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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太长(26)

作者:八分饱 时间:2020-05-16 11:30 标签:年上  

  谢时君的声音里噙着尚未散尽的情欲,又往他里面顶了顶,咬着他的嘴唇,低声说:“别闹。”
  向初吸了吸鼻子,突然很是委屈,“没闹,我不是故意的……”
  刚才做的太疯,两人身上都出了一层薄汗,饶是这么肉贴肉地抱在一起,情热散去之后还是有些凉,谢时君怕向初着凉,先把衣服披在他肩上,再抽出性器,摘下套子,熟练地打了个结。
  向初一边慢吞吞地穿衣服,一边瞟了两眼被精液灌得满满当当的套子,嘟囔了句:“好多啊……”
  谢时君差点又被他勾的硬起来,想去吻他,还没碰到嘴唇,向初就偏过头去,又打了个喷嚏。
  谢时君皱眉,见这人瞎忙活了老半天也没找到另一只袖子,实在看不下去了,帮着他把那只翻进里侧的袖子整理好,又伺候着人穿上。
  “是不是穿太少着凉了?”
  向初捂着口鼻,吭哧吭哧吸了两下鼻子,“没,是这儿灰尘太大,有点呛。”
  “下次多穿点,屋里有暖气也不能只穿一件单衣。”
  “知道啦。”
  某人一边答应一边腹诽道:你不也这么穿的吗。
  下午,向初继续坐在电脑前,完成上午没做完的工作。
  从杂物间出来后,他鼻子一直透不过气来,还总打喷嚏,嗓子也像被黏住了似的,他觉出有点过敏的迹象,从抽屉里翻出常备着的氟雷他定,就着冷掉的咖啡吃了一粒,便继续工作。
  但情况不仅没有好转,没过多久,他的眼睛也开始充血,眼皮又痒又胀,盯屏幕盯久了甚至流了几滴眼泪,忍不住揉了几下,结果更难受了。
  向初想去洗把脸,在走廊里撞上了刚接完电话的谢时君。
  真的是撞上的,他的眼睛完全肿起来了,上下眼皮都快挨在一起了,视野变小,几乎处于抓瞎的状态,只是凭感觉在往前走,刚走了几步就撞上了一堵“墙”。
  谢时君见他状态不对,忙把人扶住,抬起他的下巴一看,眼睛肿成了一条缝,看着很吓人。
  “你眼睛怎么了?”
  “没事,”向初摆摆手,又想去揉眼睛,“就是有点过敏……我去洗把脸就好了。”
  谢时君抓住他的手腕,“别乱碰,我带你去医院。”
  向初怕被路过的同事看见,推脱道:“不用,真的没事,我从小就这样,动不动就过敏,吃两天药就好了。”
  谢时君摘下他的眼镜,仔细看了看,更坚定了要带他去医院,“听话,老这么肿着对眼睛不好。”
  向初稀里糊涂被谢时君塞进了车里,呼吸不畅让他脑袋晕晕乎乎,连谢时君什么时候帮自己拿了外套都不知道。
  “你是对什么过敏?”谢时君递给他一个保温杯,“喝点水。”
  “那可多了去了,粉尘啊花粉啊柳絮啊,甚至还有冷空气,”向初拧开杯子喝了一口,温度正好,好像还泡了胖大海还是金银花之类的,“不过今天估计是粉尘,杂物间灰尘太大了。”
  “嗯,下次不在那儿做了。”
  向初:“哦……”
  怎么说呢,好像有点遗憾。
  去医院的路上,向初总觉得眼睛又疼又痒的,刚想趁谢时君不注意的时候揉两下,就听到那人厉声说:“闭上眼睛,不准揉。”
  这语气可不是开玩笑的,向初只听过一次,那次是谢怡安把幼儿园班上的小男生给打哭了,还拒不认错,向初不敢乱动了,听话地摘了眼镜,闭上眼,感觉肿起来的眼皮在一跳一跳的,偷偷睁开一条缝,看谢时君开车的样子。
  过敏引起上呼吸道充血,喉咙干涩,向初看着谢时君,喉咙好像又添了些痒痒的感觉,之前不敢问出的话几乎就停在嗓子眼,怂恿他勇敢一次。
  向初咽了咽口水,说:“谢老师,您是不是……”有点喜欢我啊。
  后半句还没说完,向初忽然感觉嗓子眼仿佛有根羽毛在轻轻搔,捂住嘴剧烈地咳嗽,好不容易鼓足的勇气一下子漏了个光。
  刚好遇到红灯,谢时君停下车,给向初顺背,等他平复下来才问:“刚才想说什么?”
  “没、没什么。”
  向初咳的脸都红了,指了指前面变黄的信号灯,示意谢时君不用管他。
  忘了到底是以色列人,还是犹太人说过,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情无法掩饰,咳嗽和爱情。这个说法好像不太严谨,咳嗽确实是掩饰不了的,但就要冲口而出的爱情,似乎可以轻易被咳嗽打断。
  向初重新闭上眼睛,泄气地想:还是再等等吧,反正我们还顺路。


第17章
  “欠收拾。”
  谢时君开车到了最近的医院,下车的时候,向初无意中瞥见车窗上映出的自己的脸,给他吓得不轻,真不是开玩笑的,这简直肿得没个人样了。
  他扯了扯谢时君的衣服,“谢老师,我现在这样是不是特丑啊?”
  “没有,好看的。”
  “您就撒谎吧,我都看见您在偷笑了。”
  谢时君抿抿唇,藏起那点笑意,朝向初伸出手,“闭上眼睛,我带着你走。”
  我带着你走。
  向初默念了一遍这句话,很没出息地心跳加速了。
  他之前花了好几个晚上去想,想他和谢时君到底有没有可能,谢时君希望他什么时候喊停,如果他一直不喊停,那谢时君会不会一直对他纵容下去。
  思来想去不过又多了几分焦虑、几晚失眠,甚至又忍不住翻出那一箱指甲油,找最红的颜色来涂。
  最后他还是决定,在谢时君没有说爱他之前,他不想、也不能表现得离不开他,这是他必须要握在手里的一份筹码,就算谢时君有一天不想和他继续顺路,那他至少不会输的太难看,假装洒脱地挥手,还是可以做到的。
  但如果谢时君先朝他伸出手,那一切就不一样了。
  快步跟上去,站在那人左侧,握住那只宽大的手掌,再闭上眼睛。
  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向初几乎没怎么思考,就已经乖乖地跟着谢时君走了。
  “我真闭眼了啊,您可别把我带到坑里。”
  本来是开玩笑,以为谢时君也会回他一句调侃,没想到却听到他说:“不会。”
  不合时宜的认真会惹人心动,向初不知道是第几次体验到了,他偷偷睁开眼,看到谢时君就走在他前面,不多不少,刚好离他半步的距离,遇到路面不平的地方,谢时君会捏捏他的手,提醒他:“慢点。”
  向初好像有点明白了,为什么很多女生谈恋爱都喜欢找成熟大叔。
  没有人不喜欢被妥帖地对待,不喜欢可靠的臂弯,尤其是走过弯路,被迫养成自我保护机制后,相对于所谓的轰轰烈烈,会更趋向于选择规避风险,想被牢靠地牵住,想臣服于温柔。
  他也是这样的,若是再遇到一个像年少时许怀星那样的人,他第一反应大概是避而远之,没有人会愿意在一个地方摔两次。
  趋利避害是低等动物也有的本能反应,但谁说不能依靠本能走向对的人。
  他现在喜欢谢时君,他现在就应该喜欢谢时君。
  坚定了这个想法,向初越发大胆起来,他的掌心贴着谢时君的,稍微有了些粘腻的湿意,松开一些,手指转过一个角度,再扣进他的指缝。
  谢时君没有反应,就这十指相扣的姿势继续带着他往门诊大楼走。
  这对向初来说无疑是最大的鼓励,他需要学习的事情还很多,今天暂且达成了一件,既然想要独占什么东西、什么人,那就不要有太多顾虑,先抓紧再说,不要缩在壳子里偏安一隅,等待被认领、被期待、被牵着带到阳光下。
  太被动会让人错失机会,过度矜持不是一件好事。
  还剩几步就要走进医院时,向初才舍得真正闭上了眼睛。
  平时他不戴眼镜都会觉得浑身不舒服,好像其他感官也跟着失灵了似的,眼前完全一片漆黑就更别说了,总感觉前面有堵墙,每迈一步都想先用手试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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