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开书坊 下(24)
这时,读者会看到一句及其可恨的话: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期分解。
宋凌霄看到此处,不由得露出了阴暗的笑容。
没错,调戏小读者,也是出版人们不足为外人道的恶趣味之一。
……
样书寄出去之后,第一个响应的人,就是凌霄书坊的老朋友——崔主事。
崔主事是红着脸来的,气的。
他冲进达摩院,直奔宋凌霄的办公室而来,一进门也不打招呼,气哼哼地搬着一个凳子,坐到宋凌霄对面,瞪着他。
宋凌霄:???
宋凌霄叫伙计倒茶,试图跟崔主事寒暄一下:“崔主事,部里今天不忙啊?”
崔主事没接他的茬,将《连载小说月刊》往桌上一按,气呼呼地说道:“你、你背着我出了这么多好看的小说!”
宋凌霄有种被捉奸在床的局促感,不对啊,他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
“崔主事,你听我解释……”
“我不听我不听!”
明明有一个贤惠的大房,说是对宋凌霄的事业无条件支持,可是宋凌霄却不领情,不但不领情,还骗大房说最近都没有稿子,然后又出去偷腥,还一下子包了四个!
不仅如此,还在外面新建了个大宅子,给四房小妾住……现在被大房捉了正着!
没错,事情就是这样。
崔主事越想越气,在部里坐不住了,直接拿上宋凌霄偷腥的罪证——《连载小说月刊》——登门来痛斥!
“宋坊主,你答应过我,有好看的稿子会先给我看!为什么!现在又自己办一个刊物连载小说!宋坊主,你真是叫我太失望了!”
眼看着崔主事快要气炸了,宋凌霄连忙拎起茶壶,给他斟上达摩院配备的清心败火菊花茶:“崔主事,您别急,听我给您解释。这四部小说,确实是我们凌霄书坊新签的作品,但是除了那部《诀君子》,现在都没有全稿,还在创作中,您看一看,这第一部 《总裁请自重》,我不是找您看过吗?您还记得吗?当时您说,部里必须要审全稿,所以我才出此下册……”
“那《诀君子》不是有全稿吗!为什么不先找我?”崔主事逮住宋凌霄话里的漏洞,心有不甘地追问道。
“《诀君子》在决定刊登的时候还没有全稿……”宋凌霄手指尖对在一起,形成一个宝塔,“而且,我认为它不适合在邸报上刊登。”
崔主事气愤道:“为什么不合适!我觉得就很好!”
“真的吗?”宋凌霄抬眼看向崔主事,他拉开抽屉,取出《诀君子》的全稿,从桌面上推过去,推到崔主事面前,“这是全稿,您看看?”
崔主事憋着一口气,他就是生气,就是想发脾气,这么长时间,整整三个月!宋凌霄一个稿子都没给他!他还不能发个脾气吗?
……虽然,他很清楚,《诀君子》再好看,也不能在邸报上登。
无他,这部小说,比《银鉴月》还要离经叛道,它里面有一股可怕的力量,让每个大兆的男人都会感到不安。
崔主事的目光停在桌面上的手写稿《诀君子》,终究还是没能逃脱好奇心的力量,他小心地将《诀君子》捧在手中,翻开第一页。
手写稿总是比雕版刻出来的印刷本看起来更吸引人,因为它的运笔之间饱含着作者的感情,能从中辨别出作者在写作某一段落时的情绪。
比如《金樽雪》的手写稿,郑九畴本身就是个感情充沛的人,写起字来龙飞凤舞,激动的时候更是文不加点,让看的人都感到有点阅读障碍,更有甚者,在某些长篇大论的内心抒情页上,还能看到纸张起皱,墨水晕染,毫无疑问,那是来自于作者的更为直接的情绪表达。
但是,《诀君子》就不同了。
一翻开《诀君子》,崔主事以为自己看的不是手写稿,而是印刷稿。
《诀君子》用正楷写就,字非常漂亮、整齐,就像大兆印刷品的门面——武英殿本《辰岳大典》一样。
纸张上没有一丝出格的墨迹,字与字之间没有拖泥带水的黏连,就像一个无情的写字机器,只是将既成事实记录下来,不管内容多么惊心动魄,也无法使作者的笔法乱上一分一毫。
这……作者到底是什么人?未免冷静得可怕了吧。透过手写稿,根本看不出“他”内心的情绪如何。就算是第三章 末尾,佟大的尸体出现在陆婉凝脚前的时候,手写稿上的文字也是彬彬有礼的,和纸面始终保持着相敬如宾的客气,不肯多泄露一丝情绪。
崔主事一口气看下去,很快把心中的疑念抛在了脑后,因为剧情实在太吸引人了,他不知道,原来一个千金大小姐竟然还能在离开闺阁之后,将日子过得这般精彩、这般风生水起。
翻到最后一页,陆婉凝手持菜刀走进天山,只在雪地上留下一个淡淡的背影,故事就此结束。
崔主事的眉毛拧了起来,他总觉得还缺点什么。
“男主角呢?”他自言自语,“为什么没有一个能配得上陆小姐的男主角?哪怕让之前那个马夫佟大起死回生也可以啊。”
宋凌霄望着他,无情地告诉他:“没有男主角。”
“没有男主角?那怎么行!”崔主事无法理解,他疑惑地看向宋凌霄,“你不觉得这本书看着特别累吗?陆小姐是个千金大小姐啊,她付出那么多努力,却没有一个青年才俊来娶她,一个人拎着两把菜刀走进雪山是怎么回事?作者是不是对自己笔下的主角有什么意见?”
作者对自己笔下的主角有意见,所以把他写死,或者写得孤独终老,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比如《银鉴月》里的王东楼,剧情进展到一半就死了。
“可是,陆小姐并没有做错什么啊。”崔主事继续念念叨叨,“为什么要用孤独终老来惩罚她呢?”
“这不是惩罚。”宋凌霄实在忍不住了,崔主事固然在大兆人中算是观念前卫的,但是,在传统思维定式中,女子嫁个好人家,才是最大的成功,崔主事未能免俗,所以他不能理解《诀君子》想传达什么意思,宋凌霄认为有必要跟他点明,“进雪山只是一个象征,象征着陆小姐终身都在追求的技艺巅峰,这对于陆小姐来说,就是理想的、大团圆的结局。”
“可是,那还是孤独终老啊,没有人爱她,没有家庭……”崔主事仍然无法理解。
思维观念的转变,并没有那么容易。
否则,也不会有漫长而艰难的斗争了。
在现代尚且有无数的逆流和反扑,何况是受到传统思想桎梏几千年的大兆。
……
“假如,陆小姐是个男人呢?”宋凌霄换了一种方式,试图让崔主事来换位思考,“你还会觉得这个结局是悲剧吗?”
不能因为现状如此,就不尝试去改变了。宋凌霄想先从眼前的崔主事开始尝试,崔主事是个具有小说思维的人,也就是说,他可以接受超越现实的情节,他更感性,更具有同理心,如果崔主事能够因为这部书,稍微动摇那么一寸,那么,就是《诀君子》的功劳了。
“那倒不会,”崔主事疑惑道,“可是,她不是男人啊,她是……”
“她首先是个人,男人或者女人,没有那么重要,她首先是个人,她有人的需求,有人的追求,她用自己的力量摆脱了压抑她的环境,亲手塑造了她自己喜欢的生活,她就是一个优秀的人,一个能够掌控自己生活的人。”宋凌霄正色道。
“可那是男人才需要考虑的……”
“那是因为,在您的心目中,男人才是人,女人不是人。”宋凌霄直接地说道,“这话可能有些不敬,但事实如此。女人只是作为男人的附属品,附属品不能没有它附庸的正品,所以你才会认为,陆小姐没有找到一个配得上她的正品,就是悲剧,不管她付出了多少努力,取得了多少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