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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任和亲对象还没死(73)

作者:决珩 时间:2026-02-17 09:30 标签:甜文 情有独钟 轻松 宫廷侯爵 天作之合 沙雕

  长孙仲书深吸一口气,感觉自己的三观正在重塑,“以后……不要再做这样的事了。”
  “我没……”赫连渊弱弱地辩解,大只,可怜,而无助,“好、好吧……”
  这一桩桩、一件件感人肺腑的往事,就这样像潮水一样把两个失忆的倒霉蛋包围。
  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了真理。
  走到最后,连长孙仲书都有点动摇了。
  难道……我真的那么爱他?
  难道……他真的对我那么好?
  是不是自己真的失忆得太彻底,将往日种种都给忘了?
  长孙仲书停下脚步,看着波光粼粼的河面,有些失神。
  “累了?”
  赫连渊察言观色,亲切慰问。
  “嗯。”长孙仲书轻颔首,“有点。”
  “我们去那边坐会儿。”
  赫连渊指了指河边的一块大石头,然后极其自然地走过去,脱下自己的外袍,折了两折,垫在石头上。
  “坐吧,石头凉。”
  长孙仲书看着那件垫在石头上的锦袍。那是单于的常服,平日裹在那人高大健美的身躯上,板正而利落。
  此时却被随意地垫在满是杂尘的石头上,只为了不让他受凉。
  他坐下来,看着赫连渊只穿着单衣站在风口,用后背替他挡着风,块垒分明的肌肉在薄薄布料下线条清晰。
  “你不冷吗?”长孙仲书忍不住问。
  “我是习武之人,火力壮。”赫连渊不在意地摆摆手,随手捡起一块扁平的石头,手腕一抖。
  嗖——
  石头在水面上打出一串漂亮的水漂,直飞到对岸。
  “厉害吧?”赫连渊转头看他,眼神亮晶晶的,臭屁地挑挑眉。
  长孙仲书看着他那副得瑟的样子,忽然觉得,这人失忆前可能也就是个大号的熊孩子。
  “幼稚。”
  长孙仲书嘴上这么说,却弯腰也捡了一块石头,学着他的样子扔了出去。
  咚。
  石头直直地沉入水底,溅起一个小水花。
  赫连渊没忍住,“噗”地笑出了声。
  “你笑什么?”长孙仲书面无表情,忽然很想把眼前这人也推下去。
  “没,没笑。”赫连渊努力憋住笑,走过来,握住他的手,手把手调整了一下姿势,“手腕要放松,发力点在这里……对,稍微侧一点,利用旋转的力道……”
  他的手很大,很热,完全包裹住了长孙仲书的手。麦色与白皙的指尖交缠,无端生出几许亲密的错觉。
  两人靠得很近,近得能闻到对方身上淡淡的皂角香。
  “试试?”赫连渊轻声开口。
  他松开手,垂眸看他,距离却并没有远去。
  长孙仲书努力忽视周身怀抱般的热度,深吸一口气,用力一甩。
  嗖——啪、啪、啪。
  石头跳了三下。
  “厉害!”赫连渊比自己打了胜仗还高兴,一把抱起长孙仲书,在原地兴奋地转了半圈,“我就说你可以吧!不愧是我老婆,学什么都快!”
  长孙仲书被他晃得头晕,但这一次,他没有推开。
  阳光下,河水闪着光,粼粼波光倒映着一对相拥旋转的人影。
  他看着赫连渊那毫无阴霾的笑容,心里有个声音在悄悄鼓动。
  如果真的是这样……
  如果这辈子都只能这样过下去……
  好像,也不算太坏?
  回到王帐的时候,空气陷入了一种温暖的安静,对视的瞬间,竟多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粘稠。
  就在这气氛正好,暧昧拉满,仿佛下一秒就要发生点什么符合谣言内容的时刻——
  帐帘刷拉一声动了。
  这次进来的不是妮素,也不是兰达。
  一个身形颀长、手里拎着个破旧棕色酒葫芦的男人晃晃悠悠地走了进来。
  “哎呀,实在不巧!臣在草坡酣睡时,似乎不慎听到了一个秘密。”
  青年眉眼间还带着一二宿醉的倦意,头发随意抓了两把,将往日略带颓然的气质衬出几分落拓。
  “听说……两位什么都不记得了?”
  是赵信陵。
  他听说这两人双双失忆,特地提酒来看看热闹。
  赵信陵探究的目光越过赫连渊,落在了后面的长孙仲书身上,却为他那因充满久违生机而温柔奕奕的眉目一怔。
  赫连渊皱了皱眉。
  他不认识这人。但他本能地不喜欢这人看长孙仲书时的眼神——怀念中带着点怅然,让他极度不爽。
  就好像……那目光在他们中间划了条他渡不过的河。
  “你谁啊?”赫连渊懒懒掀起眼皮,“没看见单于正在处理公务吗?”
  陪老婆也算公务,顶顶重要的公务。
  赵信陵条件反射地缩了缩脖子,又不死心地举起手里的葫芦,朝长孙仲书晃了晃。
  “小皇子,还记得这个吗?”
  小皇子。
  这三个字落地,长孙仲书的瞳孔跟着微微放大。
  这个称呼太遥远,太陌生,却又太熟悉了。它像是穿越了漫长的时光和风沙,带着云国特有的湿润水汽,一下子撞进了他的脑海里。
  “你是……”长孙仲书迟疑地看着他,“云国人?”
  “是啊,云国人。”他看向长孙仲书,苦笑一声,嘴角的弧度轻扯了扯,“一个有家不能回的云国人。在下赵信陵,以前……算是您的臣子吧。”
  赵信陵。
  长孙仲书在脑海里搜索着这个名字,毫无记忆。但他看着那个覆着深色驳痕的酒葫芦,思绪却伴着心中鼓涨的潮汐,随波逐远。
  那是……乡愁吗?
  虽然脑海里一片空白,但身体里流淌的血液,骨子里那种对故土的牵绊,在这一刻随着每一次呼吸被唤醒。
  云国……桃花……父皇……
  那些模糊的碎片在脑海里闪烁,想仔细看,却如泡沫烟散。
  赵信陵见他发怔,亦被勾起一瞬神伤。他有些自嘲地笑了笑,眯着眼,半开玩笑:
  “忘了也好。这里多好啊,有酒有肉,还有个惹不起的阎王护着你。”最后半句被他吞得含糊不清,做贼心虚瞥了一眼赫连渊,见没有暴起揍来,才小小地安下心。
  “只是,偶尔也会想……”
  酒意似乎漫上瞳孔,赵信陵语调几不可闻地低沉下去,手指下意识在葫芦表面摩挲两下。
  “这个时候,云国的桂花该开了吧?御花园里的那几株金桂,香得能飘出十里地……臣是回不去的人,但小皇子,若有朝一日能回家看看……”
  回家。
  “回……家?”
  长孙仲书下意识地往前迈了半步,神色怔忪。
  在那一瞬间,被遗忘的万千思绪有如风中纸蝶,纷飞过耳。
  我是谁?
  我是赫连部落的阏氏,还是那个想要回家的小皇子?
  不过一闪而过。
  但赫连渊看见了。
  从赵信陵开口的那一刻起,赫连渊的注意力就全在长孙仲书身上。他像一只警惕的狼,死死盯着自己认定的伴侣,生怕他被别的兽叼走。
  所以他清晰地捕捉到了那丝犹豫,那丝想要逃离的念头。
  轰——
  那一刻,赫连渊脑子里名为“理智”的那根弦,崩断了。
  一股无法遏制的暴戾和恐慌瞬间席卷全身。他不记得自己是谁,不记得以前发生了什么,甚至不记得自己有多爱这个人。他只知道一件事——
  这人要走。
  这只被他圈在怀里取暖的漂亮小猫,想要跑。他想要离开这个帐篷,离开这片草原,离开……自己。
  “砰!”
  一声巨响。
  赫连渊霍然起身,动作快得像是一道黑色的闪电。还没等赵信陵反应过来,那只青筋暴起的拳头已经裹挟着劲风,狠狠地砸在了他——身边的案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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