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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之后(14)

作者:雾十 时间:2023-07-20 10:32 标签:甜文 宫廷侯爵 朝堂之上

  “我叫兰因!”闻小因立刻插话。
  “没人问你。”小皇帝没好气的瞪了眼自己的怨种弟弟,这不是挺会说话的嘛,刚刚到底在干嘛啊?一直努力想当个端水大师的小皇帝,又对没说话的连伴伴道,“真是缘分啊,他俩的名字正能凑成一个成语。”
  连·纯文盲·絮果茫然的抬头,什么?
  絮果的娘一直坚持小孩子就该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打算等儿子六岁后再安排他学习,不想计划赶不上变化,阿娘突然病重,絮果上学的事也就只能等他进京后再说了。
  闻世子就不同了,他早早就开始了早慧儿童的读书人生,哪怕进了皇宫,功课也是一天没有落下的。他名字的寓意,更是已经不知道听旁人说过多少次。兰因,既感情像兰花一样美好,是他父王母妃伉俪情深的见证。
  絮果的意思,闻兰因机缘巧合地知道,是指注定离散的结局。
  小小的世子,蹙起了一双剑眉:“这个成语的意思一点也不好,我不喜欢。”说完还尤觉不够,又转头一脸认真地建议絮果,“不然我给你改个名字吧?咱们一起取个连起来吉利点的。”
  絮果:“???”有病?
  絮果不怎么会骂人,“有病”已经是他能想象到的措辞最严厉、最难听的话了。
  一直到清爽可口的斋菜被端上来前,絮果都气呼呼地没再和闻兰因说过一句话。当然,他本来也没打算和闻兰因说话,只是如今拒绝得更明显了一点。
  小世子对此却好像全然未觉,在箸瓶被端上来的时候,还主动给絮果拿了香箸。
  自抠门抠到丧心病狂的先帝驾崩后,京中的奢靡就触底反弹、蔚然成风,尤其是酒楼行业,攀比特别严重,除了比饭菜的味道、摆盘和价格,还会比餐具。你家用黄花梨的筷子,我家就有名家亲笔所画的食屏,哪怕连开源寺这种清净之地也无法免俗,与时俱进地跟上了香箸之风。
  絮果远在江左,哪儿见过这等阵仗。颇为不明所以的接过了散发着香气的木筷,整个人都有点懵。
  他也就顾不上生气了,只前倾身子,小声地好奇问阿爹:“兰因是不是偷玩他娘的胭脂啦?”
  连亭:“???”
  絮果有理有据:“不然为什么他拿过的筷子是香的?”
  连亭的视角更独特,他也“小声”和儿子咬耳朵:“你是不是偷玩过你娘的胭脂?不然你怎么这么熟练?”
  絮果一脸沉痛,往事不堪回首:“我娘打得可疼了。”
  小皇帝全程旁听,很努力地绷着脸,才勉强维持住了自己天子的威严,没有当场笑疯。连伴伴的儿子不只人长得可爱,连性格也很好玩啊。他再暗暗看了眼自家那个宛如峨眉山猴子的弟弟,心好累啊。
  斋菜上来后,闻世子无处安放的欠揍,就表现得更加明显了。
  他根本不肯好好吃饭,反而又开始一个劲儿地盯着絮果,絮果夹哪个,他就跟着夹哪个。一次、两次絮果都很有礼貌的让了,但次次如此,絮果也不是没有脾气的啊。
  他怒视向闻兰因,想要传达自己的意思——你果然是有病吧?!
  有病的小世子却眼睛一亮,像挂了霜的葡萄似的开始放光,全身上下都跟着往外冒一种不知所谓的开心。
  絮果……本来都做好吵架的准备了,但看对方精神好像不太对劲儿的样子,又默默地怂了。
  闻兰因:“!”
  连亭虽然一直在给陛下布菜,却也眼观六路把两个小朋友的官司都看在了眼里。对于这种事情,他在一行人撞上的时候就已经提前做了心理准备,处理的方式更是得心应手,自然而然地就转变成了给三个孩子分别夹菜,个人吃个人碗里的!
  只不过连亭是个标准的记仇死太监,给他儿子夹的都是儿子会喜欢吃的,给闻世子夹的嘛,只能说都比较营养,对身体好。
  小皇帝看不出里面的门道,只看到了吃饭速度明显慢下来的阿弟,不得不再次端起长兄的气场:“不能挑食,好好吃饭。也不要东张西望。”
  规矩,规矩,处处都是规矩。
  闻·规矩受害者·兰因再次想要闹了,以前在老家的时候,根本没人会要求他这些!他要回北疆,他要回北疆,他要……闻兰因看了眼旁边一直安安静静捧着小碗、连伴伴夹什么就吃什么的秀气弟弟,好吧,雍畿也不是一无是处,他忍!
  絮果再次在心里做法:快吃,快吃,快走,快走!
  可惜,天不遂人愿,特别是不遂小朋友愿。饭后,阿爹口中的大小郎君也并没有着急离开,反而大的那个表示相请不如偶遇,既然都是来逛开源寺的,大家就结伴而行吧。小的那个点头如捣蒜,继续双眼直勾勾地看着絮果。
  可以说是非常没有边界感了!
  絮果躲在阿爹身后,再次变成了那个不太敢和旁人搭话的腼腆小朋友。就在连亭有些担心儿子,大脑飞速转动着该怎么帮孩子解围的时候……
  小皇帝已经学着大人模样,先征求起了两个小的意见:“接下来你们想先去哪儿?”
  闻兰因立刻大声表达意见:“我想吃肉!”
  刚刚在素斋楼里,他都没好意思说,但他真的很想吃肉啊,他需要肉。一顿素斋吃下来,没有一滴荤腥,哪怕很好吃也会让他有一种没有吃饱的错觉。
  小皇帝:“???”在寺庙里,你要吃肉?你怎么不要上天呢?
  絮果、絮果竖起耳朵,从阿爹身后缓缓走出凑近,胆子原地变大,因为……他也想吃肉啊。QAQ
  作者有话说:
  絮果:只要你也爱吃肉,我们就是好朋友!
  本章又名《友情的极限拉扯》。
  瞎扯淡小剧场:
  采访一下攻受对彼此的第一印象:
  絮果:他有病!他有病!他肯定有病!
  闻小攻:我们有一个非常美好的开始!一开始我帮了他,然后我们坐在一起吃饭,还交换了名字!
  *箸瓶:就是筷子筒。
  *香箸:说白了就是散发着香气的筷子,在宋朝很是流行过一段时间,连配套的汤匙都是香的,虽然我至今无法理解它们存在的意义。
  *食屏:也是宋朝流行过的餐具,摆在食物中间的小屏风,好比同桌有人吃素有人吃肉,就能用屏风隔绝气味,不过我也不确定能不能彻底隔绝。


第13章 认错爹的第十三天:
  然后,他们就真的去吃肉了啊。
  连亭总会有办法。
  他的出游攻略是真的做得很详实,事先就预设过各种突发情况的应对之法。儿子吃完斋饭闹着要吃肉?简直是小儿科中的小儿科。
  连大人没着急解释,只是像一个成功的湘西“赶尸人”,赶着所有人前往了下一站,也就是素斋楼后面的烧朱院。
  烧朱院,顾名思义,就是烧猪肉的地方。在这里不仅可以吃荤,连最初在厨房里烤猪肉的惠明法师都是寺里的出家人,其最出名的拿手好菜便是炙豚,不少名士文豪都是他的座上宾,更有人留下了“猪肉尤佳,一顿五觔*”的墨宝广为流传。
  “别问在寺院吃肉合不合适,红尘万丈,人家方丈说不介意那便是不介意,旁人也没必要上赶着狗拿耗子。”连亭风趣幽默,边走边介绍,颇像个合格的导游。
  在先帝朝之前,大启就已经很推崇万姓交易了,也就是庙会、集会的前身。彩色的帷幕,露天的摊位,无不在推动着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百年前,开源寺是第一个站出来响应的,对如今的繁荣盛世起到了极大的积极作用。
  在深山中苦修是佛,在闹市中诵经也是佛。
  当然,开源寺也因此得到了朝廷的褒奖、巨大的人流量,以及远超其他寺庙的鼎盛香火,每每定期开展的佛教活动更是捧场者众。各院的僧侣姑子还能在前殿廊下寄卖出售些自己做的东西、临的佛经,挣些贴己。
  这是一场共赢,在僧俗几乎已经看不到界限与区别的交易中,双方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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