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宫有兔(44)
……
傅朱赢奉命启程去府清前,特意多来看了慕广寒一次。
他竟一副少年气的做派,进门就红了眼。
柔声一通嘘寒问暖,言语间万分心疼他唇色苍白。又在众目睽睽之下,掏出一枚青色暖玉双手奉上。
“望舒,我知你一到满月就身体不太好,这是我特意为你寻的暖玉,戴在身上病痛一定能减轻许多。”
他对着慕广寒,一派无辜乖巧模样。
可转过头来看其他人,却又是分明的恶劣挑衅。
之后他骑马出城,有人跟着他。
正确地说是两个人跟着他,洛州侯和乌恒侯。
傅朱赢眯着眼,看着两人那倒霉透顶的难看脸色冷笑。如他这般穷苦出身,竟也能有今日排面,被两位世袭侯爵一脸酸意追着喝醋。
“怎么,后来居上,二位阁下心有不甘?”
不过一两日相处,傅朱赢这种在底下摸爬滚打惯了之人,已轻易将眼前几人看明了个七七八八。
略微拱手,先对卫留夷挑衅:“实在抱歉,之前在下错怪卫兄,本以为卫兄是我望舒哥哥新欢,却不料只是旧情。即是如此朱赢就放心了,还望见谅。”
成功气到卫留夷后,他又将目光转向邵霄凌。
“也是奇怪,我见卫兄芝兰玉树,望舒他却宁可跟个傻子二世祖?”
邵霄凌脸色也跟着黑了。
在傅朱赢看来,眼下望舒身边之人,侍卫是个不爱说话又没存在感的闷葫芦,洛州侯邵霄凌是个金玉其外的笨蛋,乌恒侯疯疯癫癫成不了大事,没一个是对手。
邵霄凌:“喂!”
说谁傻子?他提起长斧就想上前一战。
却被拦住。卫留夷黑瞳深深,盯着傅朱赢:“我有几句话,想问傅将军。”
傅朱赢眯起眼:“乌恒侯有何见教?”
“你之前说过,你与阿寒,曾有婚约。”
傅朱赢笑笑:“虽与阁下并无干系,但我与望舒确有婚约在身。”
“阿寒说过,”卫留夷道,“他多年前曾救过一贫苦少年,那人自愿与他成婚,只是后又结交富贵新欢。他还说,那人与他分手之后……行迹恶劣,屡作纠缠。”
卫留夷还记得,那是他们在迷谷的日子。
郢都来信催他回去,他便邀穆寒跟他一起回乌恒侯府。穆寒闻言受宠若惊,目光片刻明亮以后却又想到什么,显得有些局促。
那晚,他说有事要坦白。
那暗自愧疚的样子,仿佛不说就是对不起他一般。
虽只有寥寥数语,可听了卫留夷的话,傅朱赢眼里总算褪去了一直以来的轻蔑,暗暗咬紧牙关,马具上的铜铃也被捏得偷偷变了形。
邵霄凌一脸震惊:“啊?我以前只觉得你乌恒侯不是好东西,如今看来,这玩意儿也可没比你好哪去啊!”
他说完,歪着头又想了想:“其实你俩这前尘故事差不多。都是被救,然后恩将仇报。”
“阿寒也真倒霉,怎么尽碰上这样的白眼狼?罢了,你们两个早点收拾收拾,各回各家吧行不行?都比南栀差远了,阿寒绝不会跟你们和好。”
卫留夷不语。
傅朱赢则眼底晦暗一片,抽出刺刃,周围瞬间森冷。
但片刻后,又换上笑意:“我与望舒之事,实是我那时年轻不懂事,误入歧途。后也是真心知错了,知错愿改。”
“想来,望舒他大概也还愿意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他说着,笑容狡黠:“不然,也不会许我带兵相援,而如今要劝降敌军也是指派我前去。”
邵霄凌:“得了吧,望舒望舒,他连真名也不曾告诉过你,又何必装熟?”
傅朱赢:“哦,那我也想问问,望舒他曾否告诉过你们两人,哪怕一丁点他与东泽夏锦熏、纪散宜等人的关系?”
“……”
“哈哈,哈哈哈,我就知道,最紧要的他才不会告诉你们。”
傅朱赢笑完,得意拱手:“在下还有要事在身,先去了。”
“麻烦带句话给望舒。朱赢必不辱使命,让他静候佳音。”
……
战马远去。
傅朱赢眼中神色,渐渐变冷、冰封。
密林之中,树影甩在身后。一些当年的回忆闪过。
他们初遇时,是一个大雪隆冬。
他从小流落街头,受人歧视,饥一顿饱一顿勉强维生。那日,更是倒霉被无聊路过的富家少爷看不顺眼打了一顿、浑身伤冷濒死街边。
是望舒捡到他,抱他去烤着火,一碗又一碗的白粥喂下去才救醒他。
那时他骨瘦如柴,胃里因为长期不沾油水,一丝荤腥就疼痛难忍。望舒不知这些,在他醒后第三日在他粥里偷偷加了点肉沫,结果反害他吐得昏天黑地。
望舒吓坏了。
从那以后,就只敢给他喂些煮得稀烂的米粥,就那么连着喂了一个多月。
那时他的身体虚弱极了,常常吐血、浑身冰冷,孤单又害怕,本是人生无望,可却有人将他捡回家,替他用温水擦拭干净脏污的身子,轻声跟他说:“别怕。”
黑暗寒冷的十几年里,从未有人对他说过的温柔话语。
少年昏昏沉沉,未曾看清那人样子,心已沦陷。
后来,身体渐渐好起来。
慕容望舒是医者,可穷人街坊来看病诊脉,他总是不忍问他们要钱。因而收入也少,家徒四壁,常常两人一天只能吃上馒头咸菜。
对于日常挨饿的少年来说,每天能吃饱的日子,就已是非常有滋有味了。
偶尔望舒赚了一点钱回来,还会给他买上一颗热热的烤地瓜,两人一起分吃,甜甜的。
从来没有人待他那么好过。
那个时候他还不叫傅朱赢,人们只叫他“小瘸子”。他从记事起就残着一条腿,性子却极为倔强不服输,街头巷尾都知道小瘸子虽然瘸但又凶又野,敢嘲弄他绝对会不要命地打回来。
他那么差的脾气,生人勿近,也没朋友。
直到慕容望舒出现,才第一次学会了真心的笑。
那些日子,一个瘸子一个丑人旁若无人走在街上,总会有人投来异样的目光。
他并不在乎,因那个人是他凄然人生中少有的一丝甜。他也曾以为,两人会相携一生。
只是,后来啊……
“小不点,我的疤痕是去不掉了,但你的腿或许还有救。”
“可能要受一些苦……疼就咬我。”
也许打从一开始,他就不该帮他治腿。
就只让他做一个又丑又残的小乞丐,卑微知足。
而不是赚了银两就想方设法给他买好吃的,拿出压箱底的积蓄替他换上整洁的衣服,全心全意宠爱他,让他第一次尝到了好好当人的滋味。
更不该让他这么一个十几年的肮脏街头小乞丐突然清洗干净,露出一张俊美的脸,和下眼睑那颗小小的红痣。
别人有了好东西,都是偷偷藏起来。
他却是毫无私心地替他开心,似乎从未想过要占有他。
“小不点终于能走了?真好。”
“小不点这般真好看。”
“多吃一些。”
直到一天,他拉住那人的手,涩然垂眸,说他想一辈子跟他在一起。那个人的眼中才缓缓出现了带着期待、不信,受宠若惊与小心翼翼。
“当真?”
他那么认真的看着他,生怕他下一刻反悔。
少年点头。
那人就又笑了,笑得真诚羞涩又开心。
日子就这样贫穷而温馨地继续,一日,望舒的医术在当地出了些名气,被叫去给名门玄氏的玄瑷小公子看病。
病愈之后,老爷大喜,无论如何要在府上设酒宴招待。
那日已经不瘸了的小瘸子,第一次穿丝质的衣服,作为贵客被带着一起登门。席间,娇美乖巧的玄瑷一直愣愣盯着他看,视线交触,小公子低头羞红了脸。
他亦盯着玄瑷,状若着迷一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