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狂犬的病美人(110)
这位有钱人是个年轻俊美的公子,左右拥了二十几名家丁,坐在一辆样式奇特的铁轮椅上。方一走入码头,便引得周遭之人纷纷侧目。
好好看的公子,可惜是个瘸子。
这样的低声议论又一次传进柳希夷耳中,他不怎么在意,只轻轻摇了头。
铁鲲鹏停在船前,摧锋朝他伸出了手。他搭上去,从那代步轮椅上站了起来,缓缓登上帆船。
“小心。”摧锋搀扶着他,眼睛一刻也不从他身上移开。
走完这段舷梯,他便登上顶楼,望远处眺望。船缓缓开了,很快就能横渡大海,到一个他们站在码头也看不到的地方。
海面上金光点点,全是天边红日洒下的影子。
“我第一次看到海。”柳希夷倚着栏杆,远眺蔓延至远处的波光。
摧锋望着他道:“我也是。”
“我小时候,跟着爹爹去蓝溪城外的一个湖看过……湖挺大的,水都和天碰在一起了,我还以为那就是海。”柳希夷想起童年往事,微微一笑,“回来后,我就很高兴。我跟娘亲说,我看到大海了。她就跟我笑笑,没说什么。后来我才知道,海要比那个湖大很多很多。可是……那个湖都已经那么大了,我连它的边缘在哪儿我都看不见,怎么还会有比湖还大的东西……”
他手里拿着一根铜管,里面镶嵌了镜片,可看清极远之处的景色,名为“千里眼”。这一件乃是玄机门所制,更为精巧,看到的东西也比寻常千里眼更加清晰。柳渊给他收拾东西时,就给他带上了那么一件。
此刻拿来观景,用得非常顺手,身后码头的繁忙之景都还能看到。
浪花追逐着海风,向天边奔跑而去,有几只看不清样貌的鸟从空中划过,几声清啼并未让人觉得吵闹,反倒让人更觉静谧。
天地宽广,曾经他只能从别人的口中听来。
他曾以为蓝溪之上的天已经无边无际,那个小湖已经宽阔无垠。如今置身于真正的沧海之中,才知自己的想象,终究是差了一些。
那些他听过的故事,终究不如他亲眼所见。
他感慨着这海上风光,摧锋却只在这茫茫天地之间看着一个人,看他好奇地望着这每天都没什么大变化的海景,仿佛这事世间最为有趣的东西。
柳希夷忽然有些兴奋,指着前面道:“你看!太阳完全升起来了……跟在山里看的完全不一样啊。”
旭日与红霞将整个海面染得通红,温暖又喜气,像极了他们的喜服。
“山里看,它是从云里钻出来的,在这里看,它是从水里冒出来的。”柳希夷忽然转过头,对上摧锋的目光,才发现这人根本没在意什么海上美景,于是一愣,“干嘛一直看我。”
“只想看你。”摧锋低声道。
海风有些急,吹得柳希夷的衣袖飘拂。风钻进他的衣襟,生出一阵阵凉意,他这般单薄的身躯,立在风中,脆弱得仿佛会被折断,却又令人难以置信的坚韧顽强。
摧锋在他被吹得发抖之前,用身体挡住了吹来得风,给他披上一件外衣。
柳希夷略有些苍白的皮肤上轻轻浮起一抹淡淡红晕,该是云霞留下的柔光。
他拢了拢衣裳,看一眼前面的云水,凝视着人道:“到了岛上,我要捡贝壳。”
摧锋一笑:“不先去找你想要的矿石了?”
柳希夷略一思索:“那个……之后再去,我们先玩一天。”
摧锋道:“好。”
柳希夷有些兴高采烈:“然后我们去碧落岛,他们在海上设了阵,我早就想见识见识了。还有玄机门的大阵……也不知道左掌门何时回来,不会等我们回到碧峭十二峰,他老人家人还是不在吧。”
摧锋把他拥在怀里,注视着远处道:“不在,那我们就去别的地方看看,等他回来了再过去。”
朝霞灿烂,淹没了整艘船,在甲板上留下两道长长的影子。
帆船在水面上破开一道通往远处的路,渐渐地没有了踪影。
山高水长,我们都去看吧。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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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说了,结局章评论掉落红包!只有结局章有,番外么得。】
然喵和锋汪的故事就到这里了。
本来锋汪要断爪子,但是我又舍不得折腾他俩了,已经够惨了还是不折腾了。=。=
没有病痛了,不用担心任何事,一起去游山玩水岁月静好才是适合这俩的结局呀。=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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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番外·别离书
摧锋吾爱:
见信安。
余居于此间四十余载,知喜知忧,所得良已多。幼多病,足不出户,及至弱冠,未见院外尺山寸水。每闻人话及,余皆生慕,欲亲历之而不得。尝独坐庭前,见日升落,孤单寂寥,无人可语耳。
然毕生所愿,唯此而已。既于君识,方得偿此愿。匆匆韶华,与君共度,实为幸事。怎奈人之悲欢,终有尽时。滚滚大江,去往回环;琼琼皎月,盈亏反复。夫亦如水与月同,奔逝而去,圆满而来,不过远行尔尔。且脱身之束,离形之缚,自在无拘,岂非乐事哉?
人生天地,忽然而已。得君长伴,足矣。满腔离情,不知所云,及后再何如?
今与君久别,望平安喜乐。泉下相逢日,愿君已白首。
希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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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然二十多年后,寿终正寝前留给摧锋的信。)
一点哔哔:
为什么非要交待一下正文完多少年之后大哥病死了,不是说故意发刀故意虐恶心人什么的,真的不是虐。_(:з)∠)_
武侠背景,没有什么长生,有再高的武功,还是会老去。归归和球球,小玫瑰和静水哥哥很多年后也有那么一天。因为深爱,所以然喵的心愿是“泉下相逢,君已白首”。
第80章 番外·我的寡嫂
我家里人不知道是受了什么诅咒,大哥天生体质不好,不良于行,二哥三个月大就发烧烧傻了。
爸妈又生了一个,就是我。跟两个哥哥不一样,我很健康,所以我连话都还不会说,就已经成了全家的希望。
我很努力地学习,想为家里分担一些事情。毕竟大哥二哥需要人照顾,而爸妈已经开始老了。
不过,大哥虽然身体不好,但其他事还能做一点。可能老天拿走了他的健康,有点于心不忍,就给了他很聪明的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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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方便去上学,小时候爸妈请了家教来教一些很基础的东西。后来他又自学成才,在家里搞跟机器人有关的发明创造,弄得还是像模像样的。他在这一方面的天赋很快让他小有名气,连几个专家都夸过他。
嫂子是在我十五岁的时候进门的,那时候大哥已经二十多了,都没交过女朋友。有人问起他,他就说自己是个残疾,不想去祸害别人了。
其实大哥人很好,长得好看,又聪明,性格也很温柔,如果不是双腿残疾,那就是一个很完美的男人了。即便是双腿残疾,也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他。但每一个跟他明示暗示过的女孩子,都被他拒绝了。
所以他带回嫂子的时候,我们全家都很吃惊。
嫂子这个人,一米九二的身高,人高马大的,长得很帅,而且是那种充满野性和力量感的帅。站在他旁边,特别让人有安全感。
据说他以前混黑道的,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被人捡回去学了一身打架斗殴的功夫,一直在给人当打手。后来好像因为兄弟出了事情,他就跟老大决裂逃了出来。路上一直被追杀,差点就死了。
我大哥那时候胆子也是真的大,我陪着他从机械设计交流会出来,正给他推着轮椅要带他回家,半路上在路边见到那么一个浑身是血的人,他居然都不害怕,直接叫救护车过来,把人送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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