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替身情人
天明在十九岁那年为助少羽灭秦而死,结果竟重生到了两年后,那时昔日的少主已自封为王,统治一方。而天明却在过着被人追杀的日子,不得已只能乔装易容,直到被他找到,直到被当为亲密情人,却结果才发现自己不过是个替身而已,在少羽心中早已被一个人填满……
内容标签:武侠 青梅竹马 宫廷侯爵 江湖恩怨
搜索关键字:主角:少羽,天明 ┃ 配角:石兰,白凤,盗跖 ┃ 其它:羽明同人文
第 1 章
秦二世三年,十二月。
这注定是不太平的一年,似乎连上苍也感觉到了人间即将来临的腥风血雨,终日乌云笼罩,阴雨绵绵。
这年的冬天似乎比往年还要来得早,还要寒冷,冷风凛凛,如刀割过脸颊,呼啸着如怪兽的呜咽。
此时项氏一族少羽率军六万余北上前往巨鹿对抗蒙恬的四十万秦军。
他的父亲死在蒙恬手中,这是他的家仇,国恨,他堵上性命堵上身后生死相随的士兵性命也必需取的胜利,绵绵冷雨中,少羽对将士们说:“我们这次出兵巨鹿,有进无退,三天之内,一定要打败秦军!”
“喝!”身后的回答整齐划一,嘹亮如同响雷般震耳欲聋,带着视死如归的苍凉及悲壮,久久回荡于空中。
这是一场重大决战性战役,也是后来震惊天下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后人称为‘巨鹿之战’。
在当时,项少羽于乱军中取对方统帅首及,一举击败二十万秦军,使秦军遭受巨创,并迫使另二十万秦军不久投降。就在他即将取得胜利之时,赵高却带着他的罗网组织袭卷而来,准备坐收渔翁之利,将楚军及秦军败将一网打尽。
这便是赵高的历害之处,原先他隐而不发,却原来是在等待最佳时机,少羽经过一场厮杀,已身受重伤,而他的将士们也死伤不少,眼看在危在旦夕,却有一人于危急关头,从天而降,救下他们。
那人是分开了四年,已在江湖上闯出名号的,全天下唯一一个学会百步飞剑及惊天十八剑的剑圣传人——
“天明!”
眼前已蒙上了血雾,似乎连看到的都变得不真实,少羽已感觉不到自己身在何处,四肢没有任何感觉,只有一路的砍,杀,血注喷溅,如红莲灼灼盛开,他已全身浴血,已经快要混乱的脑海中骤然出现这个人的面容,令他不自觉的脱口而出。
天明!
仅仅这两个字似乎一路从心口撕扯至喉咙而出,带着灼伤般的疼痛,在那一瞬间,天地仿佛也安静下来,周围的混战都成了背景,只有那人的笑脸仍然耀眼夺目,他一剑刺杀好几个秦国手下,笑得眼睛都眯起来,好似身后有万丈光芒:“少羽,大哥来救你啦!”
这是他有生之年听过的最好听的一句话,以至于多年后回想起来都觉得心口剧痛,他总是喜欢和天明争当大哥,天明当然也不甘示弱,两人常常为谁当大哥谁是小弟从石头大战引发到拳来脚往,乐此不疲。但这一次,他不争了,他想,只要两人能活着回去,只要天明不再离开他,他什么都可以,什么都愿意。
雨下得更大,冰冷如同刀锋,一丝丝渗入体内,他眼睁睁看着天明冲他一笑后冲入敌方阵营,被赵高的六剑奴包围,明明隔着那么远的距离,可他还是能听见利剑穿透肉体的声音,能听到天明的痛苦闷哼,他整个人倒入血泊中,被不断围涌上来的人掩埋,直至再也看不见。
经此一役,蒙恬,赵高被杀,秦军投降,罗网组织溃败,秦国同时失去两大势力,名存实亡。
同时死的,还有一个有名的大侠,名叫——荆天明。
天明从黑暗中醒来,周围寂静无声,只有朦胧的一点月光才令他好不容易看清自己的位置,是在一间破败的房屋中,脏污不堪,许久无人居住的地方透出一股荒凉腐败的气息。
“好痛,痛死我了!”天明只稍稍一动便龇牙咧嘴的惨叫起来,他想起来了,自已和赵高的杀手团对战,此前,他从来没有与他们正面交手过,更无从得知实力有多可怕,他剑术精湛,却最终难敌六人,最后快要取得胜利的时候却被真刚拼死扑过来,一剑穿胸而过,他原本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却不知为何醒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身上的伤还没有好,再加上这几日不断有人来追杀,料想是阴阳家的人,也只有这些神神叨叨的人才推算出来他还没有死,要想尽办法赶尽杀绝。
天明早已不是当年傻头傻脑的小孩,心里虽然气得咬牙切齿,不过也知道对方目前应该只是想活捉他,从上次对上后只打断他的腿就可以看出来。
可恶!
都这样了还不放过他。害得他只能易容乔装,这两天才算太平下来。
对于天明来说,从记事起就过着逃亡的日子,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那些人见打不到也就放弃了。可是这次把他的右腿都给打断了,还跑什么跑啊,更重要的是他的墨眉和非攻也都自醒来就发现不见了,不知去向。要不是他拳脚历害,内力深厚,抗打能力强,要不然怎么经得起这些杀手的摧残?!
天明半夜三晚被疼醒,也可以说是被饿醒,浑身都难受,躺在硬邦邦的地砖上面,那沁骨的凉意不断透过薄薄的衣物传来,再加上有伤在身,又冷又饿又痛,简直如入地狱,痛不欲生。
他从来都不是一个会悲春伤秋的人,只是面对此情此景却难免有些伤感起来,伤口一直没有痊愈,现在已经感染发炎,他浑身无力,一会冷得如置身冰窑,一会又热得如同蒸笼里,额头上冷涔涔一片汗水,他想,他可能真的快要死了。
人在生病受伤的时候难免胡思乱想,就是天明这个从来脑子里缺根筋的也不例外。
他想到如果大叔在就好了,他这人虽然冷淡寡言,却有一颗细腻温柔的心,一定会仔细照顾,不让他受寒受冻。
只可惜大叔后来与卫庄一战,因为手下留情反而被他重伤,后来据说被带回鬼谷,从此音讯全无,不知所踪。
想着想着就觉得难过起来,他身边的人在一个一个的离开他,他谁也舍不得,但最终却谁也留不得,哪怕是死,也只能是一个人静静的死去,孤独的离开。
“少羽,你大哥我就要死了。”天明已经开始说胡话,缩着身体蜷成一团,像一只被拔了刺的刺猬,明明想要全副武装,却不知不觉在紧闭的眼角滑下了泪。
脑海里不断的回忆起过去,纷纷乱乱,最后停留在他们分开的那一幕。
“小子,你走了就不要回来!”
那年他十五岁,刚刚明白自己心中真正喜欢的人是他从来都又恨又气想要超越的少羽。
“我喜欢你知不知道!”他想,他怎么就这么藏不住心事呢,喜欢就大声嚷嚷出来,也难怪把他给吓得脸色大变。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天明在他沉默的期间难堪的简直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才好,结果他终于回答了,声音颤抖的,仿佛经过坚难的决择才结结巴巴道:“你,你疯了……我……我们怎么可能……”
“少羽是个混蛋!”天明气得转身就跑,那么气势汹汹的,最终不过是想掩饰内心的难过而已。
可是他不懂,他什么都不懂,他身边有温柔如水的石兰相伴,人人都说他们是非常登对的一双人,而他自己也这样认为,直到许多年过去,他才认识到自已明白的还是太晚了。
天明有好几天不与他见面,成长中的少年,眉目渐渐英俊成熟起来,气质爽朗干净,原来是大家喜欢接触的人,却因为他终日眉头紧锁一副随时随地要发飙的暴燥模样而吓得退避三舍。
盖聂决定带天明去江湖上历练,王道和侠道,他最终选择了侠。
得知消息的少羽匆匆赶来,再没有平时胜券在握的戏谑,显得焦虑不堪:“你小子真的决定要走?”
“是啊,可不要太想大哥哦!”
“混蛋!说走就走,你将大家置于何地?”他急得几乎失去方寸,却不知心里真正惶恐害怕的是什么,其实明明想说的是,那我呢,你将我置于何地?
天明眨眨眼,调皮的笑道:“要不,我们一起走?”
少羽愣住,良久说不出话来。
等到他回过神来,才发现天明已渐渐走远了,这么一个人站在盖聂的身边,与他相比明明显得瘦小许多,身上却有一股决绝的傲气,冲他无所谓摆摆手,笑得开朗:“跟你开玩笑的啦,嘿嘿……”说完竟是头也不回。走得如此潇洒。
“小子!你走了就不会回来!”
他就是这么负气的一喊,声音久久不散,这么多年来一直回荡在耳边,每每想起来都觉得难过。
结果一语成谶,一别四年,好不容易再次相逢只来及打声招呼,又是生离死别。
混蛋少羽应该还没死吧。要不然他这些伤岂不是白受了?
呐,下次再问你的时候,可别犹豫了。
不过,应该没有下次了。
西楚彭城有一间客栈特别有名,来往生意不绝,热闹非凡,据说是当今的王亲自命人修建的,名字就叫——有间客栈。
因为里面修饰得清雅高贵,酒钱自然也比他酒店贵上不少,再加上它的名气,能来这里喝酒借宿都不是普通的百姓,不是达官就是贵人,可是今天这里却来了一个明显格格不入的人,一个衣裳破败,腿上有伤,走路一拐一拐的年青人。
像个小乞丐一样的年青人在身上掏了半天居然摸出一小袋钱币,这明显是他的全部财产了,只见他恋恋不舍的纠结了半天,才把它放在桌上:“小二,给我来一份烤山鸡。”
按说以他的银钱买份山鸡那也是绰绰有余的,只是店小二暗自埋怨他弄脏了桌椅,再加上阅人无数,生了一双火眼金睛,一看就知道是个落魄穷鬼,未免狗眼看人低,起了轻漫之心,皮笑肉不笑道:“真是不好意思,烤山鸡没有,烤猪蹄倒是有一份,俗话说吃什么补什么,您看可好?”
“哈哈哈……”自他进门起就频频往这边观看的闲暇人士一听哄然大笑,一副看好戏的表情。
天明虽然单纯,但也知道对方是在嘲笑他受伤的腿,便皱了皱眉头。
他虽然气愤,却什么也奈何不了。
他知道自己此时还在发着烧,身上带伤,走路都成问题,更遑论去教训人了。
如今龙搁浅滩被虾戏,这种地方又人生地不熟的,真正打起来的话那些人不来掺一脚就谢天谢地了,更别指望别人会出手相救。
“那打扰了。”天明缓慢的,一个字一个字轻轻的说着,双手撑在桌上费力的站直身子,周围的人还在笑,可是他已听不太清了,耳朵里翁翁的响着,意志不是很清醒,仿佛随时都会倒地不起。
天明易了容,没有人能看出他是曾经名震四方的剑圣传人,但是他原本生得极是俊美,身材修长,虽然五官不比之前精致,那双深棕色的眼眸却仍然透着一股干净澄净和傲然的气质,竟然有一种说不出的吸引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