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美人和他的小狼崽(4)
这明明很可能只是成年人口里的客套话。
姜以森亲眼看着他害羞,笑笑,打开手里的袋子:“我买了一些奶油草莓,应该很甜,给我的新邻居分一点儿?”
盛夏垂眼看着个大饱满的新鲜草莓,姜以森则忽然注意到他睫毛浓密纤长,这么看着倒是不显得冷淡了。
在这间隙,盛夏伸出手,从袋子里拿走了一颗草莓。
“一颗就够了吗?”姜以森问。
盛夏顿了顿,伸手再拿了一颗,并随口说:“我对吃草莓,比较一般。”
姜以森习惯于接话:“那你...”
“我会种。”盛夏说。
作者有话要说:
夏夏是脸红小狗
将来会给森森种很多很多
第3章
盛夏租的新房子空荡荡的。
除了最基本的家具,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家徒四壁。
他将其中一颗草莓洗干净,另一颗留在餐桌上,拿竹篮倒扣着保存。
然后拉开椅子坐下,桌上平摊着日记本,手机里好兄弟廖骐打来的电话还没挂断。
“吃啥呢?”廖骐耳朵挺尖。
“草莓。”盛夏重新拿起笔,在日记本上记今天的开销,想了想说:“邻居给的。”
成熟得刚刚好的草莓十分鲜甜可口,带一点点恰到好处的酸。
“哇,你还有邻居,男的女的?”廖骐脑袋里一天到晚只装废料,“是美女吗?”
盛夏笔下唰唰地写,鼻子里发出一声轻笑:“你猜。”
“肯定是美女,你自己听听,你都笑了。”廖骐说话音调都拔高了。
“没有。”盛夏否认。
廖骐还是禁不住浮想联翩起来,开始说个没完,然后又扯回最初的话题:“哎兄弟,你真打算在那小破地方高考啊?”
“老家卷子简单。”盛夏还是这个回答。
“见鬼吧你,你考哪个卷子不一样。”廖骐噬之以鼻,学他用鼻子发出轻笑。
盛夏眉都不挑,懒得给更多回应,只说:“困了,挂了。”
“才八点,兄弟!游戏不打了?”廖骐刚喊完,盛夏来了句“明天上学”,就真给他挂了。
日记本上的账刚记完,盛夏顺便开始记今天发生的事情。
他向来形象人设高冷,记日记也一样,每件事都用简单的一句话概括——
[在南城转了转。]
[治安不好。]
[网吧多,有球场。]
[跟导航走,迷路三小时。]
[晚饭泡面,难吃。]
[刷题错了九道,完蛋。]
[总结:]
他的笔尖在这儿顿了顿,脑中飞快回溯过去一天,然后暂停,姜以森的模样渐渐浮现。
在他决定离家出走、来南城之前,姜以森给他打过几通电话。
电话里的声音温和得过分,问他“喜欢吃什么”、“要不要过来一起住”,更多的盛夏没仔细听。
他只知道,出于一时冲动,他就这么跨越一千多公里,来到了这里。
这事儿要是说给廖骐听,对方估计只会笑他中了蛊。
盛夏皱了皱眉,手指摩挲着自己的鼻尖,然后提笔,在总结后面补上两个大字:
[凑合。]
……
姜以森向来浅眠,总是听见点儿虫鸣鸟叫就醒了。
他打开手机一看,时间是七点过五分,微信里有许多条未读新消息,基本上都是朋友发来的。
问他病几时才好,几时出去玩,需不需要找新的模特等等。
好脾气的姜以森一一回复了,然后意外看见盛夏给他发了消息。
时间是将近凌晨三点,发的图片没有文字,点进去看是一株养在盆栽里的草莓苗。
草莓开出的花是白色的,叶片巨大,硕大的果实已经长出来,颜色介乎奶白与红色之间。
【森:很可爱的草莓】
【森:不过,晚上还是早点休息比较好】
他发出第二句,意识到这真的很像一个家长会说的话,无奈中熄灭了手机屏。
洗漱过后姜以森开门取订的牛奶,正好碰见盛夏出来。
对方换上了南城一中的蓝白校服,脖子上照旧挂着耳机,干瘪得像咸菜一样的书包搭肩上,嘴里衔着一片吐司,两只手主要用在打游戏。
这孩子...看样子读书不大行。
而且似乎转学第一天就准备要迟到了。
盛夏抬起头时,刚输了一盘游戏,看见身穿家居服的姜以森,愣了一愣。
“早上好。”姜以森说。
“早。”盛夏叼着吐司含糊道。
“你稍微等我一下。”姜以森看着他,忽然想起什么,转身回屋。
拿出来一个长条的方盒,递给盛夏:“学业进步。”
盛夏手指摸着植绒的盒子,猜到里面大概是一支钢笔,心情有些莫名,就好像今天是他人生里第一天上学。
“...谢谢。”盛夏低声说。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似乎在说谢谢、对不起时,耳朵都会变红,仿佛是让他说了“我爱你”。
姜以森见他校服穿得乱糟糟,强迫心起,顺势伸手过去,给他整理了领子。
要扣纽扣时,盛夏颇不自在地抢先,手背却因而碰触到了姜以森冰凉的指尖。
“我自己来。”盛夏垂着眼,匆忙地给自己扣纽扣,一直规规矩矩扣到最上一粒。
“去吧,希望你在新学校一切顺利。”姜以森说。
因为他不是人家真正的家长,就不寄予什么学业上的期望,只希望他在新学校...遇到的新同学能不被欺负。
盛夏估计是真不怕迟到,不紧不慢走了,姜以森抱着手臂靠在门边目送,心里有种奇妙的新鲜感。
年轻真好,高中生真好。
如果自己有个弟弟,大概会是这样的感觉吧。
姜以森听着脚步声远去了,将门带上,开始今天一天的工作。
他在南城生活了七年,在这七年里,一直是个再普通不过的画师,靠给一些杂志和书刊画插画维持生计,在南城这样房租物价都低的小地方,其实过得还算不错。
上午十点,姜以森的门铃被按响。
他搁下画笔,打开门看到眼前胖乎乎的中年女人,险些没认出人来。
“雁姐。”姜以森笑了。
“小鸟老师,哇,你长帅了好多!”陈鱼雁露出颇惊讶的表情,“一晃都这么多年没见了,你的小房子真漂亮...”
陈鱼雁是姜以森的老责编,姜以森读大学那会儿,其实有短暂地作为漫画家活跃过,也出过几本单行本。
他是个天生的起名废,养的猫叫小黑,画漫画时的笔名叫姜鸟鸟。
好记是好记,就是时隔多年,当再听老责编亲切地喊自己“小鸟老师”,姜以森难免感到头皮阵阵发麻,像是读书时代的日记被翻出来朗读了。
“你是不是忘记我今天要来了?”陈鱼雁换上拖鞋,她是到隔壁市出差,顺路看看多年未见的姜以森,“我还带来了《小铜镜》的样书,恭喜老师再版。”
姜以森接过雁姐递来的精装单行本,腰封上写着“十周年”的字样,很是不好意思:“十年了,这故事还没完结。”
“对啊,你挖的好几个坑都还没填呢。”陈鱼雁说,“大家都在等后续,隔了这么多年还能出纪念版,正说明大家喜欢、还记得你和你的故事。”
小黑这时从角落窜出来,灵敏地跃上姜以森的膝盖,好奇地嗅闻着姜以森手里的书。
“抱歉,雁姐。”姜以森手轻抚着黑猫的背脊,“我已经很久没有画过漫画了,可能...快有四五年了。”
他说着反倒是露出笑来:“思路总是中断,当初画漫画的那个人好像不是我,而是另外一个人。”
江鱼雁那胖乎乎的脸上浮现出遗憾而惋惜的表情。
“没事,这种事情总不能勉强,老师按自己的步调来就好。”
“谢谢雁姐。”姜以森真诚地说,“这么多年,多谢你还时常挂念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