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迷(127)
仪式感越强,病人越笃信,“祝福”技能越能发挥出效果。
效果的强弱还能处于“可视”状态,患者的头上会散发出一圈洁白的光晕,“赐福”效果越好,白光越亮。
苏试还发现,与对方目光接触,也能加强治疗……
苏试还想要看看外面的情况,尽量多的观察病例。
不过他一走出瘟所,路人也好,窗户里躲着的房主人也好……人们都愤怒地向他扔石头,高喊着:
“魔鬼!”
他们的怒气就像找不到目标的箭,而苏试就是早早竖好的靶子。
此后,被打破头的苏试不得不宅在瘟所里。
黑死病来得凶猛,只要三五日便可致人死地。
六七年横扫欧洲大陆的黑死病,几乎让1/3的欧洲人魂归冥府。很多繁华的城镇,在黑死病扫荡过后,直接变成了空城。
对于中世纪的人来说,黑死病是比战争更可怕的存在。
苏试隐约记得在某个“细菌战”的论文里看到过,黑死病具有30%的自愈可能。
但由于此时的医疗落后,和得不到妥善的照顾,寻常人得了黑死病死亡率几乎是十之八九。
不多时,就有精明的人注意到“瘟所”的与众不同之处。
那本该是最肮脏最可怕的地方,却仿佛真的得到了神佑。
当鸟嘴医生像死神一样在街上游荡,掘墓者将一具具尸体用尸架抬走时,“瘟所”却很少有人死亡;
当周围一片房屋的房门紧闭落灰,街上如凋零般的寂静,“瘟所”里却不时地传出欢声笑语……
于是,在苏试来到瘟所第五日后,便有人花大价钱请他上门治疗。
瘟所太烧钱,苏试决定接受。
但他怕出去被扔石头,就用一根白纱巾蒙住头,又将从脸上垂下来的纱布往肩后一撩,转头问吉尔斯道:
“这样看起来还像我吗?”
面纱织得轻密,苏试视野像蒙了白雾,有些看不清,他便上前一步,凑向吉尔斯。
当他仰起脸,轻纱在他秀挺的鼻梁侧偃落,
落成更浓的白,仿佛他连影子都是洁白而明净的。
“不像,”吉尔斯看着他道,“像天使。”
苏试跟随着家仆,悄然前往病人的宅邸。
天边散着一片微弱的曙光,
街道是忧郁的颜色
无声前行的鸟嘴医生
像一场离奇的梦境
洁白的少女和漆黑的死神擦肩而过……
被苏试治疗过的博锤科特的老爷,顿感吃嘛嘛香,第二天便写信给自己的朋友:
“亲测,有效。”
“少女能够治愈瘟疫”的消息的传递速度,和人们求生的欲望成正比。
雪片似的求诊信函被投向“瘟所”,门口每天都有衣着鲜丽的人排队要求见苏试。
如果不是有治安官和吉尔斯安排人手,而瘟所里住着的都是传染病病患,有些人看起来很有爬墙进去抢人跑的热情。
黑死病不等人,为了能够更快得到治疗,人们开始争奇斗艳。
富裕的病人们慷慨地开出天价医疗费用,听闻苏试将获得的诊金作为捐款用于瘟所,即使是还健康的有钱人也都争抢着要比别人早一步“无偿”地为瘟所捐款,以便日后万一有什么不幸,可以获得优先待遇。
但苏试实在没有什么特效药,他能开的药就是自己……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在回音效果极佳的神庙开演唱会,但想想也知道古雄一定会极力阻挠。
应付这么多的病人他一时分身乏术,但这样一来,很多其他的预防工作就可以从瘟所里推广出去——
女祭司们被派到街上宣传疾病的注意事项。
最初,她们像男祭司一样行事,引起了一些人的厌恶。但她们健康自信的模样,本身就具备强大的宣传效果。
因而过了两天后,苏试叫她们组织去挨家挨户地搞“卫生检查”,几乎没有遇到任何抗议。
人们即使心痛,也乖乖听话烧掉病人的衣物,实在丢不掉的,可以尽量用火烤或者沸水消毒;懒惰的家庭主妇,也任劳任怨地打扫干净厨房的每一个角落;也不能再偷偷摸摸地把大小便随便倒在什么地方,而领取石灰进行处理,再倒到专门的地方……
事情多了起来,钱也多了起来……
苏试并没有什么经验,初时晕头转向,但爱丽丝、黛莉夫人和吉尔斯都给他提供了有用的建议。他试着放手将权利与义务交给其他人承担——在第一批痊愈的病人中,有好些自愿留下来帮忙照顾病人的——因而他并不缺少帮手。
原先,瘟所所在之处,本来较为荒凉,周围没有几间房舍。现在却变成了黄金地段,还有人为了抢位置,连夜盖小茅草房,绕了瘟所一圈。
更有心机的,直接盖了间大房子,然后捐献给苏试,顺便把自己也“捐”进去。
无数财帛,洪水一般涌向“瘟所”。
瘟所也不再怕请不到帮工,大家为了当志愿者抢破了头。
每当少女在瘟所的院中唱响祝福的歌声,墙头都探出无数脑袋如痴如醉地聆听……
人们也不再到神庙进行祈祷,更愿意去领受少女的赐福。
这对于祭司院来说,并不是个好消息。
尤其是,明明他们花了大价钱请“鸟嘴医生”去给病人治疗,也是他们拨钱建了瘟所,为病人提供的救济……
而现在他们却要因为经济困难,不得不节衣缩食,连每顿饭必备的鲱鱼都从两条缩减成了一条,却有大把大把的黄金白银、衣料布匹被赠送到瘟所。
其实,物质还不是最重要的。
想想他们日以继夜,为这个小镇所做的祈祷;还有他们虔诚的兄弟,也有不少人为了照顾病人去世……
人们却仿佛把这些都忘了精光。
这样的对比,实在是伤透了祭司们的心。
古雄适时地抓住了这个机会,向在座的各位长老、祭司道:
“一切都很明了了,他这是在用巫术窃取本属于祭司院的财富与信仰!”
“……”
大家虽然心里嫉恨,但祭司里也同样有人染上黑死病,在座的几位健康的祭司们,也绝不会自信地认为自己以后就不会染病。
所以,虽然他们痛恨苏试夺走了属于他们的财富,侵损了他们的荣誉,但还不敢过于决绝地和少女撕破脸。
“……但是,他给病人喝的圣水确实比我们的有效。”
一个年轻的祭司说道。
“啪!”古雄一巴掌拍在桌上,“这不过是他的阴谋!巫术是他下的,他自然懂得怎么解除!如果我们不终止这种阴谋,塞伦镇将永远被巫术所统治!”
“但是……我们还有什么办法吗?”
“毕竟,他已经向民众证明了他是无罪的……”
古雄内心的火焰在熊熊燃烧着。
此时此刻的他,已经感觉不到内心对贞德还有什么爱意了。
那颗扭曲的心灵,在将滚烫的爱燃烧殆尽后,落下的每一颗灰烬,都是冰冷而脏污的仇恨。
这个该死的妖精,下贱的女巫……他把他心上的和手上的东西,都尽数夺走了!
“不,”古雄道,“难道你么都忘了他的誓言了吗?”
祭司们都疑惑地看向他。
古雄阴笑道:“‘等到瘟所里最后一个病人死去’,他便承认有罪,甘愿受死,这可是他对神明发的誓,没有任何人逼迫他。”
有祭司还不明白:
“瘟所里的病人大多数都痊愈了,我听说二十个里面最多也才死一个而已。”
而且死的这一个,大家也都认为他是不敬神的。
古雄冷测测地吐声道:
“最后一个。”
第四十四章 :诸天的颜色
地窖里的烛火在燃烧。
古雄躺倒在那张曾睡过苏试的床榻上, 漆黑的祭袍裹在他的身上, 仿佛裹着一具干瘪的死尸。
石室內散发着荼蘼的味道。
液体的流出,让他感到内心越发的虚空。
连身体都仿佛气若游丝。
他只以为在神明和俗欲之间做出抉择,就已经足够痛苦不堪, 哪里想到他居然会不想要他呢?
可恨少女总是眼瘸, 他真该用圣水帮他洗洗眼睛!
比起那个骑士, 他到底有哪里不好呢?
难道那个骑士会将他明媒正娶不成?
身为伯爵之子,七座祭司院的主人, 他愿意扑倒在他的脚下, 亲吻他可爱的小脚趾;愿意日日夜夜与他作伴, 将所有的温存都向他进贡;愿意为他舍弃神明, 背叛信仰……只要他想要,就是在他念圣书,做祷告时,骑在他身上也成!
要是多么无情的小瞎子才会看不见他的心!要是多么冷酷的小心肝才会拒绝他的爱!
而少年却将那温柔多情的眼神,将那明媚可爱的笑容……
将一切他不愿意给他的东西,都尽数给了那个骑士!
如果他愿意将展露给骑士的晨曦般的微笑, 分给他一丝一毫, 他也绝不会下狠心这样对待他。
他现在还有什么奢望呢?!
一想到少年将骑士推到无人的角落, 用粉嫩如鱼冻的嘴唇触碰对方;又或者银荡的在没有人可以窥视的桌底下, 将白皙的小手肆意搭放在对方健壮的大腿上……
古雄就拿出银光闪闪的匕首, 一下一下地划着自己的手臂。
“啊啊啊啊啊——!”
他发出嘶吼和惨叫, 秃顶挂满冷汗, 而鲜血一股股地洒在床榻上。
他像饿狗一样撕咬着枕头, 洒出里面的干草。在床铺上疯狂地打滚,一会儿将匕首往褥子上戳,一会儿往身上戳,恨不能将这颗心剜出来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