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殿下今天又在装瞎吗(119)
赵煜还没开口,沈澈的脸立刻就垮了,冷哼着嘟囔:“来得真是时候,”说完这话,把被子给赵煜盖好,柔声道,“你在这儿等着,我把领头的拿来给你磕头赔罪。”
赵煜心有余,力不足,只得倚在床帮上,道:“小心啊。”
别看沈澈是笑着出门去的。
赵煜觉得他想咬人。
再说庭院里,已经乱作一团。
顾捕头手持钢刀,被五六个人围住,还在奋力砍杀,口中大喝:“尔等狂徒好大的胆子,竟敢直冲亭长府!”
对面一人冷笑道:“亭长不是都下了大狱吗?”
另一人从斜向里冲过来,一刀拦腰横扫顾捕头:“亭长府算什么,刑部尚书都不在话下,赵煜呢?交出来,饶你们不死!”
顾捕头明显一愣——刑部尚书?在哪里?
下一刻反应过来,会不会是都城来的赵改邪大人。
他没说话,钢刀直立起来,挡住拦腰一击,“铛——”一声响,被震得向后趔趄数步。他身后正有一名恶徒迎上前来,手中兵刃就势往前送过去,眼看顾捕头再退两步,便要被刺个对穿。
千钧之际,正赶上沈澈出门。
太子殿下抢上两步,一脚踹在背后下黑手那人的侧腰上,对方被他踹得斜向飞出去,砂包一样撞在院墙上,被两名衙役制服绑住。
赵煜即便坐在里间床上,也能听见“乒乒乓乓”的兵刃交叠声和时不时传来的惨呼。
沈澈……是去泄愤的吧。
想到这,他弯了嘴角。
赵煜右边身子正在逐渐恢复知觉,颈侧和腿上的伤开始一跳一跳的胀痛,右脚更不自在,更难挨的,是他右边身上,仿佛有许多虫子在爬,又酥又麻,伸手去揉,却如隔靴搔痒。
只得隐忍着,仰头倚在硬邦邦的床梆上,闭目养神。
也不知外面打了多久,吵闹声渐歇。
房门被推开,沈澈进门:“把领头的带进来。”
随着话音落,他步入屋内,一看赵煜,便是一愣——这会儿该正是他毒性将退未退,最难捱的时候。
赵煜半闭着眸子,额上又渗了汗,洇了发丝。
他仰头靠着,睡袍的领口宽大,显得他脖颈修长极了。线条如天工画巧,流畅地隐没入衣领深处,让人忍不住便要多看几眼。脖子上包扎用的白帛,非但没显得臃肿,反倒因为渗出些血色,衬得赵煜皮肤冷冽的白,干净得好像透明一样。
毒性造作,他的呼吸略有些急重,一吸一呼间,胸口托着衣襟起起伏伏,领口也会呼吸似的,随着主人呼吸的节奏微微开合。
“进去吧你!”门口一声断喝,有人被拎进屋。
沈澈一下就回神了,屈指一弹,床帐松散下来,把赵煜遮住。
这么一折腾,赵煜多少也醒神了,心思从强忍的难受里撤回来半寸,微睁开眼睛看发生了什么。
就见沈澈快步到床幔边,低声道:“且忍一忍,没有其他的办法。”
赵煜点头。
目光转向地上那人。
就见那人被捆得粽子一样,身后押着他的是个少年,看着脸熟,细想……正是涧澈阴宅那个守墓的孩子。
看来,他是使命已毕,又无处可去,索性就跟了沈澈。
“说说吧,为什么跟赵大人过不去?”沈澈在床边坐下。
“粽子”抬眼凛了沈澈一眼,并没负隅顽抗,冷哼道:“太子殿下心里没数吗?”
沈澈眼神一冷,笑道:“你认得孤?”
那人半晌没说话,突然窜起来,直冲床榻而来,大喊道:“我倒要看看,害我家姑娘跌了面子的,到底是个什么艳俗货色!”
结果自是不用想,刚到床边,就被沈澈一脚踹回去了。
“你是通古斯的死士?”沈澈问道。
那人被他一脚踹个屁墩,索性坐在地上也不起来了,只用鼻子哼出个音儿,不说话。
“你们要捉赵大人,就是为了给你家姑娘出气?”
赵煜一直想破大天也不明白,为何会有人与自己过不去。听了沈澈和这人几句言语,便也就明白了大概——看来自己和太子殿下断袖余桃的情意,都传到通古斯去了。族长女儿觉得失了面子,这才来寻自己的晦气。
若说对方性子直率,因果逻辑说得通,全部不为过。
只不过,赵煜前来此处极为机密,就连炎华的诸多官员都不知情,一个外族族长之女,怎么会知道的……
按理说,她此时别说太子了,只怕皇上,都还没来得及见。
想到这,赵煜缓了口气,轻笑出了声:“行了……”他强忍着难受,说话都带出些气音,“你们到底是谁,何苦挑起我炎华和通古斯刚刚修好的邦交?”
这话出口,那“粽子”的眼神极快闪烁了一下,但即便隔着垂纱帐子,赵煜依旧看到了。
沈澈则看向赵煜,低声赞道:“当真什么都瞒不过你,”说着,他向那守墓的少年人道:“船儿,你去把门关好。”
沈澈自床边起身,踱步到那俘虏面前:“孤现在心情不怎么好……”他目光冷冷的,居高临下,“你的身份,是自己老实交代,还是要让孤帮你一把?”
作者有话要说:
沈澈:先是放虫子咬我阿煜,后又早不来晚不来,坏了我和阿煜的好氛围,气愤无处发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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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修纲,大概率没有~么哒
第87章 傻瓜
沈澈目不转睛的看着对方。
那人目有怯意,又觉得,似乎今时今日,更应该张扬所谓的风骨,便也就强自与沈澈对视。
沈澈眼眸里没有半分温度,看他就好像审视一件物品:“你身上的海棠花瓣纹刺在什么地方?手腕?小臂?肩头?”
此话一出,对方即刻便慌乱了。
将军墓,涧澈枯骨旁的册子里,除了记录殉道者们已知的归处,还道出,煜王当年为了在组织内部做出等级区分,将海棠花瓣作为印信,纹刺在死士的身上,纹刺的位置不同,地位便不一样。以手腕、小臂、大臂、肩头和心口五处位置,区分为五个等级,花瓣越离近心口,人在组织里的地位便越高。
沈澈笑得阴恻恻的:“我猜,是在小臂吧。”他腰间古朴的长剑出鞘,电光石火间凛光闪过,那人袖子被割开一道豁口——花瓣,安静的落在大臂上。
“嚯,小看你了。”沈澈漫不经心。
对方显然没想到沈澈知道这些,更没想到他说动手就动手,直接愣在原地。
赵煜一直在床上看着,见事态至此,突然开口了:“想不到北遥卑鄙至此,不愿我炎华与通古斯修和,把黑锅扣在个姑娘身上。”
赵煜,得出这个结论,并不奇怪。
前世,煜王费尽心思豢养出的死士,乱战后四散飘零。
时过境迁,殉道者,早就成了史册里都难觅痕迹的神秘组织。
而今,要么是如江吟风那般,是自幼被迫灌输深重执念却散落民间的孤魂野鬼;要么是如荻花镇这一支,早就死于当年围剿,却被骂至今……
还能拉帮结伙执行任务的,想来独有被北遥收编去了的那一支——时隔三百年,仍能成气候。
此事也确实如赵煜所说。
设想方才,若是赵煜被劫走,无论生死,只要放出话来,说是通古斯族长之女为沈澈争风吃醋,绑架甚至杀害炎华的刑部尚书……
又有火斓蛛为证,通古斯百口莫辩。
邦交是九成九都不会有善果了。
赵煜终归是身体难受,说完这句话,又倚靠着床梆缓神,片刻,向沈澈道:“殿下,咱们须得尽快回都城去,诸位大人的病,即便医不好,也是有药石可以抑制的……”
沈澈看他那模样,心里便是一痛,可转念觉得,事情瞒也是瞒不住的,这会儿随他急急火火的往回赶,到头来终究还是费尽心力,徒劳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