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娱乐圈都为魔教教主神魂颠倒(97)
程恣睢:“其实不是天生如此,是因为我小时候遭遇了一场大火。哪怕后来我长大了,变得越来越强大,天底下已经没什么我惧怕的人和物,可我还是怕火……雪球——顾逾钊小时候被雷劈过,我知道那种恐惧,所以才放他进来的。”
傅离骚知道他是在解释昨晚的事,握住他的手,在他手背上轻轻吻了一下:“我没生气。”
程恣睢笑了笑,眼底带着一丝促狭:“真没生气?”
“好吧,有一点点。”
程恣睢无情嘲笑:“呵呵!”
他伸手掐住傅离骚的下巴,笑盈盈骂他:“醋精!偏执狂!小心眼儿,睚眦必报!”
“我知道你气我没和你说,”傅离骚刚得偿所愿,格外心平气和,“但我真不是故意的。”
他轻轻叹了口气:“我本来安排好了一切,怕你拦我,没提前和你说,想趁着新闻没出来那段时间告诉你的,还要了我哥的支付宝,打算第一时间打车过来找你的,可我怎么也没想到,刚走了二三十里,手机没电了……司机师傅以为我要坐霸王车,把我扔在荒郊野岭,附近连个人影都没有,更没有地方充电。”
程恣睢没想到他堂堂总裁,竟然倒霉成这样,本来是很同情的,但却没忍住笑出了声。
傅离骚看了他一眼,抿了抿唇,可怜巴巴道:“身份证在车里被炸掉了,银行卡里的钱又不能动,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也不敢摘口罩,根本没人肯载我。我在路边等了一天,才等到一个好心人,刚好顺路,愿意把我捎过来,我借了他的手机给我哥打了个电话,把汽油钱转给他了。给你打电话,你关机了。
“我前天晚……昨天凌晨到的,天明去酒店找你,他们说你不在,我也不敢贸然去剧组找你,找前台帮忙充电,结果这款手机比较奇怪,接口都不匹配,充不上电……还是上午拿你的充电器充的。”
程恣睢:“拿我的充电器?”
“是啊,”傅离骚从床头柜上摸过手机,在他面前晃了晃,笑着说,“和你的一样。”
程恣睢:“啊,我忘了……不过你为什么要买这款手机?”
傅离骚抿了抿唇,一本正经道:“屏大。”
程恣睢:“……”
他买手机的时候什么都不懂,只知道选屏大的,其实处理器根本不行,一堆毛病,永久了不但掉电快,还卡。
他记得当时发现傅离骚和他用同款手机的时候,就问过这个问题,被傅离骚用“好用”敷衍过去了。
神他妈好用!
像他这种用手机不多的还勉强能凑合,傅离骚这种商务精英,用这种手机,可是会误事的。
程恣睢斜了他一眼:“说实话!”
傅离骚抿了抿唇:“这是你买的。”
程恣睢一愣:“……我买的?”
“嗯,”傅离骚一下一下摩挲着他的手指,“当时我……我看你给温安然买手机,嫉妒死了,就借着给全公司发福利,编了个借口,把你送温安然的手机换下来了。”
程恣睢:“…………”
傅离骚把他的手机和程恣睢的手机并排摆放在一起。
一部白,一部黑。一模一样。
傅离骚眼底含着水一样温柔的笑意,低声道:“一对儿。”
程恣睢……程恣睢快被他腻死了。
他不大习惯这种甜腻腻的感觉,伸手推他:“我饿了,你去做饭!”
傅离骚哪里会做饭?
但他家程总都发话了,傅离骚不敢不遵,穿好衣服,衣冠楚楚、笨手笨脚去小厨房淘米,拿了电饭锅熬粥。
临到要添水了,又不知道该添多少水,偷偷溜回卧室,拿了手机百度,又把米重新倒出来,四处找量杯。
拉开橱柜,傅离骚蓦然愣住了。
他从橱柜里拎出一块卷了边的残破的车牌,伸手抚摸着上面凹凸不平的字迹。
恣睢……去过现场了?!
傅离骚紧紧拧着眉,摸出手机,打开他之前偷偷装的定位软件,里面能看到程恣睢的移动轨迹。
赫然发现他昨天沿着河道走了三十公里!
傅离骚蓦然想起他昨晚在垃圾桶里瞥见的防水袋和防水膜,还有程恣睢泡到苍白起皱的手指。
心里软疼得不像话。
傅离骚想,他就是真为他死了,也心甘情愿。
第77章 录音
傅离骚默默地将车牌号重新放回了橱柜里。
他找到小量杯,按照手机里百度来的,量米,添水,把粥熬上。
又去楼下酒店厨房买了点儿新鲜菜。
他本来是想买现成的,但程恣睢昨天在大雨里走了那么久,还下了水,肯定是生病了,生着病又被他那么翻来覆去的折腾,肯定不好受,所以决定把菜买回来自己做,炖得烂烂的,比较好消化。
傅离骚一边笨手笨脚地择菜、洗菜,一边脸红心跳地想,他可真是个禽兽!
可是如果他昨天就知道了,他还会做吗?
答案是肯定的。
这是他一早就做好的决定。
傅离骚从来没下过厨房,人生第一次洗手作羹汤,笨手笨脚,一会儿打翻盆子,一会儿打碎碗,半路还差点儿切到手,两个小时后才勉勉强强做了几个家常菜,熬了粥,又煮了面条,不伦不类。
最后一个菜刚出锅,先炒的西红柿鸡蛋已经一点儿热气都没了。
程恣睢尝了一口,笑盈盈看了他一眼。
傅离骚见他表情不对,也跟着尝了一口,咸了,碎进去的蛋壳也没挑干净,嚼起来咯喳咯喳的。
他有点儿不好意思,伸手推了推眼镜:“你别吃了,我去……”
“不用,”程恣睢喝了口水,端起盘子,把菜扒拉进煮得软浓浓的面条里,笑微微道,“我喜欢。”
第二天晚上,傅离骚再要下厨的时候,程恣睢便笑着拉住他:“我来吧。”
“不,我来,”傅离骚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了一条围裙,自己穿上,他穿西装打领带戴眼镜,衣冠楚楚,却配了个粉粉的围裙,脚底一双毛绒拖鞋,莫名有种又禁欲又诱惑的感觉,“你拍了一天戏,快去休息一会儿,我刚好没事,学了一天了,肯定比昨天好。”
果然比昨天好。
但也只好了那么一点点。
傅离骚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不管是什么功课,一学就会,完全不用下功夫,可在厨艺上就是不开窍,学了一个星期仍旧笨手笨脚,纤长手指割了不少小口子,手上贴的到处都是防水创可贴。
程恣睢心疼得不行:“别做了。”
“要做,我喜欢给你做,”傅离骚洗完碗,动作帅气地脱围裙,“那个,你可不可以给我买个新手机?”
傅离骚的手机确实该换了。
程恣睢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卡:“你自己去买吧。”
傅离骚摇了摇头,笑着说:“我只想用你给我买的手机。你的也该换了,我们还买一样的吧,我想和你用情侣机。”
程恣睢:“……”
傅离骚在某些方面真的异常幼稚且执着。
就像小说里十七八岁的少年谈恋爱,腻得让人浑身发麻。
但又觉得心底甜丝丝的。
程恣睢答应了。
刚好傅离骚快过生日了,他打算在生日那天当做礼物送给他。
程恣睢抽空去手机店挑了一款情侣机,买了,先放在片场,并提前一天在蛋糕店给傅离骚订了蛋糕,说好了第二天傍晚去取。
这段时间,顾逾钊慢慢习惯了镜头,本色出演,也渐渐进入状态,每天都能按时收工。
傍晚收工后,程恣睢去蛋糕店取了蛋糕,又去超市买了两斤五花肉并冰糖黄酒等,打算晚上回去做个东坡肉,给他好好过个生日。
到酒店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屋里却没开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