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暴君之后(208)
国王笑了笑,继续向前,风灌在回廊中,隐约就像有个熟悉的老人走在他的身边,只要他一转头就能够再自如地同那个人说话,谈论着种种问题。
国王没有转头,同魔鬼向前走。
——我为您骄傲。
似乎有人在他耳边这么说。
我也为您骄傲。
国王在心底回答。
在蔷薇王宫的大殿,曾经召开御前会议的地方,大殿里空荡荡的,王座耸立在红毯尽头,时间在这里静止凝固。靠右处则陈列着从十五世纪到十八世纪皇家乐团使用的乐器。
博物馆内的防护措施对于国王和魔鬼而言,毫无用处。魔鬼顺手取了一架金色的竖琴,拨动了几次,弹了一小段。他带着点笑意看向国王。
“您当时拒绝得可有够无情的,我亲爱的陛下。”
魔鬼弹的是那时候国王刚刚回到罗格朗,遭遇刺杀,魔鬼驾着白骨马车去迎接他回地狱时的旋律。
魔鬼只是习惯性地开玩笑,却看见国王忽然伸手取下了一把小提琴。在十六世纪,国王对人间还保持着关注,这种诞生于十六世纪的乐器国王出于兴趣,曾经也学过——对于他和魔鬼而言,时间变成了最没有意义的东西。
琴与琴弓得到精心的护理,琴弓刚刚打过松香不久,国王试了一下音,调整旋钮校正了一下琴弦。
半圆形的穹顶之下,旋律从琴弦上倾泻而出,开头就是魔鬼刚刚随手弹的那一小段。国王将它原原本本地演奏了出来,这是诡异森冷的乐章,属于地狱的乐章。很早前那个冰冷的夜晚里,等待很久的魔鬼驾着马车满心愉悦地想要迎接君主回归地狱。
他在沉眠的君主身边,奏响引诱灵魂坠落的曲调,许诺于君主以永生和一切地狱所能给予的。
现在,国王在空无一人的宫殿,为魔鬼奏响了当年的旋律。
森然华美的弦音里,青铜烛台一盏接着一盏地亮起,烛火像流淌的星河将整个宫殿照得辉煌无比。当旋律在最后一个高音里终结后,宫殿在烛火的光里回到了最开始的辉煌时刻。
星河璀璨,一切犹若从未改变。
“我想再见见您登上那张王座的样子。”
魔鬼从国王手中接过了小提琴,将它放回架上。
华丽的宫殿在辉煌的烛火下,越显空旷。
王座在烛光尽头,威严寂寞。
国王缓步朝王座走去,烛火摇曳里,所有的乐器忽然自己演奏了起来,恢弘浩大。雄浑的乐曲回荡在雕琢满蔷薇的彩绘穹顶之下,盛大得就像那个属于铠甲、战火与骑士君主的时代重临于世。
国王在熟悉的王座上坐下的时候,演奏达到了高潮。
魔鬼捧着一顶王冠一级级踏上王座下的台阶。
那是曾经国王带的那顶王冠,不知道魔鬼什么时候将它从博物馆取走了,而以他的力量留下的赝品人们就算穷尽所有科学手段也无法鉴别出来。
国王看着他,
他将王冠轻轻戴在国王头上。
退出历史舞台的王宫里,世界上唯一的魔鬼为成为旧日往事的君主再次加冕。
魔鬼单膝下跪,亲吻国王佩戴骨戒的手。国王将手放在了魔鬼肩膀上,就像最开始的时候,他册封魔鬼为他的骑士。
人间不需要国王了,国王只属于他的魔鬼。
“您是我永恒的君主。”魔鬼起身,一手撑在王座上,一手触碰国王的脸庞,他低声地说。既是效忠,也是占有。
国王微微仰头,烛光像往日所有辉煌。
“你好,骑士。”
——王座之上,荣光之下,唯见你我。
作者有话要说:
现代的番外大概就到这里,下一个是地狱的番外。
第191章 番外
大家好, 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杰奎斯·科里,生于十五世纪, 是罗格朗帝国一名贵族。
在我成为骑士以前,我的生活是幸福的。我的家族领地在东南沿海, 十四世纪我的家族靠着与五港同盟合作, 从海上捞了许多钱。在家族领地里,我们的地方领主法庭就是说一不二的存在, 没有人敢得罪我, 因为他们知道, 我就是未来的领主。
幸福的生活结束在我被授封为骑士的那一年,因为我父亲的过分自信,我带着扈从离开领地前往首都梅茨尔。我的使命只有一个, 尽可能地获取上流社会那些小姐的欢心——父亲寄希望于我的婚事能够打开家族跻身权利中心的路。
我的悲剧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我来到了梅茨尔城,这里被誉为“蔷薇之都”。见到日落时分出现在地平线上的辉煌城堡时,我被震撼了。那一刻, 我终于明白了父亲对跻身罗格朗上层的执念从何而来,它如此磅礴如此宏伟, 我家族位于海边领地的城堡和它比起来就犹如拙劣的玩具。这里没有令人厌恶的海腥味, 空气中弥漫着蔷薇的花香,行驶过的马车载着秀丽的贵妇人和小姐们, 骑士的铠甲威风凛凛。
只需要获取一位出身高贵的小姐的爱慕,我就能够跻身这里。
我不再抱怨父亲的决定让我一路颠簸了!这一定是我父亲一辈子做过最正确的决定!
为了确保我的计划万无一失,我开始谨慎地观察,最终我确定了一位目标——波菲里家族的安妮小姐。波菲里家族以通信闻名, 更妙的是波菲里家族世代担任国王的内务总管。内务总管听起来不是那么威风,但却是少数几个可以大体上不受限制在任何时间直接接触到国王的人[1]。
经过精心准备, 在一场马上比武大会上,我穿着程亮的铠甲,以肩膀上缀着银扣,天蓝的披风垂在身后,罩衣上用金线绣了耀眼的家族徽章。我的侍从向我保证,我看起来绝对英俊潇洒至极。于是我信心满满地登上赛场,按照习俗绕行到观看台,去选择一位小姐将她的丝带系在我的枪尖,庇佑我赢得胜利。
我设想好了一切,包括当我一枪击倒对手,整个会场为我鼓掌,我该用什么姿态到安妮小姐面前,向她吐露爱意。
那一定会成为浪漫的佳话。
我踏进比武场,如预期地听到了一片呼喊声。各色的旗帜在空中飘扬,围观的人发出令人振奋的呼喊。我下意识地挺起胸膛,想要在阳光下将我璀璨的金发展示得更加耀眼一些。
但是,我很快就发现了不对。
观众席上的贵妇人和小姐们奋力地挥舞着手帕,但她们看的方向却不是我这边——一如那些喝彩呼喊也不是给我的一样。在我的对面,我的对手,穿着一身冰冷的银甲,背后的暗红披风垂至马侧,他和我一样端着头盔,银发在风中拂动。
我到梅茨尔城这么久,所有时间都花在研究哪家小姐未婚没有情人上了,见到我的对手我很自然地没有认出他是谁。
然而!
我看到,当他从东边进入场地的时候,经过之处,我以为矜持高贵的小姐们居然纷纷站起身,一个接着一个地将自己腕上的丝带解下,朝着那名骑士抛去。纷纷扬扬,阳光刺得我眼角泛起泪花。
我看到了我选定安妮小姐,我心目中冷如冰霜的安妮小姐居然也解下了丝带。
安妮小姐丝带落地的时候,我心碎了。
我恨!!!
比赛的鼓点响起,我带着满腔愤恨策马朝着我的对手冲去……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听着人们高呼“捍卫者!”“帝国公爵!”
后来我才知道,我的对手是白金汉公爵。
国王的捍卫者,最年轻的帝国骑士。
几乎所有出身高贵的小姐都爱他。
我的计划还未实施就折损了,后来人们提及我只会说“哦,那个被公爵大人击败的对手之一啊?他好像是来自哪里来着?”
我受不了这样的耻辱,于是我毅然决然地带着我的扈从,连夜回了我的领地。发誓,只要白金汉公爵在梅茨尔城一天,我就绝不踏进梅茨尔城一天。每一次,白金汉公爵出征,我都诚挚地祝福他的敌人,希望他们的刀剑能够准一点。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祈祷起了反作用,白金汉公爵不仅没有在战场上丢掉小命,还百战百胜,最后人们一提到“骑士”就说“白金汉公爵是当之无愧的帝国雄狮”——他们就不能换个词吗?!
我再也不能忍受他们的愚蠢,于是,在1432年,我愤然站到了格莱斯大公那边去。
在“蔷薇之变”里,我成为了一名坚定的新王党,只要格莱斯大公成为新王,白金汉公爵还怎么继续当他的帝国骑士!在格莱斯大公加冕的那天,我终于重新踏进梅茨尔城,我站在辉煌的圣威斯大教堂中,满心喜悦地看着教皇特使带着王冠走上高台。
终于……
战马出现在了高高的拱门之下,战马上的人提着狭长的刀,红色的斗篷袍角向下滴落鲜血。这一幕和曾经的那一幕重叠起来。
我,再一次被蔷薇家族的阴影笼罩。
该下地狱的白金汉公爵!该下地狱的普尔兰一世!该下地狱的的蔷薇家族!
普尔兰一世不愧是白金汉公爵的侄子,我永远忘不了他微笑着威胁所有新王党,让我们自己写下赎金数额的样子。当我一穷二白地走出梅茨尔城的时候,我终于明白,我当年的决定是正确的:
只要白金汉公爵一日没死,我就一日不该来到这里。
科里家族的人永不认输!
于是,我怀抱着对蔷薇家族的深深恨意,开始了我屡屡受挫的针对蔷薇家族的行动。我支持格莱斯大公,格莱斯大公死了;我支持五港同盟,五港同盟覆灭了;我扇动黑死病封城的舆论,那些被我扇动的人他们在后来黑死病登陆后死了;我暗地里支援北地的叛乱,北地叛乱的邦国国王也死了……如此种种,令人难以接受。
最后,我痛定思痛,觉得是不是因为我才是那个时代的预兆者,凡我所支持的人,都会失败?
分析了一下以往的辉煌战绩,我忍痛做出了一个决定:
在下一次动乱里!我要拼尽全力支持蔷薇家族!支持普尔兰一世!