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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男竹马每天都诡计多端(13)

作者:漱欢 时间:2023-06-07 11:05 标签:甜文 娱乐圈 都市情缘 天作之合

  他趴在课桌上回过头,身旁的少年手脚迅速地往他左耳塞了一只耳机,然后趴过身去,后脑勺对着自己。
  那首歌的调子很熟悉,或许在哪里听过。
  “孟清,好听吗?”
  “孟清——”
  “孟清!”
  坐在公交车上的孟清猛一抬头,已经是周六傍晚了。
  他揉了揉太阳穴,摘掉了蓝牙耳机。
  公交车行驶在滨海的公路上,海浪翻起明晃晃的日光。前方到站时,孟清下了车。
  普湘是瑚城远郊靠海的一个区,更早以前是个镇。这里没有搭上瑚城主要区域高速发展的经济列车,但好在吃到了基础设施完善的福利。
  因而,普湘的居民在如今亦能保持着相对悠闲的生活方式。
  孟清顺着公路走了一段,然后拐入了一条小道。
  再走十几分钟,道路变得开阔了些,两旁的常绿乔木在秋冬之交亦显出了几分萧瑟。
  外观统一的洋房前被黑色的栅栏划分成不大的院落,挨着邻着,安静地占满了整条道路。
  前方十几米外的院门口,一个穿着红色裙子的小女孩探出脑袋,顶多七八岁的模样。她眨巴着眼睛,立刻惊喜地大喊:“哥哥!”
  她扑到孟清腿上,等孟清抱她。
  “哥哥,妈妈做了好多好吃的,等你来呢。”王伊沐的脸蛋儿圆鼓鼓的。她长得不太像陈霁,更像她父亲。
  王伊沐领着孟清进了屋子,怀里抱着孟清给她的洋桔梗。
  陈霁从厨房出来,手还没洗,见面就数落:“怎么这么晚?你是当客人么,就等着来吃饭啊。”
  孟清应了声,把一袋子保健品和一瓶红酒放下。
  正巧王群遛狗回来,雪白的萨摩耶一见孟清就往他脚边蹿。
  “差不多行了,人孟清刚来你就说人家。”王群换了鞋,没走两步,被陈霁塞了块毛巾。
  “就你当好人,赶紧把你手擦了。”
  “王叔叔。”孟清打了招呼。
  王群眉开眼笑:“小清啊,怎么这么久才来一趟。嚯,来了就行,还带什么酒。”
  陈霁瞪了他一眼:“那你倒别摸着酒瓶子不放手啊。”
  王群憨厚地笑了笑,转头跟孟清说:“别站着,坐,看会儿电视。我给你妈倒个茶。”
  孟清微微颔首。
  他听着王群和陈霁呛话,柴米油盐间也有夫妻多年的默契。他知道,自己的确是这个家的客人。
  那一点陈年的酸涩在胸腔中不断推拉,隐隐地有些僵持不下。
  直到陈霁忽然开口:“沐沐跑哪儿去了?”
  孟清一回头,方才还在屋子里乱跳的小姑娘已经不见人影了。
  陈霁的脸色一变,立刻开始喊王伊沐的名字,却始终没人回答。
  “你别急,我出去找找。”王群安抚道。
  陈霁说:“最近那么多拐孩子的新闻——”
  “再拐也不能从人家里拐啊。”
  孟清拉开门,三两步走到院门口。
  外边的夕阳正在缓缓收敛。
  王伊沐的身影从灌木边钻了出来,惊喜地喊了声:“哥哥!”
  孟清说:“这儿呢。”
  他还没抬手,只见王伊沐跟只小耗子似的,飞快地朝院门口的方向扑去,被来人一把抱了起来。
  “小叶哥哥!”王伊沐甜甜地喊了一声,小脸“唰”一下红了。
  孟清:“……”
  叶疏桐朝他招手。
  还没走近,一道白色的影子从身后跑了出来。
  “格格!”孟清低声唤道。
  叶疏桐微微一愣,不可置信之中透着异常的惊喜:“清清,你刚叫我什么——”
  孟清俯下身,摸了摸萨摩耶的脑袋:“格格,别吓着人。”
  格格:“嗷呜!”
  叶疏桐:“?!!!”


第11章
  昏黄的路灯下,叶疏桐微微低头,发尾像是沾了金屑,随着弯曲的弧度跳跃。
  他狠狠揉了一把格格的狗头。
  “去了啊,昨晚去的,刚下飞机。没想到从机场到普湘比到你那儿还快,一点儿不堵车。”
  叶疏桐的手臂顺势搭在孟清肩上,整个人的重量压来了一些。
  孟清低声道:“我以为你没听见。”
  叶疏桐在跟王伊沐说话,侧头道:“你刚说什么?”
  “没什么。”孟清摇头。
  王伊沐趴在叶疏桐怀里,“咯咯”地笑:“我们全班都很喜欢小叶哥哥,我还会唱你的歌,我唱给你听——”
  叶疏桐笑道:“好啊,我听着呢。”
  沐沐“噢”了一声,然后开始自顾自地哼曲子。那调子倒是抑扬顿挫,可惜停顿的不是位置,音色平铺直叙,七零八碎,惨不忍睹。
  孟清是知道的,三四年前叶疏桐写的一首歌骤然在年轻听众中传唱度极高——被誉为小学生校歌。后来几乎每年都有一首得到了如此待遇。
  因而,也有许多批评人士说他只会写这种口水歌,毫无艺术进阶。那段时间,只要打开微博就能看到无数粉黑大战,嘲讽拉满。
  但叶疏桐丝毫不以为意,更不关心旁人说什么。
  到现在也是。
  他还跟着沐沐一起哼两句,调子都不知跑哪儿去了。
  陈霁招呼他们进门,把沐沐从叶疏桐怀里抱了回来:“哎呦,累坏了吧,这丫头可不轻。”
  叶疏桐笑说:“没事的陈阿姨,我小侄女比沐沐还重几斤呢。”
  陈霁肉眼可见的嘴角上扬,赞不绝口:“小叶真是越来越帅了啊,比电视上还好看叻。瞧瞧这个发型,是不是现在流行的那个狼尾鲫鱼头?”
  “是狼尾鲻鱼头。”王群忍不住插话。
  “哎呀,一样一样,酷死了嘞。这一出去不得人见人爱,迷倒好多小姑娘。”
  叶疏桐眼睛一弯,从孟清身后探出头:“阿姨这桌菜才是真的人见人爱,难怪我和格格都要流口水了。”
  陈霁开心得不得了。
  孟清友善提醒:“你跟狗比的时候,口水别滴我肩上。”
  叶疏桐佯装要咬他一口,吓得孟清一挣。
  平时喜欢肢体接触也就算了,这可是在长辈面前。
  叶疏桐却不在意,整个人贴上孟清的后背,手臂一环就不松开。
  好在陈霁没看到,招呼道:“来,快都坐下。”
  香喷喷的菜色铺满了一桌,从老鸭汤到松鼠鱼,鳝丝炖了水晶粉,鲜绿的莴笋是清炒的,上汤娃娃菜淋了鲜美的汤汁。叶疏桐带来的一盒新鲜大闸蟹也被蒸成红色垒在盘子上。
  “阿姨这手艺去宁州饭店当主厨都屈才了。”叶疏桐说着,从包里翻出了一只装满彩虹糖的玻璃瓶送给沐沐。
  沐沐简直爱不释手。
  陈霁给他和孟清夹了螃蟹,捂住笑道:“还是小叶嘴甜。格格别抢,对了,小叶,你还没见过格格吧?”
  叶疏桐遗憾摇头,不知想起什么,朝孟清一笑:“没见过。”
  孟清说:“是年初的时候王叔叔在路边捡到的,那时候脏兮兮的,根本看不出来长什么样。”
  不想大半过去,已经是油光水滑、盘靓条顺的纯种萨摩耶了,逢人就撒娇,毫无原则可言。
  陈霁说:“刚好就是上回小叶走了没两天,是吧群哥?”
  王群忙着给女儿拆蟹肉,说了声“是”。
  孟清侧过头:“你年初来了?”
  “对啊,来拜年嘛,我跟你说过的。”叶疏桐站起身,给大家依次舀了汤。
  孟清不记得这事儿了,那会儿他还在伦敦忙着收拾行李。
  但确实从他上高中那会儿开始,陈霁就认得叶疏桐了。后来叶疏桐出道了,还时不时送一些签名专辑给陈霁,用来给同事的。
  陈霁更是觉得叶疏桐懂事体贴,喜欢得不得了。
  尤其现在看到叶疏桐还知道怎么拆螃蟹,手法熟练地用起蟹八件,三两下处理好放进孟清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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