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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坠(96)

作者:白芥子 时间:2023-08-02 11:50 标签:天之骄子 情投意合

  他确实占了岑哲的便宜,他抢了岑致森这个哥哥,成了岑致森心中的唯一。
  独一无二这个位置,他永远不会还给岑哲。
  看出宁知远没有继续跟自己聊天的兴致,对方便也算了,吃完自己那份午餐买了单,最后说:“我先走了,明天婚礼再见吧。”
  他好像已经笃定了宁知远会跟着岑致森一起去,宁知远抬了抬眉,没再多说。
  等人走后,他看了眼手机,半小时前岑致森发来消息:“来广场上。”
  宁知远看着那几个字,眼中浮起笑,回:“哥,作弊没用的。”
  先前离开广场时,他告诉岑致森自己打算去附近吃个午餐,但这一块餐厅酒馆众多,岑致森如果一间一间找,或许等他吃完离开都未必能找到。
  岑致森没再回复,宁知远便也起身,准备去下一处。
  转身时脚步却又不自觉地顿住,走向了另一边。
  广场上比先前人更多,有街头乐队正在演出,自由欢快的乐声吸引路人纷纷驻足。
  岑致森也在其中,他不知几时加入了这支乐队,怀抱着一只手风琴,随性弹奏出那些轻松而惬意的旋律。
  黑发黑眼、英俊高大的东方男人,是这支乐队里最特别且耀眼的存在,他只是站在那里,就已足够吸引周围看客的视线。
  又一次的,宁知远想到了那些神话传说故事里,关于美神的化身。
  危险却令人着迷,爱上他,便是万劫不复。
  一曲结束,岑致森忽然抬眼,朝着他的方向看了过来。
  宁知远不确定岑致森有没有看到自己,他站在人群靠后的位置,这么远的距离、这么多的人。
  但那一眼,他又总觉得,岑致森其实已经发现了他,却按捺着,等他自己上钩。
  岑致森回身,和乐队其他人说了几句什么。
  下一曲,旋律出来的一瞬间,宁知远已经听出来,是卡农。
  所以岑致森让他来这里,是为了亲手弹奏这一曲给他。
  先是一段手风琴的独奏。
  一个音符追逐着另一个音符,织构出史诗级的音乐篇章和回忆的网。
  那些叫人迷醉的画面在这张网里一再浮现,——是傍晚的办公室窗外浮动的云霞和灯火,是夏日的婚礼上漫天倾洒的飞花,也是面前这个人再次抬眸看向他时,深色瞳仁里藏的温柔与多情。
  广场上有人挥起了泡泡,七彩的泡泡随风四处飘散。
  乐队开始合奏,如同一场盛大的音乐赞礼,赞美一切美的事务,赞美爱情。
  身前的人来来去去,宁知远前方的位置逐渐空了出来,他没有离开、没再躲藏,心甘情愿地走上前,走到了岑致森眼前。
  那个他问过很多人的问题,在这一刻终于有了最后的答案。
  酸涩又甜蜜,牵肠挂肚、心心念念的,
  并非只想要那个人高兴,也是他自己的感受,
  只对那个人生出的依赖和占有,
  在生命之初就已认定,跟别的任何人都不一样,
  想到那个人时从心里生出的笑,
  想要那个人爱他,也想爱那个人,
  不会消失的,
  爱情。
  所有的答案拼凑出来,唯一指向的结果都是岑致森。
  只有岑致森。


第67章 生而一体
  街头音乐会结束,围观路人各自散去后,岑致森将手风琴归还给乐队,走向了几步之遥的人。
  宁知远站在原地看着他走近,含笑的眼中逐渐落进了更多斑驳细碎的光。
  直到那个人到他身前站定:“现在,约会吗?”
  宁知远看到他眼里自己的影子,听到了自己的声音说:“好。”
  他们相拥在一起,笑声落近彼此耳边。
  并肩走出广场时,岑致森侧头问身边人:“你怎么突然来了这里,也没跟我说一声?”
  “来度假的,”宁知远回答,完全地放松下来,“顺便和我男朋友约个会。”
  他第一次用“男朋友”这个词,岑致森扬了扬眉:“我还没吃午餐,陪我一起吧。”
  宁知远:“刚好,我也没有。”
  进餐馆坐下点了餐,宁知远拿起岑致森的相机,翻了翻他早上拍的照片,发现每一张竟都是自己之前拍过的画面,不禁失笑。
  “为什么要拍我拍过的一样的景?你有意思吗?”
  “挺有意思。”岑致森顺着他说,用和宁知远同样的视角去看世界,他好像能发现更多新奇有趣的东西,很有趣的体验。
  “不过有一张你肯定复制不了。”宁知远略得意道。
  岑致森不信,宁知远将手机递过去,是他站在查理大桥上时拍下的,正在拍别人的岑致森。
  岑致森笑了:“好吧,这张确实拍不了。”
  他在拍别人,而宁知远在拍他,如果那一刻他回头看到宁知远,他的镜头也会毫不犹豫地转向。
  “岑致森,”宁知远收回手机,看着他说,“刚我说错了,我是特地来跟你约会的。”
  岑致森喝了口咖啡,心情格外好:“我知道。”
  宁知远:“嗯。”
  别的已不需要再说,他们都明了。
  吃完午餐,继续在人潮熙攘的街头漫无目的地游逛。
  宁知远想到件事情,问身边人:“你还会玩手风琴?”
  “念大学的时候玩过一阵,”岑致森偏头,“你不知道?”
  宁知远:“真不知道。”
  他原以为自己足够了解岑致森,其实差得远了,很多事情都是他不知道的,岑致森私底下的另一面,他现在才有机会真正看到。
  还是有些可惜,浪费了这么多年的时间。
  “在想什么?”岑致森问他。
  宁知远笑了笑:“要是知道你会这个,我肯定也去学了。”
  “想学我可以教你。”岑致森说。
  “算了,我比较想看你玩,岑致森,你站在那里拉手风琴的模样,特别帅。”
  宁知远笑着竖起大拇指,这是他第三次这么形容岑致森。
  ——在台上演讲的岑致森、接受记者采访的岑致森、伫立街头拉手风的岑致森,在他眼里都是最帅的。
  岑致森从他的声音里听出了那些炙热的、不加掩饰的爱意,翘起唇角:“嗯,去别处看看。”
  他们重新坐上有轨电车,宁知远举着岑致森的相机,一路拍窗外沿途的城市街景。
  岑致森坐在他身边,目光专注地停在他脸侧,忽然问:“知远,我们是不是从来没有拍过合照?”
  宁知远神色一顿,回头望向他,思考了一下,说:“单独的我们两个人的,没有。”
  挺荒谬的,做了二十七年亲兄弟,从小到大,竟然连一张单独的合影都没有。
  岑致森一叹,拿过相机,牵住他一只手:“走吧。”
  他们在下一站下了车,不知道到了哪里,往人少的巷道里去,沿着高高低低的石阶朝上走,两边的矮房外墙上全是各式颜色鲜艳的涂鸦。
  这条巷道或许不知名,几乎看不到游客,偶尔才有一两个本地人经过。
  临近日暮,晚霞笼罩整座城池。
  他们在这无人的巷道间、夕阳的剪影下,拍下了第一张合照。
  并无过分的亲密,只是简单地并肩而立,站姿随性,宁知远一只脚踩在更高一级的石阶上,双手拢在大衣口袋里,嘴角衔着一抹笑,而岑致森单手插兜,就在他身侧,同样轻轻莞尔。
  帮他们拍照的路人从前方高几级的石阶上下来,将相机递还他们。
  跟人道谢后,他俩一起低头看了看,都很满意。
  “我好像没跟你说过,”宁知远说,盯着手中的相机,“我其实挺不喜欢拍照的,一直觉得照片里的自己很假,所以你说我羡慕别人有成长纪念册,其实也不全是那样。”
  岑致森:“我拍你,你没有排斥。”
  “你拍的不一样,”宁知远抬头,“你拍的都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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