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米虫,虫虫虫!(94)
“倒、倒也不必。”无花果嘿嘿一笑,馋兮兮地凑过来,“哪里来的大葡萄,甜不甜?”
“不甜。”
“阿郎~”扭动,撒娇。
李玺没吐,胡娇先看不下去了,照着他的脸扔了一串。
“谢啦!”无花果唧唧吃起来,小胖脸一鼓一鼓的。
李玺没忍住,捏。
胡娇学着他的样子,捏。
无花果早就习惯了,还特意把脸往他们手边递了递,想捏几下捏几下。
一切都和从前一个样儿。
夏末清晨,阳光极好。
仆役们进进出出,个个喜气洋洋,搬完卧室搬书房,搬完书房搬灶间,一会儿的工夫,把整个偏院都搬空了。
李婆婆诚惶诚恐,“不是说只住几日吗?怎的一下子把家都搬空了?”
无花果扶着李婆婆,笑嘻嘻道:“这才到哪儿?魏少卿的家当还是太少了,一辆车都没装满。婆婆您瞧着,等着回来的时候一准儿把这十八辆马车都装满!”
李老汉连连作揖,李婆婆一口一个“老天爷呀”,语无伦次地拜托着,让他们好好待魏禹。
嫁女儿似的。
魏府门前围了一群人,大声小气地议论着——
“这还只是小住几天,等到真成了亲,魏家的好东西恐怕要堆成山了!”
“诶哟,可惜喽,这要换成女儿,萧氏还不得抖起来?”
“也是活该!当年黑着心肠把魏小子赶出去,你看怎么着?不仅当了大官,还跟皇家联了姻!”
“……”
从前萧氏仗着自己出身好,没少对左邻右舍冷嘲热讽,如今也算一报还一报。
李玺戳戳魏禹,别别扭扭地安慰:“你别生气哈,大不了让无花果告诉他们,是我硬要嫁给你。”
魏禹心下感动,没说话,而是当着街坊邻居的面,大大方方地握住李玺的手,和他一起上了马车。
众人又是一阵议论。
别管说好话的,还是说酸话的,其实心里都是羡慕的。
萧氏躺在床上,额头贴着冰帕子。
红眼病发作了。
她看着魏清清,几乎是咬牙切齿地问:“你在学堂怎么样?可见着圣人了?”
“……没。” 魏清清目光一闪,拧了个新帕子给她换上,“学宫规矩严,就算圣人去了,也不会让贵女们碰见。”
“不争气的东西!”萧氏一把扯下帕子,厉声道,“你若有魏禹那小杂种三分本事,我们母女也不会落到如此境地!”
魏清清眼圈一红,倔强道:“母亲怎么不说没把我生成男儿呢,指不定也能给您考个状元回来。”
“你——”萧氏扬起手,终究没舍得打下去。
“你跟我回过萧家,不是没见过你那些表姐表妹过的是什么日子,我当年就是太软弱,才走到了今天这一步。你若不想一辈子被人踩在脚底下,就长点心!”
她闭了闭眼,道:“下月秋猎,是最好的时机。”
魏清清垂首,应了声是。
似是有些不甘愿。
魏白白哼了声,挤开她,向萧氏大献殷勤,“母亲有空也带我回趟外祖家,前几日玉郎表哥还来信,说想我了。”
瞧着心爱的小女儿,萧氏终于露出一丝笑模样,“既然知道玉郎对你有意,便乖巧些,明年及了笄,我便同你外祖母说你们的婚事。”
“都听母亲的。”魏白白嬉笑着,眼中闪过这个年龄本不该有的算计和奸滑。
***
金枝院许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
消息刚刚传过来的时候,掌院女使便指挥着仆役们擦洗除尘——无花果特意交待,新王妃是个爱干净的。
大伙理所当然地想着,先把衣箱收拾出来,再把铜镜准备好,还有沐浴的大池子呀,梳洗打扮的妆台呀,总之就是参考着小福王的喜好来的。
结果,东西一搬过来,全都傻眼了。
第一个箱子,衣裳,春夏秋冬的全在里面。
第二个箱子,厨具,连瓦罐砂锅都搬来了,还十分有仪式感的放在了系着红绸的箱子里。
第三个箱子,书。
第四个箱子,书。
第五个箱子,书。
……
直到把一整车的箱子卸完,都没看到除了书以外的东西。
哦,不对,还有一箱子笔墨砚台、字画手稿之类的。
满院子的女使仆役,集体静默一刻钟。
他们,长这么大,都没有,见过,这么多,书……更没见过像魏少卿这样的人。
“汪!”
熊熊子一个大跳,威武地跃过门槛,嘴里叼着一卷画轴。
它也在帮忙搬东西!
众人这才回了魂儿,手忙脚乱地忙碌起来。
卧房先不用管,反正大概也用不着;浴池不急着刷,第一晚嘛,多半要和小福王用一个;专门用来梳洗打扮的屋子已经收拾好了,把那几件衣裳放进去就好。
所有人!
都去!
搬书!
大伙一边搬一边悄悄看魏禹。
肃然起敬。
李玺开心了。
这下是真开心,不是装的。
原以为再次跨进福王府大门会不知道怎么迈出那条腿,结果根本没有,他跟魏禹讲着条件就不知不觉进来了。
陌生啊,别扭啊,恍如隔世啊,根本没有,就还是昨天离开时的样子嘛!
以往回府第一件事就是去给杨氏请安,不管杨氏见不见他,都会去;今日不同,要安置魏少卿嘛,就“不知不觉”忽略了,无花果也没提醒他。
挺好的。
金枝院并非只有一个院子,而是一组院落群,李玺住的是家主院,女使们给魏禹安排的是主母院,也是所有院子里最漂亮的一个。
进门就看到两棵合欢树,正值花期,丝丝柔柔,开得娇俏。
西边有个小池塘,塘中漂着一个个价值连城的琉璃盏,盏中盛着一朵朵珍贵的碗莲。
乍一看,每只琉璃盏、每朵莲花的大小、花色竟然都一样,底下仿佛有绳牵着似的,漂流的方向都十分规律。
对魏少卿这样的强迫症来说,简直不能更友好。
合欢树上住着四五只鹦鹉,有大的,有小的,有纯白的,也有七彩花纹的。
别人进来小家伙们全都爱搭不理,单单瞧见魏禹,几小只齐齐飞了过来,扑腾着翅膀叫着:“王妃驾到!王妃驾到!”
李玺眨眨眼,惊呆了。
真不是他教的。
“汪!”
熊熊子一声令下,鹦鹉们才收了声,不情不愿地飞回树上,豆大的小圆眼还紧盯着魏禹不放。
魏禹勾着唇,心情不错。
非常不错。
他十四岁那年,见过他的父亲,在郑氏族学。父亲看到他的才学,想叫他回家,他没答应。
夜深人静,他也曾偷偷想过,魏家是不是和郑家大宅一样,有一间书房,宽敞,明亮,有一面墙那么高的书架,架上摆满书册。
还有长长的格扇窗,夏日傍晚可以把窗户打开,挂上竹帘,听鸟叫,听蝉鸣,看夕阳西下,看雨打芭蕉。
这些,亲爹没给他,魏家没给他,他也还没来得及给自己。他的小金虫虫,给了他。
小金虫虫端着腰带,扬着下巴,“是不是很感动?快,扑到我怀里,哭着喊着说喜欢我,我说不合适,你说必须合适,还要以身相许。”
魏禹没扑,也没哭,而且把人揽进了怀里,抱得紧紧的,却比扑了,哭了,更能传递真实的情绪。
小福王瞬间乖了,拍拍他,“好啦好啦,以后这个院子就是你的了,我在福王府住多久,你就住多久。”
魏禹应了一声,拢住毛乎乎的脑袋,克制地亲了亲发顶。
小福王眼睛一眯,“书昀兄,你不规矩了。”
魏禹笑,“午饭想吃什么,我去做。”
小金虫虫的注意力立即被转移,“铁板烧,要菜块,还要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