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时代血族日常 上(404)
说实话,在办案这件事上,原本我是看不起皇家警察的,因为你们过去都是仪仗兵,是王室的漂亮花瓶。我们这些蓝帽子,才是各地治安的保卫者。像是我的家族,虽然是我这代人才成为了警察,但我们维护地方治安这件事,已经干了十几代人。
我的启蒙,就是坐在我父亲的腿上,和他一块儿看办案的卷宗。我对我的儿子,也是这么启蒙的。不过,过去我办案,总是少了些什么。您的一些不经意的言谈,帮我补足了它们,有时候也点明了我,我受益良多。”
还以为是个少言寡语的人,结果这位警长很健谈。
不过,奥尔很乐意听他说这些,他也是一位想干实事的警察,而奥尔的行为为他提供的帮助,这是一件好事。
“收到电报时,我就已经猜测到了您的情况。一方面,我很高兴是您过来,能够让我实地看到您的办案情况,让我能够近距离的学习。但另外一方面,我很不高兴您带来一堆的麻烦,因为哈勒姆的麻烦已经够多了。
但您对我说出了真相……所以,我可以邀请您和那两位记者先生,住进我家吗?我们周围都是警察,整个哈勒姆,再没有比那儿更安全的地方了。”
警长对奥尔伸出了手。
“我对把麻烦带到您的家里表示歉意,谢谢您愿意接受我。”
奥尔握住了那只手。
他过去对蓝帽子是有些歧视的,但果然,歧视他人的人,总归是会被打脸的。
奥尔与两位记者说明了情况,两人也很乐意和奥尔一块儿住到警长的家里,他们接下来就得去警长家里,洗个澡换个衣服,整理一下自己,然后再去酒会。
跟着警察们朝站外去时,奥尔发现坐火车离开的人,比到达的人要多得多。
当离开火车站,他们看到了哈勒姆更多的景象,相比起首都索德曼,哈勒姆的建筑更“新”,建筑的整体颜色也更鲜艳,奥尔竟然在这里看见了漆成绿色的墙壁,与大红色的屋顶。
街道上行人的衣着也是,即使是冬日,人们依然穿着色彩艳丽的服装,给人的第一感觉这应该是一座热情的城市,但实际上并不是,街道很安静,奥尔只能听见车轮的辘轳声,而那些来往的人,除非本来就是一起的,否则无论男女老少,甚至那些小商贩,都对每一个靠近的人露出戒备甚至于惊恐的眼神。
而且,那些颜色鲜艳的建筑物大多都用木板从里边钉住了窗户,每条道路的路口,都有持枪的男人用警惕的目光看着来往的人。
这城市中的所有人,都是惊弓之鸟。
当看见了警车,他们的脸上会流露出短暂的安全感,那些作为守卫的男人,也会对着警车点一点帽檐行礼。
民众的这种态度不是装出来的,在将近半年的时间里,都没抓住一个恶性连环杀人犯,他们却依然信任警察,这足以说明当地警察的出色。
“最近又发生袭击案了吗?”奥尔问。
“是的。”警长叹气,神色间露出痛苦和疲惫,“在我们向索德曼发出求援后,又发生了两起袭击事件,死了五个人。”
“这么多?”
“那畜生开始入室行凶了,他用煤精划破了玻璃打开窗户,杀害了一家四口人。五天后,他袭击了一个十九岁的民兵——他刚结束了守夜正在回家的路上。那畜生把他的肠子拽了出来,挂在了路灯上。”
“确定都是同一个人所为?”
连环杀人犯的行凶手段必然会愈演愈烈,但都会遵循一些特定的规律,袭击民兵符合奥尔之前从案卷中看到的凶手模式,但入室行凶有些不符了。
“我知道您指的是什么,我们的法医对尸体的伤痕进行了测量,那些爪痕还有咬痕……是同一个畜生所做的,稍后我会将更详细的案卷资料交给您。”
“好的,谢谢。这里的流浪汉都去哪儿了?”一路上一个流浪汉都没看见。
“一部分逃跑了,最初的被害人大多是流浪汉,后来当那畜生开始袭击更多的人后,不知道从哪儿传来的谣言,说那个畜生就是个流浪汉,所以有发生了多起市民殴打流浪汉的案件,于是我们与教会达成协议,将大多数流浪汉都安置进了几个修道院里。”
“哦。”以当初那个感化院的情况,奥尔不认为和它同地区的教会机构是什么好东西,但这确实是最好的处理方式了,“所以,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目前哈勒姆街的所有街道上,每天一入夜,街道上就只剩下巡逻的人和警察?而每个区域的巡逻人都是彼此认识的,警察也都确定是彼此认识的。”
“我们这里的巡逻有严格的区域划分,他们不止彼此认识,还在上岗之前自己设定了自己区域的暗语。我们也只有当地分局的警察知道自己的暗语,其他区域的警察进入后,假如遇到的巡逻队里的警察不认识对方,那他也只能乖乖地跟着巡逻队先回警局。”
“巡逻队的组成是怎么样的?”
“警察、民兵,以及所有愿意自己保卫家园,并持有枪械的男人们,尤其受过军事训练的优先。”
“那位被掏了肠子的民兵,你们是多久后发现他的尸体的?”
“他死亡后,不超过十分钟。”
“这家伙堪比专业刽子手了!”奥尔发出一声惊呼。
“是的,据发现他的人说,他们发现时,他的腹腔还在朝外冒着热气。”
“你们事后是怎么追踪的?周围地面上的血迹呢?”
“血迹有点乱,发现尸体的巡逻队一部分人立刻分散寻找,另外一部分则手忙脚乱地把尸体放了下来,所以尸体周围的血迹就乱了。巡逻队的人分散后挨家挨户地敲开门查找,询问,也没有发现不对。等到我们赶去,没有任何踪迹。”
警长对于案情的陈述,没有添加带有任何个人偏向的形容,十分的纯粹。
“这件案子距离现在过了多长时间?”
“就是两天前的晚上。”
“……酒会结束后,我可以去现场看看吗?”
“当然,我会亲自与您同去的。”
他也没提不去参加酒会的事情,看来这个酒会对警长来说,也是有一定意义的。
“对了,我要提醒您,我们的镇长是一位有才干的绅士,但是他在幼年的一场事故中失去了右腿,而且他的眼睛有些特别,他的左眼是蓝的,右眼是绿的。”
“咔!”在一边默默地做着记录的罗森伯格,把记事本掉在了警车上,“抱歉,我没拿稳。”
“我知道,这确实是一件很让人惊叹的事情,但这正说明了镇长的能力。”警长把罗森伯格的表现当成了他没想到镇长是一个残疾人,还是个少见的异类。
毕竟异瞳这种事,别说几百年前,只是几十年前都有可能被人直接拉到街上烧死。
“这位镇长叫什么?”
“哦,真抱歉,这么重要的事情我竟然忘了,镇长叫做杰夫·布雷肯。”
“我能多问一些镇长的事情吗?”罗森伯格一脸充满兴趣地询问。
“当然可以。”警长也很高兴,不等罗森伯格询问就开始了滔滔不绝的讲述。
布雷肯镇长竟然不是一位哈勒姆本地人,他是一位二十年前从索德曼来到哈勒姆的商人,那个时候的哈勒姆镇可还只是个镇子,全镇的人口不足两千人,虽然也是个大镇子了,但能拥有这些人口的主要原因不过是这地方周围足够平坦,又靠近一处水源,大多数人口才聚集了过来。警察这个职业那时候甚至还没有在诺顿帝国出现,警长那时候还只是年轻的镇卫队队长的儿子。
布雷肯镇长一来就用高价购买了大量土地,那时候哈勒姆镇周围主要是牧场,镇子里的居民也大多是为农场工作的牧民,做牛羊肉加工、皮革加工,以及奶产品加工的相关人员。他们的土地是有些价值的,可布雷肯出的钱太多了,而且他买的土地不多,还是长条状的,所以大多数人还是把地卖给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