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靠近剑修会变不幸(15)
成蹊青翠的身影一溜烟走远了,并在经过卧室外的花丛时稍稍停顿,捞了个东西顺手塞进了袖子里。
“路上慢些走!别摔了!”燕清光的声音从院里传来,成蹊应了一声,快步出了药庐。
“给我把咒解了!”成蹊咬牙切齿,提着李景的衣领左右摇晃,李景在他手里踉踉跄跄,一身小黑袍子凌乱不堪,他摘掉发上粘黏的草叶,两眼含泪,可怜巴巴道:“解不了,我当时强弩之末,如果不与你结咒,就按照我元神的虚弱程度会魂飞魄散,现在我虽然还剩了一口气,但神魂受到重创,好不容易才保住一条小命,修为大跌,要解也只能等我本体来。”
成蹊深吸一口气:“……你本体呢?”
李景委屈脸,“在昙州,是个中年大叔,现在正在教学生上课呢。”
灵州在极北,昙州在极南,两边隔了十万八千里都不止。
“所以你就是故意忽悠我,你欺骗我感情!”成蹊愤怒的捏着李景的脸,意外的是软的,与真人肌肤同一触感,还挺舒服。
“我没忽悠你,我昨天说的字字肺腑,能在异世碰见老乡我真的很高兴。”李景的脸被拉老长,他抱着成蹊的手指尖,可怜道,“我想你应该刚穿越不久吧?不像我,已经来这好几年了,飘摇异世,举目无亲,你知道这几年我是怎么过的吗?”
李景汪一下哭了,泪水像开了闸的水龙头,“我还是个清纯男大学生啊!就无聊看了本小说而已,结果被困在这世界里,还成了个中年刻板老男人!这和我相性完全不一样,你知道让一个沙雕装高冷有多残忍吗?”
成蹊手指尖松了松:“……有多残忍?”
“我那个本体是面瘫。”李景擦了擦眼泪,“为了不崩人设,我不能哭,不能笑,不能生气,不能吃东西,每天一点睡,五点起,日日修炼快修疯了,平时还要同宗门里的人勾心斗角,一年前我好不容易寻了这个壳子,想着能私底下自由放飞一点,结果这才刚投入使用呢,啪,壳子毁了。”
“能用的就剩下这么点。”李景小小一点,自抱自泣,“我也不想拖你下水的,但我没得选。我保证,等我本体抽出时间,我就来找你把生死咒解开!”
成蹊将信将疑。
“其实生死咒也是有很多好处的。”李景探头探脑。
“比如?”
“比如虽然神魂绑定,同生共死,但我们感官共享了。”李景坐在成蹊的手掌心,“也就是你不能吃的东西我都能帮你尝尝。”
成蹊啪一下把李景丢进了书箱关着,“你想得美。”
灵山学宫内的教学范围十分庞杂,而教学灵文也有高低之分,修为低的学生看不懂更高阶的灵文,为了更好的教育学生,学宫按照学生资质分作了十个不同的班。
容缨资质顶尖,分在天字班,成蹊虽然浑身灵气,但毛都用不出来,被分在最末的宿字班,两处天壤之别,一个月都见不着一次。
再也不用担心说什么话得罪了主角,成蹊每天呆这里头研究点自己喜欢的东西,乐得自在。先生们都知道他的身份,平日里会多上不少照顾,再加上他本就长的好看,嘴也甜,还没架子,宿字班里的小朋友们都很喜欢他。
对,小朋友,平均年龄八岁,而且会随着每月一次的考核往上升班。只成蹊,像颗岿然不动的顽石,以次次考核倒数第一的壮举,稳坐宿班第一老大哥的位置。
“奚哥哥来啦!”拉来大门,一群扎着包子头的小朋友齐刷刷望向他,成蹊放下书箱,瞬间被小不点们淹没。
灵山学宫禁止家人随行,这群几岁的孩子少小离家,本就不知所措,夫子又多有严肃,学院里不许哭闹,不许娇纵,违者便会拎到庭院罚站,甚至打手板。
有时小朋友实在想家的很,成蹊看不过眼时会去安慰安慰,久而久之,宿班的小仙君们私底下便认了这个漂亮的废物哥哥。
白白的,软软的,身上有好闻的甜丝丝的香味,涌过去时会对每个人摸摸头,不偏不倚。有时还会带来小糖果,偷偷吃一颗可以甜很久。平时遇到什么矛盾,小奚哥哥也能处理的很好,就是与小奚哥哥一起进山的兄长实在是太讨厌,课业好重呜呜呜。
成蹊照常对一群白团子摸摸头,挨个儿给他们解答问题,困在书箱里的李景借着缝隙往外看了看,沉思。
“原来这么多卖萌的,难怪在他面前卖萌没用。”
成蹊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将做好的灵文注释放在一边,摸出张字帖开始练字。其实因着原身的记忆,成蹊看任何灵文都没有障碍,经卷背的也挺快,只是看懂了也并没有什么屁用。
他用不出来,灵力无法调动,所以课业永远倒数第一,估计等这批小朋友升到天字班了,他还是倒数第一。
夫子们最开始也研究过很多回,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不适合修炼,还是当个凡人养着吧,能活多久活多久,做个朝生暮死的蜉蝣好歹还能快乐点。
所以夫子们平日并不怎么管他,甚至可以说的上是放任。藏书阁随便看,灵圃随便进,兽园随便摸,药庐常住,还有医仙的徒弟随时照顾,也就演武场平日里会阻拦一下——怕他进去被哪个不长眼的人磕了碰了,为此还特地给他开了一个近距离观赏打架的观景台,虽然成蹊从来没去过。
成蹊在宿字班上了两个月,在各方面的偏宠下,完美的咸鱼起来。当然,总考倒数第一还是会被罚的,灵文写了没用那就抄丹方嘛,还能帮医仙解决一下人手不够的问题。
“你这日子过的还挺舒服。”李景酸溜溜道。
“那是因为我活不长啊,就算没有主角杀我,我这身体也活不过十八。”成蹊慢悠悠临帖,“夫子对于我的任何优待,都是基于同情和对我身份的畏惧。”
当世三大仙宗,三重天隐居世外,太一宗是天下宗门,有缘者皆可入,只有齐云仙府不一样,他是唯一一个由家族世代掌控的仙门。
齐云仙府三公子,被所有人偏宠的娇娇儿,幼时便是想要星星,父亲都能寻到星宿碎片,送予他做随手可拋的玩具。天下没有什么不是他唾手可得的,除了寿命。
天生的灵体,让他对灵力无限亲近,但身无灵骨,他便是吸收再多的灵力,也无法使用,等到年岁渐长,肉/身承受不住时,便会化为齑粉,归于天地。
但有仙骨的话又不一样,就比如三重天的玄天君,生而灵体,并生仙骨,修为对他来说如呼吸一般简单,天生的神君,命中注定得享大道的天才,怎能不让人眼红。
所以齐云仙府才会对容缨那身仙骨如此垂涎,试图让少主换掉那一身骨头,窃取容缨的命数。
第一世确实成功了,然而成蹊修炼出了岔子,变得半人半魔,最后被黑化归来的容缨凌迟活剐。
而如今的成蹊没那野心,也没那胆子,只能活十八岁就十八岁吧,六年就这么玩过去,其实也挺长的。
就当社畜临终关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成蹊:早死就早死喽,我选择摆烂。
其实,这是一本团宠文
第13章 章十三
“其实按照你这么高的起点,要想活的久一点的话,方法还是很多的。”李景与成蹊传音。
“比如?”
“比如抱紧主角大腿啊!”李景将书箱顶出一条小缝,“按照朔阳城里你们俩相依为命的架势,你对着容缨撒撒娇,他必然不会忍心杀你,以如今他对你的态度,再往里发展一下,帮他打打反派,送送资源,掏心掏肺,必定量产引起质变,标准的炮灰拯救美强惨啊!”
成蹊在脑袋里设想了一下,一阵恶寒,“我看你这是嫌我死的不够快。”
容缨本就厌恶他至极,朔阳城内救他一命是因为主角本性善良,当兄弟可以,当对象……大腿怕是还没抱上去,他就先被主角一巴掌拍死了。他与容缨最好的相处模式就是两不相见,主角走主角的通天大道,他当他朝生暮死的小透明,不在主角面前丢人现眼才是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