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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子他非要嫁给我(2)

作者:中意意 时间:2024-01-11 10:29 标签:破镜重圆 先婚后爱 万人迷 天之骄子 因缘邂逅 古早

  气还没喘匀,就听到他那后爹导师在跟笨比同期交代:“今晚再检查一遍装备,明天一早就上山。”
  “明天一早?”双腿虚软的林双想弑父。
  赵徐之来搀他进木屋,帮瘫在床上升天的林双脱掉运动鞋,老实巴交道:“林哥,你先休息吧,帐篷和装备我去再看一遍。”
  赵徐之去越野的后备箱拿行李,见路峥站在院子里和吉木规划上山的路线。
  “路先生,依玛拉卓很大的,马上又要雨季,按照咱们预计十五天的时间,可能没办法穿过鲁姆郞的河谷和雨林。”吉木就时间问题和路峥探讨过很多次了,这位老师想半个月的时间带着他的两个学生爬过依玛拉卓,实在是困难,除非一路上连个歇脚的时间都取消。
  依玛拉卓是横跨竼州连通东川最南端的高山山脉,全长5600公里,由普里加托、鲁姆郞、希亚那肯三个主峰构成,最南端的希亚那肯围靠斯托湖拥有丰富的热带雨林景观,而最北端海拔高至4100米的普里托加,也就是东川省境内的阿拉山,顶端是极寒之地的雪原景象。
  这座山上汇聚了各式各样不同气候土壤差异下生长的植物,叫人不想错过。
  但再三协商下,路峥暂时放弃了最远的雪山,他指向地图上的鲁姆郞,“那先到这。”
  鲁姆郞,依玛拉卓山脉的第二峰,海拔比起其他两座山,只像是个小土丘,好在水草丰茂,植被丰盛,山脚下就是由脊江水汇集而成,一望无际的斯托湖。
  斯托湖的湖水如倒映其间的天空一般湛蓝,周遭自是碧草如茵,养育了许多人家的种植果园和渔库。
  鲁姆郞山林以热带雨林为主,丰富的自然资源在这里供给哺育许多古老部落。
  但因为种种原因,诸多独特部落最终都被归纳入被国家认可的顿顿族和塔利族。
  芃州二十七个少数民族中最晚解放,且至今依旧保留独特习俗与传统,是由多个细小部落分支构成的顿顿族,真正的顿顿族大多居住在河谷地区,以渔业和畜牧业为主。
  但少部分因为人数太少被迫划分进顿顿族的少数部落,如丽龙族,生活用地则大多蜂巢式分布在林地中。
  丽龙人的居所以木质结构为主,砖石堆砌,离地数米,木柱木板做屋,木片封漆做顶,雷雨不侵。
  从森林中出来,就是斯托湖的碧水蓝天,因而大多数丽龙人都是戏水的好手,比湖面上飘着的绿脑瓜鸭子水性还好。
  旭日东升时,第一声公鸡报晓,掩映在浓绿和雾色之中的村落升起了炊烟。
  清晨,睡眼惺忪的顿娜被大阿姆塞了一簸箕的辣子洋芋和麻糍又放一碟子腌鱼,二阿姆又往她手里塞了两个鸡蛋,刚从锅里捞出来,还冒热气,最后手边吊一瓦罐的嘎菜汤,就可以出发去送饭了。
  这里头,辣洋芋和麻糍是给她阿达的,腌鱼和汤是给楼里那升起太阳便不可提名字的丽龙主的,鸡蛋也是丽龙主的。
  丽龙主的用青石做底的木屋在村子最深处,靠近望天树的位置,这条小徐顿娜都已经摸熟了,就是叫她闭着眼走一遭都轻轻松松。
  到地方,顿娜摇了摇那从木栏杆上垂下的彩色丝绦,挂在木屋檐下的铃铛便叮当作响,惊飞望天树上栖息的鸟儿。
  一个比顿娜大不少的小伙在高高的木楼上探出头,麦色的脸颊,圆圆的鼻头上有点点雀斑,像是太阳照过树梢余下的阴影。
  小伙扒着栏杆,冲顿娜弯起眼,“顿娜,快上来,我和丽龙主仰你的福,能填饱肚子。”
  “阿达!”顿娜顺着石阶,小步跑到木楼上,交出手里沉甸甸的食物,歪歪小脑袋,往顿沙背后掩映的木门里看去。
  屋里第一间母房似乎拉着窗,阿图卢的神像放在正中央的位置,光线太过昏暗,连色彩斑斓的神都有些黯淡。
  顿沙挡住妹妹的视线,屈指一弹她头顶红绳绑起的朝天辫,“顿娜,不可以乱看。”
  顿娜早知道白日里的丽龙主是不能看的,但她还是好奇,往昔天黑时,人乌泱泱的,她压根都看不清脸,可被哥哥严防死守,她只能一跺脚,跑走了。
  目送妹妹走进小路,顿沙才返回母屋,“丽龙主,顿娜刚刚送来了饭,有腌鱼,还有汤,这野菜好新鲜,是昨天我阿舅从山上带回来的。”
  屋里有人应了一声。
  母屋的旁间门前悬挂着漂亮的琉璃和银链做帘,碰撞在一处,叮当作响,有人正从里面出来,被琉璃浸透的光斑落在他松垮搭就的绸缎晨袍上,好似燃烧的火苗在跃动。
  被称作丽龙主的人看样子和顿沙差不多大,还是个年轻纤柔的少年模样。
  他一手撩着袍子,一手将背后的及臀的长发拢至胸前,用红绳缠了个结,绑在一处,若一条粗壮的黑蟒攀在肩头。
  晨起的屋室内还未点灯,门窗紧闭,清晨的日光都只能从窗柩的缝隙透露。
  有些昏沉的母屋内,丽龙主那过于白皙的皮囊如同莹润的玉,反倒成了这无法进入阳光的木屋中,唯一的亮色。
  “好香。”丽龙主弯了弯眼睛。


第02章 搭襟
  早起,对在家惯例日夜颠倒的林双来说是极其残酷的一件事。
  偏偏路峥和赵徐之这俩人起的比鸡早还毫不费力。
  不到五点半,天蒙蒙亮,氤氲着雾蓝色光芒的天空还没升起太阳的身影,半截的月亮挂在天上,翘翘的,像夺林双命的弯刀。
  林双感觉自己的脸肿的像是发面馒头,不情不愿穿上户外着装,蹒跚地迈出吉木家的土屋,眼前有些低矮的屋檐下出现了他义父伟岸的身影。
  小双子低头请安,“导儿,您早。”
  “早。”一早上就在回消息处理工作的路峥看样子很忙,用惯的‘老人机’按键点个不停。
  比起林双随便在购物网站上下单的便宜货,路峥浑身上下都是野外奢侈品。
  这蜂黄色的冲锋衣穿在一般男人身上是灾难,穿在肩宽腿长,站在人家屋檐下好似要顶破天的路峥身上,就跟那T台上的模特似的。
  同样早起,路峥的脸没有半点水肿的迹象,就连那颇为深邃的双眼皮都没发展成三眼皮。
  林双暗地里把这归咎于他义父上了年纪,脸上已经没了胶原蛋白。
  另一边举着炭火烤洋芋吃的喷香的赵徐之也过来了,大早上天凉的很,小伙只穿件黑色的速干半袖,裹着鼓囊囊的胸肌,没加外套。
  赵徐之一路捧着另一个洋芋,同样跟路峥问了好,笑着将洋芋捧到了林双眼前,“林哥,这给你的,你快尝尝。”
  外皮焦脆,内里绵软,可好吃了。
  “好孩子。”林双已经习惯每天用他师门的两个人唤醒心灵窗户了,接过洋芋,然后踩了脚没眼色的赵徐之,递给路峥,“导儿,小徐拿来的,您吃吗?”
  “我刚刚吃过了,你们快吃,吃完就出发。”路峥抬手看了眼表,叮嘱道:“山里的信号不是很好,你们需要跟父母朋友联系一下的,抓紧。”
  林双没什么人需要联系。
  赵徐之出发前就和父母讲好了。
  路峥见他们都盯着自己,收起‘古董手机’,“公司的事情。”
  终于,在两个研究生填饱肚子,吉木也从邻居家返回,顺利将自己家里的地和牲畜托付给了靠谱的表哥,穿好行装,虚掩上屋门,举着小喇叭出发了。
  迎着第一缕晨辉进山,山林间的雾气将散未散,朦朦胧胧地,像是给树林和草叶披上一层纱衣。
  置身于一望无际的绿色是一种很神奇的感觉,眼睛很舒服,呼吸进肺腑的空气能感觉到甘冽。
  无拘无束自由生长的植物会在你擦身经过时拂过你的衣衫打招呼,在防水面料干燥的表面,留下它们的礼物,往往是一颗新凝结的晨露,又或者是一只鲜亮的瓢虫。
  林双被瓢虫吓的吱哇乱叫,抱住自从进林子就一直在认真拍照记录不同植物叶序排列,将野调功课做到极致的赵徐之,他连眼泪都要出来了。
  “已经弄掉了。”赵徐之伸手轻轻将林双肩膀上的瓢虫拂去,他知道的,林哥一直怕有壳还光滑发亮的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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