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在和我的男朋友战三观(60)
他不屑地一笑:“区区一个怯怜口,算得了什么宝贝?天使喜欢,带去便是。”
居然这么容易?
我心头一块大石落地。连带也对瀚延德刮目相看,要是人人都这般大方懂事不耍脾气,这世界必将变成更美好的人间。一感动,我拍拍他的肩膀:“这可多谢杨兄啦!”
瀚延德一怔,但立马也狎昵地在我肩上拍了回来:“这狗东西好大的福分,居然能幸蒙秦兄青眼。不过赫烈王如此爱他,他必然有几分本事……”
我虽将心向明月,但这几天公事公办,还真没找着和他拉近距离的机会,没想到现在居然无意中成了。韦小宝说得真不错,比起斩鸡,召妓不是更好?
次日我出发时,瀚延德果然派了一顶小轿在偏门侯着,等我出了城,方从后面追了上来,里子面子都替我留足了。
文殊奴也异常伶俐,直到我打发了轿夫回去才泪盈盈地跪下。
相形之下,篆儿就没那么懂事了,全程傻张着嘴,忍了又忍才没跳起来冲我嚷嚷。可见在员工管理方面,赫烈王确实比我强得多……
我有个自由主义现代人的通病,那就是既不喜欢被人管,也不喜欢管别人。
篆儿从小跟秦湛长大,一直没轻没重,我拿对我初中小表弟的态度对他,双方都觉得很自然,区别只在于我说:“去打盆洗脚水来!”,篆儿哦一声就去了,而我表弟势必要跳起来和我对打。
但文殊奴就有点难办,他越是毕恭毕敬、低入尘埃,我就越手足无措,不过他一天不摸进我的房里来要以身相许,事情就还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文殊奴出侯府时也带了些细软,一身真皋贵族装扮,在路上时我骑马他走路,停下来我坐着他站着,太不符合常理,常引人侧目。等到了大点镇子,我赶紧替他买了几套汉人成衣和一匹小马。
等他换了装,我把他叫进屋里。这会儿他把头发规规矩矩束在头顶,看着比娇俏双麻花时顺眼了许多,比较像个文弱书生,而不是初中女生了。
我铺开两张白纸:“识字不?”
文殊奴忙道:“真皋文和汉字我都识的。赫烈王常叫我替他读汉书的。”
甭管肇先生多痛心疾首,但真皋贵族就是视学汉文化为不务正业,只有GEEK和文青才乐在其中,平日又免不了和汉人打交道,解决办法就是豢养一批舌人。文殊奴会读写还算在我意料内。
我把那两张纸递给他:“那就好,拿着。”见他双手捧了过去,我又说:“读读,看有没有什么意见,要是没,咱们就按这个统一口径了。”
虑及这一路上要带着文殊奴穿州过府,难免人多眼杂,得给他编套假身份背景才行,我这人心思缜密,和沈识微那种临场胡诌什么刘毛驴之徒有宵壤之别,昨晚三易其稿,替他写了个十分详尽的人设。
文殊奴站着读那两页纸,看得却也挺快,不多时就翻过页去了。我见他嘴角抑不住地向上扬,岂能不知他笑什么:“严肃点,我知道我字丑,你好好体会内涵。”
他忙敛了笑容,我见他读得那么快,也不知上没上心,便问:“考考你啊,你大姑父做什么营生的?”
不问方可,一问文殊奴就又笑了,这倒是这么久他头一回不是笑得战战兢兢、曲意逢迎的。
他也不敢看我,只垂着脑袋盯着我坐的板凳腿儿:“我大姑父姓刘名备,是打草鞋的。二姑父关羽卖枣。三姑夫张飞,是名屠子。我大堂哥刘……”
我突然打断:“你第一次见我时,我穿的什么衣服?”
文殊奴一怔:“若没记错,您穿的件镶青边的玄色袍子,同色的皮靴,戴着方巾,器宇轩昂。”
看来不是瞬间记忆,这小子是真的记性好,我悻悻然啧了一声:“这社会关系你还合意么?”
文殊奴抬起头来偷偷看我,见我也正盯着他,忙又垂下眼睛,将嘴一抿:“全听吩咐。”
——要不是笑的对象是我,我估计还挺欣慰他此刻天然流露:“那行,你带去叫篆儿也背熟了。”
可惜走了好几天,也没个识货的来盘话,加上文殊奴略读两遍就把内容背得烂熟,我白白写了两张纸,沦为只能抽考篆儿玩。
第五日上我们进了方圆,终于再见烈鬃江,江那边就是我朝思暮想的拓南了。
文殊奴却一改平日的谨小慎微,在马上魂不守舍,我提醒他别走到沟里去了,他还是骑进去踩了一马腿泥。见他只顾直勾勾地盯着滚滚大江,我也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唯见浊浪奔流,连叶小船也无,不知他在看什么。
中午我们进方圆县城稍歇息,江中虽还偶见浮冰,但路上已有卖鲜鱼的摊子。我觉得这鱼吃了一定能暴涨一甲子功力,买了一条,领他俩找了个大铺子请店家代烹。
这餐鲜鱼我和篆儿吃得十分餍足,文殊奴却一脸惨白,挑了两根青菜就不动筷子了。
才离青峪时,他无论如何不肯与我同席吃饭。被我以“出门在外怎么方便怎么弄哪儿来这么多臭规矩”为由训斥了一番,才迫不得己上了桌,但仍食不下咽,直到见了篆儿嬉皮笑脸跟我抢肉之后才敢把整碗饭吃完了。
这两日我们没遇到什么正经村落,他反而如释重负,一个人远远立在一边啃干粮。
我道:“你要是看着我就吃不下饭,那就叫店家打包,等会儿上路了你自己慢慢吃。”
要是平时他早诚惶诚恐地陪着笑脸答话了,这会儿却是迷迷瞪瞪,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答的却是牛头不对马嘴:“爷。咱们待会儿上路了……能不能再往江边去?”
我拿枚大鱼刺剔牙:“为啥?沿着江边走直线是近点,但是没路,官道虽然绕去了丹弘,但也远不了多少。”
他咬咬唇:“我,我想看看……这江。”
文殊奴从不违逆我的意愿,这会儿居然敢顶嘴,倒有些奇了,我问:“江有什么好看的,莫非你没见过烈鬃江?”见他神色茫然,不由诧道:“怎么?你还真没见过?”
文殊奴低声说:“文殊奴十岁便入府做内奴,直到去年,寸步没离过顺奉城……”
我虽知道他的身份,但还真没想过他也跟女眷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正犹豫,篆儿却抢着替我做了恶人:“爷说不去那就是不去。我们可有正经事儿要办,哪有空陪你游山玩水?”
我朝篆儿佯怒地挥了下手,唱红脸说:“到了丹弘还要渡江呢,渡船未必时时刻刻都有,到时候你再看个够吧。”
文殊奴神情挣扎:“到了丹弘就不行了。”他怕再被打断,匆匆道:“我,我想去江边祭一祭我爹娘。”
我曾旁敲侧击问过他真名叫什么,他说有辱祖宗,不提也罢,我也问过他想不想回家,他答身如飘萍,无家可归。我心说一个男人弄成他这样确实也没脸再见父老了,却没想他是真没家可回了。
再要问下去就有点揭人伤疤,但我还是按捺不住好奇:“你父母……在这儿?”
文殊奴盯着桌面上的鱼刺,活像肉里面也扎着刺:“我家是农户,欠了债,实在没有活路,全家卖做了赫烈王的怯怜口。我十二岁那年烈鬃大涝,赫烈王点了他的怯怜口亲领着治水。这些人……回来的不多,这两年我好容易打听着了,说我爹娘就是死在方圆决堤。”
我隐约记得听瀚延德说过,赫烈王治水是快十年前的事情了。若那时文殊奴就已经十二,现在居然差不多和沈识微一个年纪。
一来文殊奴他们这行跟JUMP男主角一样,超过十八岁就混不开了;二来是身材相貌实在不像,我一直以为他只有十六七,是个比篆儿也大不了几岁的少年。
他抬起头来望着我:“文殊奴日后定然是做您的犬马,追随您的左右。也不知还有没有机会再过方圆,有没有机会给父母供一口米浆了。”
我最见不得他这副泫然欲泣的模样,真恨不得一巴掌抽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