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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男神穿六零(7)

作者:莫小蝎 时间:2019-02-12 22:56 标签:种田文 甜文 随身空间 年代文

  但想到许大山临死前还在念叨家乡的妻儿,说妻子这时候也该生了,也不知道会生个男孩还是女孩。他拉着宋文彬的手嘱咐他照看一下自己的妻儿,宋文彬怎么会不答应。
  宋文彬伤刚好一点,就请假去了许大山家乡,但是并没有找到许大山的妻儿。
  许大山亲爹早就死了,他继母进门一直后对他不好,所以他早早就分家单过了,但宋文彬去时许大山的房子里却住得是他的继母异母弟弟一家。
  宋文彬看那些人眼神躲闪,就知道不对,逼问之下才知道许大山的妻子知道许大山的死讯,难产而亡。生下的孩子直接被这群人以体弱没粮养不活为理由给扔了,寒冬腊月的天气,一个婴儿,哪有命活下来。就连许大山的大儿子,都被他们赶走,下落不明。
  有村人偷偷告诉宋文彬,说是在山里见到了许狗子的鞋子,带着血,山里有狼,孩子估计已经没了。
  宋文彬怎么肯相信,他千里迢迢赶来,得知的竟是兄弟一家家破人亡的消息。明知道村人说的是实话,也是看他一身军装才偷偷告诉他,宋文彬心里却依旧抱着一丝希望,不是没看到尸体吗?可能那孩子就活着呢......
  抱着这一丝微弱的希望,宋文彬一找就是四年,他在部队里转了文职,工作以外的时间都用来找孩子了,可是一直都没有什么消息。
  今年,宋文彬决定转业,部队将他分配到淮省青江市第一机械厂任副厂长。
  宋文彬带着简单的包裹和文件赶去青江,路过省城时顺便拜访自己的一位好友,也就是省城公安局局长。
  局里刚刚破获一起大案,局长跟宋文彬聊天时就忍不住嘚瑟了两句,又表扬了发挥重要作用的小英雄,这难免就要提起小英雄悲苦的出身。
  这一提,不得了,说着无意听者有心,宋文彬听着这小英雄的信息,怎么跟他要找的孩子这么像呢?!
  宋文彬激动了,把自己要找人的事跟局长一说,局长哪有不帮忙的道理,就带他来见许恒洲了。
  这一见,对上了,人找着了,可想宋文彬有多开心。这些年他心里一直过意不去,总想着自己当初要是不养伤,早点去,可能兄弟一家下场就不会那么惨。但是其实他当时伤的站都站不起来了,哪还能赶路过去。
  许恒洲听宋文彬讲完之后,也为许大山这个英雄人物默哀,他听也知道,真正的许狗子应该是真的死了,只是宋文彬不肯相信罢了。
  既然他顶了许狗子的身份,就认下许大山这个爹,现在的人讲究香火传承,他会做好为人子的义务,逢年过节供奉不少。
  宋文彬说完,长叹了口气道:“找到你就好了,可惜我来晚了,没能救下你弟弟......”
  许恒洲看着宋文彬眼底的悲痛,知道这个男人心里的伤痛有多重。
  心中不忍,许恒洲犹豫了一下,小声道:“其实我听说我弟弟被人捡走了,只是那家太远,我也不记得在哪了。”
  宋文彬眼底爆发出巨大的喜悦,声音颤抖的问道:“你说的是真的?对,一定被捡走了,他一定还活着!”
  他大笑片刻,又捂着脸低声呜咽:“大山,兄弟对不起你,但总算找到大侄子了,小侄子也还活着呢......”
  好半晌,宋文彬才平复下情绪,他这些年过得太压抑了,许家的四条人命就像压在他心头的大石,到今日总算被搬开了两块。
  他抹了把脸,又问许恒洲:“你弟弟身上可有什么记号没有?”
  这是想以后有机会遇见,怕见面不相识了。
  许恒洲一听,愣了一下,他弟弟?他爸那些私生子他看都不想看一眼,哪知道有没有什么记号。
  许恒洲想,就算要弟弟,他也要小蠢货那样的,虽然蠢,但是招人疼。
  这么想着,许恒洲鬼使神差的就开了口:“我弟弟......他右手虎口往手背去一点儿的地方,有一颗小红痣。”
  宋文彬心里默默记下,这记号倒是好找,要是能遇见,准能看到。
  之后,宋文彬直接给许恒洲办了收养手续,将许恒洲记在自己名下。但是是叔侄的身份,也没有要求许恒洲叫他爹,大概是想让他别忘了自己亲爹吧。
  登记户口的时候,许恒洲肯定不愿意叫许狗子,宋文彬也觉得这个名字不太雅观,担心他以后上学会被同学嘲笑,由着他改叫许恒洲。
  这样他们又在省城逗留了几天,才出发前往青江市。
  ......
  青江市。
  陈国良一家正围坐在饭桌前吃饭,饭桌是个方桌,平时都立起来靠在墙边,只有吃饭时才放平在家里的高脚板凳上。
  他们这么做也是无奈,当初他们住的房子其实要比现在这个一室一厅的房子要大一些,但那时住得是平房,哪比的上这楼房气派。所以有机会换一间的时候,蔡珍毫不犹豫的通过她爸的关系抢了这么一间。
  因为家里的大女儿年纪渐渐大了,所以蔡珍搬家时干脆把那个卧室给隔了一下,从客厅也隔了一块地加进去,里面再拉个布帘,就相当于小两室了。
  他们夫妻俩带着一岁的小女儿睡大床,另一个小点的床三个大女儿睡,这种住宿条件在他们邻居中已经算很不错了。别人家有儿有女的,好多十好几岁的女孩还在跟父母睡呢。
  但是这样一来,客厅难免就小了,一旦来了客人,摆两把椅子,连个放茶水的小桌都没有,好在这时候的人没那么多讲究,大家都是这样过的,也不会瞧不起什么的。
  吃饭的时候自然还是要把饭桌摆出来的,尤其是今天陈国良老娘带着他妹子妹夫来了,哪有让客人不上桌的道理。
  加上陈家今天也算有了一件喜事,添丁了嘛,怎么也要做点好的,所以蔡珍翻翻粮缸和菜筐子,好歹整治了一桌像样的饭菜。
  陈老太端坐在上座,向辰被她拉着坐在她身侧,右下手坐着陈国良和蔡珍,左边坐着陈红英和她男人王大柱,对面坐着两个小女孩。
  两个女孩是陈国良的大女儿陈芬和二女儿陈芳,一个十三,一个十岁,三女儿陈小花才五岁,照顾着小妹妹,没有上桌。
  蔡珍拿个饭勺,先盛了满满一碗玉米面糊糊递给陈老太,然后又给另几个大人盛,她面上做的不错,这糊糊熬得粘稠,每个人盛的也多。
  但粮食稀缺的时候,一下多了这么多人吃饭,粮食总是不够的,最后轮到蔡珍自己的时候,饭盆里大概只剩下一碗多一点的样子了,而且几个孩子都还没盛。
  蔡珍犹豫了一下,给向辰盛了半碗,自己半碗,又把饭盆里添水搅一搅,把黏在盆上的玉米糊糊都刮下来,连着锅底的那点,就成了很稀的玉米粥。
  这半盆玉米粥,蔡珍分给了自己的几个女儿,又从橱柜里拿了几个黑馍馍给她们一人一个。
  最大的女儿陈芬眼睁睁看着她妈把玉米糊糊分完了,气得一砸筷子:“凭什么给我吃这个,你和我爸吃就算了,那个野种哪来的!”
  向辰正要往外推碗的手一顿,他本来就不可能让人家亲生的孩子吃差的,自己吃好的,可是他说不吃和这个小姑娘不让他吃可不是一回事,这小姑娘估计要倒霉了。
  果然,陈芬话音刚落,蔡珍的脸就白了,还没来得及替她说话,陈老太已经板着脸道:“这是谁家的规矩,小辈还敢在饭桌上摔筷子,老四,你会不会教孩子,不会教送回村里,我替你管教管教。”

  ☆、9.第九章 红薯干

  陈芬瞬间吓得僵住了。
  过年的时候她跟她爸妈回过爸爸老家,那时候还很小,但农村跟城市天差地别的环境还是给陈芬留下了深刻的映象。
  这时候听陈老太这么一说,陈芬的脾气瞬间吓没了。
  她抖着手去拉蔡珍的袖子,小声哀求道:“妈,我不去乡下。”
  蔡珍也拿眼去看自己男人,希望他帮忙说几句好话。
  陈芬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当时她和陈国良都还年轻,生了女儿也没多想,只觉得先开花后结果也不错,所以对陈芬是真的放在心上了,陈芬也一直是这个家里最受宠的孩子。
  蔡珍父亲是铸铁厂的一个副厂长,虽然是职权不大的那种,但好歹也算国营大厂的干部,所以家里条件还算不错,偶尔还能贴补女儿。
  在这种很多人家都靠着高粱面加野菜蒸的黑馍馍垫肚子的时候,陈家还能每顿供上一碗玉米稀饭,大概比陈芬现在碗里的稍微稠一点的那种,已经是很不错的生活了。
  所以今天蔡珍煮的这一锅玉米糊糊,可能是她掏空了家里的细粮做出来的,陈芬心里头自然清楚,虽然很不满,但也知道这是她爸的意思,所以一心等着她妈给她多盛一点儿,好把自家粮食吃回来。
  结果轮到她的时候,还不如平日里吃的,陈芬自然不满,加上向辰面前还有半碗糊糊,陈芬更生气了。
  她刚下学回来就听人说她奶来了,于是躲到要吃饭了才回来,然后她二妹就偷偷告诉她,她奶抱来一个野孩子,以后就是她们家的了。
  陈芬从小听外面的闲话,加上前几年要抱养陈家老五的小儿子的时候,她已经知事了,平日里也见多了那些家里有兄弟的女同学是过得怎样的日子,陈芬怎么可能喜欢向辰。
  这才来第一天,她妈就这样偏心了,陈芬忍不了了,于是爆发了。
  可是她刚爆了一下,自己心里的火都还没发出来,一座大山从天而降,给她把火星都给压熄了,陈老太轻而易举的镇压了陈芬。
  陈芬害怕,蔡珍心里更是心急如焚,她哪是不愿意给自己孩子吃好的,不过是做给婆婆看的罢了。没想到大女儿不明白她的心,惹得婆婆生气,要是真把孩子带走了,那还不知道要受什么样的磨折。
  陈国良接受到妻子的眼神,对着陈老太讨好的笑了笑,道:“娘,孩子是我没教好,您别生气,我罚她。”
  这意思就是让陈老太别罚,也算间接替陈芬开脱了。到底是自家最疼的孩子,陈国良哪能不管她。
  陈老太端着碗喝了口糊糊,咂咂嘴,道:“行,我知道你疼孩子,我也懒得费那个劲。”
  她这么一说,不等陈家三口高兴起来,又加了一句:“既然摔了筷子,那肯定是不饿,这顿就别吃了吧。”
  陈芬的脸瞬间涨的通红,眼圈也跟着红了。粮食不够吃,所有人几乎就没个饱足的时候,刚吃完就饿,少吃这一顿晚上就得饿得睡不着觉。
  可是陈芬不敢说话,陈国良和蔡珍看这么个结果,知道没得商量了,于是也没再说多余的话。
  旁边一直没什么存在感的陈芳早就喝完了自己碗里的玉米粥,见此情况喜滋滋的把她姐的碗拿过来,顺手就把粥倒进自己碗里,一口馍馍一口粥,吃的喷香。
  陈芬气得咬牙,平日里只有她抢陈芳东西吃,哪轮得到陈芳抢她的。
  一桌子人都各吃各的,没人搭理陈芬,陈芬咽了咽口水,气哼哼的转身走了。
  闹了这么一出,向辰打消了把这半碗糊糊让出去的打算,不说陈老太会不会同意,就算同意了,他瞅了一眼拿着陈芬的馍馍吃得正香的王家夫妻,觉得自己这半碗糊糊也到不了几个小的嘴里。
  这么想着,向辰捧着碗低头喝了一口。
  玉米糊糊很糙,跟他穿越前喝过的香甜的玉米粥完全不一样,里面有一些很硬的东西,有些刮嗓子,但也有玉米的清香,不算太难喝,已经是向辰穿越以来,除了那根红薯干,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
  这一天多的时间,向辰一共只吃了一口黑馍馍,一根红薯干,肚子早就咕咕叫了。这时候有了能入口的东西,向辰自个捧着碗,一边吹一边喝,吹两下喝一口。
  那碗得有向辰脑袋大,那么小小的一个人,两只小肉手捧着碗边,鼓着脸吹,然后慢条斯理的喝糊糊,怎么看怎么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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