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米虫,虫虫虫!(30)
李玺扒着桶边,一点点往上顶,直到露出一双湿漉漉的眼睛,悄悄看。发现魏禹还没走,又嗖地一下缩了回去。
魏禹怕他淹着,关门的时候故意弄出声响,却没走,而是守在门外,护着他。
李玺很快就出来了。大概从来没自己照顾过自己,衣裳胡乱披着,头发也没擦干。
魏禹瞅了一眼,心底的躁动便消了。
还是个弟弟呀!
仿佛心有灵犀,回到卧房,李玺开口第一句便是:“我都想好了,只当你是我‘爹爹’,亲脸啊,抱一起啊,滑溜溜啊,都不算数。”
魏禹没应,只把他按在屏榻上,给他擦头发。
李玺背对着他,看不到他的神色,只能感觉到修长的手指抓着布巾,在发间轻轻擦拭着。
李玺抬起手,摸索着戳戳他。
魏禹没吭声,动作却轻了许多。
李玺又戳了戳,“你倒是说话呀!”
魏禹看着那根赖在自己手背上的嫩生生的小指头,缓缓开口:“我不想要这么大的儿子。”
“我还不想要你这么凶的爹呢!”李玺努力找场子,“我的意思就是,咱们关系好,那些小事就不要放在心上了,成不?”
魏禹勾了勾唇,舍不得再为难他,“什么小事?那个秘密吗?”
“对对对,就是那个秘密。”李玺连忙顺坡下驴,一本正经道,“既然你告诉了我一个秘密,我也履行承诺,告诉你好了。”
他清了清嗓子,用很小很小的气音说:“我跟你说,小胡椒有可能是公主!”
魏禹一怔,这还真是个秘密。
“谁告诉王爷的?”
“没人告诉我,我自己想的。”
魏禹一笑,看来是他想多了。
“你别不信,不止我自己这么想,大兄和二哥也这么觉得。我小时候不是跟着祖母住在宫里吗,早就听说圣人养了一个小娃娃在后宫,就是不知道是哪位娘娘生的,也没封公主。”
“后来好像是生她的那位娘娘薨了,小胡娇住的那个宫就成了冷宫,大兄天天带头欺负她。”
“六岁那年,我把她从冰湖里救出来,她就跟着我了。我白天去学宫读书,她就去练武,我练骑射的时候,她还是练武,她说练好了武功,大兄就不敢欺负她了。”
“大兄真不是个东西。”李玺最后得出结论。
魏禹:“……”
重点难道不应该是,既然胡娇是后宫妃嫔所生,为什么圣人不认,又为什么姓胡而非姓李吗?
“窦姑姑说我们是话本看多了,尽胡思乱想,其实小胡椒是掖庭一个罪奴生的,关进去之前就怀上了——我更愿意相信她其实是公主,毕竟我家小胡椒武功那么厉害!”
魏禹:“……”
他更相信那位姓窦的女官。
今上子嗣单薄,倘若胡娇真是皇室血脉,圣人和太后不可能舍得她流落在外。
交换完“秘密”,两个人之间的那点小尴尬也就消失了。
李玺没骨头似的歪在屏榻上,歪头看着魏禹,“你真不吃猪肉吗?”
魏禹一怔,这是白日里柴蓝蓝说的,没想到,他居然记到了现在。
“如果你不喜欢吃,下次不用勉强,咱们可以吃羊肉、鹿肉、兔子肉。”李玺弯着眼睛,语气软软的,像是在哄他。
“并非不吃,只是不喜欢。”
“为何?”
为何呢?
因为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许是静谧的黑夜让人放松,许是旁边的人太过纯粹无垢,藏在心里许多年、从不愿向人提起的往事,缓慢而坚定地冲破了那道防线。
“我幼年时住在猪圈旁,日日看着,顿顿喂养,见得多了,就不想吃了。”魏禹下意识地抚着虎口的疤。
李玺早就发现了,每次他思考或者压抑怒火的时候就会摸这里。
“这是被猪咬的吗?”李玺抓过他的手,拉到眼前,认真看。
很长的一道疤,从虎口一直延伸到手掌另一侧,比其他地方的肤色偏白,隐隐鼓起,有点硬。不难想象当时的伤口有多深,可能再深一些,半个手掌都没了。
李玺碰触的时候非常小心,似乎怕他疼。
魏禹的心隐隐发烫。
金尊玉贵的小福王没有惊讶或鄙夷,没有“好奇”他的养猪经历,更没有借着“关心”之名问东问西,只是在意他的伤。
还恨恨地帮他骂:“真是一头坏猪!死了也不可惜!”
“确实死了。”魏禹淡淡道。
被他放到田埂上,吃了泻肚草,接连不断地拉肚子,一天天虚弱下去,最后瘦得皮包骨,死掉了。
“死得好。换成我,一定让府兵把它吊起来,打一百鞭,再杀了吃肉。”
魏禹轻笑一声,微扬的嘴角渗着一丝凄冷。
那时候,他身边哪里有府兵?
整个姜家,只有他一个外人。
自从外祖父和舅舅相继去世后,他的日子愈发艰难。不仅舅母表兄弟可以随意欺辱他,就连猪见了它都哼哼叽叽不乖顺。
这也没什么。
每天吃些剩饭剩汤没什么。
早起贪黑熬猪食没什么。
时不时被舅母打骂没什么。
住在夏天漏雨、冬天灌风的小草棚里也没什么。
旁边就是猪圈,时时刻刻臭气熏天,对他来说同样没什么。
床下藏着的几本书可以时时翻阅,在小小的魏禹心里就是最大的安慰。
可是……
“猪为什么要咬你?它饿了吗?”李玺掰弄着他的手指,弯来弯去,还捏着他的手指去碰那道疤。
软软暖暖的力道,让魏禹心头微颤,彻底没了戒心。
“并不是饿,我刚带它出去吃过猪草。”
“它吃完草本是要进猪圈的,却闯进了草棚,啃碎了,我的书。”
魏禹闭了闭眼,平复着几欲窒息的情绪。
那几本书,是他黑暗的幼年生活中唯一的救赎。时隔多年回忆起来,依旧忘不了当时的愤怒和绝望。
那一年他只有六岁,瘦得像根头大身子小的蘑菇丁,命都不要了,扑过去抢书,被猪一口吞下去半边手掌。
当时几个表兄就在棚外看着,嬉笑着,口口声声喊着:“没人要的小杂种在和猪打架,哈哈,快来看呀!”
若非疼痛和愤怒激发出他极强的求生欲,今天,这只手可能就没了。
李玺抓着他的手,紧紧地扣到胸口,越攥越紧。
嘴上却嘻嘻哈哈地说着相反的话:“你可真是太幸运了!你是不知道,我每天早上醒来许的第一个愿望就是,天上赶紧打一个雷,把学堂劈成渣渣;或者闯进一只大黑狗,把我写的大字叼走,不要让圣人看到……”
魏禹不由笑了。
他知道,李玺是在用这种方式安慰他。
他收扰五指,把他的手包在掌心,又很快放开。只任由自己放纵了很短很短的时间。
李玺的手“逃”走了,确认安全后又凑过来,挑衅他。五次三番,乐此不疲。
魏禹缓缓地勾起唇,刻在心底十几年的伤,就在这一刻,一寸寸,一点点结了痂,硬成疤。
不再渗血。
不再腐烂。
不再担心随时会撕扯到痛处。
也不再,见不得光。
“你是不是很喜欢书?我送你吧,我有好多。”李玺支着脑袋,目光灼灼,像夏日骄阳,明亮而耀眼。
魏禹移开视线,“都送给我?”
“恐怕不行,有些是我爹的——除非你嫁给我,生个娃娃,就能继承福王府家业。”
李玺挤眉弄眼,哄他开心,“就像隔壁那对一样。”
魏禹笑:“王爷为难我了。”
“我觉得也是。”李玺嘻嘻一笑,突然凑近他,宝石般的眸子忽闪忽闪,“你说,隔壁是谁,会不会跟咱们认识?”
“看看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