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来热情(64)
老杨关门时偏过头在他耳边轻声说了句:“见色忘友啊,时初。”
确实没太克制住,时初视线与秦煜在空中相撞,半秒后又才在仓皇之中收回,将手中一个礼品袋放在餐桌转盘上转到秦煜那边去:“带了点我家那边的特产。”
如果不算上次的视频,那他和秦煜就有将近两个月没见了,忽然再见,他有种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的局促。
像是掩饰自己并不淡定的表情,时初又把另一个放到老杨面前:“你的。”
老杨挑开袋口看了看,“腊肠,我最喜欢这个。”
他抬头视线从秦煜脸上扫过,似笑非笑的,不知道究竟是跟谁说:“跟着沾光了。”
“额,不是,本来就有给你带。”时初还在一旁解释,老杨哭笑不得地把他拉下来坐下:“这个就不用再说了,吃了没?”
“没有。”时初注意力在秦煜那边,看见他把袋子从转盘上提下来放在旁边的椅子上了才松口气,反应过来又找补:“我不饿。”
“来都来了,吃点儿。”老杨说着,撩起眼皮看了眼秦煜,“今天秦总请客,还是他让你来的,再点几个菜。”
这么一说,时初更不愿意了:“没事没事,我随便吃点这里的就行。”
“你自己点。”秦煜终于说话了,他将手边点菜用的平板递过来:“这里的汤做得还行。”
时初扫了一眼,席上的菜不多,但都有被动过的痕迹。看来在他来之前,这个饭局应该已经到尾声了。
接过平板,他随意划了划,最终点了个蔬菜汤。他坐了一天车,没怎么吃东西,但现在也不是很饿。
点完菜,不大的空间顿时在三个人的沉默中陷入了难言的尴尬。当然也可能只是时初单方面感觉,毕竟老杨在大部分情况下都能安然自得,此时也悠悠然喝茶,一副欠扁的看戏模样。
屋内暖气开得足,没多久时初背上就出了汗,他看了秦煜一眼,他正靠在椅背上垂眼看手机,看样子也不准备主动打破氛围。
时初往后坐了些,将自己外套脱下,故意弄出了点声音。老杨离他近,循着声音看过来,只一眼,就被时初准确盯住。
他眨了眨眼,向老杨示意了一下,嘴唇无声开合:说点什么。
老杨会意,但没立刻开口。他翘起嘴角,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时初表情顿时变了,还没来得及阻止,就听见他说:“时初,朝我使什么眼色,有话要说啊?”
声音不大,但足够在场的三个人听得清清楚楚。
秦煜抬眼的瞬间,时初“唰”地低下头向自己面前的餐具行注目礼,但脖子已经肉眼可见的泛上淡红。
偏偏老杨嫌不够,还在一边煽风点火:“这碗有什么好看的,要真想看,改天咱们去博物馆。”
这么多年,时初从来没有一刻,如同现在一般希望从来没有认识过杨建兴这个人。
他也想表现得尽量自然一些,可现在不抬头都能感受到秦煜的目光在自己这边巡游,他原本可以飞速运转的大脑现在灌满了浆糊,坐着的椅子也已然幻化为针毡。
秦煜的视线在时初身上停了十几秒才游移到老杨那里,后者好像对自己造成的场面浑然不觉,还端着茶杯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
不知道这诡异的局面戳中了秦煜哪根神经,他无声地笑了下,才开口道:“差不多就是我刚才跟你说的情况,案子三月初开庭,对方想要我们在那之前撤诉。不过他本人肯定没这么大能耐,现在我是想拖一下,看能不能揪出他背后的人。”
老杨收起刚才那副看戏的表情:“我能帮你引荐一下法院那边的领导,到时候你自己再谈。”
后面他们都是再聊有关工作的事情,话题被转移,时初终于放松下来。
秦煜聊起这些确实不避着时初,他不是有心要听,可毕竟人坐在这里,耳朵也没法自动堵上。听了几句,从七零八碎的言语中大概了解到秦煜公司现在有场官司,被告是曾经的员工。而老杨因为工作性质,平时会接触些公检法的人,可以顺便牵个线搭个桥。
说着不饿,但动筷后时初才觉着自己胃里空荡荡,这段时间他没怎么好好吃饭。虽然这个假期在家和时静的关系似乎突飞猛进了一截,可那点压抑依旧无法在短时间内消散。到了这里,灯光明亮,暖气充足,两边又都是熟悉的人,他才不知不觉多吃了些。
老杨和秦煜都吃过了,就等着时初吃好。看他放下筷子,老杨站起来,边穿衣服边说还得去秦煜家里拿个跟案件相关的东西,顺便看看猫。
时初跟着站起来,脸上有点儿对自己接下来不知去处的茫然。是秦煜问他来不来的,可总不至于真的只是让他吃个饭就走吧。
他往老杨那边看了看,猛然想起二十分钟前吃的亏,惊觉不能再把突破的希望放在这人身上,只好主动开口问秦煜:“那个,你叫我来有什么事吗?”
前段时间时初已经在不断碰壁中总结出一个经验——想拉近和秦煜的距离,第一要义就是脸皮得厚。
他对这事没什么经验,但自觉经过一段时间的捶打已经有了一丝进步。明明很多以前从未想过说出口的话现在也能对着秦煜说了,可一旦有第三人在场,他还是在言行之间透出一股不自然。
秦煜捞过搭在椅背上的外套,提起礼品袋,一边往外走一边说:“你可以不来。”
时初心中顿时警铃大作。都说熟能生巧,人也只能在长时间近距离的相处之下才能培养起默契。放在以前,他多少能察觉到秦煜说出一句话时内心的情绪状态,可分开这么久,他不太拿得准秦煜这句话说出来是否代表着不耐烦——也可能跟他撞了下脑袋,这几天都有点反应迟钝有关。
老杨已经开门出去了,时初抓起衣服跟在秦煜后面,说:“要来。那没我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回去了。”
话音刚落,秦煜就转过身。
这下时初倒是反应快,停下脚步,站在离他两步远的地方,看见他眼中的情绪,至少和他担心的不耐烦沾不上边。
那更像是一种“败给你了”之类的无奈,秦煜把车钥匙丢给他:“我喝了点儿酒,你能开车吗?”
不管怎么样,这一举动至少说明秦煜没太把他当外人。时初领了个司机的差事,心情却好了不止一个度,发动车辆的时候还被提前上车的老杨嘲笑了一番。
他将车从停车位倒出来,看了眼后视镜——秦煜留在后面结账,现在还没走出饭店。
“杨建兴,你完了。”他说,“刚才你故意让我尴尬,以后不把豆沙给你撸了。”
老杨坐在后排,诧异地挑了下眉,倒不是因为时初还挺记仇,而是他很少用这种语气讲话。
这种松弛的、不端着的、称不上客气的语气。
“你这样可爱多了。”老杨由衷感叹。
时初一愣,还没想好要对这突如其来的形容词作何反应,就听他继续在后面讲:“我都夸你了,豆沙该撸还是得撸。”
合着说到底还是为了撸猫,时初不再理他。
秦煜上车前稍微犹豫了一下,时初开车,他无论坐副驾还是后排好像都不是最妥帖的选择。
时初握着方向盘,眼神却向他这里飘了好几次,想了想,他还是拉开了副驾的门。
中途老杨接了个电话,懒散的腔调还没坚持几句声音里就带上了怒气。时初倒是习以为常,估计又是那个姓段的小孩儿打来的,也不知道小朋友什么能耐,认识老杨到现在,他只会被这个不满二十岁的人激成这样。秦煜不知道这回事,颇有些惊讶地回头看了一眼。
刚好在等红灯,时初下意识看向副驾,正好对上秦煜转头回来时的视线。他反手指了下老杨,眼里带着点笑意用气音跟时初说:“头一回见。”
就这一眼,时初心脏狠狠跳了一拍,后车按了喇叭才手忙脚乱回头踩油门,车开出去几百米心尖都还颤动不止。
他们刚才,太像以前了,仿佛中途分开的这三百多天都只是一场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