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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妖怪

作者:薛直 时间:2019-02-15 19:01 标签:女装 病娇
女装攻和老母亲受。“你只是个凡人而已,为什么一定要让我从小妖怪变成人呢?”
年下女装病娇小妖怪和他的人类温柔可亲老母亲。是我超喜欢的cp,不过需注意攻确实,真的有病。
女装主要是lo裙这种,也有其他,不是总是女装但是经常女装,老母亲受也真的是老母亲,会让攻在裙子下面穿秋裤的那种。
其他的没什么好说,小清新甜文。可能有点治愈效果。
攻真的有病,又病又娇而且没有卵用。

第一章,我不约不约不约!
 
沈秋每天上下班,都要路过一个公园。他会特意绕路从公园中间穿过再回到自己租住的小区里。
他从大学毕业没有几年,学的专业是贸易,一毕业就在一个总公司很牛批但是自己发展不怎么样的公司里工作,算是那一届毕业生之中的佼佼者,因为薪资待遇不错,也有相对完善的福利。这年头实业大多如此,不倒闭就算是很好,沈秋已经是很幸运的人,至少离家万余里,总归在念大学的城市里站住了脚跟。
工作不算繁重,不过也不轻松,沈秋从前的爱好都很久没有捡起来,番也不追了,打球也荒废了,自从自然分手之后,也有一段时间是自然单身了。
这是他特意绕路的原因之一。
公园风景优美,在全国也有些名气,而且不卖门票,所以经常有不少coser或者lo娘来出外景,算是一道特殊的风景线。
沈秋从前也算是二次宅,每次路过的时候都会放慢脚步,感受难得的悠闲和愉快心情。
不过今天有些不一样。
夏日天长,他这段时间不用加班,五点下班走到公园,正好看到一个十分特别的……女装大佬。
一看就很贵的军装洛丽塔裙子全套装扮,薄藤色长假发,蓬松柔顺,外头披着黑金两色的华丽披风,里面是黑色和暗红色的裙子,应该是穿了裙撑,手里还拿着细长的银色手杖,细跟靴是皮质的,紧紧包裹着绷紧的小腿曲线,装饰着金色蝴蝶,全身上下制作精良,十分用心。
沈秋能看的这么清楚的原因很简单,对方此时此刻正抬起一条腿踩着公园长椅,吸引他目光的正是对方一声低沉的骂人声:“妈的!”
这声音其实和他的装扮气质并不矛盾,恶狠狠,凶巴巴,锋利而阴沉。
是个人都会被吸引驻足。
到底发生了什么,沈秋当然不太了解,不过欣赏美貌是不需要了解前因后果的。
这个刀锋一样危险而漂亮的男孩子有一双凤眼,是妆容也遮不住的冷漠和凶残,眼线又黑又长,唇色也漂亮,夕阳对他也慷慨,这幅独自一人站在余晖里低头点燃一支烟的场景,也被涂上一层油画一般的质感。
他只骂了那么一句,就咬着下唇看了看身后零零散散几个还没收工的coser,随后吸了一口烟。
沈秋不知该怎么形容自己的这种悸动。这样站着看一个漂亮的男孩子抽烟,不太像是他能做出来的事。但是此时此刻他竟然有一种被轻盈气体充满身体的恍惚,对方的容貌和气质,甚至是之前理直气壮骂人的样子,都像是一道惊雷,把他从混沌日常中拉出来,让他重新感觉到一种新鲜的惊讶。
就好像他以前从来没有见过漂亮的人,也从来没有感受到过美的威力。
随着对方的沉默沈秋也意识到自己的失礼,正准备在现在心情显然不好的对方发现之前就离开,没想到才兴起这个念头,他就被那漂亮的男孩子盯住了。
那一刻他几乎不能动,眼睁睁的看到对方收回腿,放下裙子,一手拿着烟避开披风,另一只戴着手套的手拉了拉领口,挑起画得上扬纤长的眉毛,向着他走过来。
脚步轻盈,姿态谨慎而漂亮,甚至于行动之间带着更强烈的雌雄莫辩气质,沈秋就像是被皮毛艳丽性情凶猛的野兽锁定,一时没想起来退两步,就被对方逼近了。
人到了面前沈秋才发现,其实对方不比他低,瘦长高挑,也没有因为刻意放轻放慢的步调而更加具有女性的内敛特质一点,那种居高临下带着不悦的逗弄溢于言表。
明韶发现有人在看自己,本来就不怎么晴朗的心情影响之下,他变的更加恶劣,见对方的眼神是并不陌生的惊艳,甚至都不带点防备,就很有一种“让我来带你领略一下人世险恶”的冲动。徐徐吐出一个完美的烟圈,他很有兴致的挑衅:“喂,看什么?”
他故意压低了音调,沈秋曾经也喜欢过cv,很快分辨出来这点技巧。虽然仍然有挑衅的恶意,不过略带点沙哑的男声也不由带上暧昧,轻慢上扬的尾音像猫科动物探出来的尾巴,勾着往回收。
“对不起,”毕竟是他失礼在先,也不想得罪别人,沈秋很干脆的道歉,收回心神准备离开:“我没有恶意,也该走了。”
他正要迈开步伐,却被对方探出一只手臂,很准的勾住了肩膀。沉甸甸却不过分的重量压在他半边身体上,菲薄而漂亮的嘴唇贴近了他的耳朵,这回恶意被收敛的很好,甚至还有些逗引之意:“走什么?你不是想约我?”
沈秋怎么也想不明白,他到底是怎么想到这一步的。不过色令智昏这话不假,就别说沈秋本来半弯不直而且很有觉悟,他甚至是真心实意觉得,这人能摆平任何性别任何性向。
虽然不明白到底是怎么跳到约不约的,也不知道约到底是约什么,怎么约不过沈秋还是被轻易迷惑,稀里糊涂点了头。
本以为对方也不过是留个联系方式,或者要扫他微信二维码,没想到对方直接牵着他走了。
军装洛丽塔裙子的袖管很窄,有层层叠叠的蕾丝和缎带装饰,从中伸出来的那只手包裹着质感很好的手套,鱼一样滑进他五指之间,亲亲热热的扣紧了,就带着他往前走。
沈秋变成一锅咕嘟咕嘟冒泡的浆糊,所有的心神都用来分析刚才袭来的那股复杂香味除了化妆品自带的特殊味道之外还有什么,忘记了基本的防人之心。
他长相不错,人又过了一米八,就算领着一个和自己差不多一样高的明韶,也丝毫不显得违和,而且颇有一种金丝眼镜社会精英打破次元壁迎娶军装洛丽塔少女的都市传说萌感。
明韶的举止不怎么女性化,但是有裙摆遮掩,薄藤色长发修饰着他的脸型,他还低着头装乖顺和登对,旁人什么异样也看不出来,倒是不算扎眼。
沈秋跟着对这一带比他还熟门熟路的明韶进了一个以前从来没有注意过的小巷子,七拐八弯,就迷路了。
明韶从披风内侧的暗袋里摸了半天,摸出来五块钱,走进路边小商店买了个袋装红豆面包,站在街边撕开包装就吃,顺便又骂了一句:“傻逼,饿死老子了。”
沈秋近距离听到他骂人,还是没有一点草食性动物该有的警惕性,而是再次在心里感叹,帅。
也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按理来说出外景要跟着一大群人才对,再少也要有妆娘和摄影打光吧,他身边却没一个人跟着,说走就走,沈秋想不明白,自己也不清楚圈内事,就扔开不想了,专心致志的思考是不是应该给他再买个面包,或者请他吃顿正经饭。
还没来得及想出一个所以然,明韶已经狼吞虎咽完毕,而且没蹭到一点口红,妆容依旧完整。
他垫了垫肚子,没有那么饿了,看到沈秋还是专心致志的看自己的脸,也就没有那么恶声恶气了,甚至还抬手隔着手套戳了戳他的脸:“看什么看?”
沈秋看上去就是个已经工作了一段时间的社会人,被问这种问题却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看他也是错了一样,明韶头一回遇到这样的,觉得很新奇。
他就像是一只捕猎还是不都凭自己心情的猫,恶劣的可怕,但同时又天真,以致于往往随心所欲,永远不加收敛,用伸出来的爪子和肉垫一起按在别人的腿上,让别人只能一起接受。
沈秋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这么柔软,更不明白现在到底是怎么个状况。他生性不太擅长冲突和对抗,面对明韶这种锋芒毕露的人更是只能变得柔软妥帖,虽然觉得道歉好像不太对,不过还是觉得自己盯着人家没完没了的看确实过分了,于是只是无奈的微微蹙眉,主动承认:“是我失礼了。”
明韶吭哧笑了一声,重新揽着他往前走。
沈秋看到碧绿的桂树叶子涂着蜡一样硬挺,映射着越来越浓厚温暖的夕阳光色,他和明韶的影子落在地上,边缘毛毛的,像一张不规则撕开的纸,觉得这相逢就算是一场梦中梦,也未免太意料之外。
明韶的亲热别有特色,因为他的态度不加掩饰。你明知道他没有那么喜欢你,这种靠近不过是一种捕猎前的徘徊与逡巡,他的心就像是他的眼睛,又深又黑,轻易不肯被人看到。况且他就不是那种会轻而易举动心的人,他只是热爱戏弄玩耍,但你仍然无法拒绝他。
沈秋的敏锐向来如此,他本性分明温柔,但直觉却清楚明白,像是另一套感官系统,被明韶发现的那一刻,他就有一种坠网的预感。
并不是爱情,是另一种丝毫不比爱情无力的东西。
因为不是本地人,只是在这里上了四年大学,而沈秋也没有什么兴趣探索发现,上班占据了他的大半精力,所以沈秋只能勉强凭借几个地标分辨方向,却丝毫不知道明韶的目的地是哪儿。
按照现在这个画风和走向来说,开个脑洞诚实回答,沈秋觉得应该是吸血鬼埋藏在地下的石棺,或者一扇黑暗之门。
明韶停在了一个破败招牌下面:“身份证带了吗?”
沈秋:“……”
明韶抬头看了看,不太在意的把他推了进去:“没带也行。”
沈秋很想说,我不约不约了!
  第二章,真香jpg
 
小旅馆最大的好处就是,只要有一个人的身份证就可以登记开房,前台兼任保安收银客房服务员等职位,工作压力大而且困顿,就算是看到这么奇怪的组合,也只是哈欠连天,十分不耐烦的把房卡扔在人造大理石的台子上:“上楼左手第一间,中午十二点后退房多收一百。”
身份证当然是沈秋的身份证,他习惯随身带着证件和一些备用金,这不就用上了。
不过他还没反应过来,看到明韶伸手去拿房卡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自己被掏了裤兜。
他对这种神展开的接受能力不是很强,于是又被明韶带着上了楼,推进了狭小的浴室:“好好洗洗。”
洗什么?
沈秋自己都感觉自己的毛瞬间炸了起来。他就是再迟钝,再觉得这不真实,也不能不明白明韶是什么意思了。他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明韶懵逼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里外如出一辙的纠结复杂。
要说没明白的时候,沈秋可以很确定的说,他不是那种禽兽之人,见到人家第一面就想这个,但现在明白过来了,他反而觉得很难说出口他不想了。
不是因为他见色起意,而是他越来越觉得这根本就是超现实展开。
沈秋用力揉揉脸,浑浑噩噩洗完澡出来,头发还湿着,就看到明韶已经摘了假发,懒洋洋靠在床头玩手机,听到动静才抬起头,上下扫了沈秋一遍,点点头站起身:“等着。”
他的头发和瞳色一样,是很深的黑,不像黑色素还没褪掉的婴儿,而是一种远超容貌和年龄能有的极深的黑,幽幽有光,沈秋觉得这矫情一点就是一种悲伤的颜色。
他怔怔坐在床上,没边没际的想了半天,才醍醐灌顶,突然明白过来,自己可能是被误会了,他也误会了明韶。
什么人会在公园看到一个可能对自己有意思的男人,就直接带到小旅馆开房?
答案很显然就是,二次元援交从业者。
……心情真的很复杂,沈秋不知道现在去捶浴室门说我不是我不是我没有还来不来得及。他也实在觉得非常可惜,美好事物堕入泥潭不管怎么说都确实是悲剧,而作为一个对此知识不够丰富的普通人,沈秋觉得明韶好可怜啊,他为什么要干这行?
长得美还是女装大佬,就算是挥金如土也不至于用这种方法弥补亏空吧?沈秋和明韶不熟,但总觉得他是个很骄傲的人,不像是被逼,也不应该是会自愿干这行的,他到底是为什么一定要卖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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