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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灯(50)

作者:秦三见 时间:2021-04-16 07:14 标签:都市情缘

  沈恪突然就被他逗笑了,也很感谢室友,合租这么久虽然一直以来交集不算多,但对方真的很包容他。
  “谢谢。”沈恪觉得该说谢谢的是自己才对。
  和室友聊完,沈恪赶紧去找林声。
  林声站在电梯口有些焦虑地等沈恪,见对方回来,也不开口,等着沈恪先说话。
  “刚才那个是我合租的室友。”沈恪说,“我带朋友回来,忘了跟他打招呼。”
  林声表示理解,又有些担心沈恪的室友会不高兴。
  沈恪按了电梯,重新拉住了林声的手:“他说我们登对。”
  林声低头轻声笑了。
  之前林声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有些精神恍惚,并没有注意这小区的环境。
  现在跟沈恪一起出来,虽然已经是晚上,但小区里灯很多,人也很多,很有烟火气。
  沈恪住的地方也是老旧的小区,房子都有些年头了,小区环境实在算不上好,甚至都不能算整洁,但林声喜欢这里,这才是真正有人气的地方。
  事实上,不管这里多杂乱,都比他之前住着的群租房强太多了,这个地方对于林声来说堪比天堂。
  “我看看,”沈恪带着他到了小区大门口,“我们今天得吃点像样的,庆祝一下。”
  沈恪拉着林声往外走,沿着街边的小路,这一带吃饭的地方还是很多的。
  “你选吧,”沈恪说,“想吃什么尽管说。”
  林声对吃吃喝喝都没什么挑剔的,于他而言,能果腹就不错了。
  尽管沈恪说要吃顿好的,但林声考虑到两人当下的经济条件,在一家面馆前面站住了脚步。
  “吃面条?”沈恪说,“我想着今天请你吃大餐呢。”
  林声捏了捏他的手:“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跟谁吃。”
  林声拉着沈恪进了面馆,两人各自点了一碗十块钱的鸡蛋面。
  十块钱的鸡蛋面,林声觉得好吃到他鼻子发酸。
  吃饭的时候,林声一直不怎么抬头,倒是沈恪,眼睛都舍不得从面前的人身上移开。
  他喜欢看着这样的林声,真实、清透,柔软又一尘不染。
  林声身上穿着他的衣服,染着他的味道,是另一个层面上的沈恪。
  而沈恪,他很清楚,自己也是另一个林声。
  “好吃吗?”沈恪问。
  林声点了点头:“很好吃。”
  他看了一眼沈恪的面碗,发现对方的鸡蛋也还没吃。
  “怎么没吃?”他问。
  沈恪说:“从小养成的习惯,喜欢的东西都要放到最后再好好享受。”
  林声听完,立刻把自己碗里的鸡蛋夹给了沈恪。
  “你可以现在吃一个,再留另一个到最后。”
  “你喜欢吃鸡蛋吗?”
  “喜欢,但我更喜欢看着你吃。”
  林声的话让沈恪放下了筷子,他转过去背对着林声,用手捂住了脸。
  过了会儿,沈恪缓过了神,他没有拒绝林声的好意,夹起那个鸡蛋几口就吃掉了。
  这世上有人爱他。
  在这一刻,爱变成了很具体的东西,它就是林声的一句话,是林声给他的一个荷包蛋。
  吃完饭后,沈恪要和林声散步,在初春微凉的夜里,牵着手走在繁星下。
  没有了恐惧和不安,每往前走一步都好像比从前更坚定。
  林声说:“你愿意听我讲个很冗长无趣的故事吗?”
  他想把自己的人生说给沈恪听,自己过去的这三十年,酸枣一样的日子,差点被藏在礼貌坚硬的核硌掉了满口的牙。
  “好啊。”沈恪当然愿意,他大概猜得到林声想说什么。
  “我七岁那年上小学一年级,当时在班上做自我介绍,班主任让每个人说自己长大后想要做什么。”林声说,“那时候,大家对世界了解不多,对未来的幻想大都停留在科学家、老师和医生上。”
  林声笑了笑:“那时候我说我想当作家,班主任是个很亲切的中年女人,她对我说‘好啊,老师期待你的作品’。”
  都说童言无忌,其实那时候的人生理想,后来逐渐被淡忘。
  林声也并没有一直朝着这个目标努力,他像所有寻常家庭的普通孩子一样,被父母寄予了很大的期望,闷头学习,在高中义无反顾地奔向理科,在高考后投入理工类院校学习,因为父母说,这样的专业好找工作,能赚钱。
  “我好像是从大二那年的冬天开始,突然又对文学燃起了热情。”林声说,“很奇妙的,那种感觉很难形容,就仿佛是听到了神的召唤,神在指引我通往另一条完全不同的小路上走。”
  林声在学校图书馆借到一本很老旧的诗集,就是从那一刻开始,他有了强烈的创作欲。
  似乎生命的一切真的都有定数,从那一刻开始,林声的世界彻底改变了。
  从来没有属于自己的追求,活得浑浑噩噩,不知存在是为何。
  “但是当我落笔写下那篇文章的时候,我突然就觉得,我找到了自己存在的必要性。”林声说,“我的存在就是为了创作,文字创作,我突然之间就沉迷其中了。”
  再后来就是沉沦,沉沦,在文学的世界里浸泡着。
  林声大学毕业之后找了份工作,其实薪资不错,发展前景也不错。
  但他很痛苦,他想去追求那个遥不可及的理想。
  后来林声辞职,跟爸妈大吵一架,之后就离开了家。
  再后来就是沈恪看到的这个样子,几年了,没有出路,没有光。
  两人路过一家小书店,林声说:“跟我来。”
  他拉着沈恪进去,穿越排排书架,在“畅销书”的架子前站住了。
  眼前摆着两排宋铎的书,林声拿起一本短篇作品集,翻开,找到其中一篇递到了沈恪的面前。
  “如果我说这篇是我写的,你会相信吗?”林声看着沈恪的眼睛,捕捉到了对方的惊讶,“我还没告诉你,我不是什么正经八百的写作者,我真正的身份,赖以生存的身份,其实是知名畅销书作家的枪手。”
  林声指着书页对沈恪说:“这本书里一共收录了11篇故事,其中6篇都是我写的。”
  他对沈恪说:“我一直搞不清楚我到底算是有才华还是没有才华,如果有的话,那为什么我不能拥有印着自己姓名的作品集,但如果没有,又为什么要被这样对待?”
  林声说:“我真的很疑惑,很迷茫,所以我原本都打算放弃了。”
  他站在那里,轻声对沈恪说:“我写了一本自认为永远不会再超越的书,主角是你跟我,那十几万字大概是我这辈子最真诚的文字了,但是它似乎也并没有得到出版商的青睐,所以,我原本要走了。我要放弃了。”
  沈恪一把抓住了他的手。
  “放弃说起来真的很容易,我也差点就成功了。”林声从沈恪手里抽回那本书,合上,重新放回了书架。
  他看着那本不属于他的书,喃喃地说:“但你挡在了我面前。”
  他转过来看沈恪:“我想再试试,不为别人,只为你。”
  他说:“我希望你能读一下这个故事,只要它能打动你,我觉得我就不算失败得彻底。”
  是在这个时候,林声终于觉得自己通透了,就像他当初开始写这个故事时一样,那时候他很清楚地知道,写它不再是为了别人,仅仅是为了自己。
  而此刻,他也并不需要自己的作品能讨好取悦到多少散落在不知世界哪个角落的读者,他只需要沈恪一个。
  说到底,这本书他是为了自己和沈恪而写,他可以不要别人的注意和肯定了,但他想要来自沈恪的偏爱。
  “好,”沈恪说,“我很期待读到它。”
  “要立刻开始吗?”
  “如果可以的话。”
  林声回答他:“当然可以。”
  紧接着,沈恪被林声拉着离开了这件书店,他们跨越半座城市,回到了何唤唱歌的酒吧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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