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有雨(44)
被拒绝了,严钧有点失望,但没有再劝说,只是抓着他的手亲了亲。
晚饭还是在外面吃的,挑的是附近的一家中餐店。
国外的中餐不算多地道,但价格却卖得很贵,常家昱吃得不多,这次尝了这家餐馆的面食,还是觉得一般。
没想到的是在快吃完的时候碰上了熟人。
Fred看见常家昱的时候很高兴,笑容灿烂地给了他一个拥抱。前段时间他必须全神贯注地投入到和导师一起完成的课题项目中去,每天要被繁琐的物理公式推导搞得焦头烂额,也只能暂时将感情上的事情放到一边。
此时刚刚解脱不久,又见到了喜欢的人,心情一下子大好。
他和常家昱聊了好几句才注意到一旁站着的严钧,意识到两个人是一起吃饭的,Fred眨了眨眼,察觉到了什么:“这位是你的新朋友吗John?”
常家昱还在犹豫该怎么解释两个人的关系,严钧大方地伸出手,沉声道:“你好,我是家昱的男朋友,严钧。”
Fred张了张嘴,半天也没说出话来,回神之后好似从天堂坠落到了地狱。
John什么时候交的男朋友?他怎么不知道?!
哦对了,他用一个月的时间去做物理课题了……该死的实验报告,Fred欲哭无泪地握住了严钧的手。
被一句“男朋友”堵了满腔情意,Fred很快离开,常家昱坐下的时候看了严钧一眼:“你笑什么?”
严钧坦然道:“心里高兴。”
“高兴?”他没明白值得高兴的点在哪里。
“他喜欢你,在追求你,这件事一直让我很忐忑,而现在不用害怕了。”
“……”常家昱低下头咬了口蒸饺。
晚上,严钧将人送到了门口。
夜凉如水,他心中不舍,四周也无人,便倾过身揽住常家昱的腰把他往自己怀里带了带,贴着他的耳廓和侧脸细细密密地吻,最后在耳边喟叹:“宝宝,我一分一秒也不想和你分开。”
常家昱脸上一烧,有些别扭地说:“你别这么叫我。”
“那叫什么?家昱吗?好像和其他人也没什么区别。”再次确定关系,严钧想要用更亲密的称呼,更亲密的言语和举动来确定小孩又回到了他的身边,而足够亲昵的特殊称谓也代表他们之间的关系与别人不同。
另一方面,当他凌晨四点下意识地打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就觉得爱意在胸中澎湃,使他想要更温柔地对待对方,也更能让人明白自己的心意。
常家昱最后没有继续纠正,默认他可以这么叫自己。
分别时,严钧柔情无限地吻了他的嘴唇:“晚安,明天见。”
临睡前,常家昱收到了Fred的短信,后者伤心地问他为什么会选择另外一个人?不是无理取闹的口吻,只是想要一个答案。
但却让常家昱有些怔愣,他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他为什么会喜欢严钧呢?
在遇到对方之前,他没有经历过所谓心动的滋味,不知道爱一个人,想要拥抱亲吻,想和对方更加亲密的感觉有多么强烈,这些都是在他喜欢上严钧之后才理解到的。
他没有立刻回复Fred的短信,而是盘腿坐在了窗边,看着夜空中星星点点的亮光,和街区随机分布着的灯火,静静地坐了一阵。
他想起了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于众人之中,他几乎是一眼就挑中了对方,那时候觉得是眼缘,现在却又模模糊糊地想,或许在酒吧中那个迷乱的晚上,名为喜欢的蒲公英种子就已经在他的心里生根了。如果没有后来的相遇,可能种子会腐烂,化成灰消失,可事实上没有。
因缘巧合,他们注定再次相遇,那颗小小的种子得到机会,慢慢发芽,拔高,直至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那棵树根茎遒劲有力,深深扎进了他的血肉之中,所以即便经历了不止一次的暴雨摧残,仍然能够在新的春天里吐绿,焕发新的生机。
快到零点的时候,Fred听到手机的振动声,他拿起来一看。
「我也不知道,大约是从我遇到他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无处可逃。」
第53章 第五十三章
来首都大学交换学习的时间总共是一年半,一段时间之后,常家昱越发迫切地觉得严钧没有必要天天在这里陪着自己。
“公司的事情不会少,你在这里就只是陪我上学,应该会耽误不少事,我不想这样,反正再剩三个月,也不差这点时间。”这天在严钧的住处午睡起来,两个人在沙发上看电影,间隙常家昱提了一句。
“不愿意我在这里陪你?”
常家昱喝了口水:“不是,就是……算了。”
严钧叹了口气,从他手里接过水杯放到桌子上,轻声说:“至少让我陪你过完生日再走吧。”
常家昱唔了一声,说好。可实际上真要等他过完生日,交换时间也就剩一个月了。不过严钧坚持,也就这么定了。
他们看的是一部战争片,两个小时下来,血肉横飞的画面终于结束,那炸裂的音效还在耳边回荡,让人心里有些沉重。
但严钧靠过来给予的亲吻安抚了常家昱的情绪,他也侧过身,手臂攀着男人的后背,和他唇舌相依。
严钧越吻越深,有力的舌尖撬开了整齐的齿列,强势地攫取他的气息。
“唔!”口腔中的软肉被重重地舔过,常家昱半眯着眼低吟了一声,瞳孔上也覆上了一层迷离的水光。
“汪汪汪!”
过道中传来了嘟嘟激动的叫声,常家昱从意乱情迷中清醒了些,轻轻推开严钧缓了缓,然后站起身。
“我去看看嘟嘟怎么了。”
叫声的起因是一只蟑螂。
嘟嘟显得特别兴奋,不停地用爪子拨弄着地上的昆虫,看到常家昱的时候更加高兴,把被自己玩死的蟑螂推到了他的脚底,仰着头欢快地摇着尾巴,一脸求夸奖求表扬的明示。
常家昱扑哧一声笑出了声,俯下身单膝跪地,用手撸了撸他的头顶,又看了看那死去的蟑螂,想了想夸它一声:“干得很好,今晚上有骨头吃。”
养了一段时间,嘟嘟已经能够将骨头这个人类语言词汇和美味的食物实体联系在一起,闻言将尾巴摇得愈发起劲了。
几步外,严钧靠着墙看着一人一狗玩得不亦乐乎,嘴角微微翘起,但眼睛里的光却不甚明亮。
吻才进行到一半,搂在怀里的人就抽身离去,不带有任何留恋的意味。
重新在一起之后,严钧能够明显地感觉到自己变得主动起来,而常家昱对自己却不像曾经那么热情了。
他在乎的倒不是谁更主动的问题,而是在这样的相处中怀着不安的情绪和隐忧。
或许小孩没当初那么喜欢自己了,甚至可能会在某一天意识到他其实是很平庸的一个人,从而慢慢地过渡,直到最后结束这段感情。
这些都是他两年前不曾想过的问题,现在却受其困扰,总觉得自己不够好,和常家昱身边那些青春活泼的同学相比太没有优势了。他最大的筹码,不过是常家昱仍然喜欢着自己,仍然愿意和自己在一起,如果没有了这种情感,他就会变得一无所有。
*
时间走过五月,停在了六月的尾巴上,常家昱的生日也快到了。
只是陪了他两个多月的人有要紧事需要处理,提前几天买了机票离开了这边,这几天常家昱都是一个人上下学,来往不再能见到那辆熟悉的轿车,一时间还有些不习惯。
生日前一天,人还没有回来。
他给严钧发了消息,但是临到晚上十点也没收到回复,心里不免担心起来。
他打开电脑,搜索了一下,确定没有实时新闻报道首都机场的飞机事故,稍稍安心了些。
快十一点的时候,他收到了短信。
「宝宝,我在A字塔下等你。」
“什么鬼……”人已经回来了,看来是白担心了一场,常家昱彻底放心,低声咕哝了一句,嘴角却忍不住翘起,原来欢喜是藏不住的。
「知道了,我马上过去。」
手机已经快没电了,他和严钧确定了具体的地址,换鞋后就出了门。
十五分钟后,常家昱下了车,和严钧在A字塔南边碰面。
一见面,严钧自然而然地掏出手,将常家昱的手握在掌心里。他这两个月一向喜欢这样做,在外面也不避讳。一开始常家昱还不太适应,但好在这边的环境比较开放,时不时还会看到同性情侣在街道脸庞拥抱接吻,也就不再有顾虑。
“吃晚饭了吗?”
常家昱说:“吃过了,你呢?”
严钧道:“还没有,陪我去旁边吃点披萨。”
“嗯。”
吃完之后,严钧没有立刻结账,他坐在餐桌对面,眉眼温柔,眼中泛起涟漪:“宝宝,生日快乐。”
即使已经被这么叫了两个月,常家昱还没有练成波澜不惊的境界,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小声说:“谢谢。”
还有二十分钟才到生日当天的零点,他以为会在明天得到生日祝福。
严钧继续说:“我这次离开是去准备生日礼物了。”
常家昱有些疑惑:“什么礼物?”
对面的男人从口袋中拿出了一个坠饰,朴素的绳上套着一块穿过孔的红石头,乍看有些像是曾经戴过的那一个,所以刚看的一眼,常家昱的脸色微变,很快才发现不是。
他抿了抿嘴唇,没有立刻伸手去接,只问:“这是什么?”
“这段时间我一直都在想,怎么样才能够让你向以前那样信任我,但是接下来的几个月,几年,也可能一辈子都没办法达成了,”严钧的脸上带着笑,那笑容有些哀伤,还有点落寞,让常家昱的心里有些不好受,“但是无论如何,我也要尽全力,所以这次就去了一个古老的部落,他们那里有一个经久不衰的传统,如果想要向爱人表达自己的忠心,就要用刀取心头血,滴在白色的石头上,然后用红漆刷成红色,亲手穿一颗心形的孔,送给自己喜欢的人。”
常家昱吓了一跳,立刻站起身走到他身边,用手抚上他的胸膛,难以置信地说:“你——”
“我没这么做,别担心,”严钧微笑,将人直接抱在自己的怀里,俯首蹭了蹭他的鼻尖,柔声道,“那样的办法太偏激,还有另外的做法,就是用红漆将石头刷成红色,在无数个红石头中找到自己做成的那一个,代表独一无二,然后向天发誓自己的感情永远矢志不渝,否则便会遭受誓约的反噬。”
常家昱小声说:“你发了什么誓?”
“在剩下几十年的人生中,如果有背叛或者欺骗你的感情,就让我这辈子做任何事都求而不得,且不得善终。如果有轮回的话,那就生生世世都如此。”
常家昱眼眶红红的,看在严钧眼里像一只委屈的小兔子,他伸手去掐男人的脸,哑声道:“严叔叔真会发誓,一出口就对自己这么狠。”
严钧情不自禁地亲他,已经好久没有听到过他这么叫自己了,心里瞬间无法更软。
他将人严严实实地裹在怀里,耳鬓厮磨,低语:“我知道这其实没什么大用,誓言这种东西并不能成真,谁都可以这样说,而不相信也是应当的。但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对你的喜欢,失去了你的信任,任何承诺都变得无足轻重,所以只能选择以这种蹩脚的方式讨你一点喜欢,一点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