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菲尽(29)
“可是我酿的,外头就是买不到,”孟笙凤眼一挑,里头的神采,教枝上娇花都失色,“你这么急着找我,到底是什么事?”
“哦,也没什么,就是问问你,皇上派我去菱州治水,你跟着我一起去么?”
“菱州?”孟笙的眉头蹙起,神色变得有些古怪,“去菱州……?多久?”
“治水么,快则三四个月,慢则两三年……”陆开桓捕捉到孟笙的怪异神色,还以为是他嫌远,便忙接着道,“你若是不想去,我不强求你和我一同去的……”
“我去,”孟笙沉沉叹气,他根本无法忍受与陆开桓分离那么久,所以这个决定下得并不算是太难,“不是说了么,除非你不想我跟去,不然哪里我都跟着你的。”
陆开桓心底也是软的一塌糊涂,只觉得那一江春水,柔柔滚进了他的心里那片干涸的河床。他似乎是想到什么,突然对身旁人附耳说起了悄悄话:“还好你也去,不然我就要憋死在江南了。”
孟笙推开他,挑眉戏道:“都说江南多美人,说不定殿下还能在那柔情水乡,粉墙黛瓦下,偶然生出一段缘呢?”
“哪敢哪敢,”陆开桓挨着他,装出愁容满面的模样,“可惜在下已经在京城娶了一个泼辣又善妒的王妃,家中悍妻在,又哪敢出去招摇风流,惹些什么情债?”
孟笙用力捶了下陆开桓的胸膛,横了陆开桓一眼,转身就走。
陆开桓在后头笑起来,拔起步子就去追他。
春光潋滟下,一片笑声乍起,惊飞树上成双雀鸟。
三日后,陆开桓和孟笙坐上了前往菱州的马车。
他们在远行前,在路上遇见了正从西北边境赶回上京的一小只军队,领头的是那天跟着何茹一起来恪王府探望他的男子,一身黑袍在风里翻飞,英姿飒爽。陆开桓又望了一眼,瞥见了在他身侧驾马的何茹,不由一怔,随后笑了起来。
他放下帘子,靠在车壁上,听着嘈杂的马蹄声愈来愈远,眼角的笑意更深了些。
这样,挺好。
上京离菱州并不算近,带着银子自然也是要走官道,一行人走了半个月,终于在到了菱州。
陆开桓敏锐地发觉,越是离菱州近了,孟笙的情绪就越是不大对劲——此时平安抵达菱州,本来应该是松一口气的事情,孟笙挑着车帘向外看,一双眼里闪过许多复杂的神色,却并不是开心的情绪。
他们一行带着圣意到了菱州,自然是备受菱州知府的重视。这一天,知府接到消息后,早早便带着一群人候在了城门口,就是为着迎接这位如今备受圣眷,不同往日的三皇子。
孟笙微弯着腰,为陆开桓撑开帘子,陆开桓先下了马车,孟笙随着他后面下去。
“参见恪王殿下。”
陆开桓摆摆手,掏出帕子抹了把脸,他们到的时候已经是晌午了,日头正烈,马车里又闷,弄的他额上满是汗:“免礼吧,陈知府,你不在官府里候着,怎么出来到这里来了?”
菱州知府道:“殿下为了菱州的事,不远千里跋涉至此,下官理应出城迎接,不仅下官如此,下官身后这些人,并不都是官府的,有一小部分是听闻殿下来治水,特意感念殿下,所以出城迎接的。”
陆开桓的视线在他身后那群人里扫了一遍,确实看见几个不是穿着官服的人,叹了口气道:“何必如此兴师动众的,算了,都进去吧。”
“是,”那知府给身旁的人递了个眼色,那侍从忙上前来给陆开桓打着扇子,“菱州这几天确实是闷热了些,似乎是憋着一场大雨,实在是辛苦恪王了。”
这一行人里,大多都是上了岁数的官府的人,其中一个格外年轻,细皮嫩肉的公子哥就格外显眼,陈知府看着陆开桓几次盯着那人,便解释道:“这是里菱州崔家的小公子,名叫崔瀚,听说您来了,这也非要跟着来迎接,所以下官就带着他了。”
陆开桓唔了一声,也没再说,只是被一群人簇着向城内去了,他这一路被晒得头脑发昏,没有看见跟在他身后,面色僵硬苍白得骇人的孟笙,自然也就错过了什么。
陈知府给他们安排了一间收拾妥当的宅子,那宅子在菱州腹地位置,离哪里都近,采光好,里头的摆件虽不是什么稀世珍宝,但也看得出来,都是花了心思的。不一会儿,又有人送来一桶冰,分放在房内四角。
陆开桓盯着博古架上的描金芍药细颈瓶,总觉得哪里古怪透了,但他一时不好说是为什么,便想要带着孟笙一起出去走走,谁知孟笙却早早上了榻,说是累了,不出去了。陆开桓应了,自己带了些碎银便出门了。
这一出门,他心里的疑惑更是千百倍的放大了。
为什么……
为什么菱州的青年男子,这样少?
第四十二章•接风
他们到菱州的这一晚,陈知府派人来请陆开桓,说是在府里为陆开桓办了洗尘宴。陆开桓左右不好推脱,便应下了那来传话的人,在晚上换了一身崭新的墨蓝色长袍,准备赴宴。
孟笙仍在榻上躺着,面色有些苍白,眉头拧着,似是被梦缠住了,陆开桓上前轻推两下,孟笙呻吟一声,总算是抖着长睫睁开了眼。
“怎么了,”陆开桓扶着孟笙坐起来,这才发现他出了一背的冷汗,后背的衣料全被打透了,“做噩梦了吗?”
孟笙点点头,抿着唇不发一言。
陆开桓给他倒了一杯水,温声道:“不要怕,那都是做梦,都过去了……”
窗外传来两声鸦叫。
孟笙许久才缓过神来,他将水喝了个干净,抬头看着陆开桓新换的衣裳,小声问:“你是要出去吗?”
“是,”陆开桓摸了摸孟笙柔软的发顶,声音和缓,“陈知府说给在他府里为我备了酒宴,要为我接风洗尘,我已经应下他了,你去么?”
不知怎的,孟笙听了这话,脸色似乎更加难看了些,他摇了摇头:“不去了……你留心些……早些回来。”
“那我叫人把饭菜送进来?”
“不用了,”孟笙半闭着眼,又躺回榻上,缩进薄被中,恹恹的,似乎是全身都被抽走了力气一般,“你走吧。”
陆开桓伸手去探孟笙的额头,可手背传来的温度,不像是生了病。他捏着孟笙那软绵绵的手,沉吟片刻,问道:“你是不是乍来江南菱州,有些水土不服?要不要找个大夫来瞧一瞧?”
孟笙似乎是被他扰得烦了,脸埋进枕头中,不耐的声音闷闷地透出来:“我本就是菱州人,哪来的什么水土不服?……你还是赶紧去吧,不要再同我耽搁时间了。”
陆开桓心中一跳。
孟笙竟是菱州人?他之前,一直未曾听孟笙提起过,就算是前世,孟笙对他的身世故乡也从不提及。若是偶然说起,也只是只言片语,所以他并不知道孟笙的故乡就是菱州。
但此时不容陆开桓细想,因着距离他和陈知府约定的时间已经快到了,陆开桓不得不起身赶去赴宴。临走时,他嘱咐了厨子做点汤煨着,若是里头那位饿了,就送点热汤进去。
陈知府为他们安排的宅子离陈府并不远,坐着马车,穿过一条街,没一会功夫就到了。
陆开桓原以为只有知府和他,没想到还有第三人——席间坐着那个午时,在城外同陈知府一道来接他的小公子,崔瀚。
三人坐下后,陆开桓与陈知府寒暄几句,两人共饮了几杯酒。崔瀚坐在一旁,似乎是在找什么,视线一直在陆开桓身后游荡。他找了许久也没见着那个想见的人,憋不住问陆开桓:“王爷,今日与你一同下马车的那位大人,没有一同前来吗?”
“大人?”陆开桓摸了摸下巴,唇角不由上勾了勾,“他是我身边的内侍,本王叫他上车来服侍的,不是随行的官员……不知崔小公子找他,可是有什么要紧事吗?”
崔瀚摇了摇头,目光中流露出几许迷茫和怅然。
原来,原来他竟是个宦官吗?
那人从那马车里下来时,日光澈澈,尽数倾落在他脸上,映得那一双上挑的凤眼流转生情,四散辉光。柔软润红的唇,似是谁将一抹多情的朱砂,绘在了无暇美玉般的脸上。
他所见过的所有江南烟雨,竟都比不过这惊鸿一瞥。
“没、没什么要紧事,”崔瀚将面前的酒一口饮尽,竭力压下纷乱的思绪,“不过是随口问问。”
陆开桓落眼,心下一声冷哼。
陈知府笑了笑,忙来打圆场:“王爷似乎对崔公子感兴趣?他只是被家里人送来下官身边历练历练,学些东西。若是有什么冒犯的,下官替他赔个不是,还请王爷见谅,他年纪小,不懂事。”
“家里人?”陆开桓眯着眼摸了摸下巴,觉着似乎抓住了什么重要的信息,“崔瀚小公子……可是菱州的那个崔家的?”
菱州崔家,盘踞在菱州已经有两朝之久。崔家以贩丝绸起家,生意越做越大,甚至与西域都做起了生意。如今崔氏布庄已经开遍了大千国各地,而崔家是大千国内也数一数二的名望甚重的家族了。再则,崔家中出过一个二品的臣子,三个三品官,一个皇贵妃,两个贵妃,到如今已算得上是菱州的世家了。
“正是,”知府笑道,“如今崔家家主是崔小公子的亲舅舅,见他整日在家游手好闲,才把他送到我这里来的。”
陆开桓起筷,夹了一口芙蓉鱼,那鱼肉料理得很好,滑嫩鲜美,别有一番江南风味。他忽然想起,前世他刚登【基那一年,户部查账的时候,他曾亲自要了各地缴税的账目翻了翻,夜里闲时,又找着前些年的比对了一下……他犹记得这菱州每年贡税确实不少,能排到前五,是别的较穷的四五个郡县加起来的总贡税银两,确实是个富庶之地。
但这几次水灾,来势汹汹,据他所知都是很大的。遭此天灾,应该会用许多银子来安置流民,料理后事,照理说应是一片民不聊生之景,可他今日去街上闲转的时候,却发现这菱州和他想象的实在是太大相径庭了。
菱州街上不仅非但没有满街流民,反而可以称得上是一片和乐。虽然来往行人是少了些,街上冷清了些,但大体上,完全看不出这是一个多经水灾的地方。来往的人穿着大多还算得体,街上的商铺也都井井有条,从表面来看,他只能看出这是个江南富地,一点其中的苦处也窥探不到——菱州看起来平静且安泰,似乎真的除了天灾以外,再没有什么值得忧愁的事情了。
有时候,平静不是一件好事,尤其是,过于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