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孤鹰坠落
他的孩子,与他的鲜血一同流逝
秦轩文捂着小腹,不断淌出的血带走了他的孩子。
谁说付出必有回报?
谁说爱人一定被爱?
谁说感情注定平等?
冷漠无心的雇佣兵头子×痴心错付的队中精英
狗血,渣,虐,生子(非ABO,我瞎编的伪科学原因)
【狗血/他的】系列第⑥篇,风格和前作差不多,注意避雷
近代现代 架空都市 虐恋
第一章 他的孩子
风卷起血的甜腥,从皮肤上刮过,有如一柄生锈的钝刀。
秦轩文侧卧在腐烂的植物上,身后的丛林黑影斑驳,眼前是一轮明亮得晃眼的圆月。
他艰难地喘着气,清隽的脸庞覆盖着血污、汗水,以及落叶与枯草,一撮汗湿的鬓发贴在额头,令他看上去很是狼狈。
血从他的身体里流出,正悄无声息地带走一条生命。
他捂着小腹,越来越用力,好像这样就能留住那个还未来得及与他打照面的孩子——
他的孩子。
小腹的疼痛越来越剧烈,他的双手开始颤抖,沾满鲜血的腿也抽搐起来。
脑子一下子空了,他两眼发直地盯着高高在上的月亮,眼神如脑海一般空洞。
忽然,一阵巨大的悲恸从生命流逝的地方袭来,回光返照一般。
他支撑不住,晕眩、颤抖,月亮渐渐模糊而扭曲,他伸出脏污的手,颤栗着在眼上抹了抹,才发现自己流泪了。
他不常哭泣,此时眼泪却像决了堤。
那个孩子,正在与他道别。
他在淤泥中蜷缩成一团,在意识溃散之前,抽泣着低喃道:“对不起……”
T国。
清醒唤起了周身的疼痛,秦轩文尚未睁开眼,就闻到浓重的消毒水味。
“你终于醒了。”楚臻眉心紧蹙,眼含担忧,似乎欲言又止。
秦轩文左右看了看,想将身体撑起来。
“别动。”楚臻上前一步,按住他的肩膀,“昏迷四天,刚醒就想乱来?”
“我只是想坐起来。”秦轩文看了自己队长一眼,“楚队,我没事。”
楚臻眉间皱得更紧,既怒,又无可奈何。
秦轩文怔怔地躺了半分钟,眼神突然变得锐利、惊慌,双手将薄被牵开,视线向下坠去。
楚臻长叹一声,终是说了出来——
“没了。”
秦轩文凝视着自己的小腹,那里没什么知觉,不痛,不胀,好似从来没有孕育过一个生命。
他的神情先是茫然的,而后变得困惑、哀伤,最后归于平静。
“你也别太难过了。”楚臻不擅长宽慰人,尤其这事根本无法宽慰,片刻后烦躁地“啧”了一声,犯了烟瘾,“俞医生很快会过来,我出去抽根烟。”
“楚队。”秦轩文嗓子又沙又沉,双眼通红,像正极力克制着。
楚臻不得不停下脚步。
“有,有没有其他人知道……”秦轩文脸色愈加苍白,话说得断断续续,“知道我的事?”
“俞医生算‘其他人’吗?”楚臻问。
秦轩文缓慢摇头。
“那就没有。”楚臻再次叹息,“如果你想问柏先生……”
秦轩文眼中一黯,唇角不经意地抿了抿。
“柏先生只知道你受伤了。”楚臻拳头握紧又松开,“他现在不在T国,过段日子也许会来看望你。”
“我知道了。”秦轩文已经低下头,眉眼隐藏在一片阴影里。
楚臻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无声地摇头,快步离开。
当病房门被合上,秦轩文才慢慢抬起眼皮,落在视网膜上的是大片惨淡的白,像是替他祭奠死去的孩子。
他再一次捂住小腹。
很奇怪,当初得知体内有了一个小生命时,他并未感到高兴,甚至连一点激动的心情都没有。
仿佛这个孩子不是礼物,而是负担。
可不就是负担吗?
雇佣兵是一群用命赚钱的杀人机器,他好不容易从尸山血海中爬到了顶端,成为“孤鹰”中数一数二的精英,这副身体是他本钱,是他的一切。
而三个月前,这副身体里居然开始孕育新的生命。
他的第一反应是“拿掉”。
楚臻当即面色一沉,而俞医生像看疯子一样看着他,“你不要命了?”
他知道俞医生为什么这么说。
他是个异类,是个怪胎——当然并非天生如此。
他身为男人,却能够怀孕生子。但对女性来说相对容易的事,于他而言却是艰难至极。
打胎会给他的身体造成极其严重的影响,虽然不至于真要了他的命,却总归是一场灾难。
“难道我要将它生下来?”他冷漠道:“我不需要它,它的存在会拖住我的脚步。趁它现在还小,把它拿了吧。”
俞医生与楚臻商量了整整一宿,罗列出最坏的可能,最终由楚臻告诉他,这个孩子不能拿掉。
“别的事你不用操心,安心等待孩子出生就行。”
“我能‘安静等待’吗?”他淡淡地问:“如果柏先生需要我出任务,我怎么隐瞒?”
楚臻道:“我是你的队长,你接什么样的任务,什么时候接任务,由我说了算。”
他沉默下来,像是有了几分心灵感应,未再坚持打胎。
这三个月里,他从未察觉到腹中胎儿的重要,自始至终将它看做麻烦。
可如今,孩子真的没了,空落感与虚无感却几乎令他透不过气。
是他亲手杀掉了自己的孩子。
这次任务,他本不用执行。
他是“孤鹰”一队的成员,按理应接受队长楚臻的安排,但柏先生的要求,他根本无从拒绝。
那个男人唇角永远带着漫不经心的笑,文质优雅,一双黑沉的眸子看向他的时候,他的防备、伪装全都卸了去。
“去保护一个人。”柏先生将一份资料交给他。
他垂眸一看,双眉极浅地皱了皱。
资料上的人美得难辨性别,是某臭名昭著军火商家的少子,亦是柏先生近日最为宠爱的枕边人。
做军火买卖,难免惹上杀身之祸,这位少子虽然并未沾手家中生意,但据说颇得长辈喜爱,平白无故便拉满一身仇恨,前阵子险些丢了性命。
柏先生为美人出手,倒是在情理之中。
但他不明白,柏先生为什么要让自己去。
“孤鹰”精通护卫的人不少,而他更擅长的却是暗杀、突袭,浑身沾满了血。只为保护一个人就将他派出去,这未免有些……
大材小用。
可转念一想,却只好暗自苦笑。
那位美人是柏先生宠爱的人,别说将他派去“护驾”,就是派出整个“孤鹰”一队,也没什么好奇怪。
人与人是有地位差距的,他与那位美人,就有如云泥。
“是。”他应了下来,心中有几分忐忑。
倒不是担心无法完成任务,而是怕柏先生对他提出别的要求。
比如承丨欢。
他如今的身体,已经不方便行事了。
而柏先生似乎对他全无兴致,摆了摆手,让他退下。
他松一口气,一方面感到庆幸,另一方面又十分消沉。
楚臻令他待在T国的基地静养,他接到柏先生的消息后,秘密离开基地,驾越野车乘直升机,奔波十二个小时才风尘仆仆来到柏先生面前。
而柏先生让他做的,是去保护他的“情敌”。
也许不该将美人称作“情敌”,因为他不配。
于柏先生而言,他首先是“孤鹰”最锋利的刀,然后才是偶尔解闷的床丨伴,连“情人”都够不上,何谈与谁成为“情敌”?
柏先生很忙,既然没有留他的意思,他便只能离开。
他看了看时间,从进入柏先生的别墅,到此时站在别墅门外,一共只有一刻钟。
十二个小时,换来一刻钟。
他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打火机已经腾出火苗,却终是没有点燃。
腹中那个小生命,即便不被期待,也不该被作践。
他又花了十二个小时回到基地,稍稍整理一番,便赶往目标地点。
楚臻正在南半球执行任务,管不着他,他来到那位美人身边,近距离观察,竟觉得名不副实。
应该是妒心作祟,他想。
他护了美人五日,目睹豪门里的骨血相残,颇为唏嘘,到了第六日,柏先生突然下达命令,要他刺杀美人的长姐。
这位长姐,是家族中最有权势的继承人之一,看似对美人照顾有加,实则已经下了数次杀手。
他这才明白,柏先生派自己来,不仅是为了“守护”,更是为了“杀戮”。
暗杀这位长姐,各路军火商势力必将洗牌,“孤鹰”亦可从中获利。
他已经深入虎穴,杀人不难,难的是杀人后全身而退。
遗憾的是,柏先生似乎没有为他准备援军。
他平安送走了美人,刺杀却进行得很不顺利——长姐身边雇佣兵环绕,他若是出手,有极大的概率同归于尽。
但这是柏先生给予的任务,他必须完成。
凌晨,枪声刺破黑暗,长姐倒于血泊中,他竭尽所能奔逃,身后是密不透风的枪林弹雨。
就在他以为即将冲破封锁之时,腹中突然传来难以忍受的剧痛。
是那个孩子在“哭泣”。
他几乎忘了,自己身上有两条性命。
疼痛分散着他的注意力,拖拽着他的脚步,他慢了下来,一枚子弹打入他的腹中,他强忍疼痛,血汗纷洒,直到精力耗尽,倒在血泊中。
那晚的月光是他未见过的明亮。
为了保护柏先生宠爱的情人,他失去了自己与柏先生的孩子。
病房安静得听不见一丝声响,他将薄被拉起来,蒙住了自己的脸,伤痕累累的身体蜷得越来越紧,一些正在愈合的伤口迸裂开来。
再次淌出的血浸透了纱布,染红了洁白的床单。
而他的眼泪,濡湿了同样洁白的枕巾。
作者有话说:
架空,国家和城市都是虚构的,T国不是泰国。
第二章 掌上明珠
迟曼甄死了,被秦轩文一枪打穿心脏。
这位心狠手辣的女继承人一死,手握数条重要军火交易线的迟家登时乱成一锅粥。与迟家早有积怨的家族、雇佣兵团像一群嗅到血腥气与腐肉味的猛兽,蜂拥而至,争先恐后分食迟家暂时无暇顾及的地盘。
而在这场风暴开始之前,迟家年纪最小的“掌上明珠”迟幸,已经被秦轩文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