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笋年光(46)
要不然,我就不能遇见你了。
晚自习前,祝余又去了文学社,他最先去文学社只是新奇,渐渐地,又发现学长学姐都很好,而且像爱护小树苗一样爱护他。
他进去时学姐正在看下午的采访视频,一把将他拉过去,“你好上镜!脸小小的真好看!”又说,“你们班帅哥真多,一眼望过去,个个都适合早恋!”
被社长镇压后,苦逼兮兮地又开始找选题,她再次点进贴吧,惊愕道,“学校怎么回事?这帖竟然还没删?这么高的楼!”
祝余本来没有在意,直到学姐说,“这个不吃香菇是谁?”
不吃香菇?
祝余忙探头过去,是之前那个“谁有梁阁女朋友照片,17班陈松雪到底是哪个?”的贴,在一贯冷清的贴吧竟然快有三百回复了。
在昨天,所有猜测臆断的楼,“不吃香菇”都回复了,“不是。”
楼主估计也被惹火了,回帖质问不吃香菇,“怎么每楼都见你不是不是的,你谁呀你?”
不吃香菇:“我是梁阁。”
“这帖明天没删,我会黑掉。”
第四十二章 死得好
周一落了雨,周会课由各班自行组织进行,祝余讲过几点也没什么说的了,“班干部来交代一下班务。”
他视线在班上迂缓地绕了一圈,好似经过深思熟虑,“就梁阁吧。”
梁阁走上讲台,他有些寡言,静了一会儿,“英语课,都懂吧?”
前一阵子他们班英语课确实纪律松散,态度散漫,吃准了英语老师年轻没威信,英语老师那通气生得不是不应该。
台下的头点得万众一心,“懂!”
梁阁看着台下某处,“霍青山?”
霍青山蹦起来,装得点头哈腰,“太君,我懂滴干活!”
梁阁说,“艾山,宰了这个二鬼子。”
艾山一下蹿起来,敬了个军礼,“为人民服务!”
全班大笑,项曼青都环着手笑了。
篮球赛一路打到决赛,他们输给有两个篮球特长生和四个体育生的4班。惜败,真的是惜败,输得非常令人惋惜。前半场都还占着优势,后半场霍青山崴了脚下场,换了其他人上去,以两分之差遗憾败北。
第二名已经相当厉害,前八强都有加分,第二名运动会能加七分。
当天并没有什么,大家都挺坦然,结果第二天梁阁黑云压顶,满身低压。
早自习下课去打球,梁阁打得横冲直撞,压根没人敢拦他。艾山苦不堪言地嘟囔,“他昨天要这状态打4班,妈的,靠他一人我们没准都能赢,跟疯了一样。”
他手撑在膝上,咽了口唾沫问梁阁,“怎么了今天?”
梁阁阴沉地说,“不要惹我。”
艾山立即退避三舍,并且危言耸听地奔走相告,“离魔鬼远一点!”
他打完球去学校超市买零食,看见有酸果条——就是一种长矩形彩虹软糖,想着祝观音每天都吃奶酪棒,可能也喜欢这种小孩的玩意儿,就给祝余买了两根。
祝余从年级组回来,刚开始艾山给他,他还推拒“不用了,我不喜欢吃这个,谢谢”,没过两分钟就被跟霍青山艾山强拽过去cos彩虹糖。
霍青山当牙买加大叔,艾山当被挤奶的牛,非让祝余演彩虹糖。
祝余觉得羞耻,又没法脱身,想求助梁阁,艾山危言耸听地吓唬他,“别惹他,凶死了。”
祝余朝艾山点完头,顺势就转头梁阁,“怎么了吗梁阁?”
梁阁神色阴郁,“我弟。”
梁榭非常黏梁阁。
因为梁阁几次没有搭理他,他趁梁阁洗澡,扎破了梁阁珍爱的签名篮球,还踢翻了梁阁拼了小半个月的乐高,他气哼哼地做完这些,又心虚后怕起来。正好他哥推门进来,梁阁看着满地乐高积木,和被扎破的签名篮球。
梁榭心虚地站在中间,两只手紧张地交握着,还仰着小脑袋嘴硬,“你为什么不理我,你根本不喜欢我……”
梁阁面无表情,一眼也没有看他,转身就走了。
梁榭空空站在那里,慌张又委屈,他知道自己错了,但不想认错,又很怕梁阁不理他,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可怜的小朋友。
第二天早上梁阁背着书包推开房门,梁榭就张着手拦在外面,梁阁视若无睹地绕过他,径直走了。
被无视的梁榭眼泪一鼓,迈着小短腿跟在冷漠的哥哥后面,哭得直打嗝,“梁阁大魔鬼王,不理我,不可以……”
从那天开始,在梁阁眼里,世上就没有梁榭这个人了。
这实在是个难题,祝余左思右想,“你吃酸果条吗?”
各班都为校运会开幕式的方阵准备得如火如荼,隔壁九班班长李致显得十分惬意,祝余问他们班准备什么。
李致自得地说,“秧歌啊!喜庆整齐,生机勃勃!”
神情与去年为元旦晚会准备时的支吾丢脸截然不同。
喻彤为此思量了很久,别出心裁地决定“舞剑”,动作由梁阁或简希来教,但剑需要自制——他们在学校超市拿了很多硬皮纸箱,又去买了许多彩纸,在自习课上各自做了一把剑,每个人都中二地给自己的剑取了名字。
祝余转过身问梁阁,“梁阁,你的剑叫什么名字?”
梁阁心情阴翳,“没有名字。”又怕他觉得冷落,“你的呢?”
祝余认为自己的剑名十分拿得出手,“叫孙国强。”
怎么还有名有姓的?
梁阁愣了一下,抬头看他,“剑吗?”
祝余眼瞳黑亮地点头,“对呀。”
梁阁看他良久,竟然就这么笑了。
周五那天因为高三事宜,高一高二都只上了半天课,祝余很快跑出校门,放假中午客流太多正好帮他妈的忙,结果林爱贞居然没有出摊。
简陋而采光不佳的卧室因高大的男人站在床前,变得更加狭小逼仄。
男人穿着昂贵的西服,格格不入,俨然一个天生的上位者。
祝成礼看着手里的书,“有话就说,没话就滚。”
男人那张冷峻威严的脸上竟然有一丝笑意,“你说话越来越狠了。”
“你倒是一直这么下贱,丝毫没有长进。”
叶连召顿了一下,“我知道你恨我毁了你,我是错了,但我不后悔,没什么能比恨永恒,你到死都记得我。”
“恨?什么恨?”祝成礼抬起头,鄙薄一笑,“你不在我面前的时候,我从来不会记起你,就算见到你,也只觉得恶心,哪有恨这么高贵?”
他想起自己拿着录取通知单走出山村,踏进S大的校门,以为自己前途无限是初升的太阳,结果成了天边刹那消逝的烟火。
他仍然清楚地记得,当初被外派公费出国时自己如何踌躇满志,心里时时铭记刘步蟾那句,“此去西洋,应深知中国自强之记,舍此无所他求。背负国家之未来,取尽洋人之科学,赴七万里长途,别祖国父母之邦,奋然无悔。”
结果,结果。
祝成礼尝到自己嘴里涌动的腥甜,拳头紧攥,“我一脚踩死你,都嫌脏了我的鞋。”
叶连召对他尖刻的话语无动于衷,“我不管你说什么,你一定要跟我去治病,你耗不起了。”
“我这条命但凡跟你有一点关系,我立刻就死。”
谁知道余生依靠机器生存是什么感觉,每隔一天就要去医院报道、扎针、然后躺4个小时,他变成了一个没用的废物,一个拖垮全家的累赘。
前半生辉煌折陨,后半生苟延残喘。
灵魂早已衰竭,身体油尽灯枯,他早该死了。
但他是生是死,都不要和叶连召有半分关系。
叶连召有些隐怒,“祝成礼,你一定要拿自己的命跟我赌气吗?你每一张病历单透析单我都看过,你要死了。”
他说完这句话竟然看到祝成礼笑了,是当年叶连召年少气盛满身戾气被压去s大报道,看见十八岁的祝成礼被几个同专业的簇在中间,那种意气风发、天真自衿的笑容,病态枯瘦的脸都仿佛重焕了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