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神后裔(144)
乐铭看到凌景抬起头,从眼皮到脸颊一片乌青,鼻血滴滴答答落下来,却抑制不住地发笑,笑得浑身发颤,简直像是疯了。
“你的程序里没有这一段,不,连真正的他也没有打过我,”凌景舔掉了唇角的血,灰色的眼睛发出狂热的光彩,“你又‘进步’了一点,真叫人惊叹。
“你知道吗,每次你做到了真正的乐铭都做不到的事,我都会很高兴,真的……特别特别高兴。”
一听到“真正的乐铭”这几个字,乐铭就感到自己的心脏被穿透了。他跃跃欲试地捏紧拳头,想对着那疯子再揍两拳,揍到他笑不出来为止。
手下小心翼翼地递上纸巾,凌景接过,随手擦了擦脸上的血,仍带着神采奕奕的笑容:“想揍我也可以,但我想先带你去看看他的墓碑。”
他的……墓碑,原来是去看他的墓碑,乐铭咬着下唇,没有吭声。
很快,他们来到了图书馆的中央。
这是一座惊人的建筑,整个大厅宽广到可以塞下两座足球场,有环形的楼梯将四面八方的楼层连缀起来,四面的建筑都至少有百层高,朝向大厅一侧的墙壁是透明的,可以看见里面摆满了书架一样的东西,还有许许多多流通的管道,使寂静的厅堂水声四溢。
来不及探究建筑的古怪,任谁第一次走进这里,目光都会被大厅中央的奇观深深吸引:那是一座高约30米的白骨墓碑,由成千上万具人骨骷髅组成,骨头根根洁白,彼此错落堆叠,仿佛原始宗教的祭祀之地。
乐铭仰头望着骨碑,“我以为你会带我去看他的坟墓。”
“这就是他的坟墓。”凌景道。
“他的尸骨在这里面?”乐铭问。
“很遗憾,不在。”凌景抚摸那一截截莹白的骨头,“我没能找到他。现在的他应该还沉眠在旧土的某个地方吧……”
乐铭走到他身边,已经做好准备,听他讲述一个注定会使自己肝肠寸断的故事。
11年前,旧土。
旧土并非一开始就叫做旧土,它曾经叫做“神州”,由一个巨大的地下城和数个地上城市组成。它曾经是人类无坚不摧的堡垒,延续着最后的辉煌。后来,在一系列内外战争中,地上的部分被核弹和异兽摧毁,剩下的人要么迁走,要么转移到地下城中苟延残喘,神州的辉煌逐渐被人忘记,更名为“旧土”。
即使躲入地下城,不同势力的斗争也从未停止过。近20年,旧土由一个叫作“神州铁卫”的军政府掌控,实行残酷的高压统治。这里存有旧世界留下来的大量珍贵书籍资料,然而所有的科技力量都用来服务于战争,乐铭作为一个Omega,从小天赋异禀,不出意外地被分配去研发武器。
凌景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一名高级武器工程师了,拿着最丰厚的薪水,同时受到最严密的监控。他们短暂地谈了恋爱,然后很快结婚,因为按照当时的政策,超过22岁的未婚Omega将被强制分配伴侣。
凌景清晰地记得,那是在洪荒纪178年,他19岁,乐铭23岁,他们制定了大胆的计划,准备逃离旧土,去玄城开始新的生活。
“我回来了。”乐铭一走进家门,就匆匆脱下了大衣,翻过每一个口袋和夹层。凌景放下锅铲走过来,将他全身上下摸了个遍,然后道:“没有监听设备。”
乐铭长长地舒了口气,然后才接过他递来的水,一口气喝了半杯。他一脸疲色,不及走到沙发处,就滑坐在门口的地毯上,双手埋了埋自己的脸,“吓死我了,今天军队那边又来人了,点名找我去开会,还以为会被抓起来,我坐在那里,小腿肚子都抽筋了……”
他的恋人十分憔悴,眼圈青黑,脸颊和嘴唇都苍白无血色,琥珀色的眼睛里含着一汪水,回家前肯定在车子里偷偷哭过。
凌景侧身拥抱他,安抚地亲吻他,闻到他发间清新的柑橘气息,“别怕,我们很快就能走了。”
乐铭立刻回抱住他,翻身跨坐在他的膝盖上,把自己塞进恋人的怀抱里。就算是作为一个Omega,他的身材也过于纤瘦了,可以被Alpha轻易地掌握,像是一只单手可以托起的雀鸟。
大口吸入凌景身上的阳光气息,乐铭渐渐平静下来,“今天风教授那边联系我了,她会亲自来旧土接应我们。她说可以给我访问学者的身份,还会给我一套独栋的房子,带一个小院子,那里没有辐射,种什么都养得活。我想先在玄城适应一年,然后读风教授的博士。”
“风教授是教医学的吧?”凌景问,据他所知在乐铭23年的人生中,都没有接触过医学相关。
“嗯,我打算读一个医学博士,我觉得风教授的研究方向抓住了进化的关键。”乐铭猜到了他在担心什么,撑着他的胸膛直起身子,笑得十分得意,“别担心,你老婆可是天才,这世界上没有我学不会的东西!”
凌景被这个笑迷得失了神,又忍不住去吻他天生爱笑的唇角,与乐铭在一起的每一个瞬间,都让他体会到灵魂发颤的爱意。
“但是你想要拿到玄城的居住权的话,只能成为风教授的试验品。她对你经常做的那些噩梦很感兴趣,她说你可能是一个还未觉醒的能力者。”乐铭的神色很快又黯淡下来,“对不起,是我害了你,你本来不用走的,是我任性地想要逃跑……”
“你在说什么傻话?”凌景打断他,伸手穿过他的腋下和膝弯,将他抱了起来,放到了卧室的床上,然后开始剥他的衣服。乐铭今天穿的毛衣很修身,那秀气的肩颈和细窄的腰部线条,都在诉说无言的诱惑。
“我是自己想走的,做试验品也无所谓,要是风澄有办法让我不再做那些噩梦,我还得谢谢她。”凌景把围裙摘下来丢到一边,乐铭就主动俯下身来帮他服务。
在这方面,他们一直很合拍。他的恋人既乖巧听话,什么都肯做,又主动热情,有时候热辣大胆得要命。他们拥抱亲吻,短暂地忘记那些恐惧,将身心交予彼此。
做完后,两人躺在床上,畅想着在玄城的生活,乐铭说想要种一院子的花,最好是向日葵,因为秋天还可以收一波瓜子。凌景说他想继续画画,还要参加龙鳞军,将自己训练得更加强大。
他从小噩梦缠身,最严重的时候会睡上三天三夜,连续不断地做梦。他的梦包罗万象,瑰丽无双,远比单调的地下城丰富,因而他从小孤僻,精神总是漂流在梦境里。长大后,他便开始尝试着画出自己梦到的世界。
整个青春期,凌景沉浸在做梦和画画中,饥寒交迫,离群索居。等到他过了领救济的年龄,从军事学校里被扫地出门,才意识到了生存的严酷。乐铭就像一个奇迹忽然出现,把他拽出了地狱,在一起的两年多时间里,他渐渐很少做梦,因为他找到了一个让他留恋此世的人。
“对了,还有件事……”乐铭忽然有些吞吞吐吐,手下意识揉着自己的小腹,一边说一边悄悄抬眼看他,“等到了玄城,正好可以去做打胎手术……”
凌景一下子坐了起来,直直地望着他,“你说什么?”
“肯定是哪次出了意外,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们已经很小心了。”乐铭小心翼翼地说,“对不起,你还那么年轻,我们的未来也不太确定,这个孩子……”
军政府实行相当变态的生育政策,首先,AO在22岁前必须结婚,否则强制婚配。乐铭的年龄属实有点危险,于是追了凌景三个月,把人搞到了手——身为Omega倒追Alpha,他的确拥有惊世骇俗的勇气。
其次,整个旧土都买不到避孕产品,同时严禁打胎。所以结合后的Omega们被迫一个接一个下崽,为旧土生产人口。这一点上,两人也没有办法,只能靠凌景绝佳的自制力,每次都提前抽出来。但这种事就是很难避免意外,在数次呕吐恶心后,乐铭偷偷去检查,发现自己悲催地怀孕了。
凌景才19岁,谁会想要在19岁当爸爸啊,况且就是当初和自己结婚,很大部分也是出于同情和报恩。他的Alpha是那样优秀和迷人,谁能保证他一辈子都愿意被自己拴死?乐铭有些忐忑不安,担心凌景怀疑自己是故意的,故意用孩子套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