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春
二十一世纪阳光大可爱盛熙阳一朝穿越到民国,得知自己是假少爷。
但他有个超级温柔的霸总哥哥盛霭。
在外头惹事了,找哥哥。
想吃好吃的了,找哥哥。
有喜欢的人了……
却不敢找了。
因为盛熙阳喜欢的人就是盛霭。
他也不知道这份喜欢能藏多久,漂洋过海也想逃离,没想到最后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盛霭的身边。
但盛熙阳发誓,是盛霭先动的手,不是他。
【阳光可爱X温柔阴郁】
伪骨科,因为是假少爷:)
PS: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哦!!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穿越时空,民国旧影,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盛熙阳┃配角:盛霭┃其它:
一句话简介:穿越到民国当假少爷
立意:爱矢志不渝
第1章 楔子
“龙蟠虎踞金陵郡,古来六代豪华盛”,说的就是金陵,也是如今的南京。这个六朝胜地、十代都会,向来与风雅繁荣密不可分,我们今天要讲的这个故事也发生在金陵。不过想来各位看官也早听惯了秦淮河上的胭脂粉墨,所以今天的这个故事,很不一样。
且说民国年间,一位盛先生在金陵白手起家,创立了盛氏商行,而这位盛先生的商行也和他的姓氏一样,盛大发展,在短短五年间,商行的分行几乎遍布全国各地,而南京则是商行的总部。
盛先生只是个农村来的小子,没想到一朝发达飞上枝头,娶了名门贵族之女为妻,在南京的公馆里住着,过着金银富贵的日子,这日子一天天过去,不知是哪年哪月哪一日,突然有一个浑身破烂的少年敲响了公馆的大门。
佣人起初不想开门,以为是卖报纸的,还喝斥驱赶,可这少年见进不去,便在门口跪了下来,一个劲地磕头,说他是那位盛先生的儿子。
这话可不能乱说,盛先生早就娶妻生子,怎么会在外头有个这样破烂的孩子。佣人慌了,跟管家说了以后,管家悄悄地告诉了在书房里写书法的盛先生。
毛笔“啪嗒”一下就落在宣纸上,把宣纸上的字染成脏兮兮的墨。
盛先生转头往窗外望去,远远看见跪在公馆门口的那个身影。
管家观察着盛先生的表情,询问道:“老爷,要不要赶走……”
盛先生却抬起手,指尖带着轻微的颤抖,“带他上来。”
管家愣了一下,但还是很快答应了。
盛先生在书房里踱着步,那张在商场上堆砌出满是笑容的一张脸,此时此刻是一丝笑容都憋不出来,眼底还带着几分颤抖的不安。
那满身破烂的少年被带了上来,只看了盛先生一眼,就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眼眶通红:“爹!”
管家悄悄地把书房的门关上了。
盛先生慢慢地在少年身前蹲下,颤抖着抬起少年的脸,看着上面被烟熏火燎出发黑的痕迹,看着那张清秀的面庞,“蔼蔼……你娘呢?”
少年听见盛先生叫出了他的名字,一下子就忍不住了,哭出声,却也怕自己身上的破烂弄脏了盛先生,只敢自己抹泪:“久坪村被炸了,娘没了,村民都死光了,弟弟也跑丢了,就剩我一个人了。”
他抽噎着,嗓子里堵了团棉花似的,哑得不行,“我沿路一直在找弟弟,找不到,我身上剩了那么一点钱就拿来买船票了,想着到南京来,您能帮着我找找弟弟。”顿了顿,他急切地道,“您放心,我不打扰您的,您帮我找到弟弟我就带弟弟走,我不在这儿住,您也不必认我是您的儿子……”
盛先生简直就是心痛到无以复加。
他承认自己是个负心汉,可当初父母媒妁之言娶的妻子,他也确实不爱,也有自己的一番报抱负,所以从久坪村来到了南京,白手起家。在没有娶大小姐之前,他还会回久坪村看糟糠之妻和两个儿子,但娶了大小姐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了。
盛先生在农村有两个儿子,大的叫盛霭,就是眼前这个,今年十三岁,小的叫盛熙阳,今年应该是六岁,但是小儿子他没见过几面。
他其实心里一直有纠结,要不要把两个儿子接过来,虽然他现在有钱,养着两个儿子不算什么,被人发现也不怕,因为如今好些老板家里都有不少老婆,孩子一大堆,他就说以前娶的,想来大小姐也不会介意,只是……
只是没想到,这个念头只是闪过几天。
这愿望都已经没有办法实现了。
盛霭一个人跑到南京来,盛熙阳不知所踪,他们的母亲也死了。
可能也是因为盛霭过于可怜,所以盛先生一怒之下,把盛霭接进了公馆,再加上大小姐没有生孩子,于是盛霭就成了盛家公馆名正言顺的大少爷。
这位盛霭盛大少爷,约莫是因为在农村长大的缘故,没有半点少爷的脾气,温和又谦逊,还喜欢自己做活儿,不好意思让佣人伺候,不到半月就跟佣人打好了关系。
下人们都很喜欢盛大少爷,大小姐也觉得这个孩子怪可怜的,当成自己的亲儿子一般照顾。
这盛公馆中的生活固然好,但盛霭始终记挂着他那个走失的六岁弟弟,询问了盛先生的意见后,就开始四处在南京城里贴告示,或者让卖报的小孩帮忙看看。
弟弟盛熙阳虽然才六岁,但也蛮懂事,知道自己的爹在南京,说不定也会被好心人带到南京来。
盛霭每天就待在码头,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一看就是看一天,他还会询问过往的行人,看一些要去远方的旅客,求他们到了目的地以后看看,有没有长成画像上的一个小孩。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却没有人传来盛熙阳的半点消息。
大小姐对盛霭说,现在世道不太平,那孩子那么小,恐怕是活不成的了。
但盛霭始终不愿意相信,也不愿意放弃。他被盛先生送去读书,每天放学依然在码头蹲守,痴心得不像样。
可能是痴心打动了上天,在盛霭十六岁这一年,有个老头拎着一个九岁的,瘦骨嶙峋的孩子敲响了盛公馆的大门。
盛霭当时在学校上学,听到佣人说,当场就从课室里跑了出来,车都忘了坐,一路跑回了公馆。
然而,当他看见在客厅里那个瘦骨嶙峋的九岁小男孩时,愣住了。
盛霭怔怔地望着那个小男孩,捧起他的脸看了好久好久,不太认得了似的低声唤了一句:“熙阳?”
那个小男孩怯怯地看了盛霭一眼,又低下头去,一声不吭。
盛先生在一旁,说实话他没有什么发言权,因为他从自己这个小儿子出生开始,就没怎么见过他,自然也不知道自己这个小儿子长什么样。
唯一知道的,也只有盛霭。
“是熙阳吗?”盛先生问。
盛霭发了疯地想要找到自己的弟弟,可是不知为何,当眼前这个长得有些相似的孩子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又有些不敢认了。
是吗?是盛熙阳吗?
眉眼间是有些相似的,可是又有哪里不太一样,他说不上来。
但三年了,盛熙阳当时在农村还被母亲养得胖乎乎的,怪可爱的,如今瘦得只剩下骨头,可能确实也长大了。
盛霭的心被揪着,又看向旁边的老头。
那老头说:“这孩子跟我说,他叫盛熙阳,他想来南京找爹,我想着我儿子也在南京,就顺带带他一同来了,我这把老骨头诶……”
盛霭最后还是认下了盛熙阳。
按照告示上写的,盛先生给了那老头三百大洋,够他一辈子享福了。
老头离开了以后,盛霭捧着盛熙阳的小脸蛋,一边亲手给他擦脸,一边低声问:“这几年在哪儿受苦了?”
盛熙阳低着头,始终一声不吭。
虽然眼前这个盛熙阳和以前的盛熙阳不太一样了,但盛霭还是认为这确实就是他的弟弟,只不过受苦太多,性子也变了,人也变了,不爱说话,但没有关系。
至少他们兄弟俩是团聚了。
盛霭觉得他这个弟弟比他受的苦还要多得多,因此几乎把一身的宠爱都给了盛熙阳,渐渐的,终于把盛熙阳养成一个少爷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