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吾命将休(24)
“哦,那你说说你身上这一盒一两的雪芝膏味从哪来的?这可是京城最贵的胭脂,非是高门小姐不能买,你可不要说你喜好涂脂!”
“……”
系统:宿主我就说嘛,你肯定是属狗的!
[你闭嘴!]
据说有自我修养的刀客终于忍无可忍,他卷着自己的刀就地一个打滚,像是生怕后面的王怜花出手一般,他连着滚了三个滚,直到滚到窗边竟然直接纵身跳了下去,他摔伤了胳膊,可已是顾不得这个,拼了命地往西边跑。
“你不追?”
谭昭冲他翻了个白眼:“我以为你会追。”
“你确定是他?”他紧接着又问了一句。
王怜花十分干脆地摇了摇头:“不是,他就是个夜探香闺的登徒子。”
“但他却帮了我们一个大忙。”王怜花脸上晕荡起了然的笑容:“其实,你有没有想过凶手是个女人?”
女人?!
江湖上的女侠比例比男侠少很多,原因不外乎男人拥有天然力量上的优势和这个世道对女人的态度。但少却并不代表她们不出彩,相反坚定道心的女子在某种程度上更容易闯入名声。
“仵作说过,刀客身上的伤口约为寸余,伤口很浅用力巧劲十足,可你注意过没有,刀口的位置都是软肉,不碰骨就意味着可以用极少的力气完成完美的杀人。”王怜花在支开小孩去买酒后,说的话更加直白起来:“同样的,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这样的杀人,凶手要么手上力量不足,要么就是心狠手辣。”
“为什么不是后者?”
“状元郎,你果然不是江湖人。倘若他是后者,这种看着人灵魂痛苦湮灭的欲望一旦开启,绝不会只此一次。据我最近调查,京城并没有江湖人或者百姓被人放血……”
“啊——”他话没说完,楼下就传来刺耳的尖叫声。
谭昭心里一跳,跃到窗边望下去,正好看到一个血人踉跄着倒地,而他的后面跟着个握着把大响刀的男人,刀上染血,在冬日的阳光下闪烁着刺目的光芒。
更惶恐,这男子另一只手上还提着把银枪!
第34章 吾与汝孰美(十二)
期限第二日结束,夜色深深谭昭才回到家,草草吃完李婶留的饭菜,一出门就撞上了……谭大娘。
“吓——娘,你怎么还没睡?”
谭大娘提着烛火,看着儿子瘦削的脸有些心疼,但儿子自从做官后陪她说话的时间越来越短,她既欣慰又心酸:“睡了又醒了,老了老了听着点动静就醒,猜着是你回来,这才出来看看。”
谭昭有些累,便劝着说:“这天也怪冷的,娘你还是早点回屋睡,儿子明天还要早起去面见皇上呢!”
“诶你等等!”谭大娘一听,立刻拉住谭昭的衣角:“儿啊,你老实告诉娘,昨儿那位姑娘……到底是不是!”
谭昭脑袋沉沉,有些不明白:“什么是不是?哪位姑娘啊?”他怎么不记得自己见过什么姑娘啊!
还跟她装糊涂,谭大娘嗓门一亮,直接点名:“就昨天穿红衣裳那姑娘,顶漂亮的那位。”
谭昭:……这让他怎么说好呢?说实话吧,她娘肯定不信,说谎话呢,她娘估计真爱听,所以呢,他想了想:“他啊,他是阿飞的亲人,来接小孩的。”
幸好幸好,今天阿飞跟着王怜花走了,而且他的还是实实在在的真话。
“这样啊,哎——”然后垂头丧气地离开。
谭昭:……
回到房间躺在床上,身体明明很疲惫,可却是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明明洗过澡了,鼻尖还是有若有似无的血腥味。
这人怕不是个疯子,他以前觉得玉罗刹这样的已经是顶级疯子,现在他觉得他宁愿跟顶级疯子打交道,也不愿意同被欲望支配的杀人疯子打交道。
系统:好的宿主,我知道了:)。
……
谭昭不去理会自家系统的加戏,趁着夜深人静头脑清醒,他将今天发生的事情都梳理了一遍,这好不容易有了些蛛丝马迹,后头却又死了人,还是在人来人往的闹市,血水染红的地面到现在还被人用杂草掩盖着。
想到这里,他突然有些头疼,这第一个死者是个刀客,却是死于自己的刀下,而这第二个同样也是刀客,同样也死于自己的刀下,据手握凶器的龙啸云交代,他离开客栈后就被申公豹袭击,他以为是对方心怀不忿便抢夺其刀,却未料到刀刚一入手便是粘腻的鲜血,而刚刚袭击他的申公豹则像是发了疯一样地往街上冲,龙啸云成自己是想去阻止对方的,谁知道不过是好心却变成了杀人嫌犯。
讲道理,如果谭昭为官稍微那么一点,这会儿龙啸云就已经被问罪、李寻欢已经被放出来了。
可是就是这么漏洞百出的证词,似乎在指引着另一条路。
谭昭觉得与其选择抽丝剥茧,倒不如釜底抽薪,玩一场大的。港真,他最讨厌和人捉迷藏了,这有些阴沟里的老鼠,不闻到味道它还真就不出来了!
定下方案,谭昭终于迷迷糊糊地睡去。
可此刻大理寺的牢房里,却有两位不眠者对着牢笼外的月亮长吁短叹,一时不得引为知己,这两人便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李寻欢和龙啸云。
当然,前者是因为思念未婚佳妻,后者是因为莫名背上的人命关系。按照章程,龙啸云这种身份的人自然不能和李寻欢关在一块儿,不过谭昭想着李寻欢口才过人,想来两人关隔壁可以得到些不同的讯息。
后来越想越妙,这才有了此番场景。
“龙兄此次来京,可是为何?”
……龙啸云心想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嘛,可他想来说话绕数个弯子,随后说了个万金油的回答:“朋友相邀,便过来了,龙某今日刚进城,实是不知道京城出了这样的案子。”
李寻欢也明白谭昭的意思,可几番试探下来这人出了为人有些微微虚荣,并不像是会在大街上胡乱杀人的人:“说起来,最近京城流传最盛的还真不是咱俩身上这人命案子,而是那传闻中的无敌宝鉴,不知龙兄可曾耳闻?”
“自是听说过,那无敌宝鉴已在江湖上流传开了,实不相瞒,此次龙某进京也有一睹风采的念头。”说着,还有些赧然。
李寻欢:……好巧,我已经看过了。
“龙兄心怀宽广,小弟佩服。”
龙啸云听了果然十分开心,这江湖上能够得到小李飞刀承认的能有几个,如此他便笑着说:“快别说了,在下羞愧,倘若我及时发现并制止他,他可能就不会死了。”
死人总不是一件开心的事情,李寻欢也是一叹,天边冷月如霜,便像他此刻的心情一般。
“不过如今回想起来,我总觉得当时有股奇怪的味道。”
李寻欢忽而心头一跳:“什么味道?”
鼻尖全是牢房的阴暗味道,龙啸云想了又想实在想不起来,只得摇了摇头:“形容不出来,只觉得好闻且刺鼻。”
这真是个奇特的形容,李寻欢将记忆里所有的味道都翻出来,大概只有一个符合这个形容,它就是……臭豆腐。
啧,他有些想吃李园后街上周大娘家的臭豆腐了,当然,他更想住在李园里刚刚出了孝期的表妹。
然想念这种东西,有时候是很容易成真的。第二日,谭昭好不容易从皇宫里陈述案情回来,便看到大理寺门口停了一辆精致的马车。
四角都是沉香木,帘子用的都是锦缎,绣着精致的兰草,缀着好看的流苏,颜色虽然素朴,可这做工这木料,没点家底的人家想都不要想。
这又是哪家的大人物惹上麻烦事了?他心中狐疑,却是刚走近大理寺的大门就被一家丁拦了下来,他一瞧,这似是李家的家仆:“你来找你家二爷?”
这家仆见了谭昭就跟见了亲人没两样,一家子眼睛都亮了:“谭大人,您可算是来了,这大理寺的官老爷不让我进,愣是小的说破了嘴皮子都没用!”
“看你急的,有什么事我帮你带给你家二爷。”
却未料这机灵的家仆嘴一撇,说了句很有意思的话:“这可不行,这倘若带了,二爷该生气的。”
李寻欢这种脾气会生气?谭昭不相信,可那家仆神神秘秘地指着门口的马车就悄声说:“表小姐来了。”
“什么?!”
引得大理寺的官差都齐齐侧目,这谭大人怕不是查案子查傻了吧?!
“哎哟我的谭大人,您可小声点儿!”家仆也哭着脸呢:“您可否想想办法通融通融,表小姐说不见到人绝对不走的。”
谭昭……头疼,真头疼,他觉得如果他当真大喇喇地带着人表妹去牢房,李寻欢一出牢房铁定是小李飞刀伺候他。
“谭大人?”
“叫啥呢,叫魂呢!你且等着,我去去就回。”
谭昭自然不好去同人表妹谈这谈那,所以最后他还是去了牢里,他瞥了一眼隔壁牢房,龙啸云似乎在睡觉。
李寻欢脸上也多少有些困倦,看到谭昭过来才打起精神:“谭兄,你来了。”
随后,谭兄就给了他一个巨大的惊喜,因为他说:
“李兄,你表妹未婚妻来了。”
声音很小不带平仄,但李探花……从容尽皆消失,有惊喜也有快乐,随后就是……“谭兄,我想出去了。”
“……”卧槽李寻欢,我没想到你竟然是这种人。
李寻欢自然是出不去的,大理寺的牢房也不是谁都能随随便便进来,最后还是李寻欢写了封书信带出去。
听着脚步声渐渐远去,黑暗中的龙啸云唰地一下睁开眼睛,对着李寻欢有些羡慕地开口:“李兄果然福气不浅。”
李寻欢心里开心,不过却不欲与旁人提起表妹,故而岔开了话题:“龙兄何必调侃我,说起来刚刚龙兄这般,难道是对谭大人有些误解?”
龙啸云就叹了口气,语气略带委屈:“谈不上误解,只谭大人……”他将昨日发生的事情说出来,这才下来定论:“我恍若觉得这位谭大人不喜江湖人,我怕李兄为难,便假做睡觉,谁也不会尴尬。”
李寻欢心情好,说话也轻快了许多,半点没察觉出对方在告小黑状:“是吗?我倒是没怎么感觉,谭兄是个文弱书生,可能是对江湖不太了解吧。”
……你怕不是个傻子?!龙啸云简直惊了:“李兄,你确定谭大人不会武吗?”
“你这话什么意思?”
“昨日在酒楼,谭大人上了三楼。”
“那又如何?”
……江湖传闻误我,小李飞刀哪里有人说的那般聪慧,龙啸云终于点破:“昨日谭大人若非会武,恐怕今时今日你就见不到他了!”
龙啸云以为李寻欢可能会大惊,可能会失落,却独独没想到对方这么平静,只淡定地说了一个字:
“哦。”
第35章 吾与汝孰美(十三)
认识李寻欢的人,都会觉得他是一个很神奇的人。不可否认,他是一个温柔且美好的人,似乎在他的心里,所有事物都可以用美好的词汇去形容。
先开始的时候,谭昭觉得李探花与他的另一位朋友花满楼有些相似,可后来越相处就觉得越不像,最不像的地方在于李探花这人吧,有时候脑回路是和普通人不太一样的。
就像这个时候,龙啸云看似在为你好,实则是在给你朋友上眼药,愣是旁人听了这话,铁定怀疑朋友用心不良,可李寻欢他不,他觉得谭昭会武也挺好的,所以他回了一个哦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