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米虫,虫虫虫!(239)
“吃里扒外、攀龙附凤、不顾亲情……”杨豫缓缓念着,笑得悲凉。
他扶住床架,支撑住自己摇摇欲坠的身体,缓缓言道:“母亲不是不喜欢长安、不喜欢芝娘吗,好,儿便带你离开,弘农不够远,黔州行不行?”
“若您还觉得不行,那便永州、柳州、交州、崖州,您选一个……便是天涯海角,孤老终生,只要您愿意,儿都奉陪!”
郑氏看着他,怔了怔,“你疯了,你在说什么?”
“我说,我要带您离开长安。”
还杨家一个清静。
还李仙芝一个清静。
近日,坊间多出一桩笑谈。
言说杨家主母人老心不老,暗地里垂涎年轻俊朗的小郎君,不敢养面首,便拘着自家儿子,使人家夫妻不得团聚。
小福王看不过眼,好心好意送了她四个面首,且个个是长安城数得上号的,光是赎身钱就能在最繁华的地段买下一处大宅子了。
如今,那四个小面首日日夜夜住在杨家,郑氏不知如何快活,反正大夫没少请,听说开的都是益气补身的药……
这下,别说郑氏,杨家从主子到仆从全都没脸出门了。
那些原本在杨家做事的仆役,但凡有法子的,都自掏腰包为自己赎了身,再不肯待下去。
紧接着,郑蕊儿的事被抖出来。
这下,就连郑家女儿的名声皆受了影响,尤其是订了亲还没完婚的,听说夫家那边正商量着要把婚事退了。
关键时刻,新上任的郑家家主——郑孞当机立断,断了和郑氏的关系,不再承认她是郑家女,这才稍稍挽回了郑家的名声。
之后,郑嘉柔在宫中开了个小宴,广邀郑氏一族的小娘子赴宴,相当于给她们镀了层金。
至此,退亲风波才终于止住。
杨家那边也不平静。
闹了这么大一个笑话,杨氏家主无论如何都不能再忍了,说什么也要休了郑氏。
最后,还是杨豫稳住了局面。他答应父亲,会带郑氏离开,就当杨家没这个人。
崔沅从黔州回来后,黔州州牧始终空缺,杨豫请旨赴任,圣人没允,让他先去跟李仙芝商量。
——主要是怕自家那个混世小魔虫撒泼打滚不饶他。
安定军营。
李仙芝和杨豫相对而坐,一个面无表情,一个勾唇浅笑。
半晌,李仙芝才开口:“你想好了?”
杨豫点头。
李仙芝抬起脸,眼圈泛红,“你是不是为了我?我说过,我不怕的。你想行孝便去行孝,我不拦你。你留在长安或者弘农,至少我们每月还能见一面,若去了黔州,我……”
“每月见一面,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你愿意,我不愿意。”杨豫握住她的手,道,“芝娘,给我三年时间,三年后,我还你一个家,一个完完整整的家。”
“三年之后若婆母依旧——”
“你不信我吗,芝娘?”
杨豫一如既往微笑着,就像当年、当年他们的孩子没了,李仙芝险些撑不下去,他便是这样轻轻缓缓地说着话,哄着她,把她从鬼门关拉回来。
李仙芝别开脸,赌气道:“兴许用不了三年,我就不想要你了。”
“那我就再把你追回来。”
……
最后,杨豫还是走了。
带着病重的郑氏。
李玺气到不行,“你说姓杨的这是什么意思?他是不想跟大姐姐过了吗?那干脆和离啊,这样一走了之算什么?”
咔嚓咔嚓嚼着大冬枣,就像在嚼杨豫的骨头,“还说什么,让我大姐姐放开手脚,不用考虑子嗣,别再顾及杨家,没人再给她添堵……我呸!不想添堵就和离,别耽误我大姐姐找漂亮小郎君!”
魏禹手上一顿,道:“大姐夫真是那般说的?”
“别叫他大姐夫,在他踏出长安城的那一刻,就不是我大姐夫了!”
魏禹笑笑,问:“虫虫,大姐夫是不是还说过什么?”
“说了别叫他大姐夫!”李玺把咬了一半的枣子塞进他嘴里,当作对他的惩罚。
魏禹却毫不嫌弃,不紧不慢地嚼着。
李玺哼了哼,咕哝道:“不知道,那天我不在,这些话是听三姐姐说的。”
就说呢!大姐姐干嘛把他支去猎山,原来是怕他一怒之下打姐夫——呸,不是姐夫!
魏禹摇摇头,“不是对大姐姐,是对你,除了吃喝玩乐之外的,大姐夫有没有说过特别的事,仔细想想。”
“特别的事……”
李玺眨了眨眼,“立太子吧,还有皇城令……那天我给姓郑的恶婆婆送面首——说到面首,这事他们办得不错,我已经把卖身契给了他们,让他们自谋生路去了。”
“就算他们哭着喊着想要留在咱们家,我都没答应!”小媚眼飞啊飞,一脸邀功。
魏禹:“说皇城令。”
“哦,‘皇城令只传嫡系’,大姐夫就说了这个。”不感兴趣的话题,小金虫虫一句话就能给它画上句号。
继续“咔嚓咔嚓”吃脆枣。
“想到一块去了。”魏禹笑笑,“虫虫,你可明白,大姐夫这话有何深意?”
咔嚓咔嚓咔嚓——欸?
“我想起来了,那天大姐夫也是这么问我的,还说让我回来问问你,你们在打什么哑谜?”
魏禹掏出《百兽图》,在城门中蹲守的那只猎犬身上画了个圈。
“长安府兵,皇城令,只能属于福王府。”
魏禹打这个主意,是为了李玺。
杨豫,则是为了李仙芝。
李仙芝此生最大的遗憾就是不能生为男儿,继承定王的衣钵,如今,杨豫为她争下了这个绝佳的机会。
杨豫远赴黔州,和杨家切断来往,其实不是让李仙芝给他三年的时间,而是他给了李仙芝三年。
三年,足够李仙芝拿下皇城令。
甚至,成为大业史上,第一位女王爷。
第147章 争一争[二更]
正如魏禹在《百兽图》中所画的那般, 长安府兵,是把守皇城的猎犬,进可捕豺狼, 退可守门户。
皇城令, 便是号令这条猎犬的唯一信物。
于长安府兵而言, 皇城令的威信犹在帝王的圣旨之上。
皇城令下还有一枚禁军符, 管的是京城十六卫, 虽不如皇城令般只忠于王府, 却也代表了一国之君的信任。
谁若能把这一令一符握在手里,无异于握住了皇城的命脉。
魏禹指节轻扣着《百兽图》,问:“虫虫觉得,这枚令牌该给谁?”
李玺咔嚓咔嚓吃着脆枣, 不怎么上心地说:“不是说‘传嫡不传庶’吗,安王爷爷没子嗣,定王阿爷也没有,只剩下戾太子那一支,该不会给那个养在秦州的小堂弟吧?”
魏禹微微一笑,“谁说定王无子嗣了?”
“我又不是亲生的,难不成阿爷还有别的——”说到一半, 李玺猛地坐直,“书昀兄的意思是……”
魏禹缓缓点头。
“是大姐姐吗?”李玺不确定地看着他。
魏禹再次点头, “寿安县主是定王的嫡长女, 是皇族这一代第一个孩子,自小长在宫中,得先帝亲自教养,尚未及笄便带领镇远军抓贼除恶。”
“论人品,论性情, 论身手,论功绩,若她都没有资格,我想不出,这皇室中还有谁有资格。”
早年间,他还在平康坊讨生活,曾亲眼看到李仙芝一袭红衣,一杆缨枪,将一名作恶多端的采花贼斩于马下。
纵使敌血飞溅,浸湿了石榴裙,她亦面色不改。
这个画面深深地印在了魏禹的记忆中。每每听到“英雄”二字,他想到的不是那些开国猛将、封疆大吏,而是李仙芝。
李玺不再“咔嚓咔嚓”啃枣子,而是慢慢地嚼着,细细地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