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摸象(98)
苏凡瑜对盛寅和齐锦台的八卦兴致缺缺,又急着回去收拾东西,但郑松柏既然点了咖啡,他也不好意思直接走人,只得配合地点了点头,道,“原来大名鼎鼎的齐总私底下是这样的人。”
郑松柏其实也没打算过多地和苏凡瑜分享顶头上司的八卦,捎带着提了两句便不再往下说,想了想,岔开话题道,“咱们小祖宗刚才,有没有和你说什么奇怪的话?”
苏凡瑜自认也是个“奇怪”的人,对于这种问话,有些不知道该怎么拿捏,想起刚才盛寅给他灌输的理念,问道,“郑哥,你说人能不能一辈子爱一个人却不和他在一起?”
郑松柏见状,露出了一个“果不其然”的表情,有些没好气道,“我就知道,盛寅逮着谁都是那一套‘喜欢就上、再不行动就晚了’的强盗逻辑,你可别被那个小疯子影响了,相信什么真爱至上。如果他是对的,他和咱们老板,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个田地了。”
说完,又长长地叹了口气,脸上露出了欣慰而满足的表情,“不过能让你来找我探讨感情问题,也算他大功一件吧。我从很早开始就一直想告诉你了,找你爸妈做情感顾问还不如找我靠谱些。
他们只会支持你勇往直前,因为他们自己的恋爱经历实在太过于顺利了,根本就不知道这世上很多的不圆满,并不是人自己能做主的。”
苏凡瑜从没跟郑松柏提过齐卫东,但他在大学里用笔名追人的事,他是知道的。所以郑松柏会对他说这一番话,他并不觉得奇怪。
不仅如此,他还很赞同郑松柏的说法。
——他的父母其实真的不能算是合格的情感顾问。
高中的时候,因为齐卫东几近残酷的拒绝,他在回家后,日不能食夜不能寐,根本没办法假装一切正常。
母亲在发现真相后,虽然温柔地抚慰他,告诉他即使是男孩子也不必因为哭泣而感到羞耻,却在他询问意见时,永远只是鼓励他勇敢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差点让他一度怀疑母亲在敷衍自己。
直到后来,他发现父亲的态度也如出一辙,这才明白,有些事,有些人没经历过,就是不会懂的。
没一会儿,咖啡上桌。
苏凡瑜鼻子灵,一下便闻见了里面不同寻常的味道,确认了一眼时间后,很有些惊讶道,“这才几点,就开始喝酒了吗?”
“苏凡瑜小朋友,就这点量,能沾个味儿就不错了,酒驾都不算,你也太敏感了。”
郑松柏“噗”地笑了出来,端起咖啡猛灌一口,还真有几分喝酒的架势,“我又不抽烟,可不就得靠喝酒压压惊了么。”
又是“小朋友”又是“不抽烟”的,苏凡瑜皱了皱鼻子,笑着呛声道,“你既然这么害怕齐锦台,为什么还要帮盛寅溜这一趟?”兴师动众,还治标不治本。
“我哪儿敢啊,要不是小祖宗大半夜不睡觉跑到我家门口把我敲醒,我至于上他的贼船么。”说起这事儿,郑松柏便有一肚子的气,“我真想把料卖给八卦媒体,‘某一线男星深夜孤身前往一男子家中,竟然要求男子帮他做这种事’。”
“哈哈哈哈UC震惊部欢迎你。”苏凡瑜被逗得拍桌子,笑完才觉得哪里不对,看向郑松柏的眼神里也多了些暧昧,“你和盛寅关系也太好了吧。”
“瞎想什么呢,”郑松柏白了他一眼,勾起食指在苏凡瑜的脑袋上轻轻敲了一下,“你郑叔叔我可是心有所属的人。”
郑松柏和苏凡瑜差了十几岁,往小了说算哥哥,往大了说算叔叔,其实都不能算错。但苏凡瑜对他向来是以“郑哥”相称的,难得听他自称一回“叔叔”,总觉得怎么听怎么别扭,忽然想起了宋方影以前跟他说的八卦,表情一滞,“……”
“怎么,我本来就跟你爸妈算一辈人,你整天郑哥郑哥的,我懒得纠正罢了。”郑松柏随意地摆了摆手,见苏凡瑜仍是一副被冻住的样子,眼珠子一转,忽然问道,“你是不是听说了什么?”
“……公司里,有传过八卦。”苏凡瑜小心地看着他,“说你……”
“喜欢你妈?”
苏凡瑜神色复杂地看着他,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
“那就是个谣言,我不喜欢你妈。”郑松柏干脆地摇了摇头。只是还不等苏凡瑜刚呼出的一口气吸上来,他立刻又道,“我喜欢的人是你爸。”
苏凡瑜瞬间石化了。
这两天实在太忙了,目测下周也不会好,尽量更新……
第66章
人生苦短
“我喜欢的人是你爸。”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郑松柏并没有敢看苏凡瑜,只怕那张与他父母有几分肖似的脸会勾起他更多的陈年回忆。
读大三那年,因为向家里出柜,他被停了所有的生活费和信用卡。不甘心向家里低头,又交不起学费,无奈之下,他选择终止学业回到国内,在一个举目无亲的城市开始他崭新的人生。
在用身上最后的钱买了一张回国机票的时候,他还不知道,做出这个决定,远不是他那段人生中最难的部分。
作为一个从小就一路拔尖的人,他从没有体会过失败,也不相信自己会失败。虽然手上没有毕业证,却也敢和一众应届毕业生一起参加秋招,觉得自己就算肄业也是名校肄业,总还是能吊打其他人的。
但事实却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告诉他,他的著名校友比尔盖茨只是个不具备参考性的个案。
因为看得起的公司不愿意招他,愿意用他的公司他又看不上,如此循环往复,在回国大半年后,他依旧没有找到工作,只能依靠着做一些英语翻译的临时工,住着衣柜锁坏了都没人修的青旅,勉强度日。
每天伴着上铺起床的轰鸣声清醒过来时,他都必须咬着牙掐着手掌忍住与他争执的冲动,用睡了一夜攒起来的精力专心地对抗那令人崩溃的现实——他的人生可能就是这样了。
直到千金联系了他。
说实话,最初,他是看不上千金的。虽说这公司在业内也算小有名气,而他也看过不少千金的电视剧,但它与那些他的校友们常会选择的公司是完全没有可比性的,所以哪怕是在经历了一轮社会的毒打后,他依旧只是抱着随便去一下的心态踏进千金的大门的。
门口,裱在框里的毛边纸上,是一笔娟秀恣意的好字,写着“人生苦短,做喜欢的事,爱想爱的人。”
无端被切中要害,他晃神了好一会儿,在被前台带进会议室的时候,心中稍有些动摇地想,要是他们实在诚心诚意地留我,我也不是不能考虑的。
“我看到了你的简历。”
面试官是个看上去比他大不了几岁的男人,长得很俊秀,斯斯文文地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说起话来慢条斯理,气势却不弱。
“虽然并不想知道你的故事是什么,但我喜欢有故事的员工,况且你很优秀。”
我喜欢他。他想。
然后,他看到了他手上的戒指。
再然后,他得知了男人是公司的总裁,不止比他看起来的要年龄大得多,还有一位相爱的夫人,和一个可爱的儿子。
哦,行吧。他当时想。内心甚至并没有起什么波澜。
——他也不是没有过无疾而终的暗恋,所以理所当然地没有把自己的心动当一回事,以为这种情感就像未成年时爱慕老师一般,不去管它就会自然地消失,无论如何也没想到,直到最后的最后,他也没能放下那个人。
其实在很早的时候,他就已经打算好了要将这个从未宣之于口的秘密带进自己的坟墓,却不知道大脑刚才是出了什么岔子,命令他一定要把这件事说出来。
“苏凡瑜有权知道真相。”他的脑子说。
“不,”他反驳道,“你只是觉得,如果不说出来,这个世界上就再也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这件事了,那么看起来,这份爱就好像从没存在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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