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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小地主吧(28)

作者:ai呀呀 时间:2018-02-14 22:10 标签:种田文 布衣生活

  “……”言哥儿耳朵动了动,“怎……怎么努力?”
  林立轩嘴角上弯,露出神秘莫测的笑容,对他说道:“比如,你晚上……坐上来……自己动……”
  言哥儿耳朵简直要烧起来,他用手推开林立轩,拉着雨哥儿的快步往前走。
  “哥?哥?你怎么突然走那么快!”
  在三人的努力下,西瓜苗的嫁接成活率由最开始的二十五分之九变成三分之一,再由三分之一变成三分之二,最后,嫁接五十棵西瓜苗,能有四十棵以上嫁接成功,西瓜地还算好管理,嫁接后的西瓜长势迅猛,藤蔓生长地越来越长,因为是嫁接作物,下面的南瓜根只留最初的两片南瓜叶,要是有其他新长出来的南瓜叶,必须及时修剪掉。
  一茬又一茬的西瓜苗填满了那五亩西瓜地,日子也一天天过去,满山的果树茁壮生长,林立轩的果园渐渐形成雏形,而赵立娘跟邻居葛大娘以及碧溪村其他两名妇女经营的养鸡大业亦是红红火火办起来了。
  鸡场就建在山上那几栋简陋的木屋里,如今,她们已经在里面圈养了四五百只鸡,白天,公鸡母鸡带着一溜儿小鸡在果园里漫山遍野地跑,它们吃的拉的,都做了果园的肥料,而这些鸡,每天鸡翅膀挥舞遍地撒欢,长得那叫一个精神抖擞。
  “你看那只公鸡,我养了这么多年鸡,从来没见过这般神气的。”葛老娘拉着赵立娘,指着鸡群中的一只红冠公鸡夸赞道。
  红冠公鸡好似听到了葛老娘的夸赞,神气活现地抖了抖鸡翅膀。
  赵立娘一脸赞同,“是啊是啊,那鸡肉,肯定细嫩无比,你看看这翅膀,多有力,我家轩儿,最喜欢吃鸡翅膀,我一定要给他留着。”
  “我家二根爱吃鸡爪子,我看那只鸡的爪子他肯定喜欢……”
  这些遍地撒欢的鸡群们不知道,它们不远处,有两个老妇人对他们指指点点,不是在夸它们有多漂亮,有多精神,而是在分析哪只鸡的肉更好吃。
  “这山上,全是你家种的果树……这,……这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结出果子啊?”葛老娘好奇地问,不单是她好奇,村里的其他人也好奇,他们看着林家山上被抬出来的一棵一棵被养死的果树,打听一下那些果苗的价钱,心疼地无以复加。
  全村人的心声:林秀才那个败家子!!!!
  好好的一个秀才,不去读书,却跑来作践土地,造孽哦!
  败吧,败吧,迟早把家里的钱财败光。无数人的眼睛都盯着林立轩的果园子,就等着看他们家的好戏,在他们看来,林家是偶然交了好运,得到了豆腐方子发了一笔横财,这让他们眼热不已,可让他们舒心的是,林秀才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败家子,得了那么一笔钱,不穿金,不戴银,反而买了一座鸟不拉屎的荒山,好好的能填饱肚子的庄稼不种偏偏要去种乱七八糟的果树。
  这种行为,根本就是把钱扔进水里,随着水流飘走,旁观人看着,好!心!疼!
  言哥儿是真嫁了个傻子吧。
  林立轩那次掉进河里,绝对是脑子进水了。
  赵立娘勉强抬抬眼皮,看着满山青翠的果树,叹了一口气道:“我也不清楚,轩儿说果树一般要种两三年才能结果子……”
  种两三年才能挂果……这些果树,真能活两三年吗?
  “两三年?这么久?”
  “是啊……”
  赵立娘心塞不已,她也心疼那么被浪费的果苗,轩儿那孩子,买果苗的时候根本没告诉她价钱,只说买了多少多少棵,等到碧溪村有好事者打听了那些枯死被扔出去的果树价格时,她这个做娘的才知道自家孩子在这事上浪费了多少钱。
  破孩子,真讨打。
  赵立娘不是性格极其刚硬的女人,对自己的孩子更是一片慈爱之心,完全镇不住如今软硬不吃泥猴一样滑溜的林立轩,你对他来硬的,他就嬉皮笑脸忽悠过去,对他来软的,他比你更软,那一张嘴,张冠李戴偷换概念把你说的哑口无言,吵架冷战起来,对方能和她一直磕下去,到底还是她这个做娘的先拉下脸求和。
  赵立娘无奈极了,家里的财政大权她也拢不住,她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女人,钱多了她管着心慌,如今家里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加两个双儿,全都依靠在林立轩一个人身上,她还能怎么办?日子还是得这般过下去。
  慈母多败儿,碧溪村人皆道,正是有了赵立娘这个纵容孩子胡闹的母亲,才养出了林秀才那般的败家子。
  他们一家已经成了村里人教训孩子的反面案例。
  “娃呀,你要好好读书,千万不要学林秀才。”
  “爹送你上学不是回来种地的。”
  “要不咱孩子别送去读书了,万一读傻了,跟林秀才似的作践土地。”
  即使内心无限埋怨孩子胡闹,赵立娘在村里人面前还是非常维护自己孩子的,“这些果树,只要成活了一半,等两年,便有吃不完的果子。”
  “……”葛老娘扯着嘴角轻轻一笑,大家都等着看这两年呢……
  赵立娘揉揉额角,这片荒山,唯一让她欣慰的,便是那五亩地西瓜。
  

  ☆、第 58 章

  五亩地西瓜中, 率先嫁接成功的几十棵已经开花结果, 逐渐枯萎的黄色雌花下面, 长出了带着小绒毛的袖珍西瓜, 青绿相间的花纹, 鼓鼓的小肚子,看着就叫人喜欢,赵立娘等着夏天结出又大又圆的西瓜。
  在培育西瓜这几个月中,林立轩学会了不少有关种西瓜的知识,有从徐老伯那学来的, 有从农学书籍上学来的, 还有自己在培植过程中总结的, 他善于观察, 细心记录西瓜藤的成长, 眼看西瓜的嫁接成活率越来越高, 他总结了自己的一番经验。
  植物的生命力本来就旺盛,越对待它小心翼翼反而越容易弄死它,语文课本上有一篇课文, 种树郭橐驼传, 顺着植物的天性,任它自由自在生长,勿动勿虑, 嫁接好后,不肆意翻动它,不天天检查它, 原本以为嫁接不成功的茎叶却渐渐长合在了一起。
  ——当然,拿着小剪刀的林立轩嘿嘿一笑,不该任其生长的藤蔓必须及时修剪掉。
  主藤边上长出来的侧藤,掐掉;并列的两个雌瓜,视情况留下最健康最硕大的那个,这般作为,虽然会令产量降低却提高了质量,原理很简单,是愿意收获一个吸收所有营养成长的又健康又香甜的大西瓜,还是收获两个营养不足的小西瓜?
  他选择前者。
  藤蔓上结出来的西瓜就如同吹气的皮球一般越来越大,看着一个个小西瓜由手指大小,慢慢变成拳头,最后变成一个一人合抱的大灯笼,果农林立轩欣慰无比,他站在瓜地里,带着橙黄色的草帽,头顶是灿烂的日光,修长的手指弓起在瓜皮上敲了敲,清脆响亮,想来定是一个皮薄肉多的好西瓜。
  六月初,第一批西瓜终于迎来的收获期,结成三十六个瓜,共三百八十斤。
  林立轩抱着第一个成熟的西瓜回到了林家,回家的途中,脚边两只土狗拱来拱去表示了对他的强烈庆祝,回到家后,家里的三人对他鼓掌欢迎,对此,林家召开了第一届西瓜总结大会,会议第一项议程,林立轩一边切西瓜一边袒露自己种西瓜的心里路程以及经验,他还对中途挂掉的某些小西瓜表示了强烈谴责。
  “有些这么丁点大的西瓜,太矫情了,你要是稍微挪动它一点,它就耍脾气再也不长大,像是被施了时间静止术一样……”
  林立轩一边手舞足蹈绘声绘色地形容种西瓜的场景,一边把切好的西瓜递给家里的三人;赵立娘、言哥儿还有雨哥儿,一边接过递来的西瓜,一边虔诚听他绘声绘色的发表感言。
  浅绿与深绿交织如同水草般的花纹组成了椭圆形的西瓜,瓜腹有一片如鸡蛋黄般层层渲染开来的深纹,那是面向土地的那一块,西瓜在桌上放稳,刀落咯吱一响,清脆的瓜皮甫一切开,便迸发出一股清新的香气,西瓜汁在木桌上流淌,香气直冲鼻翼而来,还未待人细细品味其甜香,双眼便被鲜红的果肉占据眼球,再也顾不得其他。
  赵立娘、言哥儿还有雨哥儿齐齐咽了一口口水。
  林立轩继续发表感言,在言哥儿吃完一片瓜后,他扔下一个结论终止讲话:“明年继续种西瓜。”
  赵立娘重重地点了一下头,赞叹道:“我儿种的瓜就是好吃。”
  言哥儿重重地点了一下头,拿起另一块西瓜扑哧扑哧。
  雨哥儿重重地点了一下头,打了一个饱嗝,惊讶道:“哥,你吃的好快。”
  林立轩为言哥儿拂去嘴边的西瓜汁,在他手上西瓜上咬了一口,艳丽的果肉入口,香甜温热,他皱皱眉,评价道:“没有冰镇过的西瓜味道一般。”
  雨哥儿不解,“明明已经很好吃了。”
  小小的他还从未吃过这般甜滋滋的水果,今天真是太幸福了,辛苦培育的“西南瓜”一点也不像哥哥口中所猜测是黄色的,它红红的果肉比街边叫卖的冰糖葫芦还要鲜红漂亮,味道也不似南瓜,雨哥儿说不出这股味道,总之就是好吃极了。
  西瓜汁比早上喝的蜂蜜水还要香甜!
  徐老伯在山上养蜜蜂,结了蜂蜜后送了好大一罐给林立轩,哥夫就让全家每天早上起来喝一杯蜂蜜水,可甜可甜啦……
  林立轩揉揉雨哥儿的脑袋,笑着对他说:“把它像冰皮月饼一样放在冰里冰镇过会更好吃。”说完,他侧头看吃个没停的言哥儿,“言哥儿少吃些,西瓜性凉,吃多要闹肚子了。”
  即便这样叮嘱,四个人还是吃多了,吃多了的结果便是茅厕跑个没停,西瓜水分太多,吃了多少终究要排出去多少,天气不热人不出汗,那就只能靠……
  脱去厚重的冬装,换上单薄的春裳,再穿上清凉的夏装,天气逐渐炎热,又湿又热的夏天终于要来临了,林立轩收获第一批西瓜后,并没有火急火燎拿去店里试卖,大部分送去给熟悉的人尝尝鲜,火大水深兄弟家送去了一些,县城的主簿、黄远、楚子航、秋哥儿、还有松韵书坊的沈先生,跟他家关系好的或多或少地都送了些。
  说到沈先生,就不得不提到林立轩创作的《封神演义》已经出版了第二卷,市场反响不错,很多书生学士都喜欢,林立轩预备写第三卷,除此之外,他在养瓜之余的无聊之作《永逸书生实录》也开始在坊市之间流传,这本书充满了林立轩的恶趣味,写的就是一个叫永逸书生身上发生的趣事,故事内容脑洞大开,充满各种反转反转再反转以及令人措手不及的神展开,反正就是一本终极无厘头爆笑之作。
  林立轩还拿炭笔,给书配置了无数小漫画,在爆笑之余更是增添了无限趣味。
  林立轩自己也没想到,他胡乱写的无逻辑小书,居然在商贾之中如同瘟疫一般扩散开来。
  

  ☆、第59章

  
  是的, 在商贾之中风行起来。
  因为这篇文全篇由白话文创作, 浅显易懂, 朴实无华, 一般的读书人看得懂, 只认得几个字的商人也看得懂。
  商人走南闯北,旅途中颇感无聊,平日只在赶路中度过,旅途辛苦,疲惫劳累, 伴随着旅行的, 只有风声雨声, 凄苦孤独, 如今得了这本宝书, 无聊时便翻开一看, 不需要耗费任何心思,轻易便沉溺其中,故事灵巧轻盈, 趣味十足, 足以调剂旅途中的寂寞。
  “哈哈哈哈!!!!”笑得倒地,笑得腹痛不已,笑得眼泪流出。
  这般不顾颜面的捧腹大笑之状, 源源不断出现在全国的各地,在车马声中,在客栈中, 在街头巷尾里,都有人翻开这本书。
  林立轩的这本书,可算是火了,几乎是人手一本,让他赚得盆满钵满。
  那些自命清高的文人雅士,看见他这本书,斥责此书有失逻辑、前后不通,完全没有道理。
  只有市井小民才喜欢这般的书籍!
  虽然这些人,表面上把这本书批评得一文不值,可他们私下里,却暗搓搓的收藏着一本,把它当作床头宝书,一边看,一边笑得牙不见眼。
  书里面的漫画,实在是太创新了。
  靠着这本书,林立轩又莫名其妙地赚了一大笔钱。
  先前写的封神演义,毕竟是阳春白雪,用词精美考究,充满无数传奇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蕴含无数伏笔,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得懂,更多是有学识的文人喜欢。
  而这本,永逸书生实录,讲的就是市井小民的传奇故事,更容易获得大众的喜欢。
  它带来的收益,也比之前的那一本更多,很多人超级喜欢上面的漫画,说这些画简直是画龙点睛。
  闲来无事时,便翻开这本书,一看见内容,只觉得无比开心。还有许多人,尤其喜欢上面的简笔小漫画,人物画得极其传神,动作简洁漂亮,简要明了,极其容易欣赏,小孩子也能看得懂,不管何种年龄,男女老少都能看得懂,也都很喜欢,还有人悄悄临摹保存,许多人纳闷道,究竟是何等之人,才会写出这般有趣的小说故事。
  等到他们发现,这本书的作者还写了另外一本奇异的神仙鬼怪斗法的故事,着实让人惊奇,纷纷怀疑,作者是不是两个人,不然怎么能写出截然不同的两本小说。
  认识林立轩的黄远也悄悄来问他:“这本书真的是你写的吗?”
  林立轩点点头:“那是自然,你别问了,真的是我写的,无聊之作,登不得大雅之堂。”
  “你可别这么说,我都写不出这样的文章来,羡慕死你了。”黄远搔搔头,眼睛里全是羡慕。
  “这种也羡慕?”
  “那当然了,我从过年那时便开始计划创作的小说,如今还未开始动笔呢。”黄远有些心虚的说道,计划了很久,越是珍重,越不敢动笔。
  “你干嘛不写?”林立轩好奇了。
  “我这不是没经验嘛……若是写不好那要怎么办?”他其实写过无数次开头,全都不满意,根本写不下去,总觉得自己写的东西,完全不会有人去看。
  “……先不管写得不好不好,最起码,你得动笔呀!”林立轩一针见血地说道,他开始写的时候,也不知道自己写的好不好,写完了,满足了自己创作的欲望,便足够了,读者喜欢也好,读者不喜欢也好,他都能接受。
  “好吧,受了你的鼓励,我回去马上就写。”黄远整整衣物,他的额头上出现了许多汗珠,似一粒粒小珍珠一般。
  “快去写吧,别在我这里废话了。”
  “真想剖开你的脑袋看看里面装的是什么?”
  林立轩笑了笑,回答道:“里面反正不是水。”
  黄远无奈的摇摇头,侧过脸轻轻一笑:“天气真是越来越热了,哎,你种的西瓜真好吃……”
  “多谢你的夸奖,我也觉得自己种的西瓜很好吃。”林立轩抬抬眉,不要脸的王婆卖瓜般自卖自夸。
  “那你为何不在店里卖?我觉得你要是开始在店里卖西瓜,定是许多人都来买的。”黄远揩去额上的汗珠,咂巴了一下嘴说道:“我现在也很想吃啦。”
  林立轩在心里估算,然后说道:“快了,再等几天,你便能在我的店里买到西瓜。”
  林立轩的西瓜苗种了一批又一批,栽种的时间不同,收获的时间也不一样,有的前后几差天,有的前后却差几个月。
  等到了六月底,他便开始在县城的店铺里面卖西瓜,他家的仓库里,已经收获了八十个西瓜,八十个西瓜如同大山一般堆积在那里,看起来壮阔极了,远远的望去,心中便涌现出一股丰收的喜悦,赵立娘笑得合不拢嘴,还未到秋天,他们先收获了这一批果实,足足有上千斤呢。
  这么多西瓜,他们家定然吃不完,加上天气越来越炎热,日光毒辣,走在田野间,泥土和青黄相接的野草上涌现出来的气味,足足能把人的脑袋熏晕。
  运西瓜去县城也是一道难题,来回运上一车,把小毛驴累的特别惨,天气炎热,日光灿烂,人受不了,动物也受不了,言哥儿雨哥儿心疼它们,特地做了一把超大的竹伞,紫色的竹伞骨节分明,做的轻盈蔽日,虽然挡不了雨,遮住毒辣阳光却是足以,插在车板子上,能把人笼罩在其中,也能让小毛驴感受到阴影的遮蔽,为他减轻一丝疲累,除此之外,幸好他们家还买了牛,两个牲畜劳动力可以接连使用。
  车板子表面铺着一层又一层厚重的稻草,黄色的金灿灿,与上面深浅不一的碧绿色西瓜形成鲜明的对比,有了这些稻草的呵护,运过去的西瓜外表不至于受损,不过,运输途中也要小心,一个西瓜从车上面滚下去,结局定然是瓜毁肉完,只能留着自家吃了。
  西瓜运到店铺里后,作为奸商的林立轩,自然不是按西瓜的个儿卖,而是切开来,如同在现代街边角落一样,以块来卖。
  他也是考虑到了这边居民的实际购买能力,不是每一户人家都能买得起一个西瓜,他把西瓜切成一块一块的,放在装满冰块的木箱里,木箱里面冰气腾腾,鲜红色的西瓜诱人至极,一块西瓜的价钱也不贵,八文钱便能买得一大块来解解馋,在炎热的夏天,吃一块冰凉的西瓜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红肉黑籽,来他们店里的人,可以买上一块西瓜,叫上许多点心,林立轩给他们用刀把西瓜切成三角形的小块,整齐的摆放在洁白的瓷盘里,红的白的,清清爽爽,一边吃着西瓜,一边和周围的人唠嗑,成为了全水县居民最悠闲的事。
  “老板,要一块西瓜,再来两碟花生米。”
  “这么热的天我也想吃西瓜,我也买上两块,拿回去让我家老母亲也尝尝。”
  能消暑的西瓜大大地提升了林立轩店铺的销售额,吃下降暑的西瓜便有更大的胃口来购买店里的其他东西,数着赚回来的钱,林立轩笑得如同偷了腥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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