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孤鹰坠落(64)
他很想将他的傻小孩儿抱住。
白孔雀追着载有秦轩文的车,肆意流露不舍。他却只能在射击馆频繁开枪,一靶未中。
情感这样人人皆有,连飞禽都有的东西,他不能有。
高处不胜寒,父亲与兄长是如何遇害,他一刻也不敢忘。他将诡谲莫测喜怒无常披在身上,任谁也无法窥探他的内心。
任谁也不知道,他有一个极珍重的人。
T国边境上有一座医院,那是他为秦轩文准备的生产之地。
秦轩文在怀孕仅七个月时早产,而那一日,他正亲率“孤鹰”精锐撕开一张“捕鹰”巨网。
同在T国边境,一方枪声密集,一方传来婴儿的啼哭。
光明与黑暗,当真只隔着一线。
秦轩文昏迷了三十三天,他站在床边,垂手抚摸秦轩文的脸颊、双眼。
许久,一个从未有过的,近乎妄想的想法像浓雾中的巨轮,在脑海中渐渐显形。
第57章 宿命终结
秦轩文未醒,他收回手指,蹙眉看着手上的枪茧,因那个莫名的想法感到些许诧异。
在此之前,他只想过让柏家的宿命终止在自己身上,未曾希望过从宿命中脱身,去到那个平凡的、充满生机的世界。
但这一刻,抚摸着秦轩文瘦削苍白的脸颊,听着医疗设备单调冰冷的声响,他忽然有种强烈的冲动——想要以余生长伴秦轩文,想要用自己的双手、胸膛,去呵护那一簇独一无二的烛火。
幼时的愿望早就湮灭在惨淡的现实中。在十六岁失去大哥那年,他就如父亲所愿,不再做梦。如今想要摆脱黑暗,仅是因为光明里有他的牵挂。
但冲动容易,付诸行动却难上加难。
情感支配冲动,让冲动实现的却是理智。
他需要算计人心,算计机遇,算计命运,算计一切。
他要改命!
拂过秦轩文眼睛的手撑住自己的额角,他的眼睑沉重地合上,眉峰半拧,刀锋一般的唇微不可察地颤抖。一股久违的失控感在血液中翻腾,他那粗粝的指腹,仿佛都感到额下血管的鼓震。
离开病房,遇到等在外面的单於蜚。
单於蜚只瞥了他一眼,目光便多出一丝探寻,“你……怎么了?”
他很快敛去眉间的那几缕不自然,留下一句:“别告诉他我来过。”
秦轩文醒来那天,早产的小孩也脱离了危险。
他长出一口气,于迷雾之中绘出了计划的雏形。
“孤鹰”必须死去,死得顺理成章,死得不留余地。将来任何人再谈论起“柏云孤”,都会自然而然地说——他啊,早就死了。
人们不会在“孤鹰”之死里,发现分毫疑点。
他需要一个能够取代他的人,此人必须满足四个条件——
一要有野心,有贪念,并且有与野心及贪念匹配的能力;二要有理智,明白什么时候可动,什么时候必须蛰伏;三要对他既恨又畏且敬,在被掌控与想要逃离之间反复挣扎;最后,此人要有致命软肋,而这个软肋是计划能否成功的关键。
他花了很多工夫,不断识人、察人,长时间不动声色地探寻,最终锁定了何许、金岭两兄弟。
何许野心勃勃,要权力,要地位,要财富,也要未来。他如养了一头猛虎,投以带着血的骨,时时刻刻满足何许,却从来不真正喂饱何许。
何许的胃口、视野、能力全是在潜移默化之间按照他的期许而生长。
他像是给何许罩了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模子。
这个过程漫长而精细,他要何许与“鸿雁”强大起来,却也要何许对为何强大一无所知。
时间太短必然行不通,何许聪明,若是喂得太急,何许必然明白自己的成就全是“柏先生所赐”,如此一来,“恨”无从谈起,何许本人也根本没有与他叫板的实力。
三年、五年、七年,“鸿雁”终于从一只仰仗“孤鹰”鼻息的雏鸟,成长为不输“孤鹰”的猛禽。
人们皆认为,这一切是何许自己拼来的。
而当“鸿雁”渐强时,“孤鹰”却仿佛走了下坡路,光辉逐年不及“鸿雁”。
人们又认为,“孤鹰”不行了,“捕鹰”之网一旦展开,他柏云孤就再无法像当年一般全身而退。
弱肉强食,盛极必衰。
竞争是人的本性之一,从竞争里催生嫉妒、怨恨。妒与恨鞭策着人去争取属于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其实数年以前,就有“何许不甘人下”的传言,“鸿雁”内部甚至有莽撞的高层劝何许执行暗杀计划。
但何许却不是一般人,受得住辱,沉得住气,直到羽翼真正丰满,才渴望取而代之。
而这段长似无尽的拉锯,给了他“改造”金岭的时间。
令他下定决心选择何许的,其实并非何许本人,而是金岭。
这俩兄弟看似兄友弟恭,哥哥美艳强大,弟弟温润软弱,任谁都认为何许在兄弟关系中占主导,他却知金岭才是真正可怕的那一个。
他教金岭“爱”,又教金岭“争”,再教金岭“恨”与“毒”。七年时间,在金岭心中,他的分量已经远远超过了何许这个亲兄长。
而何许无所察觉,仍毫无保留地对待金岭。
在“孤鹰”与“鸿雁”两端,金岭都如鱼得水,要权有权。
一年前,何许已经谋生了取而代之的想法,但杀“孤鹰”非同小可,何许谨慎之至,迟迟未有行动。
他倒是可以继续等,水到渠成,才能掩住所有人的耳目。
但单、洛婚礼上的秦轩文,让他忽感情不自禁。
倏而发现,他与秦轩文都已经不再年轻。
他的阿崽即将二十八岁,早已是明氏举足轻重的人物,穿上西装时光彩夺目,冷峻傲然,再不是当初那个红着眼问“您不要我了吗”的傻小孩儿。
可细究的话,七年时间并未让秦轩文改变分毫。他的阿崽,仍是喜欢牵他的衣角,看他的时候目光炽烈而虔诚,一如往昔。
岁月改变万物,最易变的是人心,最恒久的亦是人心。
分别之后,这份情不自禁令他果断催动了计划的最后一环。
其实这些年里,他不止一次情不自禁。
在公海上对付“寒鸦”那次,于枪林弹雨中救下秦轩文,他罕见地对单於蜚动了怒。
海浪翻滚,吹散他的话语——“我把他给你,不是让他给你卖命。”
单於蜚却道,若“孤鹰”不去搅局,那一趟任务之于秦轩文就如探囊取物,绝无危险可言,若是“孤鹰”去了,必然会救秦轩文于危难。
事实确如单於蜚所料。
许久未见,秦轩文小心地黏着他,他在情难自已之时再次拥有了秦轩文,听秦轩文告诉他,领养的孩子名叫“秦却”,寓意“我却仍然爱您”。
第一次与秦却面对面,稚拙的孩子突然叫他“爸爸”。那一刻,他知道自己的眼神一定温柔至极。
纵是铁石心肠,也有被融化的时候。将秦轩文丢在车里,独自离去的一刻,他感到胸膛深处疼痛不已。
佛珠是他专门求来的。他不信神佛,却因这份不该有的牵挂,寻来一份平安的寄托。
秦轩文一直将佛珠戴在手腕上。
努兰看穿了他的心思,所以必须死。处理掉努兰之后,他本不该继续与秦轩文待在一起,更不该将秦轩文带回落雀山庄。
理智如单於蜚,数次冷言冷语警告他,不可冲动行事。
他却闻若未闻,带秦轩文回落雀山庄,带秦轩文去马术俱乐部,在他可控的范围里,竭力满足秦轩文的依赖与眷恋。
帮何许开拓C国市场那次也是。他并非一定要出面,但他来了,不是因为何许,而是因他想见秦轩文,想吻秦轩文。
想看一看他们乖巧的孩子。
桩桩件件,出于失控,止于自控。
失控与自控之间的平衡,也许只有他这样的人,才有能力掌控。
何许的野心已经昭然若揭,而何许的理智正是他将要利用的核心。
“鸿雁”如日中天,并不代表没有后患,何许不动手,是在衡量得与失。
何许希望他死,但他一旦死去,“孤鹰”余众必然展开报复。“鸿雁”与“孤鹰”两败俱伤,难说没有第三者成为最后的赢家。
他主动找到何许,告知对方一个“万全计划”——他将“孤鹰”拱手让于金岭,假死,从此“鸿雁”再不居于人下。
何许大惊。
他慢条斯理,从容道来:“我累了,也该给你让路了。除此之外,你难道有更好的办法保全‘鸿雁’与‘孤鹰’?”
七年步步为营、机关算尽得来的办法,岂会有出其右者?
长久的静默后,何许的理智终于败退于他的引诱。世上没有一个“第二”不渴望成为“第一”,这是一支致命的毒。
他与何许拟定了假死的每一道细节,就连每一句对话、每一个表情与眼神都一再确认。
何许将在无数双眼睛下与他演一场戏,而后屏退所有人,扣下扳机,纵火,将他的“遗愿”公之于众。
如此,世上便只有何许一人知道他还活着。
但这还不够!
何许也许会任由他逍遥一年、三年,甚至十年,但他的存在,永远将是何许心中的一道刺。
高处不胜寒的道理,他比谁都清楚。
总有一天,何许会要他的命。
所以何许必须死。
这个能轻易杀掉何许的人,正是金岭。
他将“孤鹰”交给金岭,又暗示“孤鹰”已不如“鸿雁”,金岭不可能不争。
更何况,他不止一次告诉金岭——如果我死了,无论你听到什么,看到什么,为我报仇。
当唯一知道他还活着的何许死去,他才能彻底解脱。
他等待着金岭那一声枪响。
何许倒下的时候,眼中是难以置信的神色。而金岭唇角挂着的,是诡异、狠辣的微笑。
黑暗世界里哪有什么兄友弟恭,只有背叛别人或者被别人背叛。
金岭也许天生就该是腥风血雨里的王者。
他不是,他的大哥不是,他的父亲也不是。
锁链的最后一环被扣上,柏家的宿命就此告终。
他看向空灵的繁星,终于真正释去重负,长叹一声。
第五十八章 尾声
柏云孤“死去”的数月间,秦轩文仍旧在明氏当着单於蜚的“第一助理”,从容不迫,西装笔挺,未出半分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