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堂春(34)
邵秋月摇头叹道:“你……你这次打算怎么办?”
肖聿白道:“再去提一次亲。这次事情闹得这么大,伯父伯母顾及邵家和你的清誉,大抵也不会再那么强硬地拒绝我,一次不成,我去两次,”肖聿白温声笑道,“或许你这段时间又不能常常出家门了,不过没关系,我翻墙很有一套,”他声音低下去,“翻了又不止一次两次了。”
邵秋月脸有点红,迅速地瞟了一眼对面假装若无其事的任杨李三人:“这说正事呢!”
“这就是正事啊,”肖聿白还挺正经,“不管这次会怎么样,偷偷溜出来也好怎么样也好,今晚我们一起过花朝。”
任歌行道:“花朝?”
肖聿白点头笑道:“你们来得巧,刚好赶上花朝节,你不长住兖州,或许不知,花朝是这里一个很特别的节日,嗯……你若有了心上人,花朝节还是挺好玩的。”
百花之朝,令会男女,自然有许多月上柳梢头的缠绵□□。任歌行听罢,立刻道:“谁说我没有?”
场面安静了一瞬。肖聿白讶异地挑眉道:“你有?”
任歌行长臂一展,还配了个噔噔噔蹬的音效:“就是我旁边这位。”
杨晏初早就在等他这一句了,无缝衔接地点头微笑道:“在下杨晏初。”
李霑补充道:“是他,就是他。”
肖聿白表情空白了半天,溜出来一句:“原来是嫂子……真是……”
邵秋月比他更懵:“……真是太失敬了。”
任歌行笑了出声:“可不吗——你怎么就一眼从人堆儿里把他给挑出来了,妯娌相见分外眼红么?”
李霑小声道:“好吃不如饺子。”
杨晏初小声回:“抗揍不如嫂子。”
“不是,”邵秋月有点尴尬,“我又不是真的想比武招亲,嫂子看着就是个不会武功的,长得又实在出挑——”
任歌行赞同道:“这倒是真的。”
肖邵二人都是豪爽人,知道任大侠断袖也就知道了,接受得十分干脆利落,邵秋月举起酒杯道:“之前对杨……嗯,嫂子太冒犯,这杯秋月自己罚了,嫂子你随意。”
肖聿白当然不能让邵秋月一个人喝酒,便也举起酒杯道:“那这杯就当我吃了老任和嫂子的喜酒。”
一个男人被人叫嫂子,杨晏初刚开始有点别扭,但总归还是甜滋滋的,他笑应道:“好好,罚酒也吃得,喜酒也吃得。”
任歌行举杯道:“不罚了。敬姻缘。”
肖聿白朗声笑道:“敬姻缘!”
“敬姻缘!”
李霑默默地与他们碰了一下杯,无言地在心里为他们祝酒。
敬姻缘,敬相思,敬求而不得,敬终成眷属,敬人事,敬命运。
他看了一眼窗外——
也敬今天的好天气。
相逢意气为君饮,且作一程把酒言欢。
一顿饭吃罢,肖聿白便带着邵秋月去邵府提亲去了,五人正下楼,楼下大堂里说书先生惊堂木一拍,一唱三叹道:
“你看虎咆般炮石连雷碎,雁翅似刀轮密雪施!且说这位尉迟大侠,长袖如雪是剑气如虹,只那么一招——”
那“招”字拖得极长,沙哑着嗓子方才回转道:“是血光四溅哪!那贼人立即就被斩于——马下!”
任歌行心中暗叹这些说书先生终于不讲他在皖地斩杀知名高血压土匪的光荣事迹了,他低声问肖聿白:“这位尉迟大侠是哪位高人,以前没有听说过。”
“唔,他名唤尉迟牧野,”肖聿白道,“兖州刚刚崭露头角的一个侠士,这段时间接连斩了好几个颇有些恶名的江湖人,也不为别的,他自己只道是‘诛宵小,安黔首’,兖州的百姓都挺喜欢他的,只是……我也不太清楚,这位侠士好像并不只专于剑道,方术道法也很精通,有人叫他剑仙呢。”
任歌行颔首应了一声,送肖邵二人离开之后,三人打算在兖州滞留一晚,过完花朝节明日再走。今晚花朝,白日里已经很热闹了,路边街市有小贩卖胭脂水粉和女儿家戴的宫花和鲜花,还有百花酒和鲜花饼之类的,三个人信马由缰地闲逛,任歌行笑道:“嫂子想要小宫花戴吗?”
杨晏初:“……你差不多得了。”
任歌行低着头嗤嗤地笑,踢路边的小石子玩,踢一下叫一声:“嫂子,嫂子,嫂子……”
杨晏初大庭广众被他这样一声声地叫,脸皮都快烧没了,但又莫名其妙地有点爽,又不想直接让他别叫了,就跑过去把任歌行踢着玩的石子一脚踢飞。
任歌行乐呵呵地闭上嘴。李霑在旁边吃鲜花饼吃得满嘴是渣,东张西望地喊了一句:“任大哥,花神!”
任歌行一拱手:“小友颇具慧根,看来非俗世之人呐,正是小仙!”
杨晏初把胳膊肘搭在任歌行肩膀上,道:“那小仙就是爱与美之神。”
李霑:“……不是,你们看呀!”
杨晏初和任歌行随着李霑指的方向看过去,远远地有一队人抬着一面大鼓,在人群的簇拥下缓缓而来,鼓的边缘一圈花团锦簇,鼓中央站着一个盛妆美人,作花神打扮,镶满了花朵的披帛和广袖随风飘飞,在盛大的丝竹声中于鼓上翩然起舞,跳起来的时候极轻盈,纤足落下敲响的每一个鼓点都踩在丝竹歌吹的节拍上。
兖州百姓有情调且会做生意,随着这鲜花美人的队伍里,有小贩兜售小捧的花朵与花瓣,过路围观的姑娘们大多会买一捧扬洒到花神的鼓上,以图个花神眷顾的好兆头,或求聪慧灵巧,或求美满姻缘。杨晏初和任歌行很快被挤在了熙熙攘攘的人潮中,李霑凑热闹,非要往人群中央的花神姐姐那里挤,杨晏初和任歌行被带的不得已往人堆儿里扎,外面一圈的姑娘们离得远了,抛洒的花朵和花瓣很多就落在了任歌行和杨晏初的身上。两个人顶着满头落花对视一眼,都有些哭笑不得。任歌行凑过去在杨晏初耳边说:“这花神裙边儿脱线了,抽出来的丝挂鼓面的钉子上了。”
杨晏初借着歌吹如沸大声嚷嚷:“别看花神啦,看我!”
任歌行就乐:“那你穿花裙子给我看吗!”
杨晏初道:“可以啊!”
“戴小宫花吗!”
“戴呗!”
李霑忍无可忍:“你们讲话不要吼那么大声啊!”
两个人这才往周围看一眼,发现也并没有多少人搭理他们,大家都是自己开心自己的,任歌行替杨晏初拂去他头上的雪一样的落花,笑道:“都是自个儿关门乐自个儿的,谁有功夫看咱们,”俩人又黏到一起咬耳朵,任歌行低声道,“我刚看见街东边有个情人镜,一大堆人在那排队照,一会儿去看看吗?”
杨晏初道:“这玩意儿你也信?”
任歌行道:“‘三生石上旧精魂,赏风弄月休要论’,据说照了这镜子的眷侣,下一世也会终成眷属白头偕老,图个吉利嘛。”
杨晏初心头一动:“你下一世也要和我在一处吗?”
任歌行眉毛一立:“怎么,下辈子你要蹬了我啊?”
“没没没,不是,当然不是,”杨晏初笑道,“我自然愿极。”
他心想,如果有来世,他一定要是很干净,很体面,很轻松的,最好是少年时,无忧无虑甚至有点桀骜的时候,为了下一世的任歌行再狠狠心动一次。
那么如果这一世他自己先离开,一定要等一等任歌行——要是任歌行先走就不必等他了,他不介意下辈子找个老头。
任歌行捏他的鼻子:“傻笑什么呢?”
杨晏初咧嘴笑了笑,没有答话。
惊变就是在这时候发生的。仪态万方的花神突然发出一声惊叫,沉醉在如雨落花中的人们终于发现了来自人群前方的骚动,拥挤的人群骤然被撕开了一个口子,一人骑在马上,七窍流血,疯狂地嚎叫着,已然失去理智地发泄一样抽打着身下之马,那马痛得尥蹶子,在人群里横冲直撞,直接闯入了最拥挤的街道,花朵零落成泥,升平的歌舞转瞬惊破,任歌行心头一紧,喝道:“让条路!”
而情势瞬息万变,还没等任歌行赶到,那人突然嚎叫着堕了马,在地上滚了几圈之后,暴喝一声,一掌在地上拍出一道深长的裂缝!
而此时任歌行已经来到他的身前,一把拽着他的领子把他拎了起来,就着近身打量了一下那人,心内有了论断——不是中毒,是走火入魔。
走火入魔发了疯的人力气极大而不辨东西,像头疯狼一样胡乱攻击着面前的人,这人不要命地发狠,任歌行一边与他缠斗,一边喝道:“谁去制住那匹马——”
人叫马嘶!
就在任歌行点住这走火入魔的疯子的穴位的那一瞬,马蹄踏踏,尘土飞扬,任歌行头顶的天光被骤然挡住,他抬头去看,只见那马被人狠狠勒住缰绳,惊得上半身腾空直立,马背上的人面无表情地拽着缰绳,上半身被马带得几乎与地面平行,坐得却极稳。
长风如离弦掠耳,马上的男人如同在草原上驯服一匹离群的烈马。
几息之后,那匹马终于被制住而平静下来,马背上的男人沉静地垂下眼,他窄腰劲瘦双腿修长,眉目相当俊秀。
任歌行暗叹道此人好利索的身手,仰头问道:“敢问尊名?”
那马背上的男人沉默片刻,道:“沈氏家仆,剑秋。”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花朝节啊本来是在农历二月份,清明之前的,也没这么多习俗,这段儿纯粹就是我借个名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