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魔物要上天(100)
“那你还知道些什么?”金叵罗玩味地泛起嘲意,不耐烦地打断道,“对我,对他,你知道多少?”
“我年少时家破人亡,我险些死在海上,是他救了我。每隔几年,他便会来探望我一次。”
吴清越沉吟片刻,又徐徐道:“他曾问过我,世上有什么人的心,可以刀枪不入,无喜无悲,睥睨万物?我说,世上没有人拥有这样的心,拥有这样的心的,唯有历经过千种苦刑的炼狱恶鬼。”
他缓缓抬眼,望向金叵罗,眼神清亮:“几个月后,他把你带到了我面前,要取走你的心。当时你正长眠不醒,我并不知道你是什么人,便将你的心换给了他。也给你换了颗心。直到他说他刚刚从鬼门逃出来,我才知道他竟然真的去了炼狱。”
“哦?”金叵罗挑了挑眉,嘴角勾起,“这么说起来,是他把我从鬼门中带了出来?那我……还得多谢他了。”
吴清越但笑不语。
金叵罗垂眸沉思:“你上次说过,你不知道他的名字。”
吴清越说道:“他说过,名字这种东西,一旦被人知道,最容易被变成短处,所以他从不以名姓示人,与其给我一个假名字,倒不如不说为好。”
“我明白了,你走吧。”金叵罗点点头,挥了挥手,低头继续去看他掌心的那枚松子。
吴清越转过身,欲言又止。
走了几步,没忍住停下来,回头说道:“那时,他从鬼门带出来的,可不止你一个。”
金叵罗并不看他,笑道:“炼狱号称三千恶鬼,实际上远远不止,多几个不嫌多,少几个不嫌少。”
踩过草叶的脚步声在身后轻轻响起,渐行渐远。
脚步声完全消失的时候,金叵罗脸上所有的神情都消失了,既没有喜怒,也没有忧惧。
抬起头,眸子映上山脚的金陵镇。
炼狱。
这个地方,太久没有人在他面前提起,他差一点就忘了。
他早已记不清自己是什么人,更记不清当年是因为什么原因让魂魄被封上这八十一道枷锁般的封印,甚至连为什么堕入炼狱都记不太清了。
脑海中只有那些作为恶鬼在炼狱受刑渡劫的琐碎记忆。
很多早前的记忆,随同他的法力一起,被淬入了繁杂多变的封印里,只剩下一些影影绰绰的画面。
怕是唯有继续冲破后面的封印,它们才能一一恢复。
随着前面几十道封印的破解,他最近渐渐才想起了一些旧事。
世传炼狱有十八层。
实际上远不止。
起初,他似乎在前面几层受尽了各类刑罚,从鞭笞到烹煮,从刀山到火海……
身体每到被撕成碎片或是被剁碎成肉泥,便会恢复原状,重新再接受那些刑罚,周而复始。
很快,当那些刑罚再也不能让他感觉到多少疼痛,不能让他再发出一声呻吟,他便被送到了新的地方。
无尽狱。
他也说不上这是炼狱的第几层,只知道这里一片死寂。
在这里,每睡一天,便醒一百年。
全身如同被嵌入了冰川般,动弹不得。
视野中白茫茫一片,却可以看得到日月星辰。
除此以外,这里像是被时间遗忘了一般,什么都没有。
没有人,没有鬼,没有声音,没有任何事情发生。
呆的时间越长,便越是能感受得到那种无穷无尽的孤独和疲倦,源源不断地吞噬着他的魂魄。
叫人绝望。
没过多久,他发现自己忘记东西的速度越来越快,脑海中的空白越来越多。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这个地方,还能吞噬他的记忆。那些被封印漏过的记忆,被这个地方一点一滴,蚕食鲸吞。
再这样下去,他会在这里变成一尊连蛆都不如的东西,不知为何而生,不知为何而死,更不知在此何为。
起初他还可以去数日出和日落。
久而久之,每一个日出对他都成是一种看不到希望的煎熬。
他不得不开始怀念之前在前几层遭受酷刑时那些在旁边哭得烦人的小鬼和那批总是面无表情的鬼吏——至少那里是热闹的。
无穷无尽的孤独和绝望比疼痛可怕一万倍。
“主人。呱 !”
苍罗的声音把金叵罗从回忆中唤醒。
他眼珠子转动了一下,看向肩头的乌鸦。
那是他忠心耿耿的仆从。
“主人,陆少爷出门逛去了。”
“嗯。”金叵罗淡淡地道。
随他。
这种事,他现在倒不太在意了,反正也跑不了多远。
胸腔中突然猛地收缩,眸色蓦地一下变得淡极了,不再是蓝灰色,而是烟笼般的灰白。
很快,眸中的灰白褪去,眸子渐渐沉淀下更深的色泽,一股狂喜从瞳孔深处升起。
他感觉得到,他的心脏,离自己越来越近了。
但他也知道这件事兴许不能高兴得太早。
能出入鬼门,从炼狱中带走几名恶鬼并能全身而退,这样的人,在人世间万中无一。
绝不会是个好对手。
金叵罗垂下眼帘,轻轻念着无声的咒。
少倾,树下的地面上渐渐浮起数十道淡色的灰影,很快化成几十道灰色人形,齐齐跪伏:“主人。”
这些山林间的阴秽之气,皆是他的仆从。
“尔等,去给我找一个人。”
说着,金叵罗的眸中慢慢浮上一个人影。
刚才就在那个姓吴的回忆起那个人时,他的眼眸深处升起了那人的轮廓。
金叵罗读到了那个依稀的人影,牢牢锁入了自己的眸中。
☆、第118章 迷雾
浓绿从高厚的院墙溢出, 间夹幽幽鸟鸣。
透过镂空的铁门, 可以看见在绿色掩映着的院落深处, 冒出精致的西欧式米色圆顶。
穿着灰色制服的警卫打开了铁门,将文渊请了进去。
刘文远穿着端整的硬领风衣, 坐在书房的黄花梨木沙发上, 手里拿着一本厚厚的书。
听到引路的警卫在门口请示,他合上书放在桌面, 应了声:“带他进来。”
不一会儿, 刘文远缓缓把文渊带来的卷宗合上, 目光凉濑:“这些就是你这些天以来的成果?”
“是的。”文渊在书桌前的椅子上正襟危坐。
“字太多, 你口述吧。”刘文远揉揉自己鼻根两侧的穴位, 满脸疲惫, “这个王寡妇, 跟本案关系是?”
文渊徐徐开腔:“若她所言属实,那么,她也不过是一枚棋子。”
随即便将王寡妇的口供大致讲了一遍。
大约十六年前,才二十出头的王寡妇的短命男人突然得了急病一夜间过世,而这时王寡妇刚生下王秀莲不久。
令王寡妇感到苦恼的是, 她嫁给这个丈夫前已经被父兄接连嫁过三个男人,无一不是急病暴毙,克夫的流言早传了几年。
现在这个男人也死了, 在街坊的长舌妇嘴里, 她定是更加不堪了。
她心灰意冷, 也隐隐觉得自己怕是真有个克夫命, 既不想再嫁,又害怕与孩子日后孤苦,在坟前抹了把眼泪就想带着襁褓中的王秀莲寻短见。
正在这时,有个道士路过,随口与她攀谈起来。
二人交谈之际,道士突然来了一句:“这孩子,命格不好,迟早要死于非命,不如卖给我吧。”
王寡妇气得一下子忘了刚才还要带着孩子寻短见,把这道士臭骂了一通。
道士也不生气,临走前还笑着说道:“我只是说实话,现在不卖我,早晚她还是要祸害你的,到时不要后悔就是了。”
王寡妇是个有气性的女人,被他这一气,反倒激起了斗志,短见也不想寻了,决心把孩子拉扯大。
一晃眼,十几年过去了,秀莲出落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人也算乖巧伶俐。
王寡妇本想着苦尽甘来,要替女儿寻个好人家嫁了,了结这辈子的心愿。
孰料,还没来得及找好亲事,一天晚上,她经过种种蛛丝马迹发现女儿竟然有了身孕!
一个还没有出阁的少女出了这种事,自然是奇耻大辱。
百般斥问之下,才晓得女儿与某个大户人家的少爷暗通款曲,珠胎暗结。
王寡妇亲自去那户人家登门问罪,反被当家的老爷赶了出来,人家直接说自家儿子一直在外游学,几年没回来了,不可能碰得了她家闺女,更提到儿子早攀了门好亲事,秀莲就是作妾也不可能。
王寡妇羞愤之下,回家就把女儿狠狠地羞辱了一番。
女儿经不起负心人的背弃和母亲的羞辱的双重打击,当晚就投了河。
王寡妇大清早起来找不见女儿,寻着踪迹到了河边,看到了女儿的一只鞋,再在河边的水草里找到了女儿的尸体,悔之晚矣,唯有将尸体拉上来泪流不止,又气又恸。
说巧不巧,这个时候,十多年前说秀莲命格不好的那个道士又出现了。
那道士见了便笑道:“你看,我早说了你女儿命格不好,是你不信。”
气得王寡妇扑上去要和他拼命。
那道士说道:“冤有头,债有主,谁害的你女儿,你不敢找他,却来拿我出气。”
王寡妇一想到那个大户有权有势,当地人人敬仰,再想想自己孤苦无依,不由放声大哭。
那道士这时吹起了耳旁风:“贫道略通些法术,兴许可以帮你出出气。”
王寡妇这时也是气迷了心窍,荒不择路,问他有什么法子?
道士微微一笑:“你只要把你女儿的尸骨交与我,我自然可以有法子让你出一口恶气。”
刘文远听到这里,实在忍不住插了句嘴:“这么说来,所谓的大户,指的就是陈家?常年在外的儿子……说的是陈谨之?”
“是。不久,有人在金陵镇后山挖出一口棺材,棺材里躺的就是王秀莲。诡异的是,王秀莲身上穿着镇上金店失窃的一件金缕衣,众人找不到早早就躲起来的王寡妇,只得将王秀莲匆匆下葬。没几天,陈家灭门案就发生了,王秀莲的尸体出现在现场,在陈连城身边。后面的事情你也是知道的。”
“呵,所以,现在这宗案子变成了一起道士咒死人的灵异案件?!”刘文远冷笑,“荒谬!”
“这本来也只是王寡妇的一面之辞,尚不足以取信。”
“那个道士,现在哪里?”
文渊耸肩:“王寡妇说,秀莲交给道士后她就躲到了山里,也不知道道士怎么施的法,命案发生后她更是藏在山里一个多月不敢出来,再没见过那道士了。”
刘文远话锋一转,神情阴鹜:“上次那个……张若山怎么样了。”
“全招了,敲钟老头儿的事确实是他动的手。不过,针剂副作用很大,最坏的影响已经出来了。”文渊如实答道。
“也罢,出了这样的事,他本来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刘文远的脸上没有半分怜惜,“过两天,给这个王寡妇也试试针剂的效果。”他面无表情地补充了一句,“我不希望这种事有人说谎。”
“好的,刘副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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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刘副官的宅邸,文渊才察觉背后的冷汗已经透过了春衫。
听到身后的铁门重新关上,他莫名松了口气。
跨上他的二手自行车,他习惯性地朝金陵镇骑去。
虽然想不出今天有什么事非要往那里去不可,但文渊总隐隐觉得,金陵镇仍然藏着很多他想要的东西。
最近,案件、刘文远和李飞云,有如三座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