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热重启(10)
但塔吊上的操作工戴着耳机,恍若未闻。
一切都发生在瞬间,工棚门反锁着,里面的人基本听不见动静,外头的人一时也来不及通知他们。
两座塔吊越来越近,我后心已被冷汗浸湿,侧头正看到指挥员吓得呆了,手中拿着对讲机,动也不动。
我立刻劈手夺过!
眼看两座塔吊距离撞上只有毫厘之差,我按下对讲机拨给了塔吊操作员。
一瞬间,风似乎都凝滞了。
所有人眼睁睁地盯着半空,钢绳似乎轻轻晃动了一下,然后——
塔吊停下了。
工人们倏然一静,然后爆发出一阵震耳欲聋的欢呼。
塔吊操作员恍恍惚惚地下来,被人揪着耳朵一顿怒骂。
而工棚中的人也终于被惊动,懵懂地走出来,方知自己劫后余生。
我这时才松懈下来,这残败的身体竟有了种近乎虚脱的感觉,便半倚在墙边。点了还夹在指间的烟。
小孙还没完全反应过来,眼巴巴地看着我,忽然眼泪就下来了,嘴角又上扬,是个又哭又笑的滑稽表情。
他痛哭流涕:“沈哥,你又救了我一次。都怪我找了个根本不熟练的人顶工,差点出大事了!哈哈哈哈还好大家都好好的!”
他激动之下挨得太近,我便让开了位置给他站,自己向后靠了些。
“是啊,没事便好。”我懒散地笑了下,不动声色地适应着因刚才过度紧张而锐利剧烈的头痛,轻轻吐出一口烟。
然后,我怔住了,几乎以为自己看错了。
因为,透过灰蒙蒙的烟雾,我在小孙的胸口看到了一行金色的数字。
作者有话说:
沈无应该是在我写过或者看过的文里都十分特殊的一个主角,希望大家喜欢他,不过我觉得你们应该后面会很想骂他(点烟
第8章 裴追的倒计时(上)
“沈哥,您真是我的大恩人!”乡里来的年轻人抹了把泪花,又乐得不行。
“我决定了!我这国庆就办婚礼办酒,要请你做我的证婚人,上台发言!”
“我媳妇她一定很——”
他话没有说完。
我也还没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
因为下一瞬间,一根一米余长的钢筋破空而来,准确地刺入了他的太阳穴,狠狠地钉了进去。
那一刻被拉得很长,时间和呼吸似乎静止了。但是其实并没有,因为他的血和脑浆瞬间喷了我半身。
小孙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他仰面倒在地上,呛咳着血沫,挣扎着说完了那句话。
“……高兴。”
这便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这个善良的,满怀梦想和希望,有人盼着他归家的年轻人,竟然就以这么凄惨的死法,死在了我面前十几厘米的地方。
——死在我刚才站的位置,死在了我这个绝症病人的前头。
那根钢筋本该穿过我的头颅,死在这里的人本该是我。
我手中的烟掉在他身下的血泊中,他胸口的金色数字随逸散的烟雾一起熄灭。
——那是00:00:00:00:00。
钢筋是从那塔吊上掉落的。
有一段时间,现场很混乱。
原本塔吊事故的劫后余生应该会变成一段让人唏嘘的饭后谈资,但工人们还没来得及回味那惊险一刻,就发现了倒在地上小孙。
人们一拥而上,手忙脚乱地叫着救护车。
我被人群挤到边上,麻木地看着一切的发生,竟然有种诡异的抽离感,觉得一切都蒙了层血色的模糊滤镜。
我眨了眨眼睛,才发现是睫毛都被小孙的血糊住了。
然后五感四识逐渐回笼,我感到衬衫被血浸湿,黏糊糊地贴在身上,我闻到了全身刺鼻的血腥味,低头一看半身都是泼墨般的血色。
那都是小孙的血。
别人忙忙碌碌,做着最后的抢救。但其实人人都知道小孙没救了,他没呼吸了,不可能活了,只是尽人事罢了。
都是没意义的事。
我这个混蛋,事不关己地靠在一边,一身他的血,耳边还回响着他最后说的那句要请我去他家玩,帮他证婚的话。
现在好了,他自己都回不去了。
小孙说过,今日出了许多意外,归根结底,都是因为巧合。
这桩事,不也是无数巧合铸成的吗?
如果我今日不来这里,他便不会请人代班,那就不会差点就出了塔吊意外。钢筋也就不会掉落,小孙也不会为感激我,而站在这个位置。
他便不会死。
头疼更加张牙舞爪起来,我按住胸口,压抑着干呕的冲动,问边上的工人要烟。
那人被我这满身鲜血的恶鬼样子吓到,有些踌躇。
我直接劈手夺过整盒,对身后的谩骂恍若未闻,只是低头点了支烟含在口中,未再看小孙的尸体一眼,走出了人群。
之前的动静闹得太大,人流基本都聚集在那边,其他地方都异常空旷,只有风卷尘沙,吊塔的锁链发出金属碰撞的闷响,恍如变调的呜咽。
我环顾四周,透过吐出的烟雾看这些人的生命倒计时,无数金色的数字漂浮在我的眼前。
——我竟然又能看到人的寿数了。
头部的剧痛一波强过一波,我近乎强迫症地抽完了整盒烟,也看完了全场。
没有过度异常的倒计时了。
我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靠着建材堆坐下,去摸衣袋里的止痛药,手却在生理性地颤抖,药瓶滚在了地上。
我撑着地面,伸手去拿,却看到一只稚嫩的手先捡起了药,递给了我。
小女孩把药塞在我手心里,懵懂地问:“沈无哥哥,你坐在这里干什么?你身上怎么这么红!”
——那是小孙的血。
我随口胡扯:“我在尝试一种新装扮。”
小姑娘立刻开心起来:“你在扮番茄先生吗?”她又看了看药:“这是糖吗?我也要吃。”
这是领居家的孩子,刚上小学,哥哥也在工地打工,他哥叫她乐乐。
因为一些往事,我这个人渣对这个年纪的孩子却格外多几分耐心。她粘着我玩,我只好买糖哄他换个清净,久而久之便认识了。
我打开药瓶,倒出几颗直接咽了。
乐乐被我忽视,顿时有点不高兴了,故作老成道:“你一个人吃好吃的,这是什么糖?乐乐自己去买。”
“别。最好你一辈子都不需要买这东西。”我感到头疼缓解了些,拉住小女孩:“乐乐,别往那边去。”
她要去的方向正是人群聚集处,刚才小孙死的地方。
“但是乐乐要去找哥哥。妈妈说没钱了,要买药,要哥哥给钱。”她歪着头:”沈无哥哥,那边那么多人,在干什么啊?”
“……在和人道别。”我按着太阳穴给出了一个敷衍的解释:“但是你不能去。”
“为什么?”小女孩执着地问。
我阖了下眼,小孙被钢筋贯穿的头颅在眼底挥之不去。
“因为人道别的样子都很狼狈、不好看。”半晌,我说道:“被你这样的小姑娘看到,他们会不自在和难过的。”
乐乐想了想,点了点头:“好像是。之前哥哥出远门说拜拜时,妈妈哭了,还不想让我看见。”
说到妈妈,她又着急起来:“但是我得找哥哥要钱买药。他又不接电话。”
我从口袋里拿出刚才结的现金,除去要还债的部分,剩下全递给了小女孩:“够买药吗?”
乐乐愣愣地看着我:“够了。”
然后她跳起来,开心地说:“沈无哥哥,你真是个大好人。我会告诉我哥哥,让他还你的!那我先去买药啦!”
我算什么好人——我看着她天真的眼神,心中却想道:你猜得出我曾将和你差不多大的小女孩杀死么?
小女孩蹦蹦跳跳地跑开了,我靠在脏污的建材袋上,安静地调整呼吸,等着止痛药生效。
其实很难集中精神。因为一旦我合上眼,便会浮现出小孙死前还凝固在脸色的欢欣和憧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