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魔物要上天(93)
只可惜相思虫寿命虽长,却天生难产,后代极少,一对相思虫一生可能连一枚卵都无法产下,更遑论一枚卵还需数十年方可成虫。
茶几上的这些相思虫,全是当年随同族长说的东西一起放到匣子里去的,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若是失窃可以找回。
上回他们两人去了趟陈宅,花了不少功夫,才勉强在陈连城的房间里找到这些虫骸。
至少说明,那只下落不明的匣子,在陈连城的房间里被打开过。
“快了,”周小生摆弄着掌心的一只檀香木盒, 指尖一弹,盒子上的活扣被顶开, 盒子里沙沙地掉落出十几枚芝麻大的金色壳子,“再等等。”
他不紧不慢地把这些金色碎壳摊在茶几上, 摆出花的形状。
“这些是相思虫的残骸?”周云轩拈起一枚, 眯起眼睛对着阳光细细端详,“原来它们死后变成这个样子……”
所以相思虫越来越罕有。
到了现在,除了专门饲养,它们在民间已是绝迹了。
这种虫子一旦进入到密闭空间,则自动进入长眠状态,不吃不喝,不动不弹。当重见天日,则可复苏如故。
此虫还有一种奇异的特性,身体可与金子相融,若是投入金匣之中,则如鱼得水,可与金子融为一体。
周云轩皱着眉头:“表哥, 什么时候才能走?在这呆了快一个月了, 什么都玩腻了。”
现在再叫他上台演戏,他也不想干了。
“养了那么多年, 竟然一下子死了这么多!”周云轩摇摇头,“那只匣子里的东西有多宝贝?族长竟然下了血本放了这么多相思虫,平常我要摸一摸这些虫子他都不许呢。”
相思虫是一种寿命极长的金色甲壳虫,短则可活数十载,长则可数百岁,极为罕有。
相思虫往往以一雌一雄为一对,长相厮守,若将彼此分开,即使相隔千万里, 也能感知对方所在, 有如指南针一般, 将头指向伴侣的方向,伴侣死去,另一方也会在几年前慢慢死去,故得此名。
半透明的金色壳子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嗯。”周小生淡淡地应道, “可惜都死了。”
河畔。
楼船依旧。
二楼的甲板上, 两个人百无聊赖地坐在茶几畔看风景。
☆、第111章 犯病
文渊和署里的人跟张若山多少有些交情在,即便要公事公办,也还是有下不了狠手的时候。
可是刘副官的人不一样。
他们可以让张若山在体表毫发无伤的情况下,受尽折磨。
文渊在等待的当口已经将这几日审问的笔录扫了一遍。
张若山除了反反复复地把前情供述外,其它一字未吐。
但这远远不足以证明他的清白。
——谁都知道偷窃和杀人的结果有着天壤之别。
即使确实杀害了敲钟老头儿,也没有人会轻易坦承的。
尤其文渊心里很了解张若山,张若山是一名有着超乎常人的承受能力和心理素质的优秀警员。
上次若不是警署这边掌握了赃物从他姐夫手里流出来的铁证,他绝对不会承认偷窃的事实。
按照流程,若是再审不出点什么,过一段时间人就得放了。
换言之,张若山自己也非常清楚流程,只要他继续忍耐,他很快就可以重获自由。
他是绝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松口的。
“吃过了没有?”文渊把卷宗合起来一放,对刚刚在桌子对面坐下的人温声问道。
现在已经到了晚饭时间。
当然,他自己还没有功夫吃。
张若山怔了怔,麻木的眼瞳深处像被唤醒了什么般亮起两星微光,他嘴角抽畜了一下,像是在苦笑,低低地道:“吃了碗粥。”
铺子打了烊,陆一鸣就和金叵罗到旁边的粥铺吃粥。
陈姐不在的第一天,陆一鸣想她……的厨艺。
平时常常是陈姐做好了三人份的饭菜,他却不一定回家吃,总觉得都是那些菜色,早吃腻了。
现在吃不上了,倒是开始想念。
金叵罗对食物一向可有可无,兴致缺缺,陆一鸣随便给他点了一碗一样的。
很快,老板娘端上两碗虾仁粥。
陆一鸣拿起勺子对着虾米粥大块朵颐,不一会儿就捞完了虾米,粥却还剩大半。
再执着地捞了半天,已经一丁虾皮都捞不着了,瞟一眼金叵罗的碗里,几乎分毫未动,拇指大的虾仁浮在粥面上半隐半现,色香俱全。
他还没开口,金叵罗就径直把整个碗推了过来。
“我不吃。”
陆一鸣不跟他客气,大方笑纳。
金叵罗不吃饭也不会饿。
吃了几口,抬头问道:“你除了金子,还喜欢吃什么?”
金叵罗眸中浮起玩味的浅笑。
陆一鸣感觉到他的视线似乎在自己唇间流连,忙在他出口前皱眉道:“算了,当我没问。”
啧,真是。
一不小心就陷入了奇怪的氛围。
这畜牲,莫非跟那些猫呀狗呀一样,也是挑春天发情?
旁边忽然有人惊喜地唤了一声:“这不是一鸣么!”
陆一鸣勺子一顿,扭头看到隔壁桌俊朗的青年男子,先是一怔,随即笑起来:“秦秋?”看看那人旁边穿着洋装的年轻女人,又是一怔,“哟,秦春!你们姐弟俩怎么回镇上来了?”
竟然是旧时的邻居,秦氏姐弟。只是后来秦家举家迁到了省城,很少再联络。
秦春笑笑:“先前的旧宅子之前一直在租,近期有人出了大价钱说要买,老父亲身体不便,我便和秦秋回来处理一下。刚想登门看看你呢。”
陆一鸣向金叵罗介绍:“哦,这是我的两个发小,秦氏春秋,多年不见。”
又向秦氏姐弟指了指金叵罗:“这是我……嗯,朋友。金叵罗。”
双方彼此以目示意。
秦秋端详了下金叵罗:“这位金先生,不仅相貌出众,名字更是特别啊,跟我们这些大俗名就是不同。”
“那是自然。”陆一鸣暗笑,得意洋洋瞟瞟金叵罗,只差没炫耀这名字是他取的。
发小阔别重逢,自然少不了叙旧。
顺势拼了一桌,谈天说地,其乐融融。
“上次见面还是你去京城上学时坐轮船经过省城,当时你来得匆忙,我也没能好好地尽地主之谊,今天见得也匆忙,也只能将就下了,哈哈。”秦秋让老板娘添了壶竹叶青,斟了三杯,不忘解释,“我姐姐大病初愈,不能喝酒。”
陆一鸣掐指算一算:“那都有三四年了吧。”
秦秋想起什么似的,笑起来:“我们在县城时遇上柳汀了,她坐在另一辆车上,还送了我们几个草饼,说是去县城医院探亲戚的病。”
陆一鸣脸色微微一沉,嘴边的笑意却未消。
没察觉到气氛的变化,秦秋继续自顾自地说道:“看她肚子都这么大了,得好几个月了吧?你怎么不陪着她一起去,为人丈夫的,你这样就不对了啊。”
旁边的秦春似乎知道些什么,忙轻轻咳嗽了几声,向弟弟使了好几个眼色。
迟钝的秦秋奇怪地看着姐姐:“姐,你眼睛怎么了?”
不想秦春为难,陆一鸣忙抢先笑盈盈地说道:“柳汀嫁的人,不是我。”
语调说得极为平常,就像在讲隔壁家的姑娘嫁了人一样。
但空气仍然凝固了好一会儿。
秦秋尴尬到扭曲的笑脸像是往上泼一杯酒,酒液都能顺着腮倒灌到他的耳朵里。
秦春掩嘴打了个圆场:“缘份这种事,强求不得,各自安好便是好的。”
“对对对。”秦秋自灌一杯,“天涯何处无芳草!一鸣以后来省城的话,我可以介绍你几个女同学,漂亮得很……”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陆一鸣扯开嘴角,举起了酒杯,“万一我到时候去了没有漂亮的女同学,可是要生气的。”
眼角余光瞥到金叵罗,陆一鸣忙拍拍他的肩膀,对秦秋说道:“有多的,可以给他介绍一个,他……呵,他喜欢浪的。”
金叵罗转了转手里的杯子,无声地笑了一下。
几个人又聊了一会儿,这才散了场。
陆一鸣和金叵罗慢慢地走在回自家宅子的青砖大道上。
暮色渐深,路人也稀少了许多。
走到一个废弃的、只有半人高的土地庙前,陆一鸣忽然停下,对着空荡荡的台子说道:“小时候,我和阿汀还在这里拜过天地呢。那时候里面还有个胖胖的石头做的土地公,不知什么时候起土地公就没有了。”
金叵罗没料到陆一鸣会主动开腔提这茬。
之前他不单自己不提,更不喜欢被人提起。
陆一鸣重新走起来,继续淡淡地道:“镇上所有人都以为我们以后会成亲……”顿了一下,他笑了笑,“不过她现在嫁给了书呆子,好像过得也不错。”
说来也奇怪,前一阵他想到阿汀,都会心如刀绞难以释怀,旁人提起,他也完全控制不了失落和懊恼,现在却能若无其事地提起她来。
见金叵罗没说话更没有发问,陆一鸣不由瞟了瞟他,揶揄道:“你私底下不是很能说诨话?怎么在外人面前一声都不吭,刚才秦秋还偷偷问我你是不是哑巴。”
金叵罗懒懒地开腔:“懒得说。”
场面话,客套话,寒喧话……在他眼里都是废话。
和那种基本不会再见第二次面的人说话,根本是在浪费时间。
刚才全程他都极其不耐烦,要不是陆一鸣赖着不肯走,他早就回家睡觉了。
“你刚刚在饭桌上想什么?一直板着个脸,跟个板凳似的。”陆一鸣看着他,笑话起来。
“我想……”金叵罗嘴角勾起,“回家和你订契。” 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
陆一鸣被他这一眼看得浑身都不自在,脑中警铃大响。
对了,今晚陈姐不在。
那岂不是……
他板起脸,正色道:“先说好,今晚你不要进我屋里。”
结果,半夜的时候,陆少爷自己进了金叵罗的屋。
他本来看了会儿书便早早睡下,半途梦到自己变成一条巨大的鱼,被一个渔夫举着钢叉刺入了心口。
心口突如其来的绞痛,让他从榻上疼醒。
额头和后背冷汗涔涔。
而那阵仿佛要撕碎心脏的疼痛并没有因为梦的中断而停止,反而愈来愈剧烈,像是真的有一柄看不见的钢叉深深刺穿他的身体,在心口位置逆时针转个不停。
陆一鸣捂着胸口,想起了上次似乎有类似的痛楚。
不过上回的痛楚远胜于这一次,痛得也不仅仅是心口。
找过李大夫,没有检查出任何问题,后来去看文渊时顺道在县医院检查了一遍,同样没有任何问题。
当时金叵罗说过,只要忍一忍便好。
好,忍一忍。
他深呼吸,尝试忍耐。
不到十下深呼吸,他便忍不下去了。
心脏似乎真的要被揪出胸口般抽搐。
“……阿金!”
陆一鸣有气无力地叫了一声。
院子里没有任何回应,隔壁房间也没有。
死畜牲。
该来的时候不来。
陆一鸣痛字当头,差点忘了是他自己傍晚定下的规矩。
想起什么,他挣扎着坐了起来,忍着剧痛,从床头挂着的外套里翻了翻,翻出一大把符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