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回来后在七零当神棍(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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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梅从晒谷场回来,就嘀咕,不少人看到飘在空中的蓝火。
“参儿,那火是从咱们家这方向飘起来的,那火还是蓝色的,你和声声看见没有?”
古赋声看向小少年,小少年认真的摇头,“娘,你眼花了。”
王春梅不承认,“好多人都瞧见了。”
拾参,“那你说有蓝色的火光吗?都是红色的吧,你还不承认是你眼花了。”
王春梅迟疑了。
就是没见过蓝色的火光,她才觉得奇怪哩。
但她儿子说她眼花,那她就是眼花了。
王春梅心情挺好,八卦就写在脸上,拾卫南干的缺德事,她也不可能和她儿子说,她儿子还小呢,不能听这些乌七八央的事。
哼着歌就扛着锄头去后院锄草了。
拾参和古赋声咬耳朵,“我娘肯定在看拾卫南的笑话。”
他的热气都扑在自己脸上,古赋声微微避开,“嗯。”
拾参推着他跟着去后院,把灵符的灰烬洒在萝卜地里,只瞬间,萝卜地里的青草疯狂的冒了出来。
王春梅一回头,“!!!”
她刚锄过的陇地,这杂草又长出来了?
“真是见鬼了,这杂草吃肥料了?长这么快?”
拾参和古赋声就站在萝卜地边上,王春梅招手,和拾参说,“参儿,你的萝卜才没种几天,娘估摸着就能吃了。还有这杂草,疯了。”
萝卜地的杂草长得快,她知道,每天她都要来锄一次草。
但也没有今天这样长的。
前脚锄完,后脚就长她小腿高。
萝卜种下去八天,已经长熟了。
拾参拔了一颗萝卜,长得白白胖胖的,就是根须多了点,“是能吃了,娘我把萝卜拔了在种一茬。”
王春梅看到有婴儿手臂白胖的萝卜,惊了,种下去还没整八天呢,就长成这样了?
她凑到拾参身边,小声的问,“参儿,这萝卜也是你师父教你种的?是你师父给你的萝卜种子吧?咱们家的萝卜种下去可得两个月才有得吃的……”
拾参,“娘你别往外说啊,被人知道咱们家种萝卜七八天就能有得吃,肯定招人妒忌的。”
王春梅慎重,“娘懂!”
古赋声一脸复杂的看着蹲地上拔萝卜的两母子,看着在地上摆的整整齐齐一堆东西。
两眼茫然。
你们管这叫……萝卜?
是他对人参这东西有误解吗?
还有,有谁能把人参种成萝卜?种下去七八天就能长成你这样的?
作者闲话: 堂六婶名字:吴绣华!她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是吴绣花,后面打错字了,然后暂时没把这个字改回来,以后她的就是吴绣华,前面那章的花字以后会改回来。
第82章 人参灵灵灵
三陇萝卜地,收了两箩筐萝卜。
拾参抓着一根,直接咬了吃,干嘣脆微微甜,比不上修真界的万分之一,但他满足了。
将萝卜递过去,“尝尝味。”
古赋声沉默的接过他啃了口的萝卜……不是,人参!
他也不知人参能不能生吃,跟着咬了口,冷眸亮了亮,这口感的确刺激味蕾,水分足,舌尖微微麻,轻微的涩味中带着甘甜。
“好吃。”
拾参得意,“那当然,我种的。紫竹茶你不能喝,但萝卜你可以一天吃一根,对你身体好。”
王春梅的手脏,卷起衣服下摆,包着萝卜啃了口,她就震惊了,两眼放光,“儿子,这萝卜可真好吃,脆脆的,咽下去,喉咙里都是甜的。我装一些,给你大伯家送去。”
古赋声觉得,自己有必要问清楚,否则这些人参被当成萝卜送出去,他都觉得心疼。
拾参滴溜溜的望着他,“你喜欢叫它人参?我喜欢喊它萝卜,就和萝卜长得一样,白白胖胖的,娘,是吧?”
王春梅的手举着萝卜就停在嘴边,她怀疑的看着手里啃完的半根萝卜。
“……这,是人参?”
不是萝卜吗?
古赋声点头,“是人参。”
王春梅看向她儿子,拾参让她别在意,就当萝卜了,反正也是当成萝卜一样吃的。
王春梅咽口水,摀住心口就要呼吸不上。
人参啊!
她啃得是人参啊!
啃的这半根,那她得啃掉多少钱啊!
五年前,张发根的老爹就是在山里挖了一根人参,那还是两手指头大的呢。
卖了好几千吶……
她手里这个,得有婴儿手臂粗……
好几千……能卖多少个好几千……
王春梅要晕了,呼吸困难,“儿、儿子啊,咱别吃了,留着卖钱啊,留着卖钱……”
古赋声完了弯唇,这才是他们应该有的反应。
拾参张嘴,王春梅抬手让他别说话,话语铿锵,“就卖钱。”
吃到肚子里的都想抠嗓门眼把它给吐回来。
拾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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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晚,王春梅是抱着两根人参睡觉的。
眼一闭一睁,就得找抱着的人参。
在怀里,她才踏实。
古重赶在拾家吃早饭的时候风尘仆仆的回来了,冯氏三兄妹这条线被他的人彻底瓦解,五十二个人,全都吃了枪子。
后背村被偷走的那个孩子,被送回了家。
那家大人看到孩子,抓着就打,就认定孩子是跑出去玩野了,不回家的,也根本就不相信拐子能来村里把孩子偷走。
这十里八乡,都是亲连着亲,谁家的孩子都不会眼生,谁敢把孩子偷走。
大人不信,古重看他们的眼神跟看白痴是一样的,真的,他应该是想不通这世上为什么会有这样没脑子的人,家里老人被迷晕了昏睡一天一夜没动静,儿子被偷走两三天才回家,做父母的居然骂孩子在外头玩野了?
古重,“……”
懒得解释。
王春梅就嘀咕,“你说你个大男人,不和人家说清楚,这回是运气好,孩子没丢,那有个下回呢?算了算了,就这婆娘脑子不清楚,一家人的脑子里装的都是泔水,能明白个屁。”
古重沉默的吃着饭。
这几日他连日奔波,早就累狠了。
吃了个饱,才去车上把米袋扛下来,扛了三袋,总共三百斤。
米袋口被解开,一粒粒白米还有米香味,王春梅吃惊,“古重,这大米你打哪拿的?你把口封好,拿回去给人家,我家里用不着。”
古重,“算是我和二爷的口粮。”
王春梅,“你二爷是谁?”
古重上下嘴唇碰了碰,没吱声。
王春梅看他不说话,摆摆手,“是声声哦,这大米我也用不着。你来我家里吃饭,就是添一双筷子的事。”她惦记着人参,看古重是个沉稳的人,她信古赋声,看古重就是个好人,能把冯氏三兄妹给抓去吃枪子,那铁定也是大人物,她就招手,把人带进厨房,从橱柜里拿出一根人参。
这人参是她昨天啃的那颗。
古重看到人参,两眼一凛。
王春梅没注意他的神情变化,小声的问,“我手里有两根人参,都是这样大的,长得白白胖胖,讨人喜。你帮我问问,有没有有钱人愿意买的,我给的价钱肯定公道。”
古重的眼神发直。
这人参闻味道就知道是上百年份的,一根得有近半斤吧?你还有两根?
古重的喉结动了动,“我问问?”
王春梅瞬间乐了,“问,你多问问人,只要有人买,我就能卖给他们,晓得不?”
古重,“!!!”
拾参和古赋声在屋顶吐气,古重回来的时候,他们就知道了。拾参睁开眼睛,凑到古赋声面前,“你真要把我的萝卜卖了?我都要留给你补身体的。”
这人参是灵气种熟的,能温养身体。
古赋声眼含期待,“身体抱恙之人,也能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