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我的变种能力为什么这么羞耻(118)
福尔摩斯转过头。
桑西站在侧前方朝他微笑,头戴一顶与头发同色的枝冠,几只指甲盖大小的蝴蝶歇停在枝冠上,偶尔更换一下位置。就如场下的小格雷森一样,他身边也笼罩着一圈柔光,这光芒中隐约带了点柔粉的色调。此刻的他看起来没有那么鲜活和美丽了,更像是一抹珍珠白的幽魂。
“也许是我看错了,先生,或许您之前告诉我们的全名是拉斐尔·桑西?”福尔摩斯彬彬有礼地询问。
“我想,这个世界不会再有第二个拉斐尔·桑西。”
“啊。”福尔摩斯沉思着,“这是有道理的,我猜。”
“什么道理呢,亲爱的歇洛克?”
“开膛手杰克的案子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不,不能说是没有痕迹,确实有证人证明自己在案发前和案发当时有过某种‘感觉’。应当说,是案发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甚至没有清理的痕迹。就好像一个幽灵袭击了受害者,然后将受害者也变成幽灵带走。也许那就是当时发生的事情。”
“你对超自然现象非常冷静,歇洛克。”
“因为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超自然’现象,先生。”
桑西轻轻地笑起来:“那么你所见的是什么呢?”
“自然现象。”福尔摩斯平静地说,“自然意味着一切,一切都是自然。我们只是还不能理解和解释这种类型的自然。”
“诚然这并非是全新的理论,但能在这个时候依然坚定自我,福尔摩斯先生,您真是不负盛名,”桑西惊叹道,“您的意志正如我的才华,是人类宝贵的财富。”
“您是受邀而来的吗,先生?”福尔摩斯问。
“谁会邀请一个过去的残影呢,福尔摩斯先生?我已死去很多年了,和我同年而生、同时代而生的人也都早已离世,连尸骨都不复存在。有理论说只有当一个人被所有人忘记的时候才是这个人真正死去的时候,这很美,而所有美丽的东西都必须是虚假的,正像我的画作——我在我死去的那一刻就已经死了。一个死人是不能受到邀请的。”
“我不能理解。”
“那么将我看作一幅画吧,歇洛克。”
“噢。”福尔摩斯点点头,“那么,是谁画了你?”
拉斐尔·桑西缓慢眨眼,停在枝冠上的小小蝴蝶飞舞起来,绕着他跳了一支轻盈的小舞。
难以置信,这么小的虫子却能掀起这么庞大的飓风,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这抹过去的幽魂里能容纳如此繁多的情绪。喜悦、悲伤、温暖、喜悦、痛苦、喜悦、爱怜、喜悦、厌恶、喜悦、喜悦、喜悦……爱欲之火燃烧得如此凶猛,燃尽了柴薪,在最为旺盛的时刻被定格下来,将会永恒地燃烧下去。
“还能是谁呢,福尔摩斯先生?最初时画作是朴素的,人们在岩壁上涂鸦狩猎;紧接着人们描绘神灵,相信不可知者的伟大和自己的谦卑;随后技术的更迭助长了人性之美,我想狩猎和神灵在这时候达到了最佳的平衡,啊,那正是我所诞生的时代,我所生活的时代,我画下所有画作的时代;再然后作画回归生活,除了手段改变外,生活的本质从未更易,生活就是狩猎,我本人从未真正喜爱过这样的风格;再后来画作的对象成了怀疑,人们不再描画自己眼中的神,而是描画神灵本身,至少它们很有趣。在这之后的画作会变成什么样子,恐怕福尔摩斯先生已经无法欣赏了;坦白说,人们能做的也不过是对过往的重复,佳作都成了历史,画作不再重要,重要的变成了概念。”
桑西平静地说:“然而,无论绘画将会如何发展,无论人们试图借由画作表达何种理论与情感,古往今来的所有画家所能取得的最高成就也不过是与我同列,而绝无在我之上的可能。”
“即使是神?”
“尤其是神。”
第94章 第三种羞耻(25)
神。
在此之前福尔摩斯从未对这一概念有过研究,他几乎没有阅读过任何一本描述神灵的书籍,只是出于破案的需要粗略浏览过相关的资料。
不同的教派对于神灵的认知大相径庭,在福尔摩斯看来,传说中全知全能全善的神不可能存在,然而那些拥有极为强大力量、性情十分古怪的“神灵”——某种意义上说,不过是另一种类型的人。
像这样的神或许是存在过的,甚至很可能现在依然存在。
眼前这位不正是一种神灵?即使他自己似乎并不这么认为,只是谦逊地自称为一幅画像。
“神是什么?”福尔摩斯充满好奇地问。
桑西说的话太狂妄了,尽管拉斐尔·桑西本人应当有资格这么说,但眼前的这道幽魂到底算不算是拉斐尔?他说起神时的口吻如此笃定,让人不能不相信他确实了解神,甚至曾与之相处。
“借用你的逻辑,歇洛克,神是自然本身。”桑西回答,“你无时无刻不在与他们相处,但很难意识到祂们的意识。当你意识到的时候……通常是在灾难发生的时候。”
他转过头,看向舞台上的男孩。他的双臂打开如双翼,朝着光芒所在的方向仰头。那张小脸圆润得毫无棱角,却依然称得上光艳动人。
他仍旧顺着被抛甩的方向攀升。仿佛被撕下翅膀只剩残躯,借着风力拼命逃离的小虫。他飞翔的姿态如此竭力,几近绝望,而这绝望描摹出了那张静静悬停在他身后,无声地注视着他的蛛网。
攀升。攀升。攀升到最高处。圆月中框入了飞翔的小格雷森,在他脚下拉出一道扭曲的、弯折了数次的长影。
海中的黑影长如飘带,在缓慢起伏的水波中翻折变幻。
其中的一根如生长的珊瑚般凸出水面,蠕动着,在布鲁斯好奇的眼神中变成了人形。
人体的线条逐渐清晰,并且清楚地和周围的环境区分开来。每一根线条都是柔和的,仿佛从千万次扫过纸面的稿线中精心挑选而来,然而,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哪怕只是是十数条线也能将纸面涂成色块,经过千万次描画的纸面只会变成纯黑。
从一团被铅笔涂黑的色块里选出的线条,和不打草稿直接画是没有区别的。
可是,假如不从千万条线中挑选,为什么这些线条会那么完美?
真让人困惑不是吗?明明只是线条而已,线条有什么特别的呢?但只要你真正站在它面前,亲眼目睹过它,就会知道那根本就是两种概念的东西。
它看起来也比实际上更大。
很多画像都能做到,要空泛地讲些技巧的理论也很简单,无非就是对空间的运用啊,光暗的对比啊,色彩的巧妙啊。
甚至不需要是传世名画,连杰作都能有这种效果。
那和眼前的这玩意根本不是一回事。
线条微微地浮动着,轻轻地颤抖着,柔柔地飘荡着。就好像烈阳下,徐徐的小风里,半透明的风筝线在地面上落下的那种,很淡很淡,淡得几近于无,让人疑心是不是眼花了、看错了的影子。
让人忍不住死死地盯着看,想用眼神拽住它,盯得双眼都酸涩无比,泛着泪花,于是忍不住了,用力地闭一闭眼睛,眼珠子在眼皮下面恶狠狠地拧上几圈。
拧得能感觉到眼球后面的神经牵系着眼球。
好像有点能看到从脑子里伸出来的、树根一样的青紫色血管爬在眼球上。
按道理说,眼球自己是看不到眼球后面的东西的吧……是这么回事吧?不太能确定,可能是看得到的。不过,这倒也无所谓了。
细丝般的血管的尖端不断分叉,变得更细、更密,钻进眼球里面,密密麻麻地塞进去,可能把眼球里面都掏空了。就好像是树根包裹着矿石吸取里面的营养一样,血管也在努力从眼球里吸取营养输送进大脑。
是什么东西,被眼球摄取到,然后顺着血管和神经,被输进了脑子里呢?
可能是眼球在眼眶里面拧得太用力了吧,所以才会那么晕。
再睁开眼之后,看到的所有东西都蒙了一层湿乎乎的淡红色。眼球里面突突地蠕动着什么东西,好像血管在眼球里面生了只短短胖胖的蠕虫,这小虫子正钻卵壳似的往外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