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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猫的心声被反派听见了 二(21)

作者:SJ姣儿 时间:2026-02-26 11:13 标签:穿书 系统 万人迷 萌宠 马甲文 读心术

  王剑想起那只被他薅过来打工的小仓鼠,自己亲眼看到好几次,两只粉色的小爪子揉搓着脸颊,就把一个巨大的石头从腮帮子里掏出来。
  超巨大,对人类来说也是无比巨大的石头。
  但能从一只小仓鼠的腮帮子里掏出来,这幕简直不可思议。
  不过王剑也能理解,小仓鼠的两边腮帮子就是他的腮囊袋,变成小妖怪能多藏点东西也合情合理,就是不知道眼前这只小猫妖会把东西藏在哪里?
  他的原始袋里?
  还是说……
  “那……”王剑刚要点头答应,买他六份套餐,六个皮卡丘,然后看看这只小猫妖能把东西藏哪里。
  身后肯德基的门,又被推开了。
  一个四十多岁,显然精心打扮过的中间男人笑呵呵地走进来,什么都没点,先拿着手机坐到角落。
  他梳着油头,最多一米七二,但有二百五十来斤的样子。
  虽然洗了脸,刮了胡子,但总有种油腻腻,邋里邋遢的感觉。
  “就这基因,也没必要传递下去了吧。”南流景收回目光时,讪讪道。
  ——
  南重华和张天启坐在一间书房,两人各自坐在一边翻阅着古籍。
  这些书最近的也有五六十年,最远的上千年,自然不能随便翻阅,而是被扫描,再打印了。
  张天启小时候因为好奇,把最古老的那一批书看过一遍,所以现在翻得飞快。
  “我不记得当时猫仙有什么敌人。”他一边翻一边眉头紧锁,“但现在应该就是书上说的多事之秋。”
  “世道混乱,邪魔妖道频出。仙渺山这块地界反而因为有了小猫妖过得很祥和、安逸,记载上看,有他在的三百多年没有什么大灾大难,有也能平安度过。”说到这张天启展开一张地图:“而且仙渺山山脉辽阔,在腹地,易守难攻。”
  “当时朝廷战乱也没祸及仙渺山。”朝廷对仙渺山这块只要每年收到赋税,几乎置之不理。
  那个知府一待就是一辈子,这几乎是不合常理不合当时的国法。
  “嗯。”南重华一行行看着,“我这里没找到为什么你们张家要单独供奉猫仙的理由,或者说……”她抬起头,“是只有你们一家供奉吗?”
  “肯定不是,”张天启拿起另一本书:“好几本书上都写了,当时几乎家家户户都会供奉猫仙,只是排场大小不同而已。”
  “有些在门口或者家里角落里放一点点猫食,逢年过节插三炷香就算供奉了,有些会和我们张家一样大张旗鼓地供奉。”书上都写着,“比如南区富户胡家走商,偶遇山匪,被猫仙所救,自此之后过年势必奉献祭拜,还在家里设了仙猫的家庙。”
  张天启放下书籍,“而且不是胡家一家是如此,我看书籍上揽月城里不少人都受到过猫仙的搭救。”说到这他有些不确定,“一般来说妖怪和人是有隔阂的,不会这么主动亲近或者帮助人类。”
  “这猫仙是不是?”有点太贴近世人了?
  南重华被他一说也愣住了,之前她听张天启说绒绒乐善好施,喜欢救人心里有一种很正常的感觉,但这不对。
  这恰恰相反,绒绒是小猫妖啊,就应该是避开世人。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就算是为了积攒功德,好飞入仙界,也不至于和人类几乎混居的地步。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两人的说话声吵醒了原本盘踞在角落熟睡的一条青色小蛇,它缓缓睁开了黄澄澄的眼睛,吐出蛇信打了个哈欠。
  仰着头,听了会儿人类说的话,或许是因为好奇,忍不住拉长身体,探出头看了眼那两个人类。
  片刻,又再一次缩回头。
  关于猫仙为什么这么喜欢人类,张天启还想问南重华呢,但随即抓住一本书,因为他想道:“当时揽月城也是有道馆的,还有好几个,而且香火鼎盛。”
  “他们居然没有除妖?”
  猫仙再仙也是猫妖不是?
  “甚至他们会在过年的时候,带着揽月城的人,一起为猫妖祈福。”
  这有点倒反天罡了吧?


第208章
  南流景觉得没必要,遗传下去没用,当事人本人觉得自己基因可好了。
  而且长得帅,脑子聪明,招女人为了自己争风吃醋。
  更何况他可是男人,男人四十一枝花,他还在男人最值钱的时候。
  和那些女人不一样,过了三十就不值钱了。
  所以他不仅没觉得这个圈套哪里不对劲,还理所当然地感觉一定是对方被自己的魅力折服了。
  自信心特别膨胀地想,一旦见面他就看看对方长得好不好看,如果不好看,他就给对方生个孩子,不一定会和对方结婚的。
  不过一个富豪娶的女人,应该会挺好看的吧。
  那,自己和她结婚,也顺带替她管一管富豪的资产吧。
  想到这李耀摸了下巴,不过就算要结婚,她也要给自己买辆兰博基尼和市中心的大平层!
  毕竟,他基因可好了,可值钱了!
  南流景接过王剑递给他关于那老头儿子的基本信息,就年籍姓名家庭住址这种。
  立刻顺着名字看到八卦系统上的内容,立刻不管套餐的事情,端着餐盘拉着王剑到角落坐下,一边吃薯条一边蛐蛐他。
  “他想得可美了。”南流景继续蛐蛐,“他还想娶了对方,她前夫的几个亿财产也就是自己的,到时候一定要让女的把钱拿出来给自己管理。”
  “他一定能投资,把钱翻几倍。”
  王剑瞟了眼想得美死了,不停傻乐的男人。
  “他为什么觉得对方就会答应呢?”这明显就是重金求子的杀猪盘啊。
  南流景耸耸肩:“这个李耀觉得自己魅力无边。”说到这顿顿:“主要是前面那个太容易得手了,他自信心膨胀了。而且觉得这个是有求于人,对方要求着自己给他一个孩子,所以更好拿捏了。”
  王剑拿着薯条的手都要颤抖了,“男人和女人不一样,男人要孩子远比女人要孩子难太多了。”特别是现在社会,有经济能力的女人。
  “毕竟就算用骗的,只要在八个月前女人脑子忽然清醒也能狠心打掉孩子,甚至是抱走孩子,让男的竹篮打水一场空。”所以,他是怎么想的?
  “谁知道呢。”南流景看对方白日作梦的样子耸耸肩:“不过他现在要美死了。”
  薯条热乎乎的,所以表皮还是很酥脆的,但薯条内是粉粉的,很好吃。
  就算喜欢吃肉的猫猫,现在也无敌喜欢薯条和薯片,都是脆脆的~
  两人说着,那男人看到手机上的消息忽然激动地站起来,还抹了一把自己的大油头,对着反光的玻璃照了照自己“英俊”挺拔的脸。
  周围原本路过要坐下的小孩,迅速被他母亲撤回,拽着后颈就拖到距离这男人最远的地方坐下,还警惕地看了眼李耀后蛐蛐道:“这男人一看就脑子不正常,宝宝你在路上看到了这种人一定记得要绕道走。”
  “好的,妈妈。”男孩抓着大鸡腿,又忍不住好奇地看向那奇怪的大叔:“这个叔叔好不讲卫生啊,他舔了自己的手心,然后抹头发。”
  南流景已经死死地低下头,不敢看了。
  那个做妈妈的也是,“别看了,影响食欲。”
  这男的还隔着玻璃看到自己脸上的黑痘,原本想当场挤的,还好手机铃声响了。
  肯德基里诡异得很安静,没有人说话,所以能清晰地听见电话那头传来温柔好听的女声。
  “李哥哥,你到了吗?”
  李耀连忙和哈巴狗似的连连点头:“我到了到了,你现在在哪?”
  “我就在这条街上呀。”说着女人有点不可思议反问,“哥哥没有开好房间等我?”
  “丽丽,是你求我给你个孩子,好继承你前夫的遗产,既然你求我就要有求人的样子。”说着还爹味十足的训上了,“你年纪小不懂人情世故,所以才没好好经营你前夫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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