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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在和我的男朋友战三观(77)

作者:醴泉侯 时间:2024-03-19 10:52 标签:强强 穿越时空 欢喜冤家 轻松 江湖

  我本想问问向曲“你说你是不是自找的?”却见人家沈党兄友弟恭同仇敌忾,何必讨嫌,道声:“那我也先去了,营中还有事呢。”也先撤了。
  一出门,听得足音追来,却是沈识微。我料到他要说什么,哂道:“你们的事儿我懒得管,放心好了,我不会跟别人说。”
  沈识微听得一愣,忽然露出一丝笑:“是么,如此最好。但我还别有忠告。”他突然变得严肃了,凑得近点,才道:“不管你想不想得明白。这段时日莫和英三走得太近了。”
  我道:“哟呵,吃醋了?”
  说完就想捂自己的嘴,但早已来不及。不仅话说出来了,还绽得满脸都是贱笑。
  沈识微的脸色变了几变,最后略微有点发白,定格在“你是不是傻?”上,冷笑着拍拍我的肩,转身往回去。我在背后“哎”了一声,也没能把他哎回头。
  回营这一路,我走得心潮翻涌。
  入春两个月,我一直没认真想我和沈识微的事。
  最开始是还在气头上,想起他来就恨不得咬两口,再后来是有点怂,怕想出个结论,那就是我俩这就已经算分手了。
  当初我坐在道店厨房的白菜堆上,仰望着夜空般黑暗深邃的顶棚,心绪十分悲壮,只道莫非吊桥效应在同性间也奏效?可我想和沈识微在一起也不是求个互相照应——和他在一起反而才是有生命危险的事情,这才几分钟,我就流了一缸鼻血——与其说我多想和他在一起,不如说一想到不能和他在一起,我就觉得有点受不了。
  这两个月就跟噩梦成真了一般,只能四面八方转移注意力。
  但真要和沈识微在一起,又该怎么和他在一起。我俩尿不到一壶,如何钻一个被窝?
  况且,……鬼知道他还喜不喜欢我?
  这念头一起,我自己把自己肉麻了一个跟斗,差点没踩进长言溪里。
  我也不是没谈过恋爱,自问拿得起放得下,就算中学时初恋加早恋,也没这么患得患失过。怎么会这样?这厮是不是有毒?
  终于到了营门口,口号从墙端飘来,比三小姐在时中气不足了许多,我听来却一阵欢喜。
  我纠结得跟团放在裤子口袋里搓揉了一整天的耳机线似的,也不知道沈识微烦不烦?不过想想他斗师弟、练枪术、改编报国军、撩妹子,约摸是不烦的。
  那凭啥我要烦?


第70章
  妹子间的粘着性跟豆包似的。我本以为三小姐认识了万歧,上厕所也要手拉手一起去,从此怕是不会搭理我了,没想这姑娘挺念旧,转天就又欢天喜地来找我。——这是献宝来了,彼时万歧虽是敷衍,但也真送了她件罕物。
  万公子所馈乃一雕花黑漆筒,顶端有六个小指粗细的圆孔,攒做梅花样式。英晓露洋洋得意,远退十尺开外,瞄准我身边一棵冲霄树,叫声:“看好了!”一手叉腰,伸直黑筒,射出三枚光闪闪的小镖。
  我见树枝轻颤,知道中了,凑近去看,三枚小镖入木八分。那黑筒不过巴掌长短,机簧力道倒强。
  但我见识过英晓露砍断马腿的膂力,她自己徒手打暗青子杀伤怕比这更大。这寻常女子的防身物,三小姐拿着就一点意思也没了。
  我伸手想去拔那小镖看看,却听英晓露惊叫:“哎!!别动!!”话不及落,那树中镖处淌下一股红流,“轰”的一声,爆燃起来。
  我大吃一惊,往后飞蹿,只觉指尖生疼,忙摸摸眉毛,还好没被燎着。也就这么一转眼的功夫,火舌已从树下往上倒卷,焰腾腾冲起一人高。等远远几个军健跑来救火,这倒霉大树连枝带冠,早一起烧成一把英勇的火炬。
  英晓露两颊融融,焰映澄塘:“怎么样!厉不厉害!”
  我心里已经喊了十几声“卧槽!!”,开口时语气就平静一点了:“……怎么能烧成这样?”
  英晓露咧嘴笑道:“昨天万公子给我讲过一次,没听明白,现在也说不出来。你想知道,得自己去问她了。”
  大瀚禁汉人携刃,火器更是只合军用。万化城历代锻造兵器,到了瀚时亦未断绝,只是转为地下,更高风险,更高利润。但我没想到,这进化速度也太快了。
  英晓露把那块蜂窝煤似的黑筒爱惜地擦了擦,笼回袖里,一脸没心没肺。我苦笑道:“你不怕?”
  她问:“怕什么?”
  你说怕什么?
  这镖筒在寻常妇孺手中,也能烧暗器高手个焦头烂额,战场上若成了编制,必能以一敌百。万化城要继续走这条热兵器的路,不仅不知天下鹿死谁手,就连武人的时代也到头了。
  我一时有点悚然。神飞天外,心道,莫非万歧也是穿来的?这攀科技树的思路和这不走寻常路的人设,比我像主角多了。
  还好三小姐大喘气完,想起还有句话没说:“对了,我记得这镖叫‘三两金’,说是造一枚镖,得花三枚镖重的金子。她花了半年,合共也就打了一百枚。你说厉害不厉害?”
  我和她又看了会儿救火,直到那树烧得倒了,三小姐才功德圆满,肯回去了。临走我问她死乞白赖讨了一枚镖——好歹我也是个理科生,不信弄不清构造成分。
  还来不及仔细研究,文殊奴又后脚来了。
  当初我到栖鹤后不久,秦横就也把老小家眷搬取了来,我正好把文殊奴安顿在秦家。没过两天,他就搞定了徐姨娘,颇受组织信任,如今负责和篆儿一起贴身盯我。
  文殊奴可不比篆儿,有了他在身边,我才知道有助理的好处。
  这人勤快伶俐、办事妥帖,最大的优点是过目不忘,不论私事公事,我记不住的,他都能提点。
  我问:“姨娘叫我晚上回去吃饭?”
  他笑道:“那倒不是。曾处士送了点东西来,来问爷要不要回去看看。”
  报国军既再不成军,曾铁枫自然也不是军师。
  如今他充作沈识微的幕僚,我和沈识微不痛快,连带和他的交往也少了,两个月来不过互赠了点物什,躲雨时站着聊过两句。
  那天的春雨漫长,下得长言溪碧绿,新酒般泛沫。曾铁枫把老叶的事包揽上身,劝我和沈识微和好。但他怎么知道我俩深层次的冲突?我总不能出柜,只得打个哈哈,顶着雨走了。
  不经意一回头,见曾铁枫隔着不绝的檐溜望着我,神色颇有点落寞。
  我问:“又是书?”他之前送我的礼物都是兵书,文言文、没标点、竖排体,看个前言就要了我半条老命。
  文殊奴却没答,只道:“爷,方才我见英小姐出去?”
  我道:“是,还烧了我一棵树呢。瞧。”
  他不瞧树,望了望我手里正盘着的那枚小镖,低下眉眼:“文殊奴有句话想对爷说,不知道当不当。”
  如今文殊奴战战兢兢的毛病好了不少。但恭敬柔顺、知情解意,当不当说什么话,他从来都知道。
  我道:“说呗。”
  他咬咬下唇,终于说来:“爷与英小姐……交往莫太密切了。”
  总不能文殊奴也是吃醋吧。
  我把那小镖收好,曾军师要再送我学习材料,我可就要回赠春宫了,一边转身家去:“咦,你也叫我离她远点?一个个是瞧不起我,还是容不得英三?”
  文殊奴跟在我肩后,要是平时他早住了嘴,但今天却还在继续说下去:“若还有人和爷提过,想他也不是歹意。”
  英晓露是江湖儿女,别说抛头露面,还能杀人放火。我和她每次见面都是大白天,前呼后拥着八百多个围观群众,谈的事也不暧昧。我曾顾虑过这是古代、会不会影响不好,但就连秦横也没教训过我,可见还在正常范畴内。
  我道:“那人啥意思我不知道,你又是几个意思?”
  他忙道:“文殊奴如何敢置喙主人交际、臧否英小姐这般的人物?但、但……银辔与濯秀共襄义举,派人联络栖鹤极当,遣一能士便可,何必劳动英小姐?爷也曾说过,英小姐是英大帅的左臂右膀,且毕竟是个闺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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