暧昧(46)
小孩子的手搭在他胳膊上,惯常发冷的手现在温温热热,手心还有些烫。他终于收了胳膊,拢住宋斯年的手十指相扣,又不那么正经,松松地抓着垂在床上。
要是能让他的手一直这么温热,就这样牵下去,也许也不错。
零点过半,月亮慢慢悠悠地爬进他窗里,隔着棉麻质的浅色窗帘,毛茸茸一团白光。于是他能模糊地看见怀里人的轮廓,那一条胳膊白得突兀,细伶伶的手指缠在他指间,略微蜷着,一握就能弄碎似的。
手的主人慢慢放松下来,挡不住困意,已经要睡着了,姿势有点儿好笑,就这么趴着,一半身子压在他身上,另一半陷进床里,手臂伸长了搭在他身上,倒像是搂着他。
有篇推文说,情侣一块儿睡觉要想保持甜蜜,就得有一方醒着,否则两个人眼睛闭上,要还是缠缠绕绕搂搂抱抱地睡,梦里总要打起来,第二天睁眼一看,床是床被是被,心上人已经翻去了另一侧床边。
翻不翻他不知道,毕竟跟宋斯年同床共枕那么久,有肢体接触的睡还是第一次。以前挤在吴安南路那张小床上的时候,逼仄得翻个身都勉强,宋斯年也总能找到办法跟他保持距离,自始至终不碰到他——至少现在他看着宋斯年睡觉的模样,就觉得心满意足,觉得要是能让他好好睡一晚,自己通宵到天明也无所谓。
爱情使人头昏脑胀,违背生理机能。
这让他想起一件陈年旧事来。确实是陈年旧事,微不足道的一小段经历,他从没对谁提起过,自己也快忘记了——其实在初三夏令营之后,他和宋斯年还见过一次。
当时离夏令营过去将将一年,他爸沈思学在一家培训机构上课,替人打工的,从托管到奥赛班什么都上,一天到晚也回不了家,他那时候大一刚结束,折腾了一年总算闲下来,隔三岔五地也会去替他爸盯盯班,上两节课,不拿工资,就是让沈思学休息一会儿,不用那么连轴转。
那年夏天很热,培训班的空调好一阵坏一阵的,总是开在十六度,冷气呼啸着吹半个小时又停下,温度一点一点回升,闷得人喘不过气来。
有个教室的人格外多,似乎是个什么奥赛竞赛班的试听课,面向初高中生开的,统共上了不过五六次,大多数孩子也不是奔着学习来的,有些还有家长陪着,手机也不知道静音,一堂课下来效率寥寥,后来索性改成了当堂做题,临近下课时候对一对答案,有问题的自己留下来,去找沈思学讲题——也有找他的,不过都是些高一高二的女孩子,题目也读不通,非要缠他半个小时。
就是这么个玩笑似的班级,居然也有认真的孩子——不是态度认真,而是他做出来的试卷总能将近满分,偶尔有几道不会的,也是因为学校的知识没教到那儿,他能自己想出些思路,再去找沈思学一点一点掰扯,直到弄懂为止。
那可是奥赛题,对一个高一的孩子来说,已经很晦涩了。
他见过那个男孩子两次,第一次是下午的课,教室闷热,窗外蝉鸣,教室后面将近一半的学生都趴下了,这个小少年却还坐得端正,不骄不躁地做那张试卷,从第一题到最后一题,做完大概还检查过一遍,试卷“哗啦哗啦”地翻了两回,脆生生的,在教室里突兀地响。
当时他坐在教室角落的空位上,斜前方就是这个男孩子,便百无聊赖地观察人家做题,发现这孩子不简单,这么一路看下去,选择题似乎都是对的。
结果一张试卷做完也检查完,还没等他找到机会夸夸对方,就看见这小孩干脆利落地一合笔帽,回头看了一眼时间,转身便趴下了。
他瞥见小少年的脸,觉得眼熟便又多看了两眼,既远也近的记忆缓缓回溯——然后他想起来,这小孩他认识,叫宋斯年。
按理说以他的性格,再见面也是缘分,总会自然而然地找人聊两句,但当时他们之间的“缘分”实在有些尴尬,亲过一次不说,还有请他吃冰淇淋的那一茬……他直觉觉得宋斯年不会想跟他再见面,闲聊也是尴尬,便没有自讨没趣。那天下课前五分钟他提前走了,没让宋斯年看见他。
这是第一次。
第二次是补习班快结束的时候,他还是来替沈思学盯班,不过当时教室里多了一个女老师,比沈思学这个好好先生有脾气得多,听见家长手机一响就皱眉瞪眼,也不准学生在课上睡觉。
当时宋斯年看着一身黑、戴个棒球帽,一副目中无人的冷淡样子,倒也不给人添麻烦,说不让睡便真的没有趴下,做完了试卷便安静地低着头,想没做出来的题——最后一题,要用他还没学到的不等式规则做,没有头绪也无可厚非,他一整题都空着。
沈晗默默地观察了他一会儿,难得尽了一次补习老师的义务,找了张白纸,把那题的答案和解析清清楚楚写了一遍,还有些涉及的知识点——幸好他高中毕业没多久,这些知识都还大概记得。
他还是提前五分钟走,离开之前路过宋斯年的桌子,顺手把那张白纸给了他。
这件事实在太平静了,两个人甚至自始至终都没有眼神交流,像是他们之间那个漫长故事里,一个不起眼的小过桥——他能想起这件事来,还是因为前两天他给宋斯年写答案,对方拿到纸的时候嘀咕了一句,这个感觉有点儿似曾相识。
不过他也不打算再多解释了。
久别重逢两次,兜兜转转还能走到一起,连父母都帮了忙……在世间稀缺的缘分里,他们这样的,大概算是月老格外关心,缠了密密匝匝的红线了。
“小年,”他偏过头,看着早已睡熟的少年,嘴角扬起个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温柔弧度,轻声感叹道,“我们是不是很有缘……”
他不会再松手了。
第42章 赖床
宋斯年其实不是个多喜欢赖床的人。
相反,多数时候他总能理性地克制自己的情绪,包括困倦懒惰,包括起床气——原因很简单,没有别的什么人会来替他分担这些糟糕的情绪,他得自己消化,怎么想都不太值得,纯属自找麻烦。
于是久而久之,他已经渐渐习惯一醒来就起床,并且平静且面无表情地度过一个早上。尽管睡醒后的那几十分钟里他的思维都十分迟滞,清晨第一缕阳光也唤不醒。
和沈晗同住之后,这种迟滞偶尔会转变成懒散的烦躁,但他也不觉得这叫起床气,毕竟那时候他看见沈晗,十有八九都会觉得烦,甚至在他完全清醒的时候,这种烦躁还会变得更加直白些,两个人日常的相处吵吵闹闹,绝不只是沈晗一个人的“功劳”。
一分钟都不会多睡,更遑论赖床——以前他以为是自己具备了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既不给别人添麻烦,也不会给自己添堵,然而直到今天他才突然意识到,闹钟一响就能起床的人,有时候不见得是自律,也许内心深处也不想离开舒适的床被,只是经年独处,身边没有人能撒娇罢了。
沈晗起得向来比他早,从前还住在吴安南路的时候,这个人会比他早起一点儿,下楼去替他买个早餐,从包子油条豆腐脑到新出炉的红豆面包,一周一换不会重样,然而自打那次他犯了胃病之后,他就没再见过拿塑料袋装着的即食早餐了。
他在闹钟响之前就已经醒了,却一反常态地没有立刻起床,只是磨磨蹭蹭地翻了个身,依然闭着眼躺在那里。思绪是缓慢的,从梦里一点一点回到现实,顺着鸡蛋面和炖排骨的味道——排骨是昨晚沈思学送来的,分量多了没吃完,热一热正好当作早饭的配菜。
宋斯年对时间总有种比常人精确的直觉,偏差通常不会超过五分钟,哪怕不睁眼,也能大约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就这么安安静静地躺着醒盹——六点十五,沈晗再过五分钟就会进来叫他起床。
时间似乎又拨转回几个月前,那时候他醒来的第一件事是想到“迟暮”,打开手机发一条“早安,想你”,现在几个月过去,晨昏蒙昧的时候,他还是先想到沈晗。
几分钟后有人推开门,轻手轻脚地走到了他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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