君衡误闯后山禁地,又成功取代了君衡的首席弟子之位。
他本以为自己成功了。
可将夜出现了!
他的危机终于来到了!
明明是他偷走了属于将夜的机缘,他却觉得既然都入了自己口袋,那就是他自己的,将夜才是那个忽然出现,要抢夺他一切的人。
将夜——不该存在!
他想让他彻底消失,那么,属于他的东西就都永远属于他了。
可出现的那个黑袍男人告诉他:“你所知的天机,都是我一手撰写的话本,你以为你堪破一切,却不知那些都是我的设计,既然你已入局,就脱身不得了,为我效命吧,我便赠你一具身躯,让你重新来过。”
钟离泽已经没得选了,他很聪明,明明晓得自己被利用,自己身在局中,可他反抗不得,便选择遗忘弊端,而去接受。
关于身世,除了他那个不负责任的爹,唯一知晓的也只有他敬爱的大师姐纪鸢了。
可师姐,她死了。
更多的秘密,他真的不想带进棺材里,也不算是博取同情,只是想全部说出来,说给腓腓听,哪怕腓腓听完后依旧恨他,甚至嘲讽他,他也无所谓。
可怀中的小猫儿并没有嘲弄他,也没有同情他,纤长的睫毛半垂着,掩住眸中情绪,让人看不透。
一动不动地任由他抱着,等着他命殒的那一刻。
钟离泽自嘲一笑,皮肉焦黑的手轻轻顺着腓腓柔软的发。
他说:“我第一次见到你,是真的好喜欢你,那时候我就在想,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自由无拘,这般天生高贵的存在。你是天道的恩赐,是人人艳羡的血脉纯正的上古神兽,不需拼搏,你天生就高贵。”
“我想认识你,但我这样的人,你大约是看不上的吧?”他眸色微暗:“我能想到的,也只是掠夺了,抢过来的才属于我。”
“呃……”腓腓竟不知,当年他刚闯入云缈境内,就被笼子罩住,被钟离泽掠走,竟是因为自己太好了,而被羡慕,又怕求而不得,才如此极端地伤他。
腓腓脑海中闪过一抹不切实际的想法。
其实,若钟离泽不做那些伤害主人与将夜的事,没有在初次相见就抓捕他,他或许不会对他印象太差,或许也能同他友好相处着试试看。
也许,就不会走到这一步了。
但他们都知道,时光不能溯洄,就算回得去曾经,钟离泽偏执占有的掠夺想法也不会变。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啊。
他从来都觉得自己不去拼了命地争取,去把一切牢牢控制在自己掌心,就永远不会完全属于他。
他要的从来都不是成为腓腓的朋友,他要的是腓腓完全属于他。
经历决定性格,他那样的性格又决定了如今的命运。
但是,人都要死了,一切的权势富贵,尊崇地位,都成了过眼云烟,他什么也抓不住,什么都带不走。
唯独在死前这一刻,真真实实地拥着腓腓,便极满足了。
“轰隆——”
惊雷降下,淅淅沥沥的小雨点,变成了豆大的水珠,空气压抑地凝成胶质,狂风骤雨接踵而至,茅草屋檐抵挡不了这轰然降下的暴雨,刹那就洇湿了靴角衣袍。
钟离泽本能地将腓腓又往怀里紧了紧,抬起被烧掉半片的袖子,替腓腓遮住雨水的溅洒,不让一点水沾在他珍宝的身上。
故事讲完了,他的一生也走到了尽头。
所幸,他死之前还能搂着他唯一喜欢过的人,抚着小猫儿的软发,就像是他们之间从未有过深仇大恨一般。
钟离泽快撑不住了,唇角不断溢出鲜血,半边身躯被烈火灼焦,内里的脏腑也被烧地失去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