嬉皮犬类(171)
梦醒时分,床上,想掐死他。
冯逍呈如是想。
13.
一整天冯逍呈都冷着面孔,对人爱搭不理。出门前还故意将大爷家大黄的狗碗给踢翻了。
他被邱寄拽着跑,被狗追了半条道。
直至他们躲进车里,大黄见撵不到人便抬腿在车胎上撒了一泡尿。
狗走远了,冯逍呈才发现,慌乱间邱寄进的是后座,顿时没好气了,“你滚我旁边来,真当我是你司机了。”
“哦。”
邱寄乖乖应了一声,却不敢下车,欲从中间过去。
到一半又卡顿住。
良久,有声音幽幽地从冯逍呈耳后传来,“昨晚你也梦到了吗?”停了停,语气变得困惑,“可是……你还是处男吗?他们都说……你在你爸妈的床上睡你爸妈的……”
“睡什么?”
冯逍呈神色阴鸷,先是沉默,将三个字嚼碎了才吐出来。
邱寄却恍若不知,还举着早就发现的瓶子和避。孕套晃一晃,回答:“情人啊。”
两人之间的距离很近。
冯逍呈怒极了,连耳尖也泛红,眼角眉梢皆带着讥诮。
“怎么?你也想被我。睡。”
14.
乍然听到这个问题,他不免呆了下。
手不自觉蜷缩起。
邱寄认真思考了须臾,不置可否,只是诚实地望着冯逍呈,眨了眨眼。
他倾身向前。
冯逍呈似乎感应到什么,躲开了。他便贴着对方的下颌线嘟了一下唇,短促的“啵”声后又说:“我还没有和人试过……”
15.
那是一个不带情欲的吻,又不知廉耻,宛如小动物在求欢。
16.
傍晚十分,车上,想。操。死他。
第137章 离家出走之必备良品【小时候】
“我走了。”
冯逍呈背着巨大的登山包站在院门口回头看我。
我坐在院中央的竹椅上,捧着西瓜抬头,没表态,但已经开始目送了。
然而我送了半晌,眼干了、酸了,冯逍呈还是没有离开,反而用一种很别扭又愤怒的眼神继续盯着我。
实在是很像巷子里玩骑马打仗游戏,被心腹背刺拉下马战败的将军。
而我就是那个叛徒。
下意识的,贴着西瓜皮的手掌不安地蠕动了下,我内心登时升起一股不详的预感——冯逍呈往包里装了许多离家出走之必备良品,可怕的是,他似乎还想带走我。
可冯逍呈实在是太坏了。
我不会跟他走的。
今天是暑假最后一天,这是我们回到屈苹县的第一个暑假,冯逍呈玩了一整个假期也没写过半个字。
因为全是我写的!
前天晚上冯逍呈边看漫画边熬夜,监督着我像小奴隶似的给他抄了一晚上的暑假作业。
巷子里的狗睡了,我没睡,鸡都醒了,我依旧没睡。
于是,昨天早上我和冯逍呈两人顶着鹌鹑蛋大小的黑眼圈出现在餐桌上时,三个大人都沉默了。
年纪小,又被迫熬了一夜,我病得很急,烧得也突然,早饭都没吃完,就烧了起来,脸蛋烧得黑红黑红……等被大人抱起来时我才感觉到委屈,哭得嗓子眼都要冒烟了。
所幸,这病来得快,去得也快。
至少现在,我已经可以趁大人不在家,偷偷吃西瓜了。
他们如果在家大概是不准我吃的,因为冯逍呈捧着这半个西瓜给我时,特务接头似的夸张的叮嘱我,“吃快点,别让他们看见了。”
我不看他,他就把西瓜塞进我怀里,“你不是渴吗?吃了就不渴了。”
于是我抱住西瓜,抬头看向他,冯逍呈却扭过头不再看我。
我怀疑冯逍呈是因为陈其翘把他暑假作业统统没收的惩罚而怀恨在心,才想拿这半个西瓜继续谋害我。
虽然我说想吃西瓜了,可我也知道现在不能吃。写不出暑假作业就算了,他总不至于连点常识也没有。
可我想了想,还是接过那半西瓜,一勺一勺地挖起来吃——
病上加病,或许病情加重,我就活不了了。
这许多个月过去,我已经很清楚邱令宜不会来接我回家的事实。冯逍呈讨厌我,同学不喜欢我,或许老师在办公室也会讨论我妈妈插足别人婚姻生下我的事实。其实平日里,我不算特别在意这些,今天不知道为什么,觉得特别委屈,转念又无所谓了。
大概是因为我就要死了。
我吃西瓜的时候,冯逍呈不知道从哪里折腾出一个登山包,收拾好东西来和我告别。
我冷眼看着他,手上的勺子不知不觉便放下了。
我想,如果冯逍呈要走,那我也不是非死不可的。可是冯逍呈是言语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告别了许久还没有跨出这个院门,我等了又等,只好又开始吃西瓜。
因为从冯逍呈的欲言又止中,我发现他居然想我跟他一起走。
我气得内脏冒烟,表面上依旧木着脸蛋吃西瓜。
好吧。
他不走,我走。
冯逍呈见我一直吃西瓜也不理他,居然还生气了,站在门口瞪我。
可我就要死了,才不愿意继续哄他,气死他最好。不对,还是别了,否则我变成鬼还要被他压迫。
想到这里,我放下勺子,抬头望一眼天色,“天就要黑了。”再不走,他们就该回家了。
我本意是提醒他抓紧时间上路,可冯逍呈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眼睛亮了亮,盯着我看。
看什么看,傻。逼。
我垂下眼睫,不再寄希望于他人,继续专心吃自己的西瓜。
再后来,三个大人回到家,我的肚子已经被西瓜撑得溜圆。当晚,我果然又烧了起来。冯逍呈也没走成,被苑野结结实实地打了一顿。
可我也没死呢。
第二天烧就又退了。
第138章 成为小白脸的天赋(一)
苑野家很穷。他知道。他从小就知道。
但是他生得又格外标志,在这个小县城穷苦的巷子里,好看到出了名。
街坊邻居自己的日子还过不明白,却喜欢指着小苑野的脸替他向他爸妈画大饼,“这孩子,这模样,长大了一定有出息。”
他们这样说倒不是真心认为苑野长大能凭借自己闯出什么名堂,光宗耀祖。他们生在这里,长在这里,穷也是穷了几辈子的,哪里是那么好走出去的呢。
只是,用腿走不出去的路,换外面的人伸手来拉,便要容易许多。
那时苑野年纪尚小,还不懂优越的外貌能给人带来怎样的便利。
在他的认知里,仅仅是在老破小托儿所里比别的小朋友多一颗廉价的水果硬糖,在小学食堂得到打饭阿姨丝毫不手抖的满满一勺扣肉,再不然就是他从来不买文具,却总能借到女孩子带着廉价水果香味的铅笔、橡皮、圆珠笔,以及班上最较真的学习委员会一边劝他好好学习,一边把从不肯外借的作业借给他抄……只是些无关紧要的优待。
若说都是白得的,也不尽然。
苑野口条好,嘴甜,总是哄得人高高兴兴。
当然,对待他与众不同的学习委员,苑野也记得要礼尚往来,还作业的时候就在里面夹张小纸条给她。
其实他也不知道这有什么意思,却横竖不用他掏钱。
说不懂事,不爱学习,他也是知道给家里省钱的。虽然在学校全是在混日子,但苑野在心里已经打算好了,九年义务教育,一天也不多念,等初中毕业,他就打工去。
因此,眼见就混到了初三,邻居又对他那对老实巴交的父母说:“苑野这小子,打小占便宜就没够,出不出息的不说,长大铁定饿不着……加上这模样……”倒是有点成为小白脸的天赋。
可邻居虽然爱八卦,却也没想戳人心窝肺管子,说半句,藏半句,自认为善解人意,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饶是如此,这些话也让在县小学食堂收了小半辈子泔水的老实夫妻臊红了脸,回到家手还没洗,男人就拎起坐在床板上看武侠小说入迷的苑野,拽着耳朵拧了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